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我們可以到巴哈馬去渡假。O」
「到今天我才真正的服了你。」無邁歎口氣。
我打電話去訂飛機票。
「世文,你別鬧了,我是不會去的。」
我放下電話,」怕什麼?怕曬黑?怕曬出雀斑來?反正你變成什麼樣子,我還是愛你的。「
「我們可不可以好好的談?」
我靜下來。
「世文——」
「離婚我是不會答應的。」我斷然說。
「為了面子是不是?」
「不。」我重複:「我愛你,我不能少了你。也許在生活上我疏忽你,我願意改過,但是我不會同你離婚。這些日子來因為你給我極端的自由與安定,我才能夠好好在事業上發展,沒了你,我會一蹶不振。」
「說來說去,還不是為你自己。」
「你叫我怎廢樣愛你?有選擇就是愛,這是已故小說家徐吁說的。在同類型的女子中我選中你,堅持要你,這便是愛,我相信有許多其他的女子可以給我這種寧靜的生活,但是我小會去看其他的人。」
無邁不出聲!她深深歎息。
「我可以從頭追求你,像以前一樣。」
「太滑稽了。」
「如果是有第三者,我跟他決一死戰後會得死心。」
「什麼第三者?」她愁眉苦臉的說。
「讓我們和好如初吧。」
「最可悲的是感情自然的死亡。」無邁說。
我無法說服她。
「我這才知道,我們以前的生活,有多幸福。」我說。
她更正我,「你的意思是,『你』以前的生活有多麼幸福:有一個家,但沒有家的負擔,有妻子照顧你,但你不必照顧妻子,我知道這是你挑選我的原因,但後來我漸漸替自己不值。人是會學乖的。」
「我也沒有你說得那麼壞,我並沒有出去花天酒地。」
「所以我還在你面前呀,你倒試試看去做玩家,我可以向你保證,現在沒有什麼女人會在家坐著等丈夫浪子回頭了。」她尖聲說。
我歎口氣,「男人的黃金時代已經過去。」
「女人的黃金時代亦已過去。」
「咱們就將就看過吧。」
「世文……」
「不必多說了,」我說:「最可怕的男人是不放過你的男人,現在我決定不放過你,我們夫妻的緣份沒盡,即使你不願去巴哈馬,我們還是可以去西貢的白沙灣兜風,天氣還沒有熱,我去為你拍些照片,我有沒有同你說過,我有一部萊加三型,我的攝影術不錯?」
「為什麼以前你不為我做這些?」
我終於認錯:「以前我欺侮你,以前我認為你不稀罕這一點,亡羊補牢,未為晚也,兄弟,再給我一次機會如何?」
這兩個星期裡,我們玩遍了香港的名勝。無邁話不多,但是興致很好。
女人到底是女人,再爽朗英俊瀟灑的還是女人,你若把她當男人,她恨死你一輩子。
我就是犯了這個錯。
本來把妻子當兄弟看待是最大的尊敬,但是聰明智慧如無通都不這麼想。
我只好把她當女人,甚至是小女人來服侍。
我開始送大大小小的禮物給她,大至寶石首飾,小至毛毛玩具,帶給她那種所謂老土的意外之喜。
又留意她穿什麼衣服化什麼妝,故意稱讚她。
恢復上班之後,天天堅持接送,一星期起碼與她出去吃一頓飯……製造這種無聊做作的所謂生活情趣。
我當然做得好,我說過,我是個中好手。
但是無邁也許滿足了,我卻失望。這樣下去,她跟林小珍張小芳陳咪咪李露露,有什麼分別。
我娶的是周無邁呀。
我真正的萎靡下來,但是不敢讓她知道,無論如何,我不能失去她。
有一天,我們出外應酬回來,她同我說:「世文,我們不能這樣下去。」她看上去很憔悴。
我一顆心嚇得咚咚跳:「太太,又怎麼了?」
「我嫁的是丈夫,不是司機,要的是伴侶,不是隨身女傭,我看你不必再小心翼翼的管接送了。」
我愁苦的看著她——我當初為什麼不去追趙小玉王小芬呢,這個周無邁又要鬧什麼花樣呢?
「我看我們還是小外甥打燈籠——照舊吧。」她說完如釋重負。
「照舊?」我意外。
「是,各有各的自由,各有各悶,各有各工作,」她長歎一聲,「就這樣過一輩子吧,我實在不慣被侍候,更不慣看你日漸憔悴,你這個人,早已被我慣壞,算了算了。」她邊說邊揮舞著手,「是我不好,世文,我以為自己會適應轉變。」她終於認錯。
一場家庭革命,從此消失無蹤。
我樂在心中口難開,表面上委委屈屈說「是」。心裡想著第二天又可以睡到日上三竿,哈哈哈哈。
女人,悶說悶,刺激又受不住。這年頭,做丈夫不好做。
女人。
老友的女友
他們說,讀書時最好的朋友,便是最好的朋友。
我與德松五年不見,仍是最好的朋友。
我們同一間幼兒園、小學、中學畢業,他留在港大,我往美國。因家境的問題,我選了亞里桑那州州立大學來念,嘩,那個不毛之地,如果沒有德松的精神支持,我會崩潰下來。
五年來他不停的給我寫信,寄錄音帶、鄧麗君的歌,家鄉的月餅、椰子糖、話梅,永恆不絕的收到,還有各式電影畫報、週刊雜誌,林林種種……
他們都說我的宿舍像一間中國雜貨店——又是一箱即食麵,又是一件新棉襖。
媽媽笑說德松照顧我,比她照顧我還要周到。
而我為德松做過些什麼?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當時大家都念中一,他被幾個大個子圍住,退至操場一角,他們
還不放過他,還要揍他,我自書包內取出新買的玻璃彈子用力丟過去,帶頭的大個子腦袋上
吃了兩記,痛得頭暈眼花,不知什麼暗器來襲,再加上我衝過去一撞,他便作滾地葫蘆,其他嘍囉一哄而散,這件事不了了之。
不過德松認為我救了他。
當時我也認為我救了他。
三毛子一粒的彈子哪,我惋惜的想,都泡了湯,事後滿操場的找,一顆也找不回來,多
大的犧牲。
德松跟我不同,他是個老實人,有點懶洋洋,不起勁,同樣念化工,他教書,我不肯,我在一家著名化妝品廠做化驗師,雖然說大家都能夠學以致用,但是我老覺得他只上談兵,不切實際。
不過教書適合他,學院裡的環境無論如何單純一點,德松要是出來做事,會給人欺侮。
從他的信中,我得知他交到女朋友……真快,不久便可以結婚生子,做其家主人……他有福氣,這個德松,要求比較普通,性格平和,容易知足,故此可以獲得幸福。
而我,我歎口氣,我同他天差地別,我是那種不甘心做個平凡人,卻又害怕往上爬的人,沒出息,但又倔強,故此朋友沒有德松多,人也沒有德松受歡迎。
有時候跟媽媽吵架,連媽媽一氣之下都會說:「你是德松就好了。」
瞧,多窩囊。
今年我終於決定回香港闖一闖。
德松的信這麼寫:「香港是冒險家的樂園,做得好就會竄上來,你那麼聰明伶俐,一定有你的辦法,請快回來,我們歡迎你。」
我猛地想起來,「我們」大概是他與他的女朋友。
這個女孩子是誰?他從來沒提過。
又一封信:「……我時常同她提起你,她覺得你是個有趣的人,我同她說,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喂,你到底什麼時候回來?快點好不好?別讓金髮女郎拌住了,當心。」
她?我有點不安,「她」會不會佔據了德松大部份時間?有些小女人是不讓丈夫出來交朋友的,不管那朋友是男是女,她們一概抗拒。
看情形像了,像得不得了,一定是個那種賺小小月薪,沒有見過世面的小女人,叫德松陪她媽媽搓麻將,故意輸錢……
越想越替德松不值。
但是德松不停的提看他的女友,以她所說為準,我不以為然。德松很順得人意,一向不與人爭,無論誰在他面前發謬論,他都唯唯諾諾,我從未見過他發脾氣,或是出言諷刺過誰,他是個好人,真正的好人,很容易被人利用。
「終於知道下星期可以見到你,我不會來接你飛機,因為我要上課,不能隨便告假,但希望你一抵涉就來同我聯絡,我們要大醉!」
我笑。
德松一輩子只喝醉過一次,是送我的那次,醉得他死去活來,事後告足一個星期的病假,痛苦得永誌難忘,現在居然又打算為我醉第二次,好朋友到底是好朋友。
我也是懷著興奮的心情直奔香港。
來接飛機的是爸爸媽媽,我們擁抱在一起,我大聲歡呼。
爸爸眼睛紅紅的說:「你黑了、瘦了、壯了。」
我們回家,我躺在往日的床上,無限舒服滿足。
媽媽來坐在我身邊,問我:「這麼些日子沒回來,想不想我們?」
「想。」我說:「為了省飛機票,才沒有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