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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頁     亦舒

  我的TR6是黃色的,我一直喜歡黃色的車子,據我母親說,極小的時候,我畫了車子,就用黃色塗在車身上。母親總是把我形容得很特別,其實我不過是一個普通的人。

  從公司回到家,我總是看書看報紙。我不喜歡音樂,我只有一隻小無線電,是用來聽新聞的,那一套偉大漂亮的唱機錄音機,我從來不碰。

  看書看報沒有聲音。老傭人有時候以為我睡著了,她會輕輕的推開門看一看,然後才離開。她說她從來沒見過像我這樣乖的年輕女孩子。

  她跟我姑媽說:「侄小姐真好,侄小姐真是難得,這麼年輕,這麼規矩,連鮮色衣服都不見一件,裙子都是規規矩矩的,自己的東西放得整整齊齊,又沒有架子,侄小姐真好……」

  其實我也沒有這麼好,不過年紀大的人也喜歡靜就是了。況且我又沒有朋友上門,男女都沒有。我是一個有怪癖的人。週末我也不出去,有時候只到沙灘去坐著。

  我沒有老傭人想像中的那麼乖,我常常偷姑丈的好酒,喝得醉醉的,上床睡一大覺。

  這都是一個人在失戀狀態中應有的表現。

  姑媽有時候說:「兩年了,人家都兒女滿堂了,你還念念不忘幹嗎?真傻。」

  我笑笑。

  要忘記一個人,在別人來說,也許只是三五天的事,在我來說,恐怕要三、五年,我不知道,真怕要三、五年,也許還不夠。我是一個笨人,不懂適應環境。

  然後有一天我回家,我看到了對面那幢房子,有人在抹玻璃窗,我有點驚奇,有誰要搬進來了?一定有人。於是我慢慢走過去,坐下來,看住那個抹窗的人。那也是一個老傭人,她做工夫很慢,但是做得真仔細。我看著她很久,然後我朝她笑了笑。

  她也向我笑了一笑。我想不出我可以對她說什麼,所以我走回家去,我告訴我們家的阿佳說:

  「隔壁有人要搬進來了,不騙你。」

  「誰﹖」阿佳問。

  我說:「我不知道啊,有人在抹窗,我看見的。」

  「啊。」她說:「我去問問看。」

  第二天我下班回來,停好了車子,走下小路,看見有人在搬動傢俱,我豫疑了一下,我想走過去看看到底在發生什麼事,但又不敢,如果那裡的主人看見了,必然說我多事,我不想給鄰居一個這樣的印象。

  但是一瞥間我看見那些家俱都是桃木花梨木的,深深淺淺,好看極了。

  回到家,阿佳跟我說:「對面那家人姓辜。」

  「古?」

  「不,姓辜。」阿佳說:「很怪的姓。」

  「啊,辜鴻銘的辜。」我說。

  「什麼?」阿佳問。

  「沒有什麼。」我說。

  晚上,在二樓的睡房裡,我掀開一點點窗簾,我向對面看過去,有燈光,但是看不見人。到底鄰居有人住了。我並不是太高興,我喜歡這裡主要的原因是靜,有人搬進來,如果那是個靜的鄰居,倒還好,如果吵起來,我吃不消。

  照我這幾年的運氣來說,我實在不算運氣好,所以這鄰居,八成是個吵的。我的天。

  我預測得很對。

  也不能算我對啦,反正這年頭,每個人都愛聲音,愛熱鬧,我是個少數不幸的例外。

  第三天我下班回家,我看到那間屋子門口停著一輛銀灰色的保時捷九一一E。

  好車子。我想。

  主人來了。

  有人在修花。

  那個老頭子花匠抬頭向我笑了一笑。我也向他笑笑,笑不會錯。

  到晚上七點鐘,我實在笑不出了,那邊傳來不停的流行音樂,我很生氣,我掀開窗簾,看見對面屋子前面停著滿滿的車子,有幾部甚至停到我們這邊來了,壓倒了我們家的一株玫瑰。

  他們在開舞會,老天曉得他們的舞會幾時散,今天甚至不是星期六。

  我坐在房間裡看小說,一直到十一點,那一大陣音樂一點也沒有停的意思,舞會進行得極之瘋狂,只苦了我一個,我瞪著鬧鐘,我明天七點鐘要起床的,老天,我從來沒有遲上床的習慣,真倒霉。

  今天是睡不成了。

  阿佳來敲我的門,她問:「小姐,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說:「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阿佳問:「小姐,我們這一個晚上怎麼睡啊?」

  「我不知道。」我在往耳朵裡塞棉花。

  她替我關上房門。但是我睡不著,耳朵裡塞棉花有什麼用,那音樂是無縫不入的,開頭我還以為是唱片,後來聽出是真人樂隊在演奏,這芳鄰的花樣也就很透了,我實在不瞭解,玩也不是這樣的玩法。

  舞會是兩點半散的,跑車呼嘯著散開。

  那天晚上我沒睡過。

  第二天起來,黑眼圈,腫眼泡。

  阿佳說:「小姐,如果這種音樂不停,我們要去提出警告的,如果警告沒有用,我們去報巡捕房。」他們老派人管警察局叫「巡捕房」。

  我在喝咖啡,我說:「算了,也許他們只是慶祝一下——新居入伙?如果今天還是這樣,就沒話好說了,不能怪我無禮,我們總得保護自己。」

  這一天我上班真是魂不守舍,整天在喝咖啡提神,我發誓如果今天晚上這個鄰居還是這樣,我就要發作了。

  下了班,那輛保時捷停在門前。真是大膽,這條小路是很難開車的,他能把車子開下來,真不簡單了。

  很奇怪,我並不是十分惱怒,至少沒有像以前,以前我聽見奇怪的聲音,真想拿斧頭殺人,但這一次並不是,因為我看得出(聽得出)昨晚他們玩得十分高興,既然有人高興就好了,我總不能叫每個人陪我不高興。

  今夜不會有同樣的事了吧?

  就在我要上床的時候,我聽到了音樂,我很吃驚,因為那是一段很好的音樂,而且重複了又重複,實在有點如怨如訴的樣子,我不喜歡音樂,而且我不懂,我只懂書與畫,但是這一段音樂是好的,我不討厭。

  它一直沒有停。

  我又拉開窗簾,我想我快要變瞥伯了。沒有燈,車子也沒有,只有音樂。黑暗裡聽音樂,很好。

  音樂是一點多兩點停的。我在音樂停止之後才睡著,我很晚才起床,第二天是週末,不用早起來。起床後我喝咖啡,打電話給一個愛音樂的朋友。我把昨天聽來的音樂哼給他聽,我問:「是什麼?你知道嗎?」他笑了,「當然,那是一首中國民歌,是小提琴拉的,很出名,也相當好聽,只是知道聽的人還不太多就是了。」

  「啊,」我說:「謝謝你。」我掛上了電話。

  那輛保時捷回來了。

  我換了衣服走出去。我想女孩子是不開保時捷的,所以開這車的人一定是男人,那個老花匠在抹車子,我坐在自己門口曬太陽。老花匠見到我了,又笑笑。

  我問他:「這車是你們家少爺的嗎?」

  他怔了一怔,略為猶疑了一下,然後低聲說:「是,這是我們少爺的車,這是我們家少爺的房子。」他繼續抹著車。

  我走過去,到他們房子那裡,那建築式樣與姑媽這一憧是一樣的,小花圃進去,一面落地長窗,只是我們這裡長窗進去是客廳,他們那裡長窗進去,卻是書房。我只隔著玻璃偷偷看一看,就呆住了。這麼大的書房!他用了客廳做書房。

  我看到一大束玫瑰花,插在一隻藍白的中國瓷瓶裡,那只瓶子有點斑駁,不曉得是古董還是舊貨。一張大概四呎乘三呎大的桃木書桌,上面攤滿了文件、信件、書本、裁紙刀、紙鎮、圖章,什麼都有。我喜歡那些紙鎮,什麼樣子的都有。還有幾件平衡玩意兒,都是金屬的,我也有幾隻,放在寫字間,有一個小人,站在一塊木頭上,怎麼推也推不倒。有空的時候,推一下很好玩,只有寂寞的人才會在寫字抬上放這麼多東西,他寂寞嗎?

  他不大像寂寞的人。

  書桌上的東西我看不完了,地板刷得很亮,臘打得很好,鋪著一張巨型藍白花紋的地毯,上面是真皮的沙發,一看就知道是真皮的,牆壁上懸著四幅字晝,看上去也很好,反正中西混雜得很美,書櫃上都是密密麻麻的書。在安樂椅有一本線裝的紅樓夢,翻開來攤著,上面有幾瓣玫瑰花瓣,已經變了棕色。

  我覺得我在偷看,像個孩子站在糖果店面前,看個滿足,我又有點難為情,於是趕緊離開。

  我有點臉紅耳赤的回到自己的房間。我想我已經知道這個主人是怎麼樣於的了,只要看他的書房便知道,他長得如何呢?可以想像。

  他一定相當高,相當瘦,五呎十一吋?一百三十六磅?有略長的臉,長的頭髮,清秀的臉,清秀的眉毛眼睛,不常常笑,笑起來像個孩子,車開得不大好,但是愛開快車,有幽默感,學識很好。

  我笑了。

  如果那個人跑出來,又黑又胖又矮,那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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