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扁扁嘴,「有什麼了不起?」
「以後你最好別上這個酒館來。」
「不來就不來,稀罕嘛?」我賭氣,「又不是只有你一家酒館。」
我拿起書離開。
但是沒隔幾天,事情就急轉直下。
卡門竟出現在江氏酒館的櫃檯後,儼然老闆娘模樣,笑臉盈盈,在那裡收錢呢。何必央我作中間人?
我一愣,對老江未免失望,原來他說的是一套,做的又是一套。
一方面嘴巴那麼硬,一方面又立刻屈服在卡門的眼波紅唇之下,太沒出息了。
這樣的狐媚子,給她錢,打發她離開,才是上策,以前上過她當,現在又與她泡在一起,俗云:好馬不吃回頭草,我不由得深深看不起老江來。
因此也就不肯到他那裡去喝啤酒。
我確是不服氣。
像卡門這樣的女人,到水手出入的地方去逛逛,還是可以找到的,這麼俗艷。
誰知道呢,或許老江和她根本是同道中人,何必要我替他惋惜。
又和好如初了,我黯然的想,男女關係真是特殊,破裂之後可以和好,若無其事一般。
我非常憤慨,雖與老江有兩年的交情,因為我們止於朋友,所以也不在乎我是否生他的氣。
男人,包括出眾的老江,也就是這麼現實。
我嗤之以鼻。
誰在乎。
讓他與那個卡門在一道好了,誰在乎。
不羈的英俊的老江,粗獷的外型,細緻的心,本來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如此完美。現在可差了十層八層.我寂寞了。
下課後自己在宿舍沖咖啡喝。
一個月之後,心情還是欠佳,我就懷疑自己對老江有點意思。
會不會是愛上他?
不會吧!咱們倆的性格、學歷、年紀,都有很大的懸殊,我不致於會愛上他吧!
我只是欣賞地,並且與他談得來。
正在胡思亂想,他卻找上門來。
我到宿舍的會客室見到他,一呆。
他瘦很多,滿臉于思,雙目卻尚炯炯有神,一隻手受了傷,用繃帶吊著。
我鼻子有點發酸,有很多的話要說,但說不出口,只得緩緩在他身邊坐下來。
他很熱情,「小天真,好久不見你,以為你有什麼事,病了?轉了校?也不通知我一聲,怎麼,沒事吧?」
我搖搖頭。
「一整個月不見你來喝啤酒。喂,怎麼回事?」
我沒精打采,不想回答。
「生我氣?因為我把話說重了?小器鬼,三言兩語就同我翻臉?」他逗我。
「老江,我已經廿一歲了,不是三歲。」
他有點尷尬。
「你的手怎麼了?」我問。
「同卡門打架。」他不在乎的說。
我吃一驚,「怎麼?動刀動槍?」
「不然也不叫雌老虎卡門了,順手拿起桌子上的刀就刺我。」
我滿懷希望,「你們又崩了?」
「小意思,」他哈哈笑,「小天真,你不會明白的。」
我追問:「她仍然在你店裡?」
「是。有空來,別叫我牽掛你。」他站起來.預備結束採訪。
「喂,你自己當心。」我眼睛紅紅。
他一怔,「我這麼大一個人,當然會當心。」隨即哈哈大笑起來。
他走了。
他鬥不過卡門,因為他有真感情,而卡門沒有。
他能來探訪我,與我說上這麼多瑣碎事,已經不容易,可是他豈不是對卡門更好?簡直全心全意呢!我酸溜溜的想,就憑那副扭腰肢走路的腔調,就嬴得男人的心?
我很替老江擔心。
那卡門簡直是只野狐狸。
我與江氏酒館還是絕了緣。
不知怎地,我不能忍受卡門坐在櫃檯後那種樣子。
三個月之後的星期六,清晨,老江又來找我。
更瘦了,憔悴不堪。
我十分擔心。
「老江,你怎麼了?要減肥也慢慢來呵。」
「小天真,別再調侃我。」
「發生了什麼事?」
「卡門。」
「她又怎麼了?」我詫異,「你們不是好好的嗎?」
「她故態復萌。」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我說:「她如何了?你說。」
「她又勾搭別的男人。」
「又?她以前也是這樣?」
老江不答,我知道他的脾氣,沒有追問下去。
「以前,」他緩緩說:「十年前我與她在一起,她帶著我所有財產捲逃,跟我的對手共走天涯,我追上去,砍傷對手一隻手臂,坐了兩年牢……」
我吃驚,血案!
老江臉上露出狠惡的模樣來。
隨即他又低下頭,「出獄後我到這個小城來,改過自新,從頭開始,靠朋友的幫忙。總算找到口飯吃,誰知她又尋了上來。」他用手掩著臉。
「是你不好,」我說:「老江,你該拒絕她才是。」
「我……真是前世的冤孽。」
「怎麼,又把所有的積蓄交往她手中?」我搖晃老江的雙肩,「歷史怎麼可以重現?」
「我自己也糊塗了。」
「老江,」我鎮靜下來,「算了,錢是身外物,你一向豪爽,放開手算了,任她遠走高飛,最好一輩子也別回來,一生人上她兩次當,那還不夠?」
「一生人上兩次當。哈哈哈哈,說得好,說得好。」
我害怕起來,「老江,老江,你別這樣。」
他摸我的頭髮,「小天真,你待我好。我是衷心感激的,但是你不會明白……」
「我為什麼不明白?可是你不能自拔?」
「這是我前世欠她的。」
「你不要再做傻事,老江,答應我。」我急道:「你們千萬不要再動刀動槍的。」
他頹然,「我還有那種勇氣嗎?」
「老江,男子漢大丈夫,何患無妻?」
「太遲了。」他說。
他說我不明白,我是真的不明白,好端端鐵錚錚的一條好漢子,竟會被一個女人折磨到這種地步。
他愛她?
唯一的解釋是這樣吧。愛錯人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
為了關心老江,我破例在星期三下午到他酒館去探訪他。
他正在為客人斟酒。
「老江。」我關切地叫他。
「唷,你來了,歡迎歡迎。」他熱誠地招呼我,什麼也沒發生過一般。
「你太好了?」我懷疑起來,「沒事?」
「事?」他問:「什麼事?」
我氣,他倒是裝得好,我瞪著他。
「哦,小天真,我喝醉了才找你的,說的話當不得真,我是不是很嚕囌?」
我忽然之間覺得老江這個朋友不交也罷。
在門口碰見卡門,她伸出一隻手,攔住出路,不讓我過,「喲,可愛的小天真,大駕光臨。」
我憤然說:「你說得對,我的確是太天真了。」
「還生氣了呢!」她妖嬈地扭扭腰肢,甩甩長髮。
「讓她過去。」老江說。
卡門斜斜的看著我,我犯不著與她爭,便說:「請你借一借。」
她一怔,沒想到我會這樣低聲下氣,使一縮手讓我走過。
回到宿舍,我哭了又哭,哭了又哭。
平時不輕易流的眼淚忽然之間流個一乾二淨,幾乎沒哭成一條河,哭完之後,腫著眼睛,我決定忘記「江湖客」這三個字,不管他的死活。
也許因為年輕吧,我很快真正的忘記了地。功課忙、活動多,認識新朋友,匆匆半年有餘,偶然想起以前傻氣地眷戀一個陌生的、身份曖昧的江湖客,不但有一份可笑,更覺危險,還好沒捲入什麼漩渦,這種事可大可小。
最後一年是畢業年,為了寫論文,忙得不堪,更加將江氏酒吧那「一段情」拋在腦後。
就在這時候,報上刊出大頁的新聞:
「江湖客手刃情婦
事發被捕法網難逃」
我看到首頁如此驚心動魄的新聞,嚇一大跳。
事主曾經有一段時期,與我走得很近呢!我有種反胃的感覺,立刻買了份報紙,偷偷讀起來。
新聞很簡單,江湖客終於無法忍受卡門,在一個晚上,兩人大聲爭吵,據鄰居說,內容涉及另一個男人及金錢,他便揮刀,毀了她的容,在取她的性命那千鈞一髮時刻,鄰人湧入,奪下他手中之刀。
我看得驚肉動魄。
何苦來呢?這兩個人互相折磨。
我留意著案情的發展,江湖客因犯過同樣的案件,對他很不利,但是沒有人會相信,在法庭上代他求情的竟是卡門本人。
這宗案件在小城中轟動之極,有人將江湖客與卡門的故事寫成連載,繪形繪色。更有一說,這個故事將被拍成電影。
案子審了兩個月,江湖客又被判入獄三年。
三年寶貴的日子,他又要在獄中渡過。
那時他若清醒一些,肯信任我的勸告,速戰速決的離開卡門,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但感情的事是很難說的,男女間的糾纏無窮無盡地綿延下去,根本非常理可以推測,江湖客的最終命運如此,一切可以說是注定的。
我順利的畢業,離開小城,改到一個比較大的地方發展,找到一份工作,也找到了男朋友。
生活還不錯的樣子,「童年」的一切更加淡了,只餘下了朦朧朧的一個影子。
一日開會開得遲了,離開辦公室恰逢大雨,我又忘了帶傘,黃昏間車如流水人如龍,非常熱鬧,我獨自在屋簷下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