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亮的眸子靈慧逼人,無法令人正視的耀眼強烈地放射而出。當她認真動腦時,有著無比的美麗。
孟觀濤笑看她,久久才收回心神,娓娓道出去年的事情。眷戀的眸光,流轉在她身上,仔細汲取她的美麗,瓢瓢收藏在心深處蕩漾、蕩漾
第七章
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
熱鬧無比的校慶那一日,所有班級全忙著展示商品與美食,以招徠客人。而負責表演的社團也卯足全力地表演;偌大的校園,熱鬧滾滾。像個嘉年華會的盛況,
坐在學生會的窗台上,隔著距離去看那片熱鬧景致,中午的 陽熱度驚人,窗台流入的涼風正好消暑。
她的寧靜愜意並沒有維持太久。
敞開的門板被敲了兩下。她看過去,看到了一張美人,高挑勻稱的身材在背光下,烘托出美麗的光影。註冊商標是她一頭挑染成火紅的秀髮;是流行,也存心與校規過不去。不過羅蝶起掌校符之後,很少在這方面下規定。她要求學生自律,反而廢除一些死板的教條,例如發禁、鞋子、襪子什麼的;廢除後,也不見學校紀律大亂。挑染既是流行,想必也不長久,所以她沒有管制,任他們去了。將心比心,十七、八歲是小大人的年紀,該怎麼做,自己心中有數就行了。
「稀客,怎麼有空來這兒?」她沒有動,依然是雙手抱膝地坐在窗台上,像是只享受日光浴的貓。輕鬆地對門口的美人棗邱預雁打招呼。
邱預雁走近她,臉上有著冰山的氣息,包含住眼底氾濫的怒火;生為美人,即使生氣也是美麗的。
「你是個小偷!」邱預雁冷聲地低罵。沒有任何指名,而她也相信羅蝶起心中有數。
羅蝶起細聲細氣道:
「這話從何說起呢?」
「哼!少裝了。以往的種種,我可以不計較,反正我也高三了,不想與你鬥。我怎麼鬥得過有校長母親的你呢?但是,你休想搶走孟觀濤!他是我的。」
「我搶走孟觀濤?」她揚起眉,好笑地道:「我哪一點能與你匹敵,進而搶走原本屬於你的人?」
「你」看似沒有隱喻的話卻像一根根的刺扎入她心中。「你諷刺我!」
蝶起雙腿放了下來,滑下窗台,站立在她面前:
「我沒有好容貌、沒有好身段,怎樣的男人會在屬於你之後,再有眼無珠地看上我呢?而孟觀濤……真的是「你」的人嗎?」最後一句,問得暗諷。
大美人惱羞成怒,吼道:
「你這個不要臉的醜八怪!」伸出右手,揮來就是一掌。
羅蝶起險險退了一步,伸手捉住她手腕,讓她巴掌揮空。輕聲提醒她:「不要做出醜事,破壞了自己身份。」
邱預雁再也保持不了冷漠,甩開她的手的同時用力推她,將她推撞在窗口,才怒氣稍平叫道:
「你最好記住,以你的模樣,只配去與劉伯揚那種好學生兼書獃子配對!對於孟觀濤那樣的男子,你就少妄想了!你不配!回家多照照鏡子,認清自己的斤兩。免得自取其辱。對於這件事情。我死也不讓步!」
有一隻手由窗口伸入,扶住羅蝶起,並且在身子未踏進來時已叫道:「姓邱的,你少在這邊潑婦罵街!如果姓孟的傢伙是你的男人,你乾脆去買一條狗 栓他在褲頭上,而不是四處找無辜的人出氣,像只瘋狗似的亂吠。」
長腿一跨,方箏一身運動後的汗水,由榕樹上攀入二樓窗口,已然炮轟出她的反擊。
「你敢罵我是狗!」邱預雁火紅了雙眼,美貌開始猙獰,不復絕美形象。
「喲!還是母的咧!」方箏以氣死人的音調說著。拉住羅蝶起的手,忙要查看她剛才撞到的手肘。
「你」邱預雁又要伸手打人。
方箏俐落地伸出一腿橫踩在側方的桌子上,擋住她的身子。並不與她正對著面。而她雙手正替羅蝶起揉著瘀青,淡淡道:
「你打吧!如果你承受得起後果的話!」
她運動褲上繡的正是展中跆拳道社最高榮譽的金線穗徽,提醒邱預雁三思。她不是男人,不會對犯到她的女人寬容。而她正等著大展身手。
狼狽收回手!邱預雁凶狠地掃了她們一眼,倏然轉身出去!她不會放過她們的!絕不會!
「好了,並不怎麼疼。」羅蝶起收回手,笑道:「你怎麼爬樹上來?社團沒事做了嗎?」
「本想找你去家政社白吃白喝揩紅葉的油,結果在樓下看到你似乎有麻煩,所以由這條捷徑上來比較快啦。那個孟觀濤在做什麼?居然沒在一邊保護你,讓瘋狗上門亂吠亂咬。」
「不關他的事。」她揉著手肘,眼光眺望人海的方向。微笑中含著揶揄。
「我當然明白邱預雁積怨已深。會有今日是可以預料的,但他總要負起導火線的責任吧?何況他在追你呀!」在一個月的觀察下,四大美人暗中肯定,眾多流言中,大概屬孟觀濤的追求最具可信性。季老師的追求大概只是為了討好她以便追求校長,因為劉榮升老師也是這種做法;而季濯宇就更不是了。據觀察人柯盈然的報告指出,這人是個爛人,根本是搞噱頭來讓自己出名,不是真心要追羅蝶起。所以,最後肯定孟觀濤是真正有心追求會長的人,否則不會三天兩頭地出現在學校。據說他倆常漫步木棉道,一同回家。
「不管如何,自己的仗自己打。」
「以智斗的話,沒人會擔心你,但是如果她用卑鄙的手段呢?」
「她的手段能狠到什麼地步?不會的。」她目前並不關心邱預雁會做什麼事。她腦中計較的事更重要。
方箏搭住她肩,歎道:
「這麼冷靜。你真的在戀愛嗎?」
羅蝶起笑得極沉穩平靜。
「如果真的是戀愛,也必然是長跑馬拉松;其熱度又何須狂燃於一瞬間?那往後怎麼辦?倘若不是戀愛,不更應該平常心的雲淡風清嗎?」
方箏歎得更大聲了:
「我一直在研究你這樣的人活著有什麼意思,居然老是以旁觀者的心態去面對他人,以及自己的生命歷程。」
「這就是你們喜歡與我相交的原因呀!我怎能讓你們失望呢?」她推著方箏往門外走:「別再閒談了,咱們去家政社白吃白喝吧!」
「你呵!」方箏無奈地翻白眼,將身後的羅蝶起勾來身側同行,不知該怎麼開口說她才好。
「形象呀!校花!翻白眼有失校花身份。」
「我呸!」說起這個,方箏更是怒氣滿腹:「我要把攝影社的教室給拆了!」
就是因為一幀被偷拍的照片,她莫名其妙被選為校花,而她這個「校花」居然是在成為事實的第二天才知道有這麼一回事。這是侵犯肖像權呀!
更沒天理的是她衝去掐住攝影社社長的脖子追討底片與相片時,她的相片已被買走,據說被一年級的學妹以高價得標買走了。然後底片在第二天也不翼而飛.原本那個想藉機賣照片賺一票的社長把底片與毛片放在自己家中,等他想洗個百來張來販賣時,才發現底片與毛片全不見了;不知是家人打掃時順便掃掉了,還是怎的,反正是不見了,害得攝影社少賺一筆外快。向來校花的當選照片都非常好賣的,尤其這次是方箏,女性支持者比男性更多,訂單接了上千張不止,可惜沒賺到,心痛呀!再加上方箏送的一拳,攝影社今年真是損失慘重。尤其方箏嚴重警告,如果再有人偷拍她,她會不惜一切毀掉攝影社,不管是以武力的破壞,還是動用在學生會的權力削光他們社團預算,
她已經讓攝影社很怕了,但只要有人提到「校花」這兩個字,她總有翻臉的火氣上升。
「蝶起,你說有沒有天理,我去找一年級的學妹要買回我那幅參選照片,她居然死不賣我。交涉半個月了,你有沒有什麼好方法?」
羅蝶起皺眉而笑:
「老天,你就別在意了吧!就我所知,那幅畫好像也不在她手上了。」
「不公平,我自身根本沒看過那照片,只有校刊上那張照成三寸大的模樣,什麼也看不清楚。那些人也奇怪,又不認識我,買我的照片做什麼?」
羅蝶起開玩笑道:
「也許某一天,在某個地方,你命定的男子在世界的某一處不經意地看到你的照片,千里追尋而來,那就是一件美麗的事情了。」
方箏奇怪地看她:
「我記得你不看文藝小說的。」她有另一種說法:「我在想的是,有人拿我的照片去做法,更悲慘的是在我相片上鬼畫一番或射飛鏢。」
「誰知道呢?」她只好搖頭,不予置評。
「我一定要想法子把相片要回來。」方箏肯定地宣佈。
行行走走間,已到了家政社,讓香味惑去心神,兩人很有默契地快步向裡頭衝鋒陷陣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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