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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作家都有他寫作的經驗,但每人的經驗也許不同,甚至一個作家自己前後經驗便大有歧異之處,所以這件事頗值得一談。我現在且把自己寫作經驗公開於次,希望能與一般文藝工作者的同志相印證。也許將來又會收得新鮮的經驗,那時當再寫一篇或幾篇。 沒有題目不能寫文章,所以學生在課堂作文時,寧可由教師出題而不願自己去尋覓。但出題確也是件苦事,這是每個國文老師都有同感之事,現不必細說。聽說西洋某作家要寫作而又想不出題目時,便隨手翻開一部辭書字典之類的書,瞥見「金魚」這個字便寫篇「金魚」,或關於金魚什麼的;瞥見「楊柳」這個字便寫篇「楊柳」,或關於楊柳什麼的。這辦法雖頗有趣,但決非寫作正當狀態。辭書字典包括字彙甚多,難道你瞥見「腐屍」、「糞便」、「硫化銅」、「二氧化錳」也能寫出文章來麼?——當然我不說這類題目寫不出好文章,像法國頹廢派詩人波特萊爾便曾借「腐屍」這個可憎字眼,在詩界開出一朵艷絕古今的「惡之花」——再者這樣作文與八股之賦得體何異,寫文章如此之無誠意,我以為是寫不出什麼好東西來的。 我個人的寫作乃或因為讀書有所心得,或獲得了一個新的人生經驗,或於人事上有所感觸,或某種思想醞釀胸中成熟,覺得非傾吐出來則於中不快,而後才能發生動筆的要求。所以我作文的習慣是:腦中先有某篇文字的大意,乃擬定一個題目,再由這題目各點發揮而為文章。你若問我究竟由文生題呢?還是由題生文呢?這就像問母雞雞蛋孰為後先一樣難於回答。勉強作答,我不如說先有文章,後有題目吧。 題目擬定之後,就要將腦筋裡空泛的思想化為寫在紙上的文章了。這時候頭緒之紛繁大有一部十七史不知從何處說起之概。為求思想有條理起見,我們應該擬定一個大綱,一條條寫在另一張紙上,而後逐節加以抒寫。這個大綱擬定後並非一成而不變,我們是隨時可以修正它的。 相傳作畫口訣有「畫鳥先畫頭,畫人先畫目」之說,有人以為寫文章,也非從頭寫起不可。但據我個人的經驗,這倒並非事實上所必需。一篇文章某一段結構簡單,某一段結構複雜,某一段只須輕描淡寫便可對付,某一段就非運用深湛精密的思想不可;或非用淋漓酣暢,沉博絕麗的筆墨來表現不可,並非自開篇至於終幅都是一樣。我們開始寫作時,思路總不大活潑,陡然將思想擱在盤根錯節的環境中,想尋覓出路,一定要弄得昏頭昏腦,撞跌一通,還是摸不出來。這時候作家的神情是很悲慘的,手裡提著筆,眼睛望著遼遠的雲天,一小時,一小時的光陰飛逝了,紙上那幾個字還是那幾個字。勉強向下寫吧,那支筆卻拖泥帶水,踅又踅不動,轉又轉不開。經驗這樣寫作苦處的次數一多,他便會感覺寫文章是很無意趣的事,而不想再寫了,甚至有許多人,竟因此而放棄了他成為作家的機會。我以為思想也像筋肉一般,必須先行操練一下,而後才能使它盡量活動;好像比賽足球的健兒們,每在未開球之前,利用十餘分鐘的閒暇,奔跑跳躍,以便活動全身的血脈和筋骨。我寫短篇文字是每每從頭寫的。寫比較複雜的長文,如覺開頭時文思不大靈敏,我就挑選那最容易的幾段先寫。寫了二三段之後,筆鋒漸覺靈活了,思緒漸覺集中了,平日從書本上得來那些瘀積胸中的知識,也漸覺融化可為我用了,再去寫那難寫的幾段,自有「騞然而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為之躇躊滿志」之樂。等到全文各段落都寫完,再照原定秩序安排起來,一篇大文便算成功了。 一篇文章不是一次便可以寫成功的。據我的經驗,至少要寫兩次或三次。起草算是第一次,謄繕是第二次或第三次。我作文起草尚有相當的容易,因為想這無非是寫給自己看的,好壞沒有關係。到謄繕時,想到這是要公開於世人之前的,心裡便不免感到若干拘束,而態度也慎重起來了。這一來情形便壞了:這一段太枝蔓,得將它刪去,那幾句話說得不夠漂亮,得重新寫過;時間不知費多少,紙張不知糟蹋多少,平均繕錄的時間,比起草的時間要長一倍或兩倍。我們踏勘地理,必須升到高處鳥瞰全局,而後這地點的形勢,才能了然胸中,修改文章,也要全部謄清之後,才能著手。這一來情形更難堪了:一篇文章並不是全部需要修改的,那應當修改的地方,我們一面謄繕,一面也感到創作的樂趣,那不需要修改的地方,謄繕時簡直令人厭倦之極,啊,這簡直是一種苦工!一種刑罰!聽說西洋作家每僱有書記或利用打字機,果然便利不少。可惜中文不能上打字機,而書記又不是我們窮酸教書匠所能雇得起的,只有拜託自己的手腕多受點辛苦而已。可是拜託的次數多了,手腕也會發煩,給你個相應不理,這時只有將文章暫行擱置,待興趣恢復之際再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想建築宮室,必須有良佳的斧斤,要想寫作文字,亦必須有順手的筆墨。照我個人的經驗,倔強的筆和粗劣的紙,很足妨礙文思順利的發展。我替學生批改作文,他們所寫潦草的字跡和不通的文理,固足使我不快;而他們所用黃黑粗糙的紙張,磨擦我的神經也頗為厲害。為這種文字改削潤色每覺十分困難。文思是世間最為嬌嫩的東西,受不得一點磨折;又好像是一位脾氣很大,極難伺候的公主,她從你腦筋移到手腕,從手腕移到紙上,好遠一段路程,也要你清宮除道,焚香散花,才肯姍姍臨降;否則她就要同你大鬧其彆扭,任你左催右請,也不肯出來了。同公主執拗,是犯不著的,總是你吃虧的,還不如將順她些算了吧。 寫作的環境也不能不講究,大約以安靜為第一條件。孟浩然吟詩時,家人為驅去雞犬,嬰兒都寄別家,我們雖不必做到這個地步,但幾個孩子在你面前吵鬧,或隔壁劈劈拍拍的牌聲,夾雜著一陣陣喧嘩哄笑,也很可以趕走你的靈感。西洋作家有特別改造他的書齋而從事某種著作者,可憐的中國作家還談不到這種福氣,但書齋的佈置也要雅潔些才好。我的條件很簡單,只要合得「窗明几淨,筆精墨良」八個字起碼條件便夠。但創作情感真正醞釀到白熱化時,工具和環境之如何,便全不在乎了。古人有在饑寒困頓之中,吟出許多佳句者,有在囚拘之中,用炭枝在牆壁上寫出一部戲劇者,便是一個例。 打就全部腹稿而後在紙上一揮而就,古人中不乏其例,像王粲、王勃便是。但我們只是些普通人,我們必須一面寫,一面讓文思發展。文章之在腦筋,好像礦物質之在地下,它雖然全部蘊藏在那裡,你若不一鏟子一鏟子去發掘,它是不會自己發露於世上的。就說那最奇妙的靈感吧,它有時會在你不曾期待的狀況下,教你吟成一首好詩,教你寫出一篇妙文,教你悟徹一個真理。但你的腦筋若不常運用,所有腦中細胞組織都長了銹,或者發了霉,靈感也就會永遠不來光顧你。靈感是一片飛走無定的彩雲,它只肯在千頃澄波間投下它的影子。 古人云「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金聖歎也說文意只現成在你四周間,僅須「靈眼覷見,慧腕捉住」;冰心女士也曾說,「盈虛空都開著空清靈艷的花,只須慧心人採擷」,這三句話都具有同一的意義,也就是一般作家共同的經驗。假如你的技巧練習到得心應手時,思想磨琢到遍體通明時,情感培養到炎炎如焚時,你若是個詩人,只將見滿空間都是詩;你若是個文人,只將見滿空間都是文章——真不啻江上之清風,山間之明月,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你假如想在幽默那一條路上發展,則落花都呈笑靨,鳥啼也帶諧趣,大地到處生機洋溢;頭上敵機的怒吼,不足威脅你無往而不自得的胸襟,物質的窘乏,生活的壓迫,不足妨礙你樂天知命的懷抱。你假如想在高遠幽深那一條路上發展,則你的心靈會鑽入原子的核心,會透入太平洋最深的海底,會飛到萬萬里外的星球上面。你會聽見草木的萌吐,露珠的暗泣,淵魚的聚語,火螢的戀歌;你可以看見墓中幽靈的跳舞,晨風鼓翅的飛行,大地快樂的顫動,諸天運行的忙碌,生命生長和消失的倏忽。你的心和大宇宙的融合而為一,你於五官之外又生出第六第七官,別人聽不見的你能聽見,別人感覺不到的你能感覺到,寫作到這時候才算達到至上的境界,才能領會最高創作的喜悅。 文思過於洶湧時,每易犯「跑野馬」的毛病,野馬並非不許跑,但須跑得好。但若無徐志摩先生的手段,還以少跑為是。思想過多,則寧可分為兩篇或三篇。若不能將幾篇同時寫出,則可將那些多餘的材料記錄在手冊內。以備將來取用。古人作詩每勸人「割愛」,彷彿記得袁隨園有這麼一句詩:「佳句雙存割愛難」,但他對愛還是能割,不然,他的詩哪能首首都打磨得那麼瑩潔呢?材料得到以後,沒有自行記錄也沒關係,腦子裡有了蘊結成形的思想,將來要用之際,它自會不待召喚,湧現於你的筆下。這便是李夢陽所說:「是自家物,終久還來。」總之,我們寫文章以條理清晰,層次井然為貴,千萬莫弄得疊床架屋;辭藻太富,也要毅然洗刷,千萬不可讓它濃得化不開。 寫作時,除所謂「文房四寶」之外,剪子一把,漿糊一瓶,也少不得。稿子的裁接挖補,就靠這「二寶」幫忙。我一篇文章謄清後,總要剪去幾條文句,挖去很多的字眼,一張稿子有時會弄得一件百衲衣似的。況且我寫文章又有個頂討厭的毛病:一篇脫手,立即付郵。寄了之後,又想到某句不妥,某字未安,於是又趕緊寫信去同編輯先生商量,請他吩咐校對員負責修改。印出之後,有時是照你的意思改了,有時大約因校對員沒有弄清楚改法吧,反而給弄得一塌糊塗,看了真令人哭笑不得。近來稿子謄清後,多看幾遍,多改幾次,再壓上三四天而後寄出,這毛病才讓我自己矯正了一些,但說能完全治癒則也未必。 我主張文章應當多改,不但寫作時要改,謄清時要改,就是印出後,將來收集於單行本時,還不妨細加斟酌。所謂修辭之學,就是錘煉工夫,那一鑄而定的「生金」,有是有的,但不容易獲得。 文章寫在紙上自己看。像是一個模樣。變成印刷品之後,自己看看,好像又另成一個模樣。但我個人尋常心理狀態是:文章寫在紙上自己看時,帶一點成功快樂的情緒,印成印刷品公開於世人後,自己看時,則常帶羞愧和懊悔的情緒,只覺得這種文章不該草草發表。但當一篇文章用了個新筆名的場合,則覺得這一回的文責不須我負,而由那個筆名的化身去負,又會以秘密的興奮和欣喜來讀它了。對於文藝賞鑒標準甚高的朋友,我總暗中祈禱自己的文章不會落在他或她眼裡。但你的文章既已公開,偏偏希望他或她讀不到是可以的嗎?一時即說讀不到,永遠也讀不到嗎?這種心理有個名目,叫做「駝鳥藏頭的政策,」說來真可笑極了,但我確乎有這種連自己都莫名其妙的可笑心理。 排印的不美觀,錯字落句,標點顛倒錯亂,可以叫作家感到莫大的不快,往往會叫作家發誓:寧可讓文章爛死在心中,也不再寄這樣刊物發表。至於有些錯誤,譬如「君當恕醉人」一句陶詩,印成了「君當恕罪人」;或如拙著《棘心》家書的某段「懸掛著的心旌,即刻放下了」,手民將「旌」字錯印為「弦」字,說它通,它其實不通,說它不通,又好像能成一句話,這樣則給予作家的打擊沉重得更匪言可喻了。所以手民先生的文理頂好是通,或者就完全不通,半通不通的手民,每每自作聰明,強來與你合作,那情形是很尷尬的呀! 一篇文章寫成,可以給你以很大的成功快樂,但慘淡經營之際,那痛苦的滋味也叫人夠受。哪一篇比較得意的文章,不犧牲你幾晚的睡眠?不奪去你幾頓飯的胃口?法文Enfanter一字是指「分娩」,同時也指「創作」。創作果然就像分娩,必須經過很劇烈的陣痛,嬰兒方能落地。我們不要看輕了紙上那一行行的墨痕,它都是作家斑斑的心血哪! 或者有人說創作既如此之痛苦,何以一般作家還死抱這個生涯不放呢?是的,這件事的確有點神秘。我想作家之寫作都系受一種內在衝動催逼的緣故:好像玫瑰到了春天就要吐出它的芬芳,夜鶯唱啞了嗓子還是要唱;又好像志士之愛國,情人之求戀,宗教家之祈神,他們同是被一股神聖的火燃燒著,自己也欲罷不能的。 選自《讀與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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