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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     吳淡如

  她比我年輕,比我好看,比我惹人愛憐。

  更重要的是,她得到我的愛人!我想了十多年未能見張雁一面,而她憑什麼,夜夜能與他同床共寢!

  歌舞燈花醇酒美食,一樣也進不了我的眼  ,我只是癡癡看著這個年輕婦人。

  她也注意到我在打量她,對我微笑。她身畔的一位官太太挨著她耳朵說了幾句話,我聽見了。

  「那是金陵富商陳元的元配夫人,她是王家的女兒。」

  她客氣的與我頷首,介紹自己:「我是張雁的妻子,久聞貴府大名。」

  平平凡凡一句話,聽得我如針刺心肝。我的神色無異,因為我極力鎮住自己泉湧的悲傷。

  曲終人散。

  我看見她隨一個官人走了。

  沒錯!他的背影已烙在我心,他是我日思夜盼的男人,我抱著甜睡的孩兒,傻傻看著一對賢伉儷離開。

  「張雁張雁張雁--」像唸經一樣默頌千百次,希望他回頭發現我,則我今生無憾。

  他果然回過頭來。他果然看見我,遲疑了一下。

  他的妻子也回過頭,彷彿在對他說,我是陳元的妻子。

  我不敢笑,身邊人多口雜,眼波才動被人猜。

  他也不敢對我笑。在那一剎那間我卻知道:他認識我,我認識他!他在叫我……他在叫我王金鳳!

  孩兒被我鬆軟的手丟到地上,嚎啕大哭。我根本忘了懷中有個孩子。

  「夫人,你,你做什麼!」阿蠻搶過來。

  除了他,除了他,我什麼都不要--

  卻只能啞口無言,如癡如呆的看他們走遠。

  依然與我的銅錢為伴,叮叮咚咚,度過流金歲月。好不容易等到兩鬢斑白。

  每年上元夜,我總盛裝赴畫艇官宴,不見伊人來。

  阿蠻說他到京城做官去了。

  我不甘心,沒與他再說一句話,於是我深謀遠慮,勤於教導我的兒。

  叫他赴京讀書,叫他秘密打聽我的恩人,一個叫張雁的人。

  「娘,他是我恩師!」

  兒子返鄉時告訴我。

  「他可知道我是誰?」我焦急的間。

  「他說他從不記得於任何人有恩。」

  「這是謙沖,你要學他。」我硬生生的轉了語氣。

  逾年,我的兒子又捎來消息。恩師有意將女兒許配給他。那女孩他見過一眼,模樣甚為中意。

  「娘你說如何?爹已答應!」

  「好,好。」

  好,好--這一世不能結良緣,退而求其次做兒女親家。那麼,我終於能再見他一面了。

  夫婿與我盛妝赴京,替兒備好重禮。陳元在京城物色一處華麗宅第,給兒做新房。

  紅燭高懸,三拜天地。

  「郎才女貌!」「多子多孫!」賀客盈門,如同蟻群,來來去去。

  我彷彿回到那年元宵夜,回到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哭我喊無人聽見,終於覓得一個窄巷,邊舔糖汁邊落淚。忽有人朗朗對我說:「哭什麼?糖葫蘆賣不完我幫你賣!」

  我見到張雁和他夫人。夫人熱絡與我招呼。我作揖回禮,對她說:「我們陳家高攀這門親事。」

  「哪兒的話。女兒嫁入本籍我們都很歡喜,京城少年輕浮,沒有你的兒子淳厚。出身富貴而宅心仁厚,不矜不誇,最是難得。」

  張雁忙與賀客寒暄。啊!他也老了,皺紋多了,背駝了。

  一口白牙竟還在,是當初那個少年。

  不知他可記得我?

  我一生只要這個答案,老天爺!我甚至想直趨他面前問他:「你記得王金鳳嗎?幾十年前在金陵與你賣一夜糖葫蘆的女孩子?」

  在賀客群中轉呀轉,終於,來往人群把我旋至他身邊。

  在他身旁我竟還會顫抖。喜不自勝。

  「親家母。」

  他終於對我說話。不,我不要這句話。

  又一波人潮密密湧進來。愛面子的陳元開了流水席,分為三等,上等待貴賓親友--誰知貴賓親友多如螞蟻。

  我的手心觸到一枚冰涼的東西。

  差點驚叫出聲。

  他以眼神喝止我,示意我別驚擾他人。

  一枚銅錢。

  啊!一枚銅錢--

  我握緊了銅錢,神色鎮定再隨人群移挪,不敢多做停留。

  他沒叫出我的名字,但他給我的比我要的多了太多!我,我,今生無憾--真的無憾……

  夢中也會笑,直到我  下最後一口氣。

  福祿壽,我都有了。但我這一生算悲劇還是喜劇?

  你說,是悲劇還是喜劇?

  人人都說,我的命夠好了。靠父,靠夫,靠子,各個穩當傑出。

  是悲劇還是喜劇?

  「再見。」

  這一次,天使守約跟他好好道別。

  無論以什麼方式道別,他還是無限悵然。

  「再見!」

  他對著飛舞的窗紗說話。

  電燈啪一聲扭開了。不用說,是林張瓊子。

  「我來看看你有沒有蓋好棉被,你對我說再見做什麼?你要那個女人不要我是不是?女人好找得很,娘你可只有一個,沒心沒肺……」

  林祖寧裝睡。

  「又來這套!你跟你爸爸一樣,跟我玩一二三木頭人?哼--」

  「祖寧,我要跟你談談。」

  曠雨蘭意外的撥空陪林祖寧到醫院打掉腿上的石膏。原來是有話想跟他說,林張瓊子在家,不方便。

  照了X光,醫生說復原情形良好。不多久即可行走自如。

  走出醫院,林祖寧的心情並未比較輕鬆,因為曠雨蘭有話要跟他談。

  好久沒跟曠雨蘭談過太有目標的事。兩人生活在同一個屋簷,雙方都知道是錯誤。

  有什麼好談?曠雨蘭口舌辯給比他好,邏輯推理比他強,主觀也比他多。

  他最怕和曠雨蘭「談」,比小學生聽校長訓話還慘,說錯話和不說話都有罪。林祖寧心想:曠雨蘭還好沒當法官,否則重刑犯難逃一死,輕刑犯則難見天日。

  「到哪兒去?」

  他徵詢她的意見。怪事,他認識她後越來越像專制體制下的小奴僕,生怕動輒得咎,乾脆聽她的。

  「你可以有你的意見吧?」

  「鴻霖?」那是他請她吃第一頓大餐的法國牛排館。

  「天哪!早就關店大吉了你不知道。」

  「對不起。那--麥當勞?」

  從前他每天都在麥當勞吃早餐。他想,麥當勞總不會倒吧?

  「我可以請你,用不著小氣。」

  「昨日情懷?」

  「室內光線太暗。」

  「溫莎小鎮?」

  「太遠,我四點鐘一定要和客戶見面!」

  「IR?」

  「你幾歲了?還跟青少年混後現代?」曠雨蘭挑剔的習慣沒改:「算了算了,你從來沒說對過地方!」

  她喜歡玩這種猜謎遊戲。然後說,罷罷,眾卿平身,汝等未得朕心意。

  還是她自己挑的一家小咖啡店乾淨素雅。她熟練的把跑車停在小空隙中,扶林祖寧出來。

  「你打算怎麼樣,我們之間?」

  她替自己點了愛爾蘭咖啡,讓林祖寧喝柳橙汁。她說咖啡因對病人不好。

  「你打算呢?」

  「別逃避問題,是我先間你。」

  「Lady  First!」林祖寧無奈笑笑。

  「好吧!」看樣子曠雨蘭的無奈也不比他少幾分:「你希不希望我搬回來?」

  「你希不希望我希望你搬回來?」

  三折肱之後,林祖寧變成詭辯學派,因為他永遠答不出正確答案,悟不出真理何在。

  「又是這樣!」曠雨蘭氣得站起來,想轉身離去,又按捺性子坐下來。心中暗罵:這男人簡直是只蛞榆,走得慢吞吞,還連殼都沒有!「你說出你心中的話,我們能重新開始嗎?如果你認為可以:第一,請你那位名廚媽媽搬走:第二,請你積極進取一點;第三,請你堅強果決一點!第四:……」她以為他會接受所有條件,一一奉行。

  「不可以。」

  林祖寧很堅決的點了頭。

  曠雨蘭難以相信眼前景象:這個一向沒太大意見的男人投了否決票!

  「你說……不可以?」

  「是的,」林祖寧覺得好輕鬆,「我們個性不台,你自己知道!再拖下去,耽誤你青春。對你而言,我永遠是朽木不可雕。也許吧!但是我喜歡我的生活方式。如果我天生是一隻烏龜,我也只好用自己的速度爬行,沒辦法訓練成一隻兔子!雨蘭,你自己好好想,你要的是一隻兔子,不是我這樣的烏龜!」

  「你的比喻,真多--」曠雨蘭失神的搖搖頭,她從沒聽過林祖寧在她面前說話如此流利。

  「你是不願意你媽走?」她試探地問。

  「我求她走求之不得,我最怕人家天天在我耳朵旁邊唱詠歎調!」

  「那是什麼原因?你總不會有新女友吧?」在曠雨蘭想來,斷了腿的林祖寧幾乎日日黏在病榻上,哪有什麼機會?

  「面對問題吧!雨蘭,我們不適合。」林祖寧愈說愈堅定:「你和李大泯是比較登樣的一對!」

  「他?你以為--我和他?我和他除了公事外,還沒發生其他關係?」

  「雨蘭,那是你的自由。」。

  「我的天,我好像今天才認識你,林祖寧!」曠雨蘭啜了一大口咖啡,恢復鎮定,她的職業素養不容她有太大失態:「這時候我真會欣賞你的堅決!如果你不是正在對我說再見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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