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什麼?」我問。
「喬。」她回答:「我母親想我快樂。」
「好名字。」
「你妻子叫什麼名字?」她很有興趣地。
「珍妮。」
她笑,「她們大多數叫這一類的名字。」
她語氣中有一種天真的妒念、與妒忌引起的輕蔑,這使我覺得她很可愛。她是毫不掩飾的,對一個陌生人都如此。
她接著說:「但是她長得真美麗,不騙你。」
「你幾歲?」我問。
「甘四。」她說:「第一次開書展是四年前,兩年後我給了婚,我沒有孩子,我什麼也沒有,除了一個有錢的父親。我的畫糟透了,但是每次畫展總賣得出去,總有報紙捧場,我想你是明白其中原委的,金錢。其實我一直想做個裁縫,或是替人家剪頭髮。」她格格的笑起來。
她有點醉意了,但是距離醉還有一大段。
我極有興趣的聽著,老天曉得我真是被吸引了。
她齊耳朵的頭髮是齊剪的,此刻有點亂,我又忍不住替她撥了一下。如果我妻子見到了會怎麼樣?她是個極妒忌的女子。我從來沒對其他女人做過這類似的動作,但是今晚,今晚我甚至沒喝過酒。
「很滑稽,是不是?」她仰起臉問。
「不,你很幸運,你父親富有。」我說。
「你?」
「我沒有父親。我只靠哥哥與獎學金。」
她點點頭,「很好。」
有人把音樂扭得更響了,那是一首很普通的歌,歌詞是熟悉的,它說:「你不要怨我不要恨我,也不要問我為什麼,無奈何無奈何,我要你忘了我。」聽了這樣的歌詞,我笑了。怎麼忽然放這樣的唱片呢?簡直不可思議。
但是她沒有笑,她用神的聽著。唱片就給換走了,她還是出著神。
我看著她。
她是一個孩子,一滴雨一絲陽光,一個足印,一首毫不動人的歌,都惹她的凝神。
「不錯的歌。」她說。
「為什麼?」我很不贊成。
「我不知道。那個女的並不想對方忘記她。真的忘記是一回頭什麼也不理,不會一直這樣訴說。很纏綿。」
我笑,「你解釋得好,但是很多歌的歌詞都差不多──」
「它們都很好。我不知道為什麼一般人嫌它們,」她奇怪的說:「我最喜歡時代曲的。」
「你不平均。」
她笑了,她站起來,一我要走了。」她找到了她的手袋。
「我送你。」
「我知道我的路。」
「我送你。」我拉住了她的手臂,避開人群,向大門悄悄走去。她的手臂也是致細的。她相當高,她的頭髮黑得閃亮,她的唇有點濡濕,她在微笑。
我開了大門,外邊的新鮮空氣馬上湧了進來,我一定是瘋了。我有種感覺,我覺得我愛上了她。我與她走到街上,我鬆了我的手,我點了一枝煙,遞過去給她。她只在我手中吸了一口,我拿回來也吸了一口。
她看著我。
我只知道她叫喬。一個出名的音樂家的妻子。
她的眼睛閃亮。她看著我,她臉上的神情有一種很原始的孩子氣,非常與現實脫節,與她在一起彷彿是與一個夢在一起似的。
我問:「你要到什麼地方去?」我的聲音有點啞。
「不想去,回家去睡覺。」她說。
「還早。」
她走了幾步路,腳步不怎度穩,「我們總得回家的。」
「好,我答應送你回去。」
在路燈下有點光,她在光下顯得很瘦,衣服又有點寬,頗有點不禁風的樣子。我喜歡她。如果我沒有結婚,我一定會追求她。可是怎麼她丈夫會放棄這樣一個女孩子?他怎麼捨得?
我不明白。
「只要走一小段路就到了,我住得很近。」
「一個人住?」我問。
「是的。」她點點頭。
我們走了十分鐘,便到了。她抬頭看我。「下雨了,」她說。
我抖抖身上的雨珠。一條街上都是靜寂。
「進來坐一下子。」她說。
我猶疑了一會兒,進去?時間不太早了,我應該回家了,妻子會在等我。我應該回家的,但是她的話有種不可抗拒的力量,我跟了她進去。
她住在樓下。一扇白色的門,開門進去是一條走廊,一盞燈垂下來,很暗,跟著是一面鏡子,映著大門,很是浪漫,但看上去未免有點陰沉。客廳很涼,她離開時沒有關空氣調節機,我幾乎打了一個冷顫。
沙發都是絲絨的,有點舊,但坐上去很舒服,四壁都是畫,茶几上,地毯上都是書報雜誌,相當的亂,一隻極好的花瓶上插著一大把謝了的玫瑰,已經是深紫紅了,幹了一大半,瓶子是水晶,反映著走廊裡微弱的光。時光在這所屋子裡是停留不動的。我像是回到十九世紀末期來了,這一切都是畫畫素描的好題材。
她的肩膀被雨淋濕了。薄薄的衣料貼在肉上,她的肩膀有這樣柔和的線條,不需要更渾圓了。
我隨手揀起一張報紙,日期已經過了三天。
「清潔女工每三天來一次。」她說。
她的臉仍舊蒼白,但是膚色像象牙一樣。她打開了煙盒,抽了一枝煙。
「你一個人住這裡?」我不能置信的問。
「是的,我很寂寞。」她說:「但是我也漸漸習慣了。」
「你不該如此。回家去。」我把手放在她頭上。
「這是我的家。」她坐在地下,抬起了頭。
我笑了,「你很孩子氣。」
「我喜歡看你笑。你那兩隻犬齒,它們尖得很特別。」
「畫家總是觀察力很強的。」我說。
她把頭靠在我膝蓋上,「我不是畫家,我只是一個寂寞的人。」她說這話,好像我們已經認識十年以上了。
我說:「你沒有信心。」
她微笑,「當我不愛人,也不被愛的時候,我是基麼信心也沒有的。」
「這樣想是不應該的。」
「我知道。」她說:「我又不是孩子,但有時候我覺得寂寞也是一種享受,我從來不後悔我做過的事情,反正時間是要過的,怎麼都一樣──你該回家了。」
我看看表。我的確應該回家了,但是我不想走,到了這裡,我像是逃避了什麼似的,在這間屋子裡,時間是不會過的。
我低聲問:「如果我不走了,又怎麼樣?」
她驚異的笑,「不走了?哦,你是指一夜不走吧?當然可以,你要一輩子不走,也可以。」
「一輩子?」我喃喃的問。
「一輩子也不過是很短的時間。」她笑,「當然,在你們看來卻是不一樣的,你有妻子,有兒女,生命可能會拖得很長。」
「我想在這裡留一夜。」
「我覺得你還是回去的好。」她笑,「一夜算是什麼呢?」
「但是我沒有可能一輩子留下來。」我說。
「你是一個誠實的男人。」她笑,「我喜歡你。太多的男人總是與我說一輩子的事情,今生今世,永本久久,這些我聽得很煩了。我欣賞你的誠實。」
「謝謝。」我慚愧的說。
「這世界上沒有什麼是永恆的。也許今晚的記憶反而最好。拖下去你會累,我也會累。你留下來是因為你悶,我允許你留下來……是因為我太寂寞了。」
我說:「我沒有你想像中的悶,我喜歡你,你吸引了我。」
「真的?」她笑了,有點興奮。
「真的。」
她拿出了一個水晶的紅酒瓶子,兩隻水晶杯子,放在我面前。「喝一杯。」她說。
每樣東西都在我面前閃光,我有默昏暈,我拿起酒喝掉了,反而精神有點清醒起來。回去吧,我跟自己講,還是回去的好。
但是家裡日常的生活,公司裡正常的工作,都使我覺得厭倦了,我真想在這裡躲上一輩子,變成另外一個人,永遠不再出現在外邊的世界上,我在銀行裡有足夠的錢可以過一陣子,我忽然有了這樣的打算。
她坐在對面,含笑的看著我,好像曉得我心裡在想什麼。我有點羞愧的低下了頭。
回去也沒有用了,從今夜開始,我的生活有了轉變,即使我依舊生活在妻子身邊,我的心已經離開了。
我還是索性留下來吧。
還有什麼分別呢?
我脫了外套。
她還是在微笑。
我把頭靠在沙發背上。也許我一直想要一個像她這樣的女朋友,但是我在獨身的時候沒有碰見她,但這一夜我會記得,我永遠會記得今天。
恐怕短暫的快樂比一輩子的盼望來得好。一輩子是太長的事了,大家都拖得又累又辛苦,像我與妻一樣,開始為一些芝麻綠豆的事爭執。而她,即使隔了好幾十年,當我想起她,我仍覺得她是美麗的。
美麗是短暫的。
「喬。」我叫她。
「什麼?」她側一側頭,用心傾聽。
「坐在我隔壁。」我說。
她依言坐在我隔壁。
「你要知道我的名字?」
「你願意告訴我?」她問。
「你會記得我的名字?」我傻氣的問她。
「你要我記住?」她看牢我。
「是的,我要你記住。」
「告訴我。」
「我姓方,方家明。」我說:「記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