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秋心把馮逸紅麥耀華載至置富之後,就讓二人下車了。
第二章
馮逸紅急步拖住了麥耀華的手,快快尋覓那個約定經紀等候的座數。
他們是的確有點心急的。因為同價錢的房子,已經找了兩三個星期,依然茫無頭緒。
上禮拜六,跟另外一個買家爭購香港仔中心的一個單位,結果就是因為經紀等錯了地方,以致延遲了半小時才得見賣主,被對方捷足先登。
小紅曾重重地歎一口氣說:
「香港樓價這麼貴,利息這麼高,而買樓的人依然這麼多,誰說九一、九二年,香港的地產市道不景氣呢,真是見他的大頭鬼!」
麥耀華搖搖頭,嚷:
「也許直至九七,樓價比政制更似直通快車,不住衝前,通行無阻。那些移了民到外地去的人,要回頭也不容易了,單是香港的樓價就已經升了不知多少倍。」
小紅突然歪了頭,想一想,問:
「耀華,本城是不是我們安居立命之所?」
「何以有此一問?你有移民的意思?」
「你呢?你怎麼想?你也有個妹妹在澳洲,從沒有想過移民一事嗎?」
麥耀華搖搖頭:
「沒有,幾難得才在本城站穩陣腳,才不要巴巴的跑去看洋鬼子的面色,我之所以要創業,無非為爭取這種生活的自由。到彼邦,連洗廁所都要有當地經驗方才取錄,我們會有甚麼前途。」
麥耀華看了小紅一眼,再補充:
「除非,你堅持要移民,你會嗎?」
「這樣說,如果我堅持,你就委屈地隨我去了?」小紅得意地問。
「那也個算委屈,總之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樂土。」
小紅開心得靈魂飛上青天去。
「耀華,我們甚麼地方也不去,嫁雞隨雞,我們就在這原居地過幸福日子!」
兩個年輕人相擁著,似要立時三刻就在站著的土地上興建起一個牢不可破的二人王國來。
要安安樂樂地建立起真正的二人世界,當然需要找一個小居所。
大概本城之內,有太多情投意合的年輕情侶,心急地要成家立室,故而中小型房子仍是城內肯定的熱門貨。
試過上次的經驗,小紅不期然地又恐懼會遲到,或等錯地方,而錯失一次良機。
當他們找到了那一座大廈時,預約的經紀已在等候,二人都舒了一口氣。
在經紀的引領下,他們走進那個小單位內,業主已經搬出,房子是交吉的,並無留下任何傢俬,看上去還有點寬敞的感覺。
房產經紀的無線電話忽然響了起來,他下意識地走到客廳的窗口一角去細聽,只餘小紅與耀華隨便遛達。
他們走進廚房裡去,小紅正埋頭埋腦地盤算著要把甚麼廚房用具,諸如爐子、雪櫃、微波爐等放在那兒,冷不提防麥耀華在她背後,突然的環抱著她,連連的吻在她的粉頸之上。
「你這是幹甚麼的?等會經紀看到,以為我們是不三不四的人。」
「他在聽電話,沒有這個空。」
「你別發神經好不好?」
「我情不自禁。」
「在此刻此時?」小紅有點啼笑皆非。
「正是。一想到不久將來,你會在這兒為我煮飯燒菜,我就興奮得要有點表示。」
「見你的大頭鬼!」
才及時掙開了麥耀華的癡纏,房產經紀就走進來問:「怎麼樣?理想吧?」
「價錢可否再便宜些?」麥耀華問。「業主已不是個胡亂要價的人,這個市道,有這種尺寸的房子,還愁沒有市場嗎?」經紀在拚命催谷。
「二千元一英尺舊房子也真太貴了。」
「現今要買平貨,只有一途。」經紀以權威的口氣解釋:「就是購買巨屋,我們手上有好幾樁五千英尺以上的房子,平均每英尺不到一千六百元,仍然無人問津。」
小紅無奈地吐吐舌頭。一下子能挪動一千幾百萬在置業上頭的人家,在本城仍佔少數,他們也必有足夠能力移民海外。不同於他們這種只有能力撐得出一個小家庭來的普通人,沒有太多的選擇。
這份領悟為小紅與耀華帶來一陣子的迷惘,他們很快就抹煞心上的些微不安,重新投入自己的理想之內。
說到底,自己的幸福已在手裡,也就不必管別人更大的風光了。
他們是知足的。
故而又多一層的安樂。
辭別了經紀之後,耀華說:
「我們到哪兒去吃飯?」
「就在這區吃吧,也好熟習一下周圍環境。」
「那麼說,我們是決定買那個單位了?」
「你意下如何?」
「由你決定,你將是家庭主婦。」
「可是,你才是一家之王呢!」
說上了這幾句話,忽然間彼此都笑了起來,甚麼叫相敬如賓,此之謂也,實在令人甜上心頭。
他們走過一間餐館,正要走進去,小紅就拉住了耀華,說:
「不!還是去吃碗麵算了!」
「為甚麼?」
「兩個人吃兩個牛扒,飲一杯咖啡,少說也花掉百多二百元,反正飽肚,兩碗牛脯面,一碟油菜,再加兩杯清茶已很足夠。」小紅煞有介事地說。
麥耀華站住了,忽然間把雙腿一拍,向小紅致敬:
「遵命,你說省便省。我唯命是從。」
「當街當巷,你這樣子嚇死人。」小紅嬌嗔道,拉著耀華快走。
直走至一間粥麵店,正想走進去,耀華說:
「我倒有一個更省錢的主意。」
「甚麼?」小紅問。
「倒不如我們回家去,只喝一杯清水算了,有情飲水飽,省下了錢把你早日迎娶過來才是一勞永逸。」
兩小口子就是如此你調我笑、你拉我抱,歡天喜地的去吃他們的晚飯。
任何人的一口飯是否甘香,不在乎實質,而在乎心情。
好像這一晚,在一間頂高貴的會所餐廳,那鋪著一大片雲石的貴賓房內,也有另外一對人在吃晚飯,他們的氣氛就比較緊張了。
說到底,俗語所謂「醜婦終須要見家翁」是說得頂對的。
樂秋心雖一方面要英嘉成正正式式的讓她見英母。然,另一方面,她也憂心慼慼,怕自己未能表現良好,給對方一個壞印象。
實際上,在她與英嘉成的戀愛中,她需要英母的支持。
今日要徹頭徹尾地把英嘉成搶過來,最低限度需要令英母答應看管兩個孩兒,此其一。
他日新的一對婆媳相處,若不愉快,只會被舊人見笑,此其二。
至於其三是樂秋心認為她與英嘉成的相戀有如一塊完美的碧玉,她不欲這塊美玉有一丁點兒的瑕疵而破壞了氣氛。
如果英母不支持和贊同,縱使無傷大雅,也是一項無可否認的遺憾。
因此,樂秋心異常緊張。
英嘉成是個重情重義的人,這一點,從一開始相交,樂秋心就知道,且十分歡喜。
英父是英年早逝,而英嘉成由母親一手帶大。雖然,英父有相當豐厚的遺產留下來給孤兒寡婦,他們一家從不愁衣食。但,問題不是這樣子的。守寡的英母只是30剛出頭,年紀輕、樣貌美,加上身邊有個自由錢,這樣條件的女人如果肯再嫁,是不會沒有人要的。
說實在的一句話,只要有巨額家當去平衡孩子的數目,攜子再嫁的女人,一樣有本事馨香過黃花閨女。
英母可能也切實遇過好些追求者,然,據她說,為了兒子,她屢屢打消再嫁的念頭。
英母曾在英嘉成懂性之後,一直灌輸著一個概念與一套思想給他:
「我如果再嫁,那人也是我的至親,手上的一副身家,算他有份抑或無份呢、實在太難了。萬一:還有別的孩子,不也是我的親骨肉嗎?一分了我的心,嘉成就少了保障了!」
她的意思是英父的血汗錢干貼補不是姓英的人,她不情不願。
但如若以身相許,卻又分開楚河漢界,那又怎麼對得住陪伴她下半生的人?
既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必會左右為難,那麼,倒不如不要陷自己於如此苦惱地步算了。
英嘉成非常敬佩他母親的堅強意志與冷靜頭腦。他自認能夠安樂地過一個唯我獨尊的童年與私下擁有全部英家遺產作為事業的後盾,完全是因為英母的果敢決斷。
就為著這幾十個寒暑裡所作的犧牲,英嘉成認為他要對母親補償。
他不能不愛樂秋心、不能不愛母親、不能不愛孩子,於是英嘉成無可避免地受著這幾方面的壓力。
在他心目中,母親的這一關應該先闖。至於孩子,說到底還是小,尚在肉在砧板上的地位,無奈他何。
英母的輪廓仍然英挺,一副精明的氣派洋溢在眉梢眼角,很有點懾人的威力。
英嘉成長得不像母親,大概是遺傳父親的體型和面相多一點。尤其是骨格,英母比一般女性小,英嘉成則比普通中國男人要魁梧。
母子二人坐在一起時,英嘉成很自然地把雙手搭在英母的肩膊上,那種親切,不自覺地惹得樂秋心微微妒忌。
隨即,她板一板腰肢,坐直身子,將那個意念掃出腦海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