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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頁     亦舒

  "他身體一向不好?"

  "  好得很,他並不是老頭子,只比我大六歲。腹中生了惡性腫瘤,不治,逝世。"

  我默然。我估計錯誤。

  "  現在的生活,你可以看得出,華麗而寂寞。"

  我說,"香港比較熱鬧,真的,你可以生活得比較豐富。"

  "  豐富?身邊一大堆牛鬼蛇神算得上豐富?"  她嘲弄說,"我領教過。一個人最終要面對的,不過是他自己。在那種鬧哄哄的地方混,心靈更加空虛。"

  "在巴黎,你有沒有親人?"

  "  沒有。"  她說,"  但是年輕的女人不愁沒有朋友。"

  "  任何肯出錢請客吃飯的人都不愁沒有朋友。"  我笑。

  "  你做人非常通達,這是我喜歡看你作品的原因。"她說,"  我有一大堆朋友也都喜歡看你的作品。"

  "謝謝。"

  "我很欣賞你的才華。"

  "謝謝。"

  "  感覺上我彷彿已經認識你良久了。"  她說,"所以說話間不覺對你露出親匿之情,請原諒我的冒昧。"

  我到此才釋然。"求之不得。"

  真的不稀奇,一個讀者如果看我的作品十餘年,對我的思路性格都一定有某種程度的瞭解,一旦見面,當然比對普通的初相識要親近得多。

  我太狷介。

  "  如果我會寫小說就好了。"  她說。

  "並不是太難的事,一疊紙一枝筆,加上胡思亂想,習慣成自然之後,難以停下來。"

  "  有沒有靈感這回事?"

  "精神好心情好的時候,自然寫得比較快一點。"

  "沒有靈感?"

  "不大可靠。"  我微笑著搖頭,"  主要是靠用功。"

  "不是靠天才?"

  我說,"如果別人問起來,我不會這麼說,但見你問,坦白說一句,干藝術多多少少要靠一些天份。"

  "天才加勤力?"

  "正是。"  我說,"缺一不可。沒天份寫三千年還似牛屎,不用功老是交不出作品。"

  "通常你在什麼地方寫小說?"  她又問。

  "桌子上。"  我說。

  她笑了,知道把我問得倦了。

  我告辭地說,"  有空再來。"

  我猶豫一刻,沒有告訴她,過一日我要離開巴黎。

  她認識我,我不認識她。她在明,我在暗,我不想與她混得太熟。

  我下樓打道回酒店。

  第二天夜裡,我在房裡看電視,電話打上來,說有人在樓下等我。

  我連行李都收拾好了,準備明天離開旅館租車駛往意大利境。

  是誰呢?電話接機生說是一位小姐。

  我馬上有些分數,穿上外套下樓。

  果然是她。

  "怎麼來了?"

  "剛剛經過,想也許你會在,便順道來看你。"

  "不,在劇院看莫裡哀。"

  "  可好?"

  "慘過做禮拜。悶死人。"

  我笑。"  我們出去散散步。"

  來到亞歷山大三世橋下,她道,"  我有種感覺,巴黎是不會天黑的,直到深夜,仍然被霓虹光管映得彩霞滿天。"

  我不響。

  她為什麼來看我?有什麼企圖?

  "你明天走?"

  "是。"  她一定是向酒店大堂查詢過了。

  "可不可以留下來?"  她很大膽的問。

  "留下來?"

  "正是。"

  為誰,為什麼?為她?我沒敢接口。

  "為我留下來,可以嗎?"

  "我們才是泛泛之交。"  我很訝異她的大膽。

  "  你不給機會,又怎知道事情不可能有進一步的發展?"  她說,"況且你也承認,這世上已沒有一見鍾情的事。"

  我沉吟。

  她很悠然的等待我的答覆。

  "我很欣賞你的才華。"  她又說。

  我不響。

  "  我身邊有的是開銷。"  她加一句。

  我微笑,"你這句話具侮辱性質。"

  她也笑,"如果你是個拘泥的人,我不會說,自然也不會喜歡你。"

  我點點頭。對一個寫作的男人來說,她是個太理想的情人:美麗、懂事、理智、富有、成熟、有情趣、懂得生活,什麼都不勞人操心……

  "你不想再婚?"

  "大事靠的是緣份。"  她微笑。

  "為什麼選中我?"

  "也是緣份,"  她輕輕送來舒適的高帽子,"聞名已久,如雷貫耳,有機會遇見,當然不想放棄機會。"

  我把雙手插在口袋中,慢慢與她踱步。

  "一切聽其自然吧!"我終於說。

  "聽其自然?"  她失聲笑,"  那是不是拒絕我?"

  我說,"  我多留三天好不好?"

  "太好了。有這三天的機會,也許一切都不一樣。"

  我與她握手為定。

  "這三天,你仍住酒店?"

  "自然。"

  "  你已經退了房間了。"

  "  可以續訂。"我覺得她開始有點咄咄逼人。

  "  是嗎?聽說滿了。"  她狡猾地笑。

  我呆呆看著她,她打算怎麼樣?志在必得?

  我忙說,"我只是一個窮書生。"

  "錢我有。"

  "  我不是一個使女人鈔票的窮書生。"

  "  你使你自己的錢即可,我不會逼你用女人的錢。"她笑。

  "搬到你家去,還不是揩油。"我看住她,"你不是想我搬到你去嗎?"

  她有些靦碘,只是三秒鐘,又恢復自若。

  "朋友家住數日,也屬平常。"

  "好,我也不必太小家子氣。"  我答應下來。

  "太好了。"  她看我一眼,"我知道你會答應的。"

  她好像事事有先見之明,什麼都計算在內。

  一個聰明的女孩子,無疑。

  也許太聰明了,她到底對我有什麼企圖?真想把我留下來做情人?

  一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她真的有這麼寂寞嗎?

  我並沒有想太久,便挽了行李走進她的家門。

  外國人為了省錢,常在朋友親戚家住宿,香港人就很少有這樣的習慣。

  與這位女士在一起住三天,並不表示有什麼蹊蹺之處,相信我與她都不致於慾火焚身。

  她把我招呼得很好。

  娓娓把她的身世道來,她經過了一番很寂寞的日子,如今平靜下來,想找一個伴。

  條件是清高的人,端正的相貌,有一份很好的職業,但不是忙得不可開交的那種,有藝術修養以及懂得生活情趣,陪著她。

  本來想找個畫家,後來發覺畫家太髒太過任性,又決定科學家會好一點,後來知道他們很悶很理性,直至碰到了我,她認為她找對了人。

  她此舉是很風雅的。

  不是為愛情也不是為歸宿,只是為有個伴侶。

  我呢,剛巧感情在游離狀態,並不是傷心欲絕,但多少有一絲失望,如果與她相處一段日子,倒真的可以得益非淺。

  一切合情合理,單身的男人與單身的女人,在這個美麗繁忙的大都會相逢,留下一段故事。

  不過我是一個老式的男人,我同她說過。

  我不可能在福克大道住她的房子,游手好閒,光為了陪她而留下來。

  三天是可以的。

  三個月就不必了,我不想看到我們之間瀟灑的感情發酸。日子久了,男女總為錢財擔憂紛爭,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

  我幾乎已經決定了結局,一如我寫小說的習慣,開始一個長篇之前,總是先打好草稿,安排結局。

  這是我的一貫作風,可以說是職業病。

  她很取悅我,我們整個上午坐在圖畫室內上天入地的閒聊,一天彷彿一世紀那麼長久,咖啡跟著白酒,再跟著咖啡,大家都那麼享受。

  她很清醒,知道留不住我。

  很坦白,"  也許留得住你,我會看不起你。"

  "這是必然的,"我點點頭,"女人的通病如此。"

  她笑了。

  "你是一個美麗的女人。"  我說。

  "  這話出於一個不是沒有名氣的小說家。特別動聽。"  她問。"你會不會寫我的故事,"

  我欠一欠身,"未免有點過於平凡。"

  她頹然,"當事人認為轟烈的事,旁人眼中看來最普通不過。"  笑了。

  "那是因為人最自我中心。"

  她解嘲的說,"像你與我這件事,我們認為浪漫----"

  我接上去,"別人必會認為猥瑣。"

  "  是,"她說,"  一個寡婦去勾搭男人。"

  "  而那個男人是窮書生,趁勢就搬進她屋子裡去了。"

  她仰頭大笑。

  "  所以在別人嘴裡,一切都是不堪的,根本不用刻意去討好任何人,"  我說,"我行我素。"

  "在香港也可以嗎?"

  "  為什麼不可以?"  我說,"在世界任何一個角落都可以,這不是地區的問題,這是性格的問題。"

  她惻著頭,陷入沉思中.

  "但是我父母與公婆都住香港。"

  "  瞧性格問題,是你天生不夠開放。"  我拍拍她手臂,"我何嘗不是?失去這一次機會,也許會後悔一世,但礙於性格問題,我不能留下。"

  "已經決定了?"  她惋惜的說。

  我點點頭。

  "那為什麼還進來往?"  她問。

  "喜歡與你相處幾天,你不覺得我們很投機?"

  "覺得。"

  "  那就好了。"我說。

  三天後,我收拾行李離開她的家,我們交換了地址。人怎麼可能真的來去如一陣風?總有蹤跡留下,這個便是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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