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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頁     喬安娜·林賽

  她會。她必須。

  「想想上一次的後果。」

  她沒有答腔。她一眨也不眨的瞪著他。

  「你真的想惹我生氣?」

  「意思是我又有可能會被扔到床上了?」她譏諷。

  「意思是你可能會挨屁股。」

  丹雅詛咒著,並氣呼呼的把刀子甩放在他平伸的手掌上。

  「這是最後的一把?」

  「沒錯。」

  但他只是瞪進她的眼中。

  「是最後一把了!」丹雅大叫。

  他依舊只是瞪著她,於是她知道他是在考慮是否要搜她的身以確定一下。她不怪他的不信任她,但當他終於點了點頭,她幾乎無法控制住她胸中的怒氣。他的點頭並不是終於相信她的話,而是他寧可不碰她!僅僅在上個星期,這個惡魔眼會用上任何芝麻的藉口好碰她,如今他已厭惡她厭惡到寧可冒險相信她的身上已再無刀械,也不願碰她的身子!

  誰稀罕他碰!她才高興他的不碰呢!丹雅轉身朝房門走過去。

  迪凡歎息。「別逼我,丹雅。」

  她停了下來。他的語氣居然是忍耐的。難道她再也無法激怒他了?「我只是要回房洗個澡,換件衣服,然後下樓去弄些吃的——或是你準備連夜離開?」

  「你可以到我們下塌的客棧梳洗、吃飯。那兒有房間——」

  「謝謝,我比較習慣使用自己的房間。便你沒必要在敝店受委屈,你可以明天再來接我。」

  「夠了!」

  「哇,我不會是終於把你惹火了吧?喔,當然沒有,是不?我還站著呢?是不?」她可以看出他一點也不喜歡她的提醒,但他的自制力十分驚人。他甚至沒有朝她跨近一步。

  「這一切全是為了桑德,」他的聲音冷硬得鋼鐵。「他希望他能在死前看著你返國正位,而你的拖延很可能會使他含憾而終。果若發生這樣的事,塔堤安娜,你將會見識到我真正生氣的樣子。」

  「桑德是何許人物?」

  「我們這二十年來的國王。」

  「但你不是說瓦西裡——」

  「由於他臥病在床,而且已病入膏肓,他便把王位傳給他的獨生子,並命我們前來找尋你。」

  丹雅翻翻眼珠。「我看你們還是把這整個故事留給頭腦比較簡單一點的人吧。我現在要去洗澡了。如果你要等,請便。」她再次轉身欲行。

  「你再也無法在這裡自由來去了,丹雅。」

  「見鬼的我不能!這是我家,而且再過不久這家店的所有權也將是我的。」

  「恐怕不會。」

  「你給我聽著,我一直很容忍你們。即使發現你在這裡,我也沒有大叫大哭,或是昏倒、發瘋。還有,那天晚上我本可把你們一個個都抹了脖子再走,但我沒有。為什麼,你知道嗎?因為我希望你們會懂得既然獵物已失就認栽算了。我真是太傻了,是不?好吧,既然你們不肯認栽,一定要帶著我跟你們一起走,那我也沒話說。不過無論你們想把我帶到多遠的地方,我還是會回來的。」

  「柏莎夫人——那是你的鄰居的名字,沒錯吧?——也許會張開雙臂歡迎你,但我不預備給她這個機會。」

  丹雅皺眉。「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你永遠都不會再來到這個國家。意思是這家酒館我已用一筆足夠伯物﹒杜比餘生享用不盡的數字,從他手中買下。我本來要放一把火將它燒掉,不過顧慮到火勢可能會危及它周圍的店家,我就把它轉賣給鄰壁的妓院的老闆——以幾乎是半贈送的價格。」

  「你騙我!你不可能有那麼多錢可以亂花!」

  「只要是能完成桑德的心願,便不算亂花。我們所帶來的銀票雖然泡過水,但仍然可以使用。如果你不信,我們可以到隔壁,你可以問柏莎夫人看她現在是不是這家酒館的主人。」

  丹雅只覺得眼前陣陣發黑,胸口像要窒息般的難受。如果她剛才沒有發瘋,她想她現在要了。

  好一會兒後,手的疼痛才告訴她她正在捶打著迪凡,而他任她打著,任她對他叫罵。又過了片刻,他才摟住她。

  「事情沒有你想的那麼壞,丹雅。」

  「你不曉得你做了什麼!」

  「我這麼做,可以使你了無牽掛的走!」

  她推開他。她滿是淚痕的臉上,寫著不信。「你毀了我為自己所計劃的人生,而你居然說——居然說……自我有記憶以來,我一直像牛像馬的工作著,而我得到的不過是一張床、三頓飯,以及動作稍微慢些就會挨的耳光。即使是從小到大的衣服,也都是撿愛麗絲跟杜比不要的衣服穿。好不容易終於有個像樣的補償,而那還是因為老頭子已無法再照顧他自己,我才能夠得到這家酒館,及完全的自主。我的夢、我的理想,就這麼被你毀了。為的是什麼?不過是你的一時興趣!」

  「不是一時興趣。你的老是要回來使得我們只有兩條路走。一是產除你回來的因素,一是讓你馬上結婚,把這件事立刻解除掉。」

  「啊,原來是那只混帳孔雀不肯『提早』娶我。」丹雅連連冷笑。她的冷笑是在告訴他她一個字也不信。「就算他願意配合你,你的法子也不會成功。別忘了你們對『羅蕾萊』號的船長是怎麼說,我會把它照本宣科一字不改的告訴你們所找來的任一位牧師。」

  「我明白了。」

  「你根本不明白。我這輩子最想要的莫過於控制我自己的生活,作自己的主子,而這種事只有富有的孀婦才能辦得到。可是我不願為了成為孀婦而跟人結婚。好不容易我終於能夠——你!全是你!」她又開始捶打他。

  「夠了!」他抓住她的手。

  「永遠不夠!一等我有槍,我會殺掉你,你這個混帳!」

  迪凡笑了。「要辦到這一點,你就得跟我們在一起,靜待機會,不是嗎?」

  丹雅的第二趟水上行,不僅房間沒有前次大,而且她一直被限制在房間內。此外,還得跟迪凡共用這個房間——她睡床,他打地鋪。

  她拿他是隱形人,是房間內的傢俱。她不跟他說話,不回答他的任何問題,甚至連看他一眼都不看。而奇怪的是,他任她如此待他。

  現在她不得不重新假設他們硬要她跟他們走的原因。她不能再認定他們是人口販子;人口販子不可能有那麼多錢,不可能隨隨便便的買下酒館,又把它賣掉,只為了斷絕她的後路,不可能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對她窮追不捨。但他們的公主、國王的故事也不能採信;太超乎實際了。

  那他們到底是為了什麼一定要劫持她?除非——會不會是她的親人要他們一定要把她帶回去,可是為了某種原因,卻叮囑他們不得告訴她實情?或許——或許她該停止自尋煩惱,免得把自己逼瘋。

  「如果你肯換上我們替你買的衣服,你今晚可以到餐廳跟我們一起吃飯。」

  丹雅一直在來回的踱步、沈思,她一點也沒注意到迪凡回到室內。她停下腳步,但沒有轉向他。她甚至沒有看向那兩面三刀件衣服。他拿給她的那天晚上,她便已經表明她不收受男人的東西,而她是非常認真的。她一直只穿那一身衣服,而且一天只洗一件——如此她不會有完全未著寸縷的時候。

  「你再不出聲,我就當你不想出去,只想一個人在房裡用餐。」

  她才不喜歡。自從上了這條船後,她一直沒再看到其他人。「好吧。」她平板的說,仍然沒有看他。

  「那你會換衣服?」

  她朝那口放著那兩件長裙,以及他在納次買的一些衣物的箱子看了一眼。「為什麼要?」

  「因為我們不想再因為你的男人打扮而受窘。」

  丹雅便硬了起來。他是在侮辱她,還是只是在說明她穿他的襯衫、背心的樣子有多可笑?「怎麼?你有看過穿裙子的男人嗎?如果有,你再來說我的穿著是男人化。算了。我穿。我有多少時間?」

  「三十分鐘。」

  「我需要一些卷髮器卷頭髮。」

  「沒有那玩意兒。」

  「你沒聽過『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嗎?」

  「你毋需做飯,你只需讓自己看起來像樣一點便成了。「

  他的聲音裡似有笑意。但丹雅還是沒有轉身看他。「你可以走了。」

  「不需要有人幫你穿衣服、扣扣子什麼的?」

  「不需要你幫。不過你可以叫瓦西裡來護送我去餐廳。我若有需要人幫忙,由身為未婚夫的他幫才不致有失禮儀,不是嗎?」

  迪凡的回答是甩門離去。

  丹雅露出笑容。這是數天來她第一次笑。她居然忘了惹迪凡生氣有多容易。她不會再忘記。

  那兩件衣服,一件是棕色的格子花呢,一件是船形領、長燈籠袖的淺檸檬色緞質禮服。它們各有相搭配的鞋子。

  基本上,兩件衣服都相當合身,只除了胸圍有一點緊。丹雅選擇檸檬色的衣服。她並不習慣暴露出那麼多的肌膚,而如果有內衣,那蕾絲多多少少能再掩去一部分的胸脯,不會讓她總覺得少了什麼東西。可是迪凡曾說過他要替她買衣服時會刻意『忘記』買內衣。無論他是否是故意忘了買,它們並不在那口衣箱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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