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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亦舒

  「是的。」她說,「你也唱一個。」

  「我不會唱歌,我背一首詩給你聽聽。」

  「好,你背。」

  「如果我再見你,

  隔了多年,

  我如何招呼你,

  以靜默以眼淚。」

  她把頭轉向車窗,很久不出聲。

  公路上車子漸漸少了。兩百哩。我離家足足八千哩。媽的八千哩。後天就回去了。在機場上有什麼人在接我呢?父母,親戚,沒有女朋友。就是沒有女朋友,有個女朋友就好了。

  我臉上應該掛個什麼表情?大喜欲狂?哭?擁抱?還是什麼,我不知道。

  我說:「再唱一首歌。」

  「我不能再唱了。」她說,「歌是不能唱得太多的。」

  「再為我唱一個,我是陌生人,不要緊。」我說。

  「陌生人?」她注視我一會兒,「多年之後,在街上碰見我,你會認得我嗎?」

  我一呆。她的問題為什麼這樣特別呢?為什麼她要人記得她?為什麼?當然我是會記得她的。相信我,她是一個美麗的女子,不容易忘記。

  我因此問:「多年?多少年?」

  「五年?十年?」

  「是的。」我答,「我會記得你。我會說:『你好嗎?』提醒你,有一次在外國,你搭過我的順風車。十年是很短的日子,時間,時間是很奇怪的因素。但三十年之後,五十年之後,我就不肯定了。」

  「誰活得這麼老?」她索然問。

  「有些人還真活到八九十歲。」

  「真痛苦。我怕死,我不大想這個問題,有時候怕得尖叫,但是老,老是可以避免的,反正只有一死,老是可以避免的。」

  「別說這種可怕的話,有些事情,多想是無益的,最好不想,你明白?」

  「我明白。我明白得很多,只是我做不到。」

  我用一隻手駕車,左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她想得真多,想這麼多有什麼意思?這世界上有很多事是不能想的。像這條路,起初有月色,後來下雨,現在降霧。這霧啊,遮住了前面的視線,車子彷彿駛往永恆,永遠不會到達目的地了,連我也害怕。

  我與她在車子裡說著話,我真的連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嗎?我好像是她最好的朋友。我們瞭解對方之極,可以一直不停的說下去,說下去。

  「如果你疲倦,躺一下。」我說。

  「不用。」

  但她還是閉上了眼睛。她有很密的眉毛,黑髮垂在車椅背上。黑髮是全世界最美麗的頭髮。我要開車,我不能盯住她看,太可惜了,如果我早些日子認得她,我在英國這三年不會這麼寂寞。這三年來我什麼樣的女孩子都見過了,不過只限中國女孩子:新界來的女侍,開林寶基尼上學的千金小姐,自費半工讀的好學生,女護士,嫁過來落籍的新娘子,什麼都有,就是沒見過她這樣美的。

  我這些年來,正在找她這樣一個女孩子。

  如今見到了,卻遲了,我要走了。

  車子漸漸駛入市區,天亮了。一種灰色的亮光,不是藍的。先看到的是海德公園,在一種朦朧下特別美。她好像睡著了,我不知道她要在哪裡下車。老實說,我不想她下車,下了車就是分手,分手幾時再見?

  但是她睜開眼睛,她說:「到啦?」

  「到了。」我說。

  「你知道勃朗寧街?我在那裡下車,青年會在附近。」

  「知道。」我說。

  她忽然哼:「你說你寂寞你要走,

  但我會拉著你的手,

  在倫敦街上逛一遍,

  你或許會改變主意。」

  倫敦是寂寞的。

  這些歌,她唱的歌,也都寂寞。

  時間過得快啊,四小時一下子就完了,我們到了倫敦。

  我在勃朗寧街停下來。

  太陽出來了,太陽升得早,倫敦是一個別緻的城市。

  她把頭轉過來,她問我:「如果我約你出來,你會答應嗎?」

  我毫不猶疑地點頭。

  她笑了,一個很得意很喜悅的笑。「幾時?」她問。

  我說:「我星期一要回香港。只有一日兩夜的時間,你說幾時呢?」

  她呆住了。她沒有想到我會走。而事實上我連箱子都鎖好了。我上曼徹斯特,不過是說聲再見,回來把車子交掉,就走了。而她,她還要留在英國,她另有一套計劃。我們的緣分止於此,止於短短的談話,止於兩首歌。

  她的笑容消失了,她把著車門,不知道說什麼好,我明白。我很明白。

  終於她問:「後天回去?」

  「是的。我不打算再回英國。」

  「那麼你一定很忙,大概沒有空赴我的約。」她說,「謝謝你送我到這裡。」

  「如果我把地址給你,你會寫信給我嗎?」我問。

  她搖頭。

  「我今夜可能見你?明天?」

  她動了動嘴角,那顆痣在雪白的臉上太明顯了,好像隨時會掉下來似的,是一顆眼淚。她眼睛裡的鬱結與惋惜我看得懂的。

  她慢慢把圍巾解下來,還給我。

  清晨的風拂著她的長髮,她纖瘦、怯弱,我看著她,一直看牢她。

  然後她說:「今夜,明早,我想不必再見了。大家都很忙。謝謝你。祝你……順風。」

  我怔怔的看著她,她走了,帶著她的行李袋,她沒有回頭。

  過了兩天我照原定計劃上了飛機,平安的到達家裡。我以後再也沒有見這個女孩子。我不知道她現在住什麼地方。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們只相處了四小時,在一部汽車裡,從曼徹斯特到倫敦,四小時旅程。因為她截住了我,她要搭順風車。她是一個臉上有淚痣的女孩子,憂傷而美麗。我不會忘記她。再隔十年,在街上我也必然可以把她認出來,只是我再也沒有見到她。

  再也

  沒有

  見到她。

  家明與玫瑰

  黎氏夫婦介紹我搬到那層空房子去。

  他們說:"遠是遠一點,不過你有車子,不要緊."

  老實說我想賣了車子,汽油漲到這種地步,一加侖幾乎要一鎊,實在吃不消,然而沒有車子等於沒有兩腿,阿拉伯人之可惡,也就在這裡。除了實用,還有虛榮,如果沒有一部車子,叫女朋友們擠巴士?我週末還用出去?

  至於房子,也是難找,好的不是沒有,實在貴,一個人住那麼貴的房子,犯不著。於是我到處找既平又靚的房子。宿舍舒是舒服,無奈像坐牢,這個不准那個又不准,晚上衝杯咖啡都得受嚕嗦。

  黎太太笑:"家明準是想勾搭鬼妹,所以不耐煩住宿舍。"

  才怪,鬼妹是臭的。我如果那麼愛聞騷味,買塊羊肉對著聞去,何必勞民傷財,結交鬼妹。

  現在他們讓我住到那層空房子去,算為我做一件善事。屋子是人家買的,幾個孩子都去度假了,回來也不高興住在一起互相監視,我去住,一半是替他們看屋子,他們也樂得有個人照顧一下,英國的毛賊之多,並不下於香港,丟空著屋子,不到一個月,傢俬都搬空了。

  我只要付電費煤氣費。

  這是典型的英國新式房子,上面三個小房間,下面是廚房客廳飯廳,前後都是花園。

  我也要溫習,只是搬進新地方,不得不收拾一下。

  只知道屋主是黎家的遠房親戚,幾個堂兄妹,都二十歲以下,把這層屋子住得飛砂走石,好好的地毯弄得又髒又膩,木傢俱上燙著一個個香煙痕,窗門一輩子沒擦過,不用說了。

  我叫了清潔公司的人來收拾,雖花了一點錢,但是成績斐然,屋子煥然一新。

  樓上因為還放著私人東西,由我親自打理。

  我睡在一間向公園的房間裡,以前住的大概是女孩子,倒也乾淨。

  住了幾天,我打電話去問黎太太,她也不清楚。

  她說:"你收拾好了,他們剩下來的東西都不要了,早吩咐我去整理的,只是我也沒空,這次難為了你,你只管扔好了。"

  "得令。"

  "如果他們不回來住,你肯不肯交差餉?"

  "肯,當然肯。"我說。

  "好,屋子是你的了。"黎太太掛斷了電話。

  有這麼便宜的事,這班孩子花老子的錢,不曉得世界艱難,倒叫我撿了好處。

  黎太太下令說收拾,我不妨開始做,我先把其他兩間房間打掃了,扔掉幾打舊網球,足球襪、筆記、垃圾、內衣,什麼都有。

  整整花了我一天。

  把窗門打開,空氣流通之後,房間似模似樣,到底是新屋子,容易收拾。

  然後就論到我這一間了。

  牆上是黑色和銀色的牆紙,一看就知道是倫敦的比巴的貨色,大概比粘英鎊還貴,地毯灰色,床白色,幾盞銀色的小燈,一面鏡子上有銀色的花,照不清楚人,但卻是好裝飾。最花妙的是一張茶几,茶几面是一小塊一小塊碎玻璃與碎玻璃拼的,我碰也不敢碰,怕割手,又怕耀眼。窗簾是深灰的,下擺也有銀花。這麼樣的一間房間。睡在裡面好像睡裝修店,不太舒服。

  誰的主意?

  而且他也捨得,花了這麼多的心思,就仍下不顧走了。

  我把窗簾拉開,開始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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