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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     樓雨晴

  「真可惜,老天不長眼。」她輕哼。

  「妳這麼不想見到我啊?損友!」

  「又沒特別帥,見了更不會通體舒暢,百毒不侵,要見來幹麼?」

  「真過分!本來我還想說我很想念妳的,現在我決定收回這句話。」

  心臟不小心漏跳了一拍,她表情不大自在地輕哼。「你說話幾時變得這麼噁心了,我雞皮疙瘩都冒出來了啦!」

  「那妳晚上到底要不要過來?」

  「好啦好啦,你自己路上小心,到客運站打個電話給我,我去載你。」雖然嘴上毫不留情,但又總忍不住細細叮嚀。

  掛了電話,唇畔的笑意仍是收不住。

  「怎麼樣?妳男朋友要回來啦?」同事靠過來,取笑了兩句。

  共事稍微久一點的人都知道,這丁群英的手機從來不響,只要響起來,就絕對是那位神秘的Mr.言。

  沒人知道他的全名,手機上也只顯示一個「言」字,不管怎麼問,她就是不肯說,不過誰都看得出來,這個「言」對她來說,是生命中份量極重的一個人。

  「他不是我男朋友啦,妳不要亂講。」丁群英低聲駁斥。

  「還說不是!每次接到他的電話,心情都會好上一整天。妳看妳看,眼角眉梢都在笑呢!」

  「要妳管!」她一閃身,應付客人的點餐去了。

  她生命中的快樂,本來就是從遇上言洛宇之後開始,只有他才能讓她真心地微笑,她不需要否認。

  他們才不會瞭解言洛宇對她的意義,她又何必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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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天,丁群英向店長請了一個小時的假提早離開,回家洗個澡。換件衣服後,趕在言洛宇預估的到達時間去接他。

  言孟春知道兒子要回來,早早就買了一堆菜,擔心他一個人住外面都是隨便吃吃,難得回來總要準備滿桌的菜。

  「一家之煮」在廚房忙著當「孝子」,言洛宇就坐在客廳與好一陣子不見的母親話家常,聊啊聊的,就說到手機的事上去了。

  「我們那個孤僻的丁小姐終於開竅了,有朋友找她啦?」

  他記得她說過,不辦手機是因為沒有朋友找她。

  「沒有吧?她好像還是一樣,每天上課、打工,不然就是在我們這裡混,沒看到她有什麼朋友耶!她那支手機是為了要讓你找她方便才辦的,笨兒子!」

  「她這樣不行啦,妳有空勸勸她,試著放開心胸去接納別人。她那麼伯孤單,又老是不敢付出,難道要孤僻一輩子啊?」

  「群英的個性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太極端了,不要的話就不要,要的話就挖心掏肺,她啊,太害怕受傷了,個性就難免封閉了點。」直到現在,能讓她真正敞開心胸接納的,始終都只有她這個呆兒子。

  接著,他們又聊了些他在台北的生活。包括課業、交友,一句「媽,我交女朋友了」,差點讓她把茶噴出來。

  「你、你說什麼?」

  「需要這麼意外嗎?我十九歲了,談個戀愛很正常吧?」他奇怪地看了眼母親怪異的反應。

  「你——很喜歡她嗎?」葉初晴問得結結巴巴。

  「她對我很好,個性、各方面還滿合得來的,和她在一起感覺很舒服,就試著交往看看了。」

  在一起感覺很舒服?原來她兒子那麼隨便!「難道你和群英在一起的感覺就不舒服嗎?」

  「那不一樣,我們是哥兒們。」

  「哥兒們?我不曉得群英幾時變性了。」葉初晴沒好氣地。「要我提醒你嗎?兒子——你的哥兒們是道道地地的女人!」

  「無關性別,那是一種感覺,就像她說的,生死換帖的那種交情。」

  生死換帖?!你怎麼不說生死相許?厚,你敢說我還聽不下去咧!

  葉初晴撐著有些痛的額頭。慘了,兒子沒事給她搞這出,群英要是知道了,一定會哭死。

  雖然群英不說,但是誰都看得出來,她是在等他!她不交朋友,不和任何人來往,一有時間就往他家跑,幫他關照家裡,打點東打點西的,辦的手機成了他的私人專線,活似王寶釧在苦守寒窯,有哪個哥兒們是這樣當的?這笨蛋看不出來,群英有多愛他嗎?

  她一直以為,他們最後會在一起的,只差這兩隻沒談過戀愛的小菜鳥幾時開竅而已,現在弄成這樣……心裡對群英,總是有那麼一點抱歉,是她的笨兒子辜負人家一片深情了。

  「啊,群英!」她有些心虛地驚喊,發現買完醬油的丁群英不曉得幾時站在門口,她、她、她——該不會都聽到了吧?

  丁群英牽動唇角,扯開極淡的笑。「我先把東西拿去廚房給言叔。」

  她進廚房之後,就沒再出來,幫著言孟春張羅食材,忙到開飯後,才一起坐下來享用晚餐。

  葉初晴一直惴惴憂慮地留意著她每一分細微的表情變化,她那個笨兒子還像沒事人一樣,淨扯些不痛不癢的話。

  「好久沒吃到爸煮的菜了,一個人住在外面,想吃都吃不到。」

  「沒關係,你的分我幫你吃掉了,不用太嫉妒我。」丁群英嘻嘻哈哈地接了一句。

  「喂,妳有沒有良心啊,這樣刺激我!」他笑罵,打劫了她碗裡一塊椒鹽排骨以茲報復。

  「你土匪啊,還來!」她伸筷要去搶。

  葉初晴看在眼裡,心裡頻頻歎氣。這群英也夠厲害了,還能天下太平的跟他笑笑鬧鬧。

  「好了、好了,你們都幾歲人了,吃飯還這樣玩,幼不幼稚啊!」

  「聽到沒有,幼稚!」丁群英吐吐舌。「你以後要是也這樣跟女朋友搶東西吃,失戀就不要回來找我哭!」

  「女朋友?」錯過第一手消息的言孟春怔了下,咬著貢丸瞪他。

  「對呀,爸,我交女朋友了,我們學校外文系的女孩子。」

  嘖,你是嫌人家傷口不夠深哦?還要多踩兩下才爽。

  第一次,葉初晴好想扁死她的蠢蛋兒子。

  夫妻倆同時看向丁群英,憨厚的言孟春可不像妻子,他藏不住話,直覺就冒出一句:「那群英怎麼——」辦?

  「是是是,言叔,我也會努力交男朋友的,你不用一直提醒我。」她接得飛快,笑容更燦爛了。「吃飯啊,不要光說話。」

  看了看這廂刻意昭示的燦笑,再看看那廂無知無覺的傻小子,夫妻倆對望了一眼,同時逸出被打敗的無言歎息。

  那天晚上,丁群英在言家過夜,許久不見的兩人窩在客房的通鋪上頭,一人抱著一條厚棉被裹著,天南地北打算聊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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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怎麼突然想到要交女朋友?」記得他對感情的態度,一向內斂低調,不會特別去思考這方面的事,否則國中時也不會讓校花暗戀到快內傷了還沒發現。

  「妳不是說,我該交女朋友了嗎?」他聳聳肩,回了一句。這讓她回想起A片事件,兩人相視,忍不住大笑出聲。

  「你這麼聽我的話哦,真孝順。叫聲媽來聽聽。」忍不住虧了他兩句。

  他搖搖頭,吃不消地道:「牙尖嘴利的,好男人都被嚇跑了,難怪妳交不到男朋友。」

  她怔了怔,旋即不服輸地回嘴:「要你管!你看好女朋友,別讓她跑掉就行了,管我那麼多!」

  他們各自倒頭往反方向躺去,就像以前那樣,有一句沒一句地純哈啦。

  「喂,你很喜歡她嗎?」丁群英推了推他。

  「當然。」不然幹麼跟她交往?

  「要不要說說看,你的她是怎樣的人?哪裡吸引你?」

  「她哦,個性吧!敢於直言,清楚自己要什麼、不要什麼.確定了就勇往直前,執著地去追求。」

  「你就是那個她『執著的追求』?」

  他笑笑地。「或許吧!有時候我覺得她和妳滿像的,喜歡上了,就不會別彆扭扭地裝矜持,妳知道嗎?她直接在人來人往的樓梯上就叫住我,大喊:『言洛宇,我喜歡你!』我當場傻眼,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反應。」

  「您老抬舉了,我可沒那麼有種。」她要是喜歡一個人,有辦法把「我喜歡你」大聲說出口嗎?不,她想,她會隱藏起來,不讓對方發現。也許是怕再一次被拒絕,也或許,她一向不擅於爭取,從以前到現在,面對任何事都是如此。

  「我說的是性情,妳和她都是那種乾脆俐落,不會拖泥帶水的個性。」

  她淡哼,繞回原話題。「聽起來還滿浪漫的啊,總比在走廊念情書,還被抓包,發現那不是我寫的好太多了。」

  他悶笑。「是啊,任何情況,絕對都會比妳那個好、很、多!」他一定要加重「好很多」三個字,她的表白實在很經典。

  像想到什麼,她側過身問他:「喂,你們接過吻沒有?到幾壘?有沒有花前月下?親吻?愛撫?還是——」很巧,她今天躺的方位,視線剛好到他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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