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微笑了,把花擱在一邊,拿茶來喝,倒是好茶,顯然是上等的烏龍,泡得很濃,有點苦澀,也唯有這樣的茶,才可以解暑。
書局裡冷氣幽幽的透出來。
我在這裡做什麼呢,等一個年紀比我大十年的女子。一個美麗的女子。穿旗袍繡花鞋的女子。為了跟她去喝一杯咖啡。
為了這是一個暑假?
在暑假,學生可以做一點荒唐的事,但是我知道,我是喜愛她的。我喜歡一切屬中國的東西。自小泡在外國,回來的時候,已經錯過了太多,我會的只是網球,不是打稜角,我從來沒有與女孩子默默相對,我們只有熱烈的擁吻,甚至是上床,我愛中國的一切,我愛她。
儘管這一切都是傻的,我也可以為她留下來。
她來了。
我站起來,茶杯沒拿穩,潑了出來,濺在我的白褲子上。
她微笑著,「我把錢拿去銀行呢,啊,這花——?」
我把花遞過去,她溫柔的接過了。
她即使是走一步路都是溫柔的。這樣溫柔的女子,卻答應一個長頭髮的男孩子,陪他去喝咖啡。
她微笑,「不是說去喝咖啡嗎?喝完咖啡,這花必謝了。多麼可惜,這樣吧!回家插好了花我們才去,好不好?」
我點著頭。
她把玫瑰花抱在胸前,忽然說:「你是這樣一個可愛的小孩子。」
我笑了,小孩子。
我們沿路叫了一輛出租車,很快到了她家裡。
推門進去,是一個小園子,種著清一色的玉簪,香氣撲鼻。進了屋子,窗明几淨,陰涼得不得了,四壁掛著字畫,我跑去看一看,雖然不懂,也曉得是好貨色。我連忙換了拖鞋。
轉頭向她笑說:「家裡倒是高雅得很,怎麼開個店,卻賣翻版書呢?且是外國人的。」
她並沒有生氣,她微笑道:「你沒聽說過,奸商奸商嗎?」
我們都笑了。
她就是這點好,有涵養,有幽默感,跟她在一起,是舒服的。我最討厭十七八歲的女孩子了,動不動失約,遲到,鬧彆扭,使小心眼兒,唯恐天下不亂的樣子,大概最好嫁給七八十歲的老頭子做小老婆,也只有七八十歲的老頭子會得忍受她們的矯情做作。
我比較喜歡大方瀟灑的女子,像我對著的這一位,真正「從頭看落腳,風流往下落,從腳看上頭,風流往上流」。我是尊重她的,可是偶然一兩句笑話,也可以放心的講,不怕她動氣。
下女把玫瑰花插好了,是一隻白底藍花的古瓶。
我笑,「我雖然不懂,卻也知道是個好瓶子,該插菊花之類的。」
「不,」她溫和的說:「這就很好。這裡難得有紅色。」
「為什麼你老穿素色?」我問。
「家父過世才三年半,還是素色好一點。」
「啊!對不起。」
「這孩子,盡學了這些洋禮節。」她笑說。
下女端來了茶,大家都沒提喝咖啡的事了。
她的紅木茶几上放著一本字帖,我拿來看了,莫名其妙,她走過來,坐在我身邊,仔仔細細的說給我聽,我一個字都沒聽進去,只是看著她的側面,她的耳朵穿過孔,然而沒有耳環,皮膚細膩得一個毛孔也看不見,鼻子是筆挺的。她小時候是什麼樣子的呢?也是這麼溫柔嗎?不會,看她偶而露出來的狡黠,該也不是一個好惹的人吧。
我的手碰到了她的頭髮,她猛地抬頭。我看著她,我微笑。
她握住了我的手,「你真年輕。」她說。
我聽著她。
她也微笑。怎麼我們兩個人一見面就直笑呢?
她說:「見到你,就想到以前自己年輕的時候來了,真沒法子,年紀一大,就會戀著過去。從來沒有見過你這麼可愛的男孩子,秀氣得像個女孩兒,」她笑一笑,「簡直不好意思引誘你。」
「你想引誘我嗎?」我問她。
她直笑了。
我想起表姨的話來,「我太高太瘦,太容易臉紅了,你不會稀罕的。」
她吻了我的手一下。
「你在哪裡念的書?」我問她。
「劍橋。」她說:「念英國文學。」
我又笑了,「差點被你的繡花鞋子唬了。」
「來,起來,我們喝咖啡去。」
我站起來,忽然說:「讓我抱你一抱,只是抱一抱,好不好?應當相信我。」
我沒等她答覆,就把她擁在懷裡。也許那個時候年紀還輕,大概的確還只是個大孩子。也許因為實在是喜愛她的,故此真的只是抱著她,連嘴唇也沒有碰到她。也許因為可以拉上床的女人太多太多了,何必需要損壞這一段回憶呢?故此我只是狠狠的抱了她好一會兒,聽到她的心跳,也聽到自己的心跳。
後來放開了她。我們才去喝咖啡的。
以後我常常在她書店休息的時候去等她。我們常常約會。但是再也沒有類似親密的行為了。
她陸陸續續的問我:「真沒有女朋友?」
「有是有的,不致於結婚的地步。」
「蠻要好的囉?」
「她常常來陪我睡覺的。」我坦白的說。
她也不以為奇,「那麼,一定會吃醋。」
「管她呢!」我笑。
「這樣吧,若果她問你在暑假裡做—些什麼,你就說:「常跟一個老太太在一起。」
「你好算老太太嗎?」我笑問。
「你就說:那老太太寂寞,看一個人,實在卻不過人情,所以略陪了她幾次,以後再到台北,也還是要去看她的,老太太喜歡跟小伙子打交道。」
我一震,問她:「你以後還想見我嗎?」
她不晌,也沒有微笑,只是看若我。這時候我們正走在公園裡,我注視若她的一張臉,這麼毒的陽光,並沒有在她臉上曬起一顆雀斑,那種象牙色是近乎透明的,在她的瞳孔裡,我看到了自己的臉,我心裡先是一種狂喜,隨即是一種悲哀。
下次來,是幾時呢?
我應當吻她的,但是始終沒有。我甚至希望那天沒有擁抱過她,那麼可以留一個十全十美的回憶。大年輕的人並不懂得生活,只想製造回憶。
我們繼續走看。
後來我把她送了回家,上到家門,她也沒有請我進去。
我們並沒有說:假如我年輕十年……之類的話。
我看著她進屋子,關上了門,開亮了電燈,我才走的。
我是一個很懶的人。反正在外國,那些女孩子會自動送上門來,犯不著勞心勞氣,只有為了她,我像小說裡一個不懂事、情竇初開的小伙子,這樣子天天去等她下班,天天送進送出,買了花與糖果,連她的手都不多碰一下,只是靜靜的欣賞著她的旗袍,甚至是她的足踝。至今還不明白為了什麼,恐怕年紀輕就是這樣,恐怕她也就是喜歡我這樣子。
後來母親就自香港來了。
「寫了那麼多信,一封不回。」媽媽說:「又打長途電話,也不接,什麼意思?」臉上還有笑容。
我不吭,只是訕訕的站在一旁。
表姨笑,「現人叫麼年頭呢!還叫兒子站著聽教訓,未來!坐下再說。」
媽睨我一眼:「他爸爸下禮拜五十大壽,我來把他押回去,不然算什麼樣子?做兒子的把老子的生日都忘了。」
我嚇一跳。五十歲?爸爸五十歲了?
我緊張起來,「媽媽,那我買什麼給他呢?媽,你說呀。」
「買什麼?只要你孝順點也就是了,買禮物,還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自己又不賺錢,」媽媽說:「我們再往三天,一起回去,到了家裡,給爸爸磕個頭,也罷了。」
表姨捂著嘴笑,「留洋十年,回來照樣是中國規矩。孫悟空跳不出如來佛掌心。」
我也不響了。
但是她呢?
回去以後,還是可以來的吧,一小時的飛機罷了,的確是隨時可以來的。
當夜我去她家,她沒有在。我並沒有進去等,即使要進去,下女也會放我進去,不知為什麼,我只站在門口,她家花圃的玉簪香味直傳出來,是一個月夜。
然後她回來了。
身邊有一個中年人,她與他有說有笑的,一副情侶模樣。我並不十分傷感,廿歲也算是大孩子了。也不驚奇,她總該有男朋友的,不然日子怎麼打發呢?只是這男人長得很庸俗普通,一套西裝是最老式不過的,她沒有用鎖匙開門,她按了鈴。
我看了那男人的臉很久,是一張忠厚的臉,是一個理想的結婚對像,跟這樣的男人結了婚,再跟我這樣的黃毛小子聊聊天,恐怕是理想的。
我沒有跟她打招呼,我走掉了。
我記得是一個月夜,我把她家門口的一塊石子一直踢回家,到了家,就睡了。
第二天,媽媽說:「咦,怎麼好好的一雙『巴利』,鞋頭全破了?」
我想去跟她道別,想去跟她說,我是會回來的,也許她可以等我幾年,我們可以通信,等我有自立能力了,或者可以進一步的談更現實的問題。
不過,這些都是看小說太多之後的影吶。
三天後,我跟媽媽回了香港,熱熱鬧鬧地,爸爸過了他的五十大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