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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亦舒

  是一個年輕人﹐與鄧一般的高大黝黑﹐笑起來牙齒雪白整齊。

  "一個人﹖"他問我。

  這次不是幻覺吧﹐我實實在在聽到他向我搭訕。

  "漂亮的小姐很少一個人。"他坐在我身邊。

  他讚我好看﹐我微笑。

  自信漸漸回來﹐心頭暢快﹐女人活到八十歲也還愛聽到溢美之詞﹐旁人許覺得肉  麻﹐當事人還感到不足呢。

  "會不會打桌球﹖"

  我搖搖頭。

  "要不要喝些什麼﹖我請客。"。

  "不用客氣。"

  "第一次看見你﹐你躲在什麼地方﹖"

  他們口氣都這麼熟絡﹐現在流行嗎﹖一分鐘內可以成為老朋友﹐另一分鐘又是陌  路人。

  "有沒有興趣打球﹐教你好不好﹖"

  原本進來避靜﹐現在覺得坐不下去了。

  我站起來。

  "喂﹗"小伙子急了﹐"你還沒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

  我轉頭答﹕"劉﹐劉太太。"

  聲音中央著疲倦﹐無奈。還有節制。矜持。更有冷淡、警告之意。

  這也是我開始自愛的時候了。

  假期

  這是一個經典故事,不值得再寫。

  我是一個廿四歲的老少女。

  他是有婦之夫。

  明白了吧。

  他吸引我是因為那股氣質。

  別誤會,這是什麼年代了,氣質已不是文質彬彬,書卷氣十足,戴金絲邊眼鏡,看存在主義。

  他有股特別的味道,讓我想想該怎麼形容。

  才三十六七年紀,但一接觸就覺得他是上一輩的人。坐下吃飯,他替女士們拉椅子,有人抽煙,他點火,單子來時,他踴躍付款。

  沒有什麼特別?

  你一定有很久沒出來走了。

  年輕一輩的男人都有點潛意識仇視女性——憑什麼同工同酬?她們力氣不夠大,她們愛撒嬌,她們又不靠收入養家活兒,白白耗廢糧食,還要與她們爭升級,而且女方時常爭贏,可惡。

  這種不平的感覺十分形於色,於是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再也得不到什麼優待。

  新女性的心理是相互矛盾的,始終還是希望獲得女性的特權,被寵愛被姑息,得不到這樣的機會,十分生氣,認定小男人一日比一日多。

  而世風是肯定日下了。

  雷川湛不是小男人,我很快發覺。

  他認為女人需要呵護。

  好的食物,給女人吃,好的位置,給女人坐,口頭禪是:「人家是位嬌滴滴的小姐,算了吧」,吃了虧也笑咪咪。

  這一切都要有實際的行動支持,一直嘴巴說要對女人好沒有用,他就是有那個能力。

  當他開著蓬車來接我的時候,我融化下來。

  啊,開篷車!

  都不知多久沒看見開篷車,紅色的坐位,白色的車身,完全似依達小說中形容的坐駕,在那個世界裡,男女都不用工作,視戀愛為大業。

  忽然之間我感動得鼻子發酸!

  同自己說:兩個月,只准沉淪兩個月。

  不能超過兩個月,否則就不能自拔了。

  他車子裡有錄音機,播放的歌全是五六十年代的歌,許多用色士風奏出,幽怨纏綿。如泣如訴。聽著聽著進入浪漫境界:美麗的月色,紫色的沙灘,潮聲啞啞地響,蒸風微吹,身邊有心愛的男人,緩緩地皮膚貼著皮膚起舞。

  還有,還有。

  俊男美女的眼神是明亮的,臉頰緋紅,身裁曼妙,為愛至生,為情而亡,心無窮騖……

  一輛開篷車就讓我想起這麼多,由此可見多麼懷舊。

  太嚮往以前的閒清逸致了。

  唉,家家有白衣黑褲的順德女傭,一根辮子油光水滑,做足規矩,一是一,二是二。

  現在時尚請菲律賓女工,黑黑的像沒洗澡,花襯衫短裙子,模樣暖昧,取起電話,懶洋洋幾聲哈羅,完全不得要領。

  以前約女孩子出去宴會,要早一個月,好讓女方去籌備跳舞裙子,阿姨們都是夭之嬌女。

  現在,一個電話,在某某的士可等,呼嘯著人物,女孩子連裙子都懶穿,T恤牛仔褲。

  看不到真正的派頭了。

  雷傳湛把車子駛上飛鵝山,我就斷定他是個過時的人,現在誰還會把車子幾十個圈,兜上山去停在那裡看燈色。

  以前,聽說這是情侶的好去處,趁星光燦爛,偷偷在風中按吻,已經心神皆醉。

  以前有千般好,聽上一代的女性緬懷過去,知道那時的咖啡特別香,樂隊特別精彩,明星特別美麗,電影特別好看。

  大學生都有矜貴的氣質,一般家長教導子女都很嚴格,人們還肯上教會,紳士是紳士,淑女是淑女。

  我不喜歡現在這種天下大同的作風,上至叔伯上司,下至學生下屬子侄,全部以首名稱呼。

  洋行中後生不肯叫一聲韓小姐,他追在我身後叫我桃樂妃,我忽然生氣,不去睬他。

  後來覺得自己迂腐,無端端擺這種架子作甚,由此可見,我亦是個過時的人。

  我最喜歡的電影是綠野仙蹤,所以跟著女主角,叫桃樂妃。

  最喜歡的男演員是占士甸。他是誰?他是五十年代的傳奇人物。

  古老?是,所以我與雷傳湛這種比我大十多年的男人談得來。

  我喜歡有腰線的裙子,從來不穿那種垮垮的寬袍大袖。連大衣都買墊肩小腰身的來穿。

  又討厭那種大手袋,幾乎可以收藏一對雙胞胎,拖著那麼醜的道具,哪裡都不用去。

  你說我古板,我並不承認,我甚至不是追不上時代,但我覺得女人看上去要像女人,精神上男女應該平等,外型上男女不可混淆。

  雷當然也很喜歡我。

  這種事是雙方面的。

  第一次見面彼此已有好感,但都沒有表示出來。

  空氣中明明有那回事,卻含蓄翼死,弄得心神不寧。

  我們其實是在享受。

  見了無數次,也為公事通過電話,彼此仰慕已是很明顯的事,還是不肯擺明,那種曖昧,令人心跳不已。

  知道他會在那裡出現,總是刻意打扮,到了現場,眼角不敢靜下來,若是一眼看到他的影子還好,否則老注意門口,看他有沒有進來。

  如果他比我早在場,又特別留意他同什麼人交談。

  有時他與那種大耳環低胸衣的女子一談很久,我心中難免有種被什麼輕輕嚙咬的感覺。

  真是惆悵,他其實是別人的丈夫。

  連惆悵這種感覺,也是不現代的。這是種緊緊收在內心的感覺,不為人知,除非你凝視我的眼睛,才可以找到蛛絲馬跡,但我不會給你注視我的雙目,不不不不不。

  正如我不肯穿暴露衣裳一樣。

  一定過了六個月以上,我們才開始約會。

  那日他站在我身邊很久很久,我幾乎暈眩,他成熟男性魅力不住默默放送過來,我招架無力,這個人,站在我身邊已是威脅。

  是日是夜我也不關心了,更勿論隔壁還有些什麼人,我全付精神等他開口。

  該不該回答他呢?

  當然要。

  這是我應得的蜜之味,每個人在其一生中,都應得到一點這樣的快樂。

  我給我自己兩個月的時間。

  我微微側轉頭,揚揚眉毛,給他適當的鼓勵。

  沒想到我懂得這麼做,真是女性的本能。

  忽然之間,這一男一女回復到最原始的階段,除下一切文明的偽裝,我如一頭雌性彩鳥,暗示雄性來追求我。

  只聽得他輕輕說:「找知道有一個地方,可以舒舒服服喝杯東西。」

  我矜持的點點頭。

  「明天晚上七點我開車來接你。」

  他開來的是那輛開篷車。

  我們到山頂看燈光,然後車子拐彎,到達他飛鵝山的別墅。

  我們在泳池邊喝香擯。

  這像是他理所當然的日常生活。

  他取出許多件新的女裝泳衣供我選擇。

  我也不言語,換上件黑色的,躍進水中。

  他一直在岸上看我,目光灼熱,像是要把我的影像烙進腦海裡。

  池水是清涼的,我緩緩自一頭游到另一頭,感覺如人魚公主,說不盡的快意,說不盡的歡愉,活著還是好的,臉上身上的水珠可以證明。

  累了,我伏在池邊。

  他蹲下來。

  他將我濕發揚到腦後,吻我的眼睛。

  我略為退後,緊張得打顫,這是我第一次戀愛。

  他趨前來,雙臂沒入水中,接著和衣踏進池來。

  我擁抱他。

  或者星光下這一切都是陳腔濫調,或許快樂也是,我莞爾了。

  他送我回家已是清晨三時。

  我的頭髮一直沒有干。

  他用手一下一下替我攏著,不讓濕發搭住我額角。

  我們一個字也沒有說。

  沒有諾言,沒有應允,沒有將來,多好。

  那日我上班遲到半小時。

  絲竹之亂耳,案犢之勞形,早已習慣。

  現代女性,完全脫離自力更生,不可能,也不屑,但總要放假吧。

  我伏在桌上偷偷的微笑,已決定放兩個月假。

  我同老闆提出要求。

  他是一個美國人,英俊。瀟灑,中年而沒有肚子,長年曬太陽,儀表出眾,也頗引此為榮,自以為應該吸引無數唐人女,尤其是那些公關小姐們。

  他喜歡我。

  不過他不會色迷迷的勉強我。

  他自信女人遲早敵不過他的魅力,會得自動送上門去,故此他只需矜持地挑可口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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