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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     亦舒

  至今我很放心。

  我一直沒提起,暗暗留神,又得到新的理論:原來他們見面的時聞改為每星期三次。

  姐姐的生活正常,憔悴焦黃之氣漸漸散清。

  我忍不住要搗蛋。

  趁著天氣好的黃昏,我到街角士多另一邊去等地。

  兆良哥比我早到。

  我咳嗽一聲。

  兆良猛地轉過頭來,見到是我,一味只是笑,非常不好意思。

  我的悻悻然倒不是裝出來的。

  他一直拍我的肩膀,表示安慰及歉意。

  我對他的愛並不是自私的,他應該知道。

  跟著姐姐也趕到了,看見我一呆,也不出聲。

  兆良說:「怕你們母親知道……」

  我低下頭看鞋子。

  「你看你們倆,現在多相像。」兆更哥又說。

  姐姐乘機說:「我們根本是姐妹。」

  我仍然拒絕出聲。

  兆良說:「我開職了,不替我高興嗎?」

  姐姐說:「我和她先回去。」

  姐姐拉起我,一齊回家,一路溫言地試探我的情緒。

  一開門母親迎面出來。

  她苦無其事的說:「為什麼不請兆良上來?」

  我一驚,立刻說:「不是我說的。」

  母親接著說:「在街站,多麼累。」

  姐還在發呆。我說:「還不去追兆良哥?你不去我去!!」

  我飛身去追,他還站在車站。

  「兆良哥!」我喜悅的大聲叫,向他招手。

  姐姐也在身後跑上來。

  兆良一時間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我卻知道黃昏七時街角快成為歷史陳跡。他們終於獲得家人的諒解。

  前面道路終於有陽光照耀。

  結婚

  沈岳瑞是我的老朋友了,有人曾經笑我們是青梅竹馬,因為我們幼時是鄰居,又一起唸書,故此妻不大喜歡她。女人總是吃醋。

  再加上老瑞有些十三點兮兮,妻更加白眼有加。

  不過老瑞每次來找我,妻仍然客客氣氣,除非逼不得已,否則不會在我面前發牢騷。

  日子久了以後,她們也有說有笑,因為妻已看出來,我與老瑞之間真的什麼都沒有,要有也不會等到今天才有,根本我把她當作一個包袱,半個兄弟姐妹,在必要時扶她一把,如此而已。

  老瑞蠻可憐的,沒有父母,自幼跟著親戚過活,往往表兄弟姐妹有的,她沒有,因此造成一副好強心。自卑感與虛榮心,交織成為一片混亂。

  我記得當年她時常跑過來我們家吃飯,母親說不過多加筷子而已,我們是這樣泡熟的。

  日月如梭,光陰似箭,到目前,老瑞真老了,我也老了,都是三十出頭的人。

  不過老瑞每逢受了什麼剌激,還維持童真,愛嚷嚷:「我要結婚了。」

  彷彿一結婚立刻可以得道成仙,不同凡響。

  開頭的一兩次,大家都以為是真的,著實熱鬧一番,幾乎連禮物都備下了,又沒有下文,因此漸漸大家都不理會她。

  妻同我說:「會不會是慣性?」

  「你公司同事一大把,介紹個理想的人給她,應該是沒問題的,老瑞長得過得去,又有份職業,而且不見得在人前也這樣口無遮攔。一個人活到三十老幾還玉體無恙,一定有她的本事,不可能一無是處。」

  「你對這乾妹妹不錯嘛。」妻微笑。

  「不錯?是不錯。我也瞧不出有什麼好,這些年來,我有什麼好處給她?人與人之間,不過是這樣。欲想人雪中送炭,不如平日自己把炭儲藏起來,留待下雪時用,至於錦上添花,也不必了,織一幅織錦時,不如把花也織進去,凡事千萬不要求人。」

  妻說!「你看,牢騷一大堆。」

  我笑。

  「我看她自己很有辦法,不必旁人動腦筋。」

  說得很是。做媒做中做保都是難的,若當事人過河拆橋,倒也罷了,呆鵝還可以祝他幸福,最慘是一些當事人明明在河中央,已經打算拆板,急得保人一額汗。這位仁兄/仁姐最後失策掉在水裡,還照樣的抱怨保人。

  老瑞很快把男朋友帶來喝下午茶。

  我們家的下午茶是著名的,因為有很多點心相伴,有朋友說每星期六來,保證增肥。

  我們在週末下午客人常滿,像個沙龍,只可惜蝸居太小,有人滿之患。

  老瑞帶著男友來了。

  我一看就知道小尹只是吃飯跳舞的男朋友。

  老瑞當局者迷,我不便掃她的興。

  她把小尹帶來我塚,也是看得起我,認為我不使她蒙羞,我配見她的男朋友。

  男女在一起,開頭總是把最好的一面給對方看:男的一定把女的往他辦公的地方帶,好讓她知道他有事業。女的多數帶他見朋友,表示公開兩人之間的關係。

  男女之間的花樣,耍來要去不過是這幾道板斧,過來人都心知肚明,會心微笑。

  我慇勤地招呼老瑞與小尹。

  老瑞很陶醉,不時眼定定的青青男友,面泛春光,不勝其喜的模樣。

  我既好氣又好笑。

  真是的,這麼一大把年紀了,做也做夠,熬也熬慣,有什麼擔當不起,要樂得那個樣子。

  當然,現在這年代,男女也不必玩猜謎遊戲了,但始終雙方都要含蓄一點才好,將來留個餘地下台。

  她過來問我:「老杜,你看他如何?」

  「很好,任職何處?」我問。

  「大美銀行的副經理,留美學生,管理科碩士。」老瑞神氣活現的報告。

  「你們走了多久了?」

  「三個星期。」

  「啊!那麼怏。」

  「我們要結婚了。」

  「又結婚?」

  「死相!」她推我一下,「我幾時說過結婚?」

  「不止一次了。」

  「這次是真的。」

  「真的是真的?」我笑!「他向你求婚?」

  「求過。我想我快要答應他。」老瑞答得不含糊。

  我一怔。

  「你認為如何?」她問我。

  「無論如何,結婚是好的。」我說。

  我大力拍她的肩膀,祝她從此走上一條正路。

  無論對強人或弱考來說,結婚都是好的,生活可能仍然要面對許多困難,至少有個並肩作戰的伴侶。

  晚餐時分,這一對親親密密的走了。

  妻問我:「可是要結婚了?」

  我點點頭。

  「看樣子是非結不可,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

  「什麼時候?」

  「說是下個月。」

  「現在離下個月只有十天了。」我不置信。

  「馬上就揭盅,儘管走看瞧。」妻笑,「你信不信?」

  「不信。」

  「不信什麼?」

  「不信那個叫小尹的男人娶她。」

  「為什麼?」妻不以為然,「也許人家有緣份。」

  「緣份是什麼?」我反問。

  「是很支的一種說法,把男女拉在一起的一種無形力量。」

  「緣份也要憑因素的,洋人嘴裡的機會率便是緣份,要中機會,人為的因素多看呢!這是一個條件社會,小尹怎麼可能娶老瑞,對他根本沒幫助,像這種小伙子,理想中對象是小康之家出來,大學剛剛畢業,有嫁妝的小姐。」

  「你懂看相?」妻不服貼,「你怎麼知道小尹先生要的是什麼?」

  「像小尹先生這樣的年輕人,任何一家英資美資的銀行裡都可找到一兩打,他們的行動模式都有來歷,這並不需要一個料事如神的活神仙才可以預測到,他是不會娶老瑞的,老瑞不管他用,吃吃喝喝不要緊,結婚?那是兩碼子事。」

  妻反問:「他動了真情呢?」

  「現代人沒這麼容易動情。他要是會得動情,決不能拖到今日才羅曼蒂克起來,都三十出頭了。」

  妻不語。

  過很久她說:「下個月明明要到了。」

  是的,一煞時十月份便過去。

  小尹不見人,老瑞仍然孤家寡人。

  妻覺得我料事如神。「雖是勢利眼,不過眼光夠準。」

  怎麼能這麼說,這明明是擺在眼前的事實,怎麼好說我勢利。老瑞嫁個船王,我也不能沾她的光,她嫁乞丐,未必會向我借貸。

  不過老瑞那麼好勝,她非要嫁個她認為可以為她揚眉吐氣的男人不可,雪一雪「前恥」。

  她說:「明明提到婚嫁,後來見到離鄉別並的到美國去,算啦,我愛香港,捨不得。」

  就這樣找個梯子下台來。

  「結婚管結婚,以後別叫得通街都知。」

  「我明明決定,後來才改變心意。」她說。

  「後來是誰改變主意?」我問。

  「我!」

  「為什麼?」我直截了當的問。

  「我嫌他煩了,一直催我到美國去,當初,誰也沒有提過去美國。」

  我說:「到外國你們何以為生?」

  「他沒問題,他家人都在那裡,我可無聊了,這裡朋友多,美國不認識人。」

  「可以唸書。」

  「唔──臨老念什麼書?」她不耐煩起來,「我們說別的好不好?」

  我閉上尊嘴。

  妻給我一個「你好不識相」的表情。

  妻是對的。

  我太不識趣。

  我記得我與妻從相識到結婚,簡直沒有人知道,到私底下訂了婚,才告訴親人,旅行回來,便實事就是的組織家庭,直到如今。

  我從沒想過有人居然可以把結婚當中獎金似的大肆宣揚及慶祝。

  這未免太看低自己;像是沒人要的籮底燈,忽然獲得賞識,樂得暈頭轉向……這是不對的,老瑞一開頭就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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