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了「只是」就差很多了。
為了維持不墜的名聲,父親由炒地皮做起,雖然祖先遺留龐大的家產和土地,他仍不滿足地想要更多,最好把別人的錢都變成他的。
傷天害理的事他不會做,因為祖訓有雲,所以他變相地收購別人的公司,或是以開闢公共建設為由低價買入人家的房舍土地,之後再以高價賣出牟利。
這種行為有點類似土地掮客,但更霸氣,無所不用其極的達到目的,單純只為累積財富的興趣。
「胡說,以上你所說的我全不承認,你太久沒回家了,我現在是慈善功德會的會長,專門幫助需要幫助的人。」那種事他早就不做了,洗手洗腳經營正當事業。
「騙人。」天大的謊言。
「你說什麼?敢說你老子騙人!」也不想想他是為了誰多行善舉?還不是怕缺德事做多了禍殃子孫。
瞠目的張志明連連搖頭,「不是我說的。」
他向天借膽也不敢挑戰父親的權威,即使他的話確有可議之處。
「那是誰說的,難不成這屋子有鬼?」呿!敢做不敢當,真不像他張某人的兒子。
一提到鬼,民宿裡的常客一致點頭,這屋子的鬼還真不少,大鬼、小鬼、老鬼、邋遢鬼、小氣鬼、死鬼、錢鬼,還有準備開口的鬼女。
「是我說的。」一顆黑色的頭顱突然冒出,衝著張旺德直笑。
「喝!你是什麼鬼呀?怎麼突然鑽出來嚇人。」幸虧他膽子大,沒被嚇著。
才剛說不會漠視人家的存在,忘性大的張旺德馬上自打耳光。
「我不是鬼,剛才阿明才介紹我是他的女朋友,伯父的記性不好喔!不過上了年紀的老人家都是這樣,一不小心就得了老人癡呆症。」他大概也離此症不遠。
「誰說我忘了,我是故意不當你是個人。」他狡辯的掩飾自己的善忘。
「那阿明不是太久沒回家而忘了你的本性,你的確是他所說的那種人。」喬洛妃才不管一旁直拉扯著她的手,直接表達心中的想法。
囡囡,別害我了,不該說的話別說,請給我父親一點「尊重」。
誰理你,被你拖下水已經很倒楣了,別要求太多。
兩人「眉目傳情」了好一會兒,看得張旺德一把火悶燒,直覺就不贊成他們來往,認為那女孩看來乖巧,實則輕佻。
「我是哪一種人,你倒是來說說。」要是說得不好,她會知道後果。
「偽善者。」
「什麼,偽善者?!」她……居然說他是騙子。
說得好,可是可不可以別再說了。張志明以眼神懇求,既讚歎,又憂心她的直言不諱。
「有誰會穿一身手工的名牌去幫助人?這無非是富人的心態,昭顯自身的財富和窮人做比較,讓人又感恩又自卑的露出羨慕眼光,好滿足你身為有錢人的虛榮心。」根本是去炫耀嘛!
「你……你……」她怎麼把他心裡所想的全摸得一清二楚,絲毫不差?
「還有呀!那只鑲鑽的勞力士表少說值四、五百萬,真有心做善事會先把它捐出來,戴著它行善不怕被搶喔!我看你要的是人家的奉承,沽名釣譽而已。嘴巴做善事誰不會,我一開口募個幾千萬都不成問題。」
上個月風災,她只在現場唱了三首歌,如潮水般湧來的捐款就破千萬。
「哈!大話,你以為你是誰?我走過的橋都比你吃過的鹽巴還多,你敢說長輩的不是?」他一邊冷哼,一邊偷偷地把衣袖拉低,遮住腕間的鑽表。
她不服氣的反駁,「是你要我說說看嘛!怎麼一下子就翻臉了,一點虛心接受批評的雅量都沒有。」
現在還有人以橋和鹽巴做比較嗎?簡直是老古板嘛!要是以飛行裡數來計算,她起碼飛遍九大行星又繞回來了,他拿什麼跟她比?
「你……你……」可惡,他就不信老薑勝不了幼姜。「阿明,你上哪弄來這個土包子交差,眼光未免也太差了。」
「她不土……」只是不善打扮而已。
張志明的話沒機會說完,一向反骨的喬洛妃立刻做出令人瞠目結舌的舉動,刁蠻任性的惡女本性表露無遺,那就是──
吻了他。
不是蜻蜓點水式的啄吻,或是唇碰唇做做樣子,而是結結實實一記熱吻,連舌頭都伸入他口腔內,吻得纏綿悱惻。
就算是死了也會被她吻活,完全呆住的張志明由被動轉為主動,潛藏在男性體內的本能復甦了,勾住軟綿甜柔的粉舌盡情吸吮,根本忘了他們在作戲,熾情狂吻的熱度幾乎燙著了每一個人。
這一吻,也燒出兩人曖昧不明的情感,四目相對的柔情裡,他們看到了彼此。
有一件事他們確定了,原來他們真的是一對情人,無庸置疑。
「我還土嗎?老伯。」喬洛妃挑釁的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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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你們談談嗎?」
顏春嬌對父母安排的婚事沒什麼意見,她是個孝順的女兒,對他們的話言聽計從,只差沒當座右銘供著,一刻也不敢或忘。
她二十五歲了,若說沒談過戀愛絕對是騙人的,以她的外貌不乏追求者,除卻令人噴飯的名字外,喜歡她的男人還真不少。
可是她每一段戀情都不長久,常常短短幾個月就宣告結束,原因無他,只因她訂婚了。
有婚約在身,致使她錯過不少好男人,蹉跎至今造成青春的浪費,她人生最美好的精華時期都在等一個不肯回頭看她一眼的男人,要她心中無怨真的很難。
尤其是他眼中根本沒有她,此際還當著她的面宣稱他另有女朋友,兩人旁若無人地打情罵俏、做出令人臉紅心跳的激情行為,說實在的,她心裡還真有些不是滋味,忍不住想破壞他們。
無關愛與不愛的問題,而是氣憤,以她的家世、學歷和外表有哪一點不如人?居然敗在一個看起來比她名字還土的小「村姑」手中,那才真是一大羞辱。
「你要談什麼?」好不容易放鬆的張志明又緊張了起來,身體非常僵硬。
她看了看他的手,微露出不屑。「在你還是我未婚夫的身份下,希望你能尊重我,把你的手從其他女人身上拿開。」
很礙眼。
「喔!我……」他正想說抱歉,不想太傷她自尊的挪開手,但有人不依,死巴住他不放,還用眼白的地方瞪他。
你敢尊重她,我就讓你非常沉痛。喬洛妃用著冷冷的眼神警告他,將他搭在肩上的手改置於腰間,表現出小鳥依人的模樣。
「不好意思,春嬌,她是我的女朋友,我想我應該以她為主,她很沒有安全感。」他可不敢得罪愛捉弄人的小丫頭,她翻臉比翻書還快。
「那我呢?你不認為該對我負責嗎?我們目前還是未婚夫妻。」她的語氣稍重,略帶責備。
他乾笑的捉捉耳朵,低視剛掐了他一下的「女朋友」。「那是我父母私下決定的事,我沒答應不是嗎?」
所以他趁夜逃了,就為了不想要一樁一定會被笑到老死的婚姻,年輕氣盛的他覺得感情該由男方主動,而不是被動地任人安排。
「我們訂婚了。」她秀出刺眼的藍寶石戒指,表示他們舉行過訂婚儀式。
他訝異極了,表情很呆。「我、我怎麼不知道有這回事,我沒出席呀!」
少了他怎麼訂婚?他幾時也會分身了?在他毫不知情的情況下。
「你堂弟志輝代替你套上戒指,他們對外宣稱你有事耽擱來不及趕回。」他們指的就是他的父母。
這樣就說得通了,可是……「和你訂婚的人是阿輝,你去找他呀!」
張志輝和張志明長得十分相似,他們都像早逝的爺爺,只是少年老成的張志輝今年才剛滿二十,還不算真正的男人,他在木工師傅那當學徒,家境沒張志明家好,但也不算太差。
「你想推卸責任不認帳嗎?」一聽他近乎侮辱人的言語,顏春嬌的臉色頓時變得異常難看。
「不屬於我的責任我為什麼要認?當初我就說不要──」兩道冰冷的視線一射,他立覺失言的連忙改口,「我是說我們又沒什麼感情基礎,勉強在一起只會徒增痛苦,何必為難呢?」
「我不覺得為難,畢竟我們打小就認識了,想重新培養感情並不難,我記得你曾說過你很喜歡我,想娶我當老婆。」那年他們十歲,初識時他不小心弄濕她的衣服。
過去的一幕幕如跑馬燈快速掠過,他們住得近,又常在一塊玩,雙方父母的交情也不錯,從小他們就被視為一對,兩小無猜地視為理所當然。
後來告別青澀時期進入國中就讀,接觸的人面廣了,兩人無邪的感情也漸漸生疏,因各有各的交友圈而少有交集,漸漸也就斷了聯絡。
再加上青春期的變聲和生理變化,感覺十分尷尬,同學故意拿他們的名字取笑,當是有趣的事加以捉弄,讓他們更不敢多說一句話,見了面總是匆匆錯開當沒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