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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吳淡如

  林祖寧對有無酬勞不太關心--他還是很審慎的檢查每一個細節。對工作,他或許不是個積極上進的人,但對工作要求完美。

  賀雅這次穿了成套休閒服,輕鬆活潑,比他上次見她看來年歲又小了許多。

  她像只快樂的小雲雀,給他倒茶送毛巾,又慰問他的腿傷。

  「下星期就可以打掉石膏了,只不過要重新學走路。」

  門鈴大響。

  賀雅蹦蹦跳跳的開門:「啊,是你!」

  「不請自來!」那個快樂的聲音屬於范弘恩。

  「叫你來之前給我打個電話,你都……」

  「不能來嗎?」范弘恩說:「今天是我的二十八歲生日!」

  「甜心……誰說不能?……你的朋友也在!」

  林祖寧聽了對話,終於明白兩人的關係。哈!好個范弘恩,連朋友都瞞住!

  「Surprise!」

  林祖寧為怕誤會先聲奪人:「我夠敬業吧!我來監工。」

  范弘恩倒不是個會猜疑的傢伙,只是看見好友現身,有點事出突然,驚愕地說:「哇!真巧!」

  他以為林祖寧什麼都不知道,還想瞞:「我……我……我……我找賀雅談點事……」

  林祖寧把好友的窘相看在眼裡,只得裝糊塗:「嘿!真巧,我該走啦!」

  「不,不……」賀雅這個主人當得為難,「林先生你才坐一會兒,大家一起聊聊吧!」

  「我……我有事情。」

  幹嘛在這兒當電燈泡?他若在此處破壞范弘恩的週末,又是他的生日,搞不好范弘恩會暗暗恨他一輩子。

  「我的司機還沒回來!這樣吧!林先生您先等一等--」

  「我跟賀小姐到隔壁書房談一下事情好嗎?」他們正在二樓的客廳。因為已經開始施工的關係,一片狼籍。

  賀雅和范弘恩進了書房,留林祖寧在客廳裡發呆。

  他看得出范弘恩是個熱戀中的男人。

  兩年前剛認識曠雨蘭時,他也是那樣,既大膽又害羞--以為別人全不知道自己的雀悅,其實每個人都看得出來。

  他們在圖書館認識,曠雨蘭坐在他對面,很認真的讀書。他其實沒什麼事,剛服完兵役不久,剛找到工作,回學校圖書館惡補過去學的建  架構理論。他很有耐心的陪她看了四個小時書,中午時問她要不要一起出去吃午飯。

  「我請客。」他很有禮貌的提出邀請。

  「為什麼要你請客?」曠雨蘭並不接受他的善意,好像有陌生人請她客是一種恥辱而非尊榮。

  「我剛剛找到工作,沒有人可以一起慶祝。」

  「哦?」那張美麗的臉驕傲的抬台起來看看天空,盤算了一下:「我可以陪你慶祝,但是我們各付各的,無功不受祿,你的工作又不是我幫你找的。」

  兩個人走到校門外的台菜餐廳,曠雨蘭點了全部的菜,反正他沒意見。

  那一餐他破紀錄吃了鳳爪和苦瓜--林祖寧從來不碰這兩種東西,儘管林張瓊子的手藝是如何精湛--但他為曬雨蘭破了例,還得裝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樣子。

  第一次吻她也是某個晚上從圖書館一同出來的時候。

  他的初吻獻給那個天邊有彩霞的黃昏。

  唉--林祖寧不由得歎口氣。戀愛中的男人都是盲目的,戀愛中的女人也是,他們兩人當初都看不清彼此的差距。那種不同正如太平洋與大西洋,愛情是那一道狹窄的巴拿馬海峽,竟然可以讓他們有如膠似漆的親密。

  賀雅和范弘恩還沒出來。

  根本不是談事情,是談戀愛。戀愛還未必是用談的。

  正在發呆時,門鈴又響。

  他迅速的沿樓梯扶手半滑半跳下去開門。君子成人之美,他可不願意壞了范弘恩的約會。

  「請問找誰?」

  門一開,來客與他同時怔住。

  好面熟的女孩!可又想不起來哪裡見過!

  「你是……」兩人同時說出口。

  鼻樑上架著黑色細框眼鏡的女孩打量他兩眼:「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嗎?你……你很面熟。」

  他知道她是誰。她一定是賀雅的妹妹,輪廓有些相似。賀雅  麗,這女孩清秀,很有書卷氣。

  「我也覺得你很面熟。」

  林祖寧可不會對每個女孩都這樣說。

  「我是賀湄,你好。」女孩落落大方的伸出手。

  「你好,我是幫賀雅做室內設計的朋友。」

  「啊!我想起來了,」賀湄盯著他的斷腿瞧:「你是我上個月救起來的那個人,你出了車禍,在草叢中,臉上都是污泥和血……」

  「是這樣嗎……」

  雖然當時他在昏迷狀態,還睜過眼睛,大概就在那時候記住這張臉--

  「是你救了我?」

  「我把你送到和平醫院!」

  「對……那麼,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不算。我只是剛好在清晨開車經過那條公路,稍微停下來看一眼那棵欖仁樹,然後就看到你。我以為你死了。」賀湄笑道。

  誰說人間沒有巧合。有緣分就有巧合。

  賀雅和范弘恩這才下了樓梯。賀雅聽見了妹妹和林祖寧說的話,拍手說:「你們兩人真有緣分。」

  賀湄撇嘴笑笑,不否認,也沒附和,「巧合。」

  「你來找我有事嗎?」賀雅問:「家裡可還好?爸媽呢?」

  「很好;我只是開車路過,來看看你。」

  「缺不缺錢用?」賀雅似乎很關心妹妹的經濟狀況。

  「不,不,餓不死--你有朋友在,我告辭了。」

  「別急著走--」賀雅是個熱情留客的人,何況是自己妹妹。

  「不行,下午我還得教兩小時水彩課。」賀湄說:「林先生,幸會。噢!還有……」

  「范弘恩。」范弘恩笑臉相迎,自我介紹。

  「幸會。我走了,有緣再見!」

  「我這個寶貝妹妹是個百分之百的藝術家氣質,除了教畫就是畫畫,不擔心男朋友,不擔心沒錢吃飯……」

  「氣質很好。」林祖寧下了評論。

  「每天開車晃來湯去,結果她的每月收入都花在賠償別人和罰款上,天生腦袋少條筋!我真後悔我把舊車子給了她……」賀雅說。

  多麼奇妙,這個弱不禁風的女子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林祖寧又把施工狀況從頭巡邏了一遍。他可要好好一報還一報。

  *  *  *

  又是一年上元夜,在金陵。

  我已從王金鳳變為陳氏,十六歲時父親將我許配給同是地方首富的陳家子弟。

  我一直說不,在心中,不斷的說不。他們怎麼會知道,我心頭只有一個人--那個男人,曾經陪我賣了一夜糖葫蘆。我的梳妝台放了一整層的銅錢,那件沾了糖漬的白繡襖,洗也沒洗,被我細細收藏起來。我記得他問我姓名的自在樣子,也記得他那口整齊的白牙。

  沒再見過他。我偷偷讀那些千金小姐隨流浪漢私奔的坊間小說,盼望有一天也能那樣。母親給我的新婢女叫阿蠻,她總有本領幫我弄那些書來。

  可是阿蠻再有三頭六臂,也沒法替我把水磨坊賣豆腐的兒子張雁弄來。因為連阿蠻都不知道我的心事。

  張雁是我一個人的秘密。

  只有叮叮咚咚的銅錢知道,沾上糖漬的白繡襖也知道。

  我不知道他記不記得我。除了我是王家寶貝女兒外,我只是一個平凡的女子,不特別  美,不特別聰明,不特別叫人記得。

  二十五歲上元夜,在金陵。我懷中已有一個孩子,是個男孩。

  我坐在州官特製的大畫艇上,船內歌舞曼妙。我帶著孩兒在女眷房。

  我的丈夫陳元繼承祖業,又得到我父親的大力幫助,算來是金陵數一數二的富商。

  除了我以外,他還娶了兩名妾。

  我沒做聲。不嫉妒的女人被當做賢德淑女,我不在乎賢不賢德,我不愛他。

  我佩服他的聰明,他的手腕,他的氣魄,但我一點也不愛他。

  因為這個理由,我還勸他納妾,儘管他物色來的女子是歌妓出身,我也一視同仁。娘對我說:「看開一點,你爹還不是那樣,他有了三門妾還偶爾到酒巷歌戴,榮華富貴到死。陳元是個好面子的人,他不會虧待你。」

  她說得有理,我心頭卻寒如冰霜:

  王金鳳一生,只能有榮華富貴嗎?為何我不能像陳元一樣還有其他的愛人。我只要一個人,那個賣糖葫蘆的少年,一面之緣終身不忘。

  坐在我身邊有一位年輕婦人。約莫十八歲,一身大紅新棉襖,模樣是江南女孩的水秀,只可惜是小家碧玉型,穿著錦衣玉裳,反而壞了她的美麗。

  「夫人,她是金陵本屆舉人的新婦。」阿蠻挨過來對我說:「那棉襖太傖俗,好像第一次穿好衣裳,不懂裁好式樣。」

  「你少批評人家。」

  阿蠻是個丫頭,但也養於富貴家,年久便自視甚高,看誰都比她低下。

  「新舉人是誰?」

  「是個賣豆腐的兒子,叫張雁,據說是十年寒窗苦讀熬出頭的!」

  「張雁--」

  這名字在我心中念過千百次!可不是我朝思暮想的男人!我一怔再怔。

  忍不住打量起身邊的女人來。我的心中竟有無限酸楚,萬種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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