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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希伯來文化對中國之影響



——中國傳統文化與天主古教

  照一般的研究,基督教之入中華,始於唐代景教(Nestarian),我則主張更應提早若干世紀,直到戰國中葉。因為我曾在屈原《天問》裡發現《舊約·創世紀》的全文,雖然寫得極其簡單,而重要節目,無不具備。開封一賜樂業教重建清真寺三道碑文,其中有一道言其教於周時即入中國,學者皆以為妄,我則獨信為真,假如該教不於周時傳入,屈原又如何能寫出《天問》那段文章?稍晚,我撰寫這篇論文,發現我國古時的上帝,也即是六經裡的上帝,性質與以色列的上帝,可說完全相同,我又進一步主張商周以前,古教已傳來了,我於是將希伯來文化之傳入,分為兩個時期:

(甲)第一時期

  謂世界文化同出一源,必須承認世界民族也同出一源,所謂人類來源如何,據舊經創世紀之說,當然簡便不過,但現代人均認不合科學原理,或神話色彩太濃,不肯予以重視。且人種一元論,據人類學的說法,又非常複雜。至今尚無定論。本人既非神學家,亦非聖經學家,更非人類學家,對此實一詞莫贊。惟對於一派歷史學者的主張,頗樂於接受。因為有一派歷史權威者根據許多證據,推測世界人類策源於地中海一帶。距今五萬年前(或謂為三萬年或萬餘年前),地質上起了絕大變動,洪水氾濫,人類的故鄉,完全陸沉,成為今日地中海。孑遺的民眾,帶著達個恐怖的記憶,四散逃生,人類所到之處,洪水故事也就隨之傳播。若此說不謬,則我們將創世紀的尺度略略放寬來看,則創世紀還是可以成立。
  關於世界文化同出一源之說,倡導者亦頗有人,本人研究古史的結果,極其贊同:蓋世界文化源於小亞細亞,其後乃逐漸傳佈於地中海一帶、希臘、印度、中國及其他各地。初傳播時,各地文化尚保持其原來色彩。傳之愈久,則走樣愈甚,形成各種的型式。所以舊經巴別塔的故事,雖似幼稚可笑,但我們看時,若將其尺度放寬,則亦不能不承認它有相當的道理。
  據開封一賜樂業(四字為伊撒爾即以色列的對音)碑,言該教在周時,已入中土。此說從前無人肯信,本人則已於古籍中發現證據,可以證實此言。現在更主張遠在周代之前,中國人已接受了希伯來的上帝。蓋中國自古以來為一神教,所崇奉者為天帝。「天」與「帝」二字散見六經,甲骨文中亦不可勝數。近代學者考證此二字與小亞細亞文化大有淵源。巴比倫古象形文字中有一個個字,其音為E-dim,義為天。又有一個米字其音為Dingir,或Di-mmer或Dimer,其義為天帝或人王。
  中國甲骨文裡的天字為癮,金文則作癰,說文作癱。其字體的構成,均以個字為基礎。
  至於帝字:
  甲骨文作癲、瘰、□
  金文作癵、
  皆以米為基礎,其字體形狀與巴比倫的帝字也相類。天與帝二字雙聲。中國古音,天讀為Tim-din,帝讀為Ti,兩字意義亦互通(以上見劉復《帝與天》,魏建功《讀帝與天》另有胡適先生的論文,不贅)。
  筆者於戰國時代古籍中又發現「狄」字,為天神帝字之另一音譯,如儀狄,金狄,詳見拙著《山鬼與酒神》篇。
  在甲骨文裡也還有幾種稱呼,稱「帝」為最普通,有時稱為「上」,常與「下」相對而言。如:貞勿佳王,正吉方,上下弗若,不我其受又。
  癸丑卜,吉殳貞勿佳王正吉方,上下弗若,不我其受又。胡厚宣先生云:以《天問》:「何獻蒸肉之膏,而後帝不若」《泰誓》下:「上帝弗順,祝降時喪。」證此,知上下之上,必為上帝,而下者或指地祇百神而言。
  有時則稱「上子」,如:貞上子不我其受。
  貞上子受我又。
  胡厚宣先生云:以他辭屢稱「帝受我又」,「帝不我其受又」例之,「上子」亦當即上帝也(以上引胡厚宣《甲骨學商史論叢》)。
  又稱「上天子」,見金文桓子孟姜壺。
  今日出土的甲骨文,最早尚未過殷高宗武丁時代(約在公元前一千三百年左右),但我們可以推論武丁以前的各朝,也許都是崇奉上帝的。
  周民族崛興西方,與夏商民族不同,但也是個崇奉上帝的民族。由周代傳下來可靠銅器銘文提及上帝者則有下列各銘:
  大克鼎  晪J雙甘(友)於皇天。
  毛公鼎  丕顯文武,皇天弘厭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大命。余
  王義楚□   用享於皇天。
  宗周鐘  我佳司配皇天王,對於宣周實鼎。
  師訇殷  佳皇帝亡。臨保我有周。
  宗周鐘  佳皇上帝百神,保余小子。
  至於六經,則《虞書·舜典》:「肆類於上帝,■於六經。」《益稷》:「惟動丕應■志,以昭受上帝。」《商書·湯誓》:「予畏上帝不敢不正。」《湯誥》:「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周書·大誥》:「予惟小子,不敢替上帝命。」《詩·小雅·正月》:「有皇上帝,伊誰雲憎。」《菀柳》:「上帝甚蹈,無自暱焉。」《大雅·皇矣》:「皇矣上帝,臨下有赫。」亦簡稱「皇帝」,《呂刑》:「皇帝清問下民。」
  亦稱「皇天」,《大禹謨》:「皇天眷命。」《太甲中》:「皇天眷佑有商。」亦簡稱為「天」,《皋陶謨》:「天敘有典……天討有罪。」《益稷》:「天其申命用休。」
  或者有人要問:甲骨文裡的天、帝二字既與古巴比倫文字相類,安知中國的上帝非來自西亞嗎?這則須將上帝的性質和最高神道的性質,比較一下,才可明白究竟是不是。但西亞國家不止巴比倫一個,其文化皆彼此漬染,大同小異。西亞較早者為蘇末,巴比倫、亞述之文化都沿襲蘇末。今但泛言西亞。今日西亞文獻之可徵者最高神道稱為「倍兒」(Bel),但他們倍兒的地位,並不固定。某一時代,因了政治關係。或由一時風尚,一個大神便可躍登倍兒的寶座。那個被擠出去的失勢倍兒,則成為「老倍兒」(Older Bel)。西亞的倍兒有姓名可稽者:有暴風雨神之恩利爾(Enlil);有本為巴比倫城的主神,因漢漠拉比(Hammarabi)自西方人主,定都於巴比倫,遂身價驟增,一躍而成倍兒之馬杜克(Marduk)。還有幾個水神及太陽神,由於民眾崇奉太過,均先後成為倍兒。中國只聽見堯舜禪讓,未聞上帝禪讓,只聽說湯武革命,未聞上帝革命,此其不同之點一。馬杜克有父有母(相傳其父為智慧之神,他遺傳乃父之智慧,故能壓倒一切,而為萬神之主),且有高曾祖母。他的高曾祖母即生於深淵的孽龍蒂亞華滋(Tiawath),她產生那些天神,見其勢力日盛,又生嫉妒之念,興兵想將他們消滅。馬杜克由眾天神擁為領袖,與蒂亞華滋作戰,親發雷矢,將其擊斃,剖其屍體以為天地日月,山川萬物。中國上帝有這種悖倫乖理的行為嗎?此其不同之點二。由此可證中國上帝與西亞的倍兒實非一物。
  不但巴比倫而已,中國上帝與任何民族的最高神道都無相似之處。蘇末是比巴比倫更古的民族,其最高神為哀亞(Ea),乃深淵與水之神。埃及最高神道為拉(Rah),乃太陽之全體,亦即埃及國王之父。亞述神稱為阿努,或稱阿那(Ana),為全神之父,萬民之君,管理天地萬物,其實不過由伊勒克城的城神演變而成。希臘天帝為宙士(Zeus),不惟有父母,祖父母,且有兄弟姊妹。宙士本身更有妻室兒女。希臘群神歡喜鬧戀愛,宙士也不能例外,不論天神地睕和人間女郎,只須具有姿色,他便要垂青。宙士篡父得位,善用雷矢,與巴比倫馬杜克彷彿,或系同出一源。羅馬周比特(Jupiter),完全是希臘宙士的化身,不必多論。印度古婆羅門教崇拜偏入天韋紐(Vishun),大自在天濕婆(Siva),及大梵天(Brama),三者地位平等,法力相同,誰也管轄不了誰,故印度沒有一尊之神。以太陽神變為宇宙主宰尚為宗教觀念的進化。比較原始的民族則一直將幾種天體當作祟拜的對象。如南美的墨西哥、秘魯皆崇奉太陽為唯一至尊之神,不惜殺人以祭。波斯、埃及文化雖高,而波斯人信米突拉(Mithra),埃及人信拉(Rah),皆為太陽神。中非洲土人及南美洲土人則崇拜月神。亦有拜星者,特限於某一行業,且亦並非視為宇宙主宰。又有拜火者,則視火為尊神。
  至於各地野蠻民族崇拜鱷魚、河魚、蛇、狐、岩石、樹木等,則更自鄶以下了。
  中國上帝與希伯來的上帝一比,相類之點非常之多。希伯來的上帝自來便有,如《出谷紀》三章十四節:上帝對梅瑟說:「我是自有者」,《啟示錄》一章八節:「上帝乃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若望福音》一章一節:「太初有道,與天主偕,道即天主,自始與偕。」無父母生養之說。中國上帝亦不知其由何而來,玉皇大帝有西王母為其母(玉皇與王母的關係,始終無定准),乃道家的說法,與儒家的昊天上帝無關。中國上帝並無妃匹,更不像希臘宙士有那麼多的羅曼史,歷代雖有許多天後、天妃的祀典,那是另一回事。希伯來的上帝也純潔非常。
  希伯來的上帝無形無像(《創世紀》所記天主依照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指靈魂方面而言),他嚴禁屬下的人民替他造像,不啻三令五申,列為重要戒條(見《出谷紀》、《肋末紀》。《大雅·文王》:「上天之載,無聲無臭。」《中庸》:「鬼神之為德盛矣哉,視之而不見,聽之而不聞。」道家所祀的玉皇上帝尚有冕旒袞裳之帝王型塑像,而歷代帝王祀天之天壇則虛無一物。任何民族崇拜一神,必喜其較為具體,故創造偶像實亦出於人類天性的要求,中國人並不是不會造偶像的,為什麼天壇獨無偶像呢?這一種偉大的傳統壓力由何而來呢?這還不值得我們深思嗎?回教產生於小亞細亞,她的「阿拉」也淵源於希伯來的上帝,所以清真寺也沒有阿拉的塑像或畫像。
  希伯來的上帝以人民為其子,《申命紀》第一章三十節:「你在曠野所行的路上,也見了上主,你的天主,撫養你如同一個人撫養自己的兒子。」第八章五節:「上主你的天主管教你就同人管教自己的兒子。」三十二章第五節:「他是忠誠無妄的天主,公平而正直,那不堪稱做他兒女的,向他行惡,侮辱了他。」上帝為民眾立君,使之代為民眾父母,君主也是上帝之子。《撒慕爾紀》下第七章第八節,上帝對達味說:「我從牧場上,由牧羊的事業揀選你當我民伊撒爾的領袖」;十四節:「我要作他父親,他要作我的兒子:若是他犯了罪,我將藉著人的鞭策和人的打擊來懲戒他。」《歷代志》上第二十二章第九節,達味告其子撒落滿以上帝之語云:「他要作我的子,我要作他的父,他作伊撒爾王,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中國亦謂人民雖為母親的兒子,實則是天的兒子(《瘤梁·莊公三年傳》)。中國帝王稱為天子,但對人民方面言則為父母。《周書·泰誓》上:「癆聰明作元後,元後伴人民父母」;《洪範》:「天作民父母,以為天下主。」中國也有牧人之喻,雖指官吏言,也可指天子,因為他們同是民眾的領袖。《呂刑》:「王曰嗟!四方司政典獄,非爾誰作天牧。」天子是上帝特別揀選的,故《禮記·表記》:「惟天子受命於天。」
  希伯來的上帝是仁慈的,故《聖經》屢言其有「豐盛的仁慈」、「無限的仁慈」。《周書·酒誥》:「天非虐,惜民自速辜」;《湯誥》:「上天孚佑下民」;《左傳·襄公十四年》傳:「天之愛民甚矣。」
  希伯來的上帝也是正義的,人類犯罪太過,他就要嚴行懲罰,不予寬貸,有時降天災,有時降人禍,甚至不惜毀滅整個城市,整個大地。這事中國經籍亦數見不鮮。對於個人者,則如《左傳·定公六年》傳:「天將多陽虎之罪以斃之」;《昭公十一年》傳:「蔡侯獲罪於天,而不能其民,天將假手於楚以斃之。」對於整個國族者,則如《君爽》:「天降喪於殷」;《左傳·隱公十一年》傳:「天而既厭周德矣。」又「天禍許國。」《成公十三年》傳:「天禍晉國。」《襄公二九年》傳:「天禍鄭久矣。」
  希伯來信奉上帝者死後靈魂都要升天,其有特殊功德者,則坐上主的左右。《聖詠》第一百零十首達味作歌預言耶穌云:「上主對吾主說:你坐在我右邊,等我把你的仇人,屈作你的腳凳。」蓋猶太習俗,以右邊為尊。《瑪竇福音》二十章二十節:「慈伯德二子之母率子至耶穌前,跪求耶穌賞二子入天國,一坐耶穌右,一坐耶穌左。」《瑪竇瑪爾谷福音》:耶穌許十二宗徒升天以後,坐其左右,審判伊撒爾十二支派。《易·謙卦》:「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周書·召誥》:「茲殷多哲王在天」:《周頌·思文》:「思文後稷,克配彼天」;《大雅·文王》:「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希伯來上帝顯現時,常有大光,屢見《出谷紀》。上帝臉光之強,血肉凡軀,見之必死,《聖詠》第七、第八十、第八十九、第一百十九篇均有道及。梅瑟和上帝接觸頻繁,臉上也傳染了他的光,與伊撒爾民眾見面時,怕他們受不住,拿帕子將臉蒙上了。耶穌變容時臉面明亮如日,又對門徒言義人在天國,要發光如太陽。耶穌亦被稱為「德義的太陽」。中國古時稱上帝為皇上帝,「皇」字乃形容詞,言上帝之光輝奕赫。尤奇者,中國古時也說上帝之光有如太陽,顧實先生引古銅器皇頌敦、龐姑敦、師和文敦、陳因資敦、齊子仲姜腄B王孫鐘等說及「皇」字寫法有許多款式,皆有從日從光之義(刻字太難,從略。見顧實《釋王皇■》)。
  希伯來上帝所居,光明洞澈如水晶,如琉璃海,並有火攙雜,見若望《啟示錄》。中國古時稱上帝為皇天上帝,或昊天上帝。《爾雅·釋天》「夏為昊天」,注「言元氣皓旰」,疏:「昊者元氣博大之貌。」其實昊字從日從天,言其光明赫烈。夏季日光最強,故有「夏為昊天」之語,若元氣博大,則四時之天皆然,又何必特指夏月?《小雅·雨無正》:「浩浩昊天,不駿其德,」浩浩即博大,復則不詞。前人對古書註疏,有許多今日皆須重改,昊字不過其一例罷了。
  希伯來的上帝雖統率著無數天神,但上帝的地位高於一切,故別的民族所奉為多神教,而希伯來則為一神教。中國古人雖亦祭祀日、月、星、雲、山川、百睕,但都不足與上帝比並。祀天之典稱為「郊祀」,最為隆重嚴肅。《禮記·祭義》:「郊之祭也,喪者不敢哭,凶服者不敢入國門,敬之至也;」《郊特牲》:「祀帝於郊,敬之至也。」我們呼籲、祈求、發誓、往往不向他神,而以上帝為唯一對象,所以中國也可算是一神教。不過後來民族混合日多,祭祀亦日益龐雜,一神的意義,漸漸模糊起來,所以人家稱我們為多神教的民族了。
  希伯來上帝的祭祀以牛為主,牛宰殺後,必用火焚燒,稱為燔祭。中國祭天也以牛為主,故牛稱為「特性」,在最古的時候當亦燔炙,以後則僅陳於高俎而已。但中國祭天有庭燎,環於天壇之外,也許是燔祭的蛻變。希伯來上帝歆燔祭之馨香,稱為「馨香的火祭」,義人德行上愜天心,亦常以馨香為喻,《聖詠》屢不一見。中國古代也以德行比為馨香。《書·君陳》:「我聞曰:至治馨香,感於神明」;「黍稷非馨,明德惟馨。」《酒誥》:「惟德馨香,祀登聞於天。」德行的反面為罪惡,馨香的反面為腥臭,是以《酒誥》斥罵罪人又有「腥聞於天」之語,《呂刑》亦云「上帝臨民,罔有馨香,德刑發聞惟腥。」
  以上所引希伯來與中國上帝雷同之點.乃其犖犖大者,其他細情末節,容將來有機會再談。
  《易經》在六經中稱為最古,卜爻傳為文王作,十翼傳為孔子作。但宋以來對十翼時代便已懷疑,卦爻時代亦頗有爭論,我以為十翼當然是戰國時代儒家做的,卦爻雖非出文王之手,但大部分材料是比較古的。現在我在《易》卦爻辭中發現許多與《梅瑟五書》有關聯的話,不知是第一時期傳入中國呢?還是第二時期?不過因為我相信卦爻較古,暫且將其放在這裡吧。
  《易經·復》卦:「七日來復」是指聖日;《無妄》卦「不耕獲,不瘝癈」,指聖年,筆者已有論列。但七日來復,或由小亞細亞一帶七曜的祀典而來,不限希伯來民族,惟聖年則似乎是希伯來風俗。現在再看乾卦「大哉乾元,萬物資始,乃統天,雲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終始,六位時成。」這好像是《創世紀》第一章的縮寫,指造物主創造天地萬物的事。「六位時成」,舊注指為乾卦之六位,但照我看則似指上帝以六個階段的時間將宇宙造成功。「位」有位置、地位之義,也含有階段的意思。照科學研究,宇宙進化不知已歷幾萬億年,《創世紀》說上帝以六天功夫造成宇宙,與科學的事實相違背,攻擊宗教者,每以此為口實。但照《聖經》學者的意見,則說「六天」原系「六時」,即六個時期,每一時期可伸長為數萬萬年。想不到在中國古籍裡倒有比較合理的譯法。「首出庶物,萬國咸寧」,則似指上帝創造人類為庶物之首長。
  《大過》卦:「枯楊生秭,老夫得其女妻。」則指亞巴郎納婢哈戛爾為妾,於八十六高齡生一子:「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則指亞巴郎壽至百齡,妻撒辣壽至九十,上帝許以生子,撒辣暗笑道:「我已年老,我丈夫也老了,哪能再有這樣喜事?」但上帝居然教他們生了一個兒子(《創世紀》第十六、第十七諸章)。
  《晉》卦:「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似指雅各伯用剝皮樹枝誘羊配合,蕃殖羊群事。不過傳到中國,羊變為馬而已。《睽》卦:「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則似指雅各伯妻彼肋哈與辣黑耳因爭丈夫之寵,彼此不睦事(同書三十、三十一諸章)。
  《困》卦:「臀困於株木,入於幽谷,三歲不覿」,「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指達味遭了撒烏耳王的嫉妒,時刻有被殺之危,奔竄入於山林,轉徙曠野,有時亦棲身於幽谷。居山林時諒所坐無非木株,臀部為痛,故有「困於株木」之語。「三歲不覿」易卦常見,此處則似指達味逃山中,三年未見撒烏耳之面,「三」乃「語之虛數」,可增數年,亦可減數年,舊經言達味逃匿林野,雖無三年的明文,似數年之久是有的。「困於石」是指達味逃於瑪紅岩石間,撒烏爾率兵追逐,幾乎給他追上,以聞邊警而返師,後來撒烏耳聽見達味在恆革狄曠野,又率兵三千來追,達味藏身於「野山羊岩石」的洞中,撒烏耳也進了那洞,若非洞中光線黑暗,則必被他發見了(《撒慕爾記》上廿三、廿四兩章)。「據於葵藜」,舊經也無明文,不過古代猶太曠野和深山蒺藜特盛,我可以在舊經裡尋出一大串例子來。達味既竄身山野,則據蒺藜是很自然的事。「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則指達味娶納巴耳的寡婦為妻,居於漆刻拉格。他自培肋協特被讒回來,其地已先遭土匪侵襲,僅睹焚余之空城,妻子都被擄去,不能見面,乃與其部下放聲大哭,直至聲嘶力竭而後罷(同書廿九、三十兩章)。
  為什麼《易經》與《聖經》關係特別密切?理由是不易說明的。也許希伯來民族的史書歸祭司掌管,中國古代的史官也雜於巫祝之間,為其性質相同,所以當然將傳來的舊經文句混到卜筮上去了。這些零碎文句在《易經》裡是毫無意義,但若和《舊約》合觀,卻可以看出意義來,若說兩者毫無關係,是很難相信的。不過這中間或者還有別的原因,現在既未找出,只有姑置不論。

(乙)第二時期

  前文曾言根據各種證據,可信開封一賜樂業碑言該教於周時已傳入中土確係事實,現在請將證據提出:第一證之於文學:
  筆者於數年前研究戰國時代大文學家屈原的作品,於無意間發現一端絕大事實,這事實便是戰國時代,約當前三世紀頃,西亞、希臘、波斯、印度文化大規模地傳入我國,並有許多學者和宗教家蒞臨中華,著書授徒,鼓吹學說,所以公元前三世紀頃,諸子百家,爭鳴競勝,思想頓趨活躍,造成了光明燦爛,盛極一時的戰國文化。當時傳入者,不但是那些天文、地理、曆法、算數、醫藥、兵法及各種方術,即哲學、宗教、倫理、道德等也同時介紹進來。希伯來古教本已入了中國,這個時期並有傳教士挾教義同來,我嘗主張墨子便是教中大師,若然,則戰國時猶太教傳播之廣,已和作為道家別派的楊朱平分中國思想界天下了。
  筆者在屈原《天問》裡曾發現《創世紀》的一部分,自亞當、夏娃、生命樹、守生命樹之天神、魔蛇,到洪水故事、挪亞方舟、巴別塔及亞當子孫傳衍之廣,無不應有盡有。根據《山海經》、《淮南子》諸書,我們尚可就殘缺竹簡,補足伊甸樂園之四聖河及智慧果樹。詳見拙作《天問裡的三個神話》第一部分。
  又在《天問》和《離騷》裡提出崑崙問題,著有《崑崙之謎》一書,凡七萬餘言,說明今日位置於後藏、新疆交界處之崑崙山脈,不過漢以後人所假定;《山海經》、《淮南子》及古籍所言崑崙,則為小亞細亞阿梅尼亞高原之阿拉拉特(Ararat),此山即《創世紀》伊甸樂園所在地。崑崙四水即《創世紀》四聖河。又紅海、星海、阿拉伯海之名均早於《山海經》。
  《天問》尚有「中央共牧」、「蜂蛾微命」二句,古今無人能解,但在舊經可以尋出它的註腳。「康回馮怒」,言共工首觸不周,指天柱,「八柱何當?」所言為地柱,舊經亦有此說。《天問》全篇體裁,似乎受《約伯傳》三十八到四十二章的影響。據思高聖經學會《智慧書·約伯傳》引言裡說,《約伯傳》的產生時代約元前六世紀中葉,屈原乃紀元前三世紀的人,受其影響是可能的。同受《約伯傳》影響者,尚有印度古婆羅門教詩人之一篇讚頌。
  第二證之於六經:
  自戰國外來學術和宗教傳入中國,取得知識界普遍的信仰。中國固有文化界不能不起恐慌,於是一面補苴舊說,一面吸收新知,正式建立學派,以圖對抗,這就是「儒家學派」;聽有儒家,也就是戰國時代「中國本位文化論者」。
  當時儒家吸收外來文化,具有很高的抉擇眼光:他們將各種方術讓給諸子;將荒唐悠謬的神話讓給文學;將不合人類良知的學說及半神話半歷史的偽史讓給百家,(儒家對於上述三者,當然也未能免俗,採取了不少部分。到了漢代的讖緯之學大盛,外來文化分子,又發生了很大作用,不過那時代中國與外界交通已告斷絕,讖緯家對外來文化一知半解,強以己意比附,變成一種固陋可笑的迷信了。)只有那最純正的,最有價值的,對於人類生活有益的,他們才給自己留下。試問當時傳入中土之學說,除了希伯來教和一部分希臘思想,哪個學派能全具這些優點呢?況且三代以來的中國傳統文化,本來可說便是希伯來的文化,現在這種文化再度來華,我們雖不知道它們原是一脈相傳,但我們對於這種文化,總覺得十分面善,天然會同它針芥相投,水乳交融,所以我們便於不知不覺間,將希伯來的思想大量吸收起來了。
  今日儒家奉為寶典的六經,除了《詩經》現在還沒有露出什麼疑點以外,其餘諸經,只有一部分是古代傳下來的真實文獻,大部分則為公元前第三世紀到公元前第二世紀的一百餘年中間,儒家補造起來的。這個事實,已為今日一般學術界所公認,而筆者研究古史的結果,主張尤為熱烈。
  儒家所吸收希伯來的思想,本來很多,現在只能簡單地舉出幾條,做個例子來看看。實際上這幾條也是儒家學說的骨子,原很重要。
  (一)貴人主義  舊經創世紀,上帝創造了天地萬物以後,最後始造人,系照他自己形象造的。造就以後將其安置於伊甸樂園,使為萬物的主宰,地球的主人公。《創世紀》第九章第一節:「天主祝福挪亞和他的兒子,向他們說:『你們要繁殖增多,充滿大地。地上所有的走獸,空中所有的飛鳥,地上一切紆行昆蟲和水中所有的魚族,都要對你們表示驚恐畏懼,這一切都交於你們手中。凡活動有生命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如同菜蔬一樣,我都已賜予你們。』」《周書·泰誓》上:「惟天地萬物父母,惟人萬物之靈」;《孝經·聖治》篇:「天地之性人為貴」;《禮記·祭義》:「天之所生,地之所養,惟人為大。」古人又說人配天地而為三才。《中庸》亦言所謂聖人者以其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俗語也有「人命關天」之說。中國人把人看得太重了,遂有「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的說法,雖然不見得真正有人做到,但比起近代幾個國家把人當做工具,為完成某項政治目標,不惜消滅幾百萬幾千萬條人命,究竟強得多了。
  (二)重民主義  五四運動後,儒家聲望一落千丈,蓋現代為民主時代,而儒家則擁護統治階級,講究君權主義,當然不合時代潮流。但儒家真正的精髓實則極其民主。他們把人民看得非常重要。這或者一方面是由貴人主義發展而來;一方面也由人民乃上帝所生育保養,上帝視萬民為其子女,不容君主虐待摧殘之故。
  紀元前五世紀左右,希臘有個哲學家Xenophontes曾說過兩句話道:「凡老百姓之所要的,乃是天帝宙士之所要的。」三世紀時希伯來有一句名言云:「人民的意志,即是上主的意志。」(Vox Popah Vox Doi)《周書·泰誓》中:「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泰誓》上「天矜於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與希臘及希伯來那兩句話,竟儼然如出一口。《聖經》說上帝創造了萬民,立個領袖,指導他們怎樣生活,怎樣崇拜上帝,所以古代民眾領袖乃是先知,也即是司祭。自梅瑟到厄書亞,撒慕爾,皆然。《德訓篇》第十章第五節:「民眾的福利在上主的手中,他將自己的尊榮賜給經師。」經師即研究《聖經》者,在古代有治理人民之權。《泰誓》上亦云:「天祐上民,作之君,作之師,惟其克相上帝。」《泰誓》中:「惟天惠民,惟辟奉天。」
  君主肩負治理萬民之責,故必須有很大的智慧。《德訓篇》第十章第一節:「智慧的長官,善於治理自己的百姓,賢明的政治,必然穩固。」第三節:「不明智的君主。使自己的人民喪亡;因首領的明智,城市的居民,必然增多。」中國所求於君主的,也是聖明。故君主為「聖主」、為「明王。」《仲虺之誥》:「惟天生聰明時又……天乃錫王勇智」;《說命》上:「知之曰明哲,哲明作則,天子惟君萬邦,百官承式」;《泰誓》「癆聰明作元後,元後作民父母。」
  「民主」、「共和」原是中國古書裡的話,古時稱君王為「民主」。《周書·多方》:「天惟時求民主」。「以爾多方,簡代夏作民主」;「天惟五年須暇之子孫,誕作民主。」《鹹有一德》:「匹夫匹婦,不獲自盡,民主罔與成厥功。」伊撒爾民族在未成立王朝之前(即公元一千年以前),可以說是一種民主政體,由上主派一位或人民所選舉的一位賢明人來治理民眾,所以稱為「民長」,國家民族有什麼大事發生,多是召集民眾大會來決定。梅瑟便是上主所派的「民長」(按思高舊約史書有「民長紀」,「民長」二字原文為Judges 有裁判者之意,故福音教,即基督教,譯為「士師記」。但當時為民眾領袖者所負之責不止裁判,故現在天主教譯為「民長」)。
  君主原是人民公意所推戴,所以他必須誠心誠意替人民服務,滿足人民的願望,實現人民的意志。故《智慧書》吩咐為君主者道:「因為你們的威權,是由上主賜予的,高位是來自至上者,他要尋問你們的工作,查究你們的心志。因為你們是他國中的公僕。」《盤庚》中君主也以極謙遜的口吻說道:「古我前後,罔不惟民之承。」這不是僕人的身份是什麼呢?
  若君主不肯盡保護民眾的神聖職責,則上主便要降罰他。《智慧書》又云:「你們若不以公義審判,不守正義的法律,不按上主的意旨行事,他必嚴厲地和迅速地臨到你們面前,因為對身居高位者,將有至嚴的審判。」又《列王記》所載此類語亦不少。《大禹謨》:「民棄不保,天降之咎」;《湯誥》:「天道福善禍淫,降災於夏,以彰厥罪。」
  萬民既為上主兒女,故人民疾苦最為上天之所關懷。《周書·召誥》:「嗚呼,天亦哀於四方民」;《大誥》:「天亦惟用勤毖我民、若有疾」;「天知我國有疵,民不康。」舊經裡上主憐念民眾疾苦的話,不可勝數。《厄則基書》裡更有借先知口所說一大段話,真說得慷慨悱側,熱情之至,讀之而不感動者,其人必無靈性。上主先責備那些負牧民之責的君王道:「牧人應當牧養羊群,你們卻只知牧養自己。你們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壯的,卻不牧養群羊。瘦弱的,你們沒有養壯;有病的,你們沒有醫治;受傷的,你們沒有纏裹;被逐的,你們沒有領回;喪失的你們沒有尋找,但用強暴嚴厲的轄制,因無牧人羊就分散,便作了一切野獸食物。我的羊在山間,在各高岡荒離,在全地上分散,無人去尋,無人去找——我必親自去尋找我的羊,這些羊在密雲黑暗的日子散到各處,我必從那裡救回它們來——也必在伊撒爾山上,一切溪水旁邊,境內一切可居之處,牧養它們。我必在美好的草場牧養它們——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使它們得以躺臥。喪失的我必尋找,被逐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纏裹,有病的,我必醫治」(三十四章,一節至十六節)。
  講君權主義者,說人民為君主而生,民權主義者則相反。《左傳·哀公十四年》傳:「天生民而立之君」;《文公十三年》傳:「天生民而樹之君。」至戰國的孟子竟打出旗幟鮮明的民權主義。他議論最激烈者,乃「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其弒君也!」這幾句話引起後代真正民賊明太祖的反感,孟子曾被趕出孔廟,撤除「亞聖」的封號。假如他的骸骨尚存,說不定還要獲得個開棺戮屍的處分呢。
  所以現代智識分子痛罵儒家學說是封建,是統治者的護身符,真是黑天冤枉。古代學派像儒家這樣講民權主義的,恐沒有第二個。他們在六經裡除「天」以外,「民」喊得最多,最親熱,很叫人感出他們誠意可愛。不過中國古代實系封建社會,階級森嚴,《左傳》「天有十日,人有十等」,國君死社稷,不死人民;子產作丘賦,人民負擔不起而怨謗。人家勸他緩和點,他說苟利社稷,生死以之。人民的願望,管它做甚?可證。儒家重民思想實受希伯來影響,像孟子的「殺一不辜而得天下不為」和「誅一夫紂,未聞弒君」,便竊自猶太學者墨子之說,更是鐵般證據。
  (三)孝道  希伯來民族乃族長制,中國則為宗法社會,講究孝道乃事實的要求。梅瑟在西乃山接受天主十誡,第四誡便是要人孝敬父母,「孝敬父母,必以賜一生亨通,且享大年於世。」《禮記·中庸》:「子曰:舜其大孝也歟?……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按孔子(?)在這幾章發揮他對孝道的見解,第一章以舜為例,第二章文王,第三章武王和周公,所以這個「大德」實承大孝而言。我們知道為孝子者,不一定能享福,更不一定能長壽,然則《中庸》何以竟有這樣的說法呢?這話之受第四誡影響的痕跡不是十分明顯嗎?更令人納罕的是:第四誡雖皆見於《出谷紀》和《申命紀》,但前者僅有「賜以大年」,後者乃兼有「賜以一生亨通」之語,《中庸》舜大孝章又有幾句詩道:「宜民宜人,受祿於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按《申命紀》猶太經師稱之為Mishne,謂為「重申前命」,希臘譯為Deute Ronomium,意義相同,蓋上主對伊撒爾民眾所頒法律,均載《出谷紀》,至此不過將舊法律扼要重提一次而已(見思高聖經學會《梅瑟五書·申命紀》引言)。詩中「保佑命之,自天申之」二句將襲出谷、申命兩紀的罪案,竟不打自招了,不是很有趣的事嗎。
  《孝經》十八篇相傳乃孔子為曾子陳孝道而作,實則出自戰國儒家之手,或更晚。《孝經》主張孝道與天道相通,故《三才章》云:「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則之。」《聖治章》:「子曰:人之行,莫大如孝,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感應篇》:「子曰: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
  按舊經所記,為子孫者絕對服從族長,孝養亦極周到。像《創世紀》所載約瑟對於他父親雅各伯之孝,還不足使人感動嗎?新經則耶穌亦常教人孝敬父母,見《瑪竇福音》十五章、《馬爾谷福音》第七章、《路加福音》第十八章,並斥責那些將財物作為獻天主之儀而藉口不養父母的法利賽人。耶穌自己對聖母瑪利亞也極盡孝道。
  宗徒保祿也極力勸人孝敬父母,大有「百行孝為先」之意。《致伊法所人書》第五章:「為子女者其仰體主心,孝順父母」。《致哥羅森人書》第四章:「為子者應孝順父母,一切惟命,此事最能獲主歡心。」又云:「凡為寡婦之子孫者,在家中尤應踐履孝道,用以報親恩」。保祿時代當西漢末期,我引其言,似犯時代錯誤之病,然保祿語當亦古來傳下者,不然,則是一種傳統思想,由他具體化而已。
  中國以不孝為大惡,懲罰亦極重。《孝經·五刑章》:「子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舊經天主和伊撒爾人訂定法律,亦有歐打父母,咒罵父母者死之條(《出谷紀》二十二章,十五、十七兩節)。又言「辱罵父母者處以死刑,蓋犯此大惡,咎有應得也」(《肋末紀》二十章九節)。
  (四)其他思想  希伯來上帝同情卑微者,哀憐受損害者,憎惡強暴者,狡詐及為富不仁者。《約伯傳》第五章九至十五節:「他所行的事,偉大叵測,奇妙不可勝數。舉揚謙卑者,提拔憂鬱的人,使他們得到救援。打消狡猾人的思念,使他們手中的事業不得成功。他用智慧人的計謀捉拿他們,使邪妄人的計謀顛倒。他們白天碰到黑暗,正午摸索,如在深夜。天主搭救沮喪的人,脫離他們口中的鋒刃,拯救貧苦的人,脫離蠻橫者手。」又屢次申明要打擊飽足的人。耶穌山中聖訓謂哀悼痛哭、溫恭克己為真福,富盈、飽飫者為有禍。《易·謙》卦:「天道下濟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大禹謨》:「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湯誥》:「天道福善禍盈。」惡人作惡多端,終於掘阱自陷者,謂之「天奪其魄」或「天禍之。」
  《易·坤》卦:「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希伯來人有諺云:「父親吃酸葡萄,則兒子的牙齒也為之酸倒。」言父作惡,則子承受其殃也。雖上主又在《厄則基書》中,謂父子應各負其善惡之責,不至彼此牽累,但亞當犯上主命,其子孫世世代代染有原罪,則子孫也承祖父之過,因亞當乃人類代表之故。又上主在《出谷紀》中不是也說:「惱恨我的,我要追討他的罪,從父親直到他三四代子孫。愛慕我的,遵守我誡命的,我要向他施以慈愛,直到千代」(二十章六節,卅四章七節)。
  上主降災於人,誠然無法抵當,無法逃避,「但天主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只須人類悔罪,歸向天主,他便回心轉意,抑住他的義怒,將已伸出的行罰的手縮回了」(《約珥書》第二章十三節)。但人若甘心犯罪,故意冒犯天主,則天主因公義故,不能不懲罰他。《商書·太甲》中:「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也是同樣的意思。
  天主教最重懺悔,故悔罪列於七聖事之一。悔罪便是教人滌去舊污,做一個新人。故天主常囑咐人說:「你們要把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作一個新心和新靈」(《厄則基書》十八章)。又說:「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污穢,棄掉一切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同書卅三章廿六節)。《鹹有一德》:「今嗣王新服厥命,惟新厥德,始終惟一,時乃日新」。《禮記·大學》劈頭便說:「大學之道在親民,在止於至善」;又曰:「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親民』;《詩》曰:『周雖舊邦,其命惟新。』」
  義人若犯罪,則必失去上主的聖寵,惡人若回頭,仍可蒙上主收納。上主常說:「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紀念,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的一切可憎而行,他豈能存活麼?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紀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厄則基書》十八章)。中國也講究德必有恆,《易·恆》卦說:「不恆其德,或承其羞。」孟子亦言:「西子蒙不潔,則人皆掩鼻而過之,雖有惡人,齋戒沐浴,亦可以祀上帝。」第三證以子書:
  戰國的百家思想大都來自西亞、印度及希臘,其中以墨子宗教色彩為最濃。廿年前有人主張墨子乃印度人,大遭學術界的詬病,筆者雖不信墨子為印度人,但堅信他決非中國人,在拙著《天問裡的創世紀》,曾假設墨子或是猶太教——即天主古教——的大師,現在我的意見竟是更趨堅定了。《漢書·藝文志》稱「墨家者流,蓋出於清廟之守」,這是很值得注意的。清廟二字始見於《周頌》,詩序謂祀文王,詩一章凡八句曰:「於穆清廟,肅癉顯相。濟濟多士,秉文之德。對越在天,駿奔在廟。不顯不承,無射於人斯。」詩中「對越在天」云云,明明說是祭祀上帝之廟,我們哪能因其中有「秉文之德」一語,便神經過敏地說是祀文王嗎?前人也知道這話有些說不過去,故鄭玄云:「清廟者,祭有清明之德者之謂也。」《左傳》賈逵註:「肅然清靜,謂之清廟。」按希伯來與中國上帝廟中不設偶像,最為清靜,所以賈逵的話是對的。漢志說墨子出於清廟之守,便說明他是奉祀上帝的祭司。班固時代距戰國較我們為近,這話一定根據可靠的史料,而後才這樣說。
  墨子學說的中心思想,乃是「尊天」、「明鬼」、「兼愛」,他有《天志》上中下三篇,我們立身行事皆須依照上主的意志,故曰天志。大概說天之明無所不燭,人若得罪於天,無處可以逃避,頗有「獲罪於天,無所禱也」之意。這類話《聖經》裡面多得不可勝計,不必多所引證。
  世上萬民皆屬上天兒女,當然都有權祭天,以申孝敬。但中國則不知始於何時,祭天之權被君主壟斷。《禮記》:「天子無介,祭天特牲。」《曲禮》下:「天子祭天地……諸侯方祀」;《王制》:「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明堂位》:「祭帝於郊,配以後稷,天子之禮也。」《郊特牲》於天子祭天之儀,更有詳細的描寫。你看連諸侯都沒有祭天之份,更何況庶民?所以後代庶民祭天,為干犯大罪,有殺頭的危險,但墨子則主張任何人都可以祭天,他說國君受人民供養故愛人民,天受天下人之祭祀,故天愛天下之人。《天志》下:「……順天之意何若?曰:兼愛天下之人,何以知兼愛天下之人也,以兼而食之也,何以知其兼而食之也,自古及今,無有遠靈(孫詒讓謂靈為虛之誤,虛同墟)。孤夷之國,不皆芻豢其牛羊犬彘,潔為粢盛酒醴,以敬祭祀上帝山川鬼神,以此知兼而食之也。苟兼而食之,必兼而愛之……今天兼天下而食焉,我以此知其兼愛天下之人也。」天要吃人貢獻的東西,希伯來及中國古代都有這項觀念,但因這個緣故天才愛人,則未必然,墨子也不過以天主比為國君,就中國人瞭解的程度而以說教罷了。天主教司鐸祭天,教友均可與祭。墨子祭天觀念與中國傳統牴觸,與天主教則相合,誰還能他說所宣傳者不是天主古教?
  天愛人非常之厚,創造萬物以供人類需要,如父母之愛子女,子女對於慈愛他們的父母不知報恩是為不仁不祥,人人不知報答於天,也為不仁不祥。「吾所以知天之愛民之厚者有矣,曰:以磨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制為四時春秋冬夏,以紀綱之;雷降雪霜雨露,以長五穀麻絲,使民得而財利之,利為山川溪谷,播賦百事,以臨司民之善否;為王公侯伯,使之賞賢而罰暴,賦金木鳥獸,從事乎五穀麻絲,以為民衣食之財,自古及今,未嘗不有此也,今有人於此,若愛其子,湯力單(殫)務以利之,其子長,而無報乎父,故天下之君子與(舉)謂之不仁不祥。今乎天,兼天下而愛之,檄遂萬物以利之,若毫之末,非天之所為,而民得而利之,則可謂否矣。然獨無報夫天,而不知其不仁不祥也,此吾所謂君子明細故而不明大也」(《天志》中)。《聖經》與這段話可以互相發揮之處太多了,抄不勝抄,只有從略。《聖經》說天主為智慧之源,《德訓篇》第一章:「一切智慧,皆來自天主,並且永遠就和他同在。」「智慧受造於萬物之前,明達的智慧永遠就有。」《列王紀》上三章九至十一節亦有提及上主乃智慧之源的話。上主又是聖善之源,正義之源,亦散見於《聖經》。墨子貴義,因為義從天出。「義不從愚且賤者出,必自貴且智者出,孰為貴,孰為智?曰:天為貴,天為智」(《天志》中、《天志》下)。
  天既為正義之源,我們為義,天必賞我們,我們為惡,天必罰我們。「天欲義而惡不義,率天下之百姓以從事於義,則我乃為天之所欲也。我為天所欲,天亦為我所欲。我欲福祿而惡禍崇。若我不為天之所欲,而為天之所不欲,然則我率天之百姓以從事於禍崇者也」(《天志》中)。墨子所以為宗教家,因為他歡喜講天的賞罰:「愛人利人,順天之意,得天之賞者有之;憎人賊人,反天之意,得天之罰者亦有矣。」前者如堯、舜、禹、湯、文、武,貴為天子,富有天下,名譽至今不息,後者如桀、紂、幽、厲,天棄不保,身為大戮。所以墨子自言他之有天志,譬如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上以度天下王公之政刑,下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出言談,順天意者善,不順天意者惡。
  或謂天主教不談鬼,墨子好言鬼,似乎涉於異端。但《墨子·明鬼》篇言鬼有三類:一為天鬼;二為山川鬼神;三為人死而為鬼者。鬼字據《說文》的解釋:「人所歸為鬼,從人像鬼頭,鬼陰氣賊害,從づ。」本來不是好東西,但戰國時代偽造的經書,對鬼則極推崇,凡鬼神二字聯用時,鬼之地位權能和神仲伯,故此知道墨子的天鬼,即等於基督教之天神。墨子所言神每人面鳥身,此雖古代及小亞細亞及世界各處對神的觀念,但在墨子書裡則大有無神不鳥之概,這與基督教的天使有翼,豈不逼似?
  天主教的天神分為九品,其數目之多,逾於天上星辰,其奇妙大能亦可喜可愕,《墨子·明鬼》本有上中下三篇,現僅剩下篇。照下篇專談人鬼來推測,則上篇專談天鬼,中篇專談山川鬼神。惜上中兩篇已不可見,不然,若望《啟示錄》所描寫天神的情況,聖多瑪斯(Saint Thomas d』Aquin)超性學要論天神的性能,我們在戰國時,便可以知其大概了。《墨子·明鬼》第二篇似專論山川諸神。此則多神教民族都有此項觀念。希臘山林水澤,甚至一花一木之微,都有精靈的存在。中國周禮祭典之繁,亦與希臘相類。墨子或為習染所移,或因欲投合中國人心理而為此說。其文久佚,今已無法斷定。再者天主教每人有一護守天神,一城一國亦有天神掌管,則墨子之說也還是很正當。
  論人鬼一篇,墨子發表其靈魂不滅之主張,詞極雄辯。蓋中國人自來為最現實的民族,身後問題,素不注意,孔子大哲,尚言「未知生,焉知死?」墨子時代,無鬼論尤盛行,墨子之宗教,正為主張靈魂不滅者,對此安能緘默(梁任公先生謂墨子不談靈魂,大約他沒有讀《明鬼》篇)?至所引杜伯,莊子儀厲鬼報仇諸例,雖為基督教之所不道,但《撒慕爾紀》猶太國王撒烏耳,令招魂的女巫,招先知撒慕爾之鬼,先知果從地底出現,可見基督教亦未始不言鬼,於古代之墨子又何尤焉?
  至於「兼愛」,則基督教乃世界宗教中唯一愛的宗教,新舊兩經所發揮者,無非是這一端天經地義的大道理。關於這一端道理,要想引證,墨子的議論固不勝其抄,《聖經》也要抄錄一半才可以,這也是做不到,而且不必要的事,所以我希望讀者諸公,還是直接去翻《聖經》和《墨子》好了。
  墨子是宗教家,於其努力宣傳一事見之:他曾使其門人耕柱子於楚,游高石子於衛,游公孫尚過於越,出曹公子於宋,使勝綽事項子牛。門人每挾墨子著作同去,每使時君讀之大悅。墨子自己也終身遊行,不遑寧處,故有「不暖席,不突黔」的美談。墨子之苦行精神萬可欽佩,他傳教時櫛甚風,沐甚雨,腓無跋,脛無毛,日夜不休,以自苦為極,儼然是天主教傳教士的精神!
  墨子也是一位大學者,遊行各國時,必裝載許多書跟在背後,又自言「曾見百國春秋」,這個「百國春秋」恐連他來華前所見各國史記在內吧?戰國時代,七雄兼併,小國存在已寥寥可數,有史記者更不多了。
  墨子之為外國學者,更有許多堅強的證據,墨經八篇,向來無人能讀,現在始知其中有幾何、算術、光學、重學、各種原理。又有名學,印度稱為因明學,皆源於希臘之Logike。又施惠、公孫龍堅白同異之辯,實即希臘詭辯家(sophist)之說。墨門苦獲、己齒、鄧陵子亦好為此類辯論。墨子雖反戰非攻,而善為守禦。其守城器械,機巧百出,非有高度科學之基礎不能為此。當時科學最發達者,首推希臘,故墨子實為感受希臘文化最深之猶太教大師。
  墨子之技巧對手為公輸般,他曾為雲梯,而墨子能御之。墨子自己造木鳶,飛三日不下。屢見子書(一說是公輸般)。明末艾儒略的《職方外紀》言:「古代意大利亞國,西齊裡亞有巧工德大祿者,造百鳥,能自飛,即微如蠅蟲,亦能飛。」按希臘神話有Daedalus與其子Icarus造人工翅膀飛出克裡底某島,民間盛傳,艾氏所指即此。德大祿是著名巧妙建築師,傳到中國為墨子或公輸般。這又是墨子與希臘文化關係密切之鐵證。
  墨子國籍不明,或言其為宋人,或言其為楚人,魯人。他屢稱魯陽。或即雲《國語》之魯陽文子,楚平王之孫。墨子稱魯君為「主君」,遂有謂墨子乃文子家臣者,其實伊撒爾人稱君皆曰「我主我君」(My lord the King),墨子來華後雖努力華化,有時亦於無心間露出本色,這也是墨子是猶太人一個小小的例子。
  以上各證,證明墨子乃猶太教大師,其學說影響中國傳統文化極大。孟子反對他最烈,孟子受他影響也最深。儒家孔子好言仁,孟子好言義,不知實剽竊墨子學說。墨子書中觸處都是義字,「是故古者聖王之為政也,不義不貴,不義不親,不義不近。是以國之富貴人聞之,皆退而謀曰:始我所恃者,富貴也,今上舉義不辟貧賤,然則我不可不為義。親者聞之,亦退而謀曰:始我所恃者親也,今上舉義不辟疏,然則我不可不為義。近者聞之,亦退而謀曰:始我所恃者近也,今上舉義不辟遠,然則我不可不為義。遠者聞之,亦退而謀曰:我始以遠為無恃,今上舉義不辟遠,然則我不可不為義。逮至遠鄙郊外之臣,門庭庶子,國中之眾,四鄙之萌人,聞之皆競為義……「(《尚賢》上)又曰:「義人在上,天下必治」;「天欲義而惡不義」(《天志》上)。儒稱「仁政」,墨則稱「義政」,我們讀舊新兩經,不是也是到處碰見「義」字嗎?「天國是為義人預備的」,「義人必亨福樂,因為要吃自己行為的果子」,「天主審判義人與惡人」,「雖是義人,一天也要跌倒七次。」
  孟子最激烈的民權主義,即「誅獨夫紂」,此語完全襲自墨子。《墨子·非攻》下云:「昔者禹征有苗,湯伐桀,武王伐紂,此皆立為聖王,何故也?墨子曰,子未察吾言之類,未明其故者也。彼非所謂攻,謂誅也。」以後有一大段議論說明誅的意義。墨子稱紂為「狂夫」,孟子改為「一夫」;《天志》上言,「殺不辜者,必有一不祥,天必罰之」;孟子改為「殺一不辜得天下不為。」
  舊經上主垂念百姓,無微不至,對於寡婦孤兒及一切無依無靠之人,更是再三關切。《墨子·兼愛》下,「是以老而無妻子者,有所侍養,以終其壽。幼弱孤童之無父母,有所放依,以長其身。」孟子:「老而無妻曰鰥,老而無夫曰寡,老而無子曰獨,幼而無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窮民無告者,文王發政施仁,必先斯四者」(《梁惠王》下)。《禮記·王制》也照樣抄了一段,謂真正王者之制,對此四窮民,必有常餼。孟子痛罵「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者謂為「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於死!」又說:「善戰者服上刑」,明目張膽,偷竊墨子的非攻余論,不知古人為什麼竟不肯說破?太儒儒相護了吧!
  孟子剽墨太多,連尋常說話有時都不知不覺模仿墨子口氣。像「轉死溝壑」,「絕長補短」,「挾泰山超北海」均是。最後一語見《墨子·兼愛》中:「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曰:然乃若兼則愛矣。雖然不可行之物也:譬若挈太山,越河濟也。子墨子言;是非其譬也。夫挈太山而越河濟,可謂畢劫有力矣,自古及今,未有能行之者也。至於兼相愛,交相利,則與此異。」想起《申命記》梅瑟對伊撒爾民眾說:「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為你並不是難於實行的,或是相差太遠,不是在天上,致使你說:誰為我們升天取下來……也不是在海外,致使你說:誰為我們過海去取來……這話卻離你很近,就在你嘴裡,就在你心中,使你好能遵行」(三十章十一至十四節)。與墨子之語何語氣相類之甚也耶?
  孟子這樣在墨子書中大肆剽竊,還能厚著臉皮罵墨子是邪說誣民,充塞仁義;是執一的賊道者;是同禽獸一樣的東西,太叫人不平了!
  老子是自然主義者,但其書有數處似言天主聖王的奧跡: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三六章)「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繩繩兮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象之象,是謂忽印,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十三章)。老子謂道更在造物主之先,故云「道主一」,又云「吾不知其誰之子,像帝之先。」這就是自然主義與宗教的不同處,而聖王奧跡自古即有人知,亦由此可以證明。
  老子教人謙沖,自下,寡慾,不爭,於天道惡盈,強梁者不得其死,不憚再三闡述。又教人自處如嬰兒,「能如嬰兒乎?」「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含德之厚,比於赤子」與天主教教義都頗相近。老子尚有「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二語,「天兩」二字甚奇,《以賽亞書》八章十四節,《厄則基書》十七章二十節,上主常說「我撒出我的網子」,老子語或由此。不過西亞諸神常攜網,未可一概論。
  荀子學術受希臘文化的影響極為明顯,他的貴人主義曾說出一番道理:「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且亦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王制》篇第九)。這話是希臘大哲亞理斯多德說的。聖多瑪斯發揮亞氏哲學,所以亞氏成為天主教哲學之主流,稱為「經院學派」(Scholastics)所謂草木生魂,鳥獸覺魂,人類靈魂這幾句話,略研究天主教哲學者,都耳熟能祥,我不必多說了。
  荀子的樂論也是出於亞氏著作,有人曾加討論,現不引。
  隨巢子出於墨子之門,其書已佚,後人於古書中輯得數條,《太平御覽》有其四語:「夷羊在牧,飛拾滿野,天鬼不顧,亦不賓滅」。前人謂其來自偽《周書》:「麋鹿在牧,蜚鴻滿野」,我以為非是,當是《出谷紀》中語。梅瑟領伊撒爾民眾脫離埃及,逾紅海至欣曠野,百姓以缺少飲食,埋怨梅瑟,天降瑪納,又使鵪鶉成群飛來,集於營前,百姓得以捕食(《出谷紀》十六章十三節)。又說「那時上主命風由海外吹來,把鵪鶉吹到營幕上,周圍營幕兩邊都有一日之路長,離地面只有二肘高,民眾那一整日,整夜,並第二天起來捕捉鵪鶉,最少也捕了十堆,都擺在營幕四周。肉還在牙齒中,尚未嚥下,上主就對民眾發了忿怒,用嚴災打擊了民眾。」蓋鵪鶉產於非州中部與卮拉特海灣一帶,春季隨風飛至西乃半島巴肋斯坦、敘利亞等地,飛甚低,易為人逮捕(思高學會《梅瑟五書》六○九頁)。隨巢子「飛拾滿野」,言鵪鶉飛來甚多,俯拾即是。「夷羊在牧」指伊撒爾民眾乃上主之羊,「夷」字與老子的「視而不見曰夷」不知是否有關?若有關,則或是「雅和華」的異譯。「天鬼不顧」,言上主惡伊民之貪饕降瘟疫而打擊之。鬼在戰國時地位提高與神並列,墨子有《天鬼》篇,鬼字無非指精靈體,已見前文。「亦不賓滅」則似言上主雖屢次向伊民發怒,施行懲罰。究竟隨即寬赦,未將他們消滅。
  第四證之史傳:
  《漢書》言文帝試驗方士新垣平的法術,他能使已落下去的太陽,再升到天中。應劭《風俗通》,成帝曾以文帝時「日再中」之說問劉向云云。漢緯書《易辨終備》云:「日再中,烏連嬉。」按《淮南》載魯陽公與韓戰,日將暮,揮戈,日返三捨。又言虞公與夏戰,公以劍指日,日退不落,此事實出舊經《若蘇厄書》。若蘇厄代先知梅瑟為伊撒爾民眾的領袖,與阿摩黎五王作戰,曾祈禱上主說:「太陽呵!你要停在基貝紅,月亮呵!你要停在阿雅隆谷」;「太陽果然停了,月亮也停止了,直到百姓向敵人報復了自己的仇恨。」又《列王紀下》八章九節,又《賽亞書》三十八章,均有「日退十度」之說。魯陽戈明明出自《若蘇厄書》,不可否認。墨子屢與魯陽文君談話,稱文君為「主君」,然則魯陽文君便是若蘇厄嗎?不然,若蘇厄率希伯來人入迦南建猶太國事在紀元前十二世紀頃,墨子則紀元前三世紀時人,時代相去懸絕,他們安得而為君臣?或者墨子在其本國時,屬於若蘇厄支派(按若蘇厄屬於厄弗辣因支派,見《戶籍紀》),故在書中假設其人尚在,與之問答。《淮南》又將揮戈事牽入自己書中,無心間,使墨子之為猶太人,得到一個最有力量的證據。舊經屢有戰長人的故事。撒烏耳王與培肋協特人交戰,培方出一長人,身高六肘又一指距。所持銅矛粗如織機之梁,重六百協刻耳,無人敢於迎敵。達味竟擲石殺之(《撒慕耳紀》上十七章)達味又曾與辣法長人後裔四人戰,達味與其侄約納堂將他們一一殺死(《撒慕爾紀》下廿一章)。舊經尚有數處關於長人的記載。這類戰長人的故事,敘述得太熱鬧了,中國人聽得心癢,也要來模仿一下才覺痛快。所以《左傳》、《瘤梁》都有戰長狄的節目。《左傳·文公十一年》傳,魯人與長狄戰,敗於鹹,獲長狄僑如,富文終甥,樁其喉,以戈殺之。晉之滅佚,獲僑如之弟焚如,齊人獲其第榮如,衛人獲其季弟簡如。又言宋人曾與長狄戰,敗狄於長丘。獲長狄緣斯。杜預註:緣斯乃僑如等之先。這僑如弟兄四個與舊經所載辣法後裔四人能說是偶合嗎?《瘤梁傳·文公十一年》傳云:「冬十月,甲午,叔孫得臣,敗狄於鹹。傳曰:長狄也,弟兄三人,佚宕中國,瓦石不能害。叔孫得臣最善射者也,射其目,身橫九畝,斷其首而載之,眉見於軾。」舊經達味第一次打倒的長人高六肘有零,一肘合英尺十八時,則其長僅及丈餘。這類長人今日仍常見。至《瘤梁》所記那類巨人,事實上決不會有,僅能見之於神話。希臘神話恰巧有一個巨人名Tityus,因獲罪天帝,被縛於地獄,每日有巨鷲啄食其肝,食已還生,受苦無盡。此巨人身體之長,可橫九畝。(Nine Acres)司馬法六尺為步,百步為畝。一畝六百尺,九畝五千四百尺,合五百餘丈。古畝或比今畝小,也不能小到哪裡去,那麼這個長狄不太長大嗎?《瘤梁》想把長狄的故事,緣飾得好聽一點,攙入了一段戰國流行的希臘神話,誰知竟因此露出抄襲外來傳說的馬腳,真所謂弄巧反拙,令人失笑!
  希伯來民族「逃城」之制,梅瑟率領民眾到迦南地建築城堡,上主令其另築六城,稱為避難城,凡誤殺人者皆可逃避其中。見《戶籍紀》三十五章,《申命紀》十九章,《若蘇厄書》二十章。《史記·孟嘗君傳》傳後論云:「太史公曰:吾嘗過薛,其俗閭裡率多暴桀,子弟與鄒魯殊,問其故,曰:孟嘗招致天下任俠奸人入薛中,蓋六萬餘家矣。世之傳孟嘗君好客自喜,名不虛矣。」按古稱「萬戶侯」最大封邑不過萬戶,實際上恐怕還不見得有這麼多的戶口,蓋當時齊國最為富庶,其首都臨淄不過七萬戶,每戶平均有三男丁,男丁為二十一萬,合女口大約有四五十萬,現在托庇於孟嘗君的奸人,竟有六萬家,每家平均男女各三,便有卅六萬人,每家平均四口,也有二十四萬,連薛中原有住戶,試問該有多少人口?區區一邑,如何養得起這麼多的人民?所以這「奸人六萬家」定然是受了舊經「六座逃城」的影響,胡亂傳說的。司馬遷頭腦素來明晰,不易受欺,這回也上了戰國流傳下來說謊風氣的大當了。
  晉文公重耳未得國時,流亡在外十九年。所適各國,有的厚待,有的加以白眼,他到曹國,曹共公聞其駢肩,趁他在洗澡的當兒,薄而觀之。這舉動未免太無禮,將來重耳得志,是一定要報復的。曹國一個大夫僖負羈有妻極賢慧,對丈夫說道:「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公子必返其國,返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早自貳焉。」乃饋盤餐□璧其中。公子受餐反璧。這段記載和《撒慕爾紀》上達味事很相像。達味避撒鳥耳的迫害,逃到瑪紅曠野。其地有富人納巴耳,性情暴戾,達味為他保護羊群,向他求點食物,他卻拿粗暴的話來拒絕。其妻阿彼戛依耳,聰明美麗,私為斡旋,私下取二百塊麵包,兩皮囊酒,五隻宰好的羊,五色阿炒過的麥子,一百嘟嚕干葡萄,二百無花果糕餅,放在幾匹驢上,獻給達味。更向達味委婉說了一番言語,替她丈夫賠禮。達味本立誓要殺其夫一家,見這女人能識大體,說話動聽,化怒為喜。後其夫死,竟娶以為妻(第二十五章)。
  重耳出亡時,晉惠公使寺人披刺之,斬其衣袂,重耳做了晉君,寺人披求見,公叫人責備他,叫他走。說道:「蒲城之役,君命一宿,女即至,其後余後狄君以田渭濱,女為惠公來求殺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祛猶在,女其行乎!」這不免令人聽想起達味故事了。接達味藏身野山羊岩石洞中,撒烏耳也進了那洞。達味暗暗起身,割了他外氅上的衣邊,跟他出洞,揚聲喊他,說在洞中本可殺你,但我僅割你外氅的衣邊,可證我不願殺你,你何以苦苦不肯放過我云云(第二十四章)。本來曹大夫妻巨眼識英雄,預燒冷灶;寺人披行刺斬袂,皆不能保其必無,但兩件事連在一起,與達味故事太逼近,我們有理由猜想它是由《撒慕爾紀》偷了點材料潤色而成的。
  《民長紀》第二章伊撒爾人民受摩阿布王赫革隆征服凡十八年。伊民呼籲上主,上主給他們興起了一位拯救者,就是彼訥雅明人革辣的兒子厄胡得。此人乃系用左手的人,預備一隻利刃,長一肘,插於右腿衣服底下,假送禮為名,至王前抽刀刺入他的肚裡,連刀柄也插進去了,直透後背。中國春秋時,有專諸刺王僚,要離刺慶忌事。前者屢見《史記》,是真的史實,但《史記·吳太伯世家》、《刺客列傳·專諸傳》,僅言專諸置匕首魚炙中,獻魚時,引匕乎刺王僚,王僚立死而已,到了後漢時趙煜所撰的《吳越春秋》,則有很精細的描寫,言王僚赴公子光之宴,防有不測,「被棠鐵之甲三重……侍皆操戟交軹……專諸置魚腸劍炙魚中進之,既至王僚前,專諸擘炙魚,困推匕首,立戟交軹,倚專諸胸,胸斷臆天,匕首如故,以刺王僚,貫甲達背。」這「貫甲達背」四字,與厄胡得刺赫革隆王故事,不能說沒有關係。不止此也,《吳越春秋》又有要離刺王僚兒子慶忌事,更寫得如小說,如戲劇,極如火如荼之觀。要離想刺慶忌,恐其不信,難得近身,乃詐為負罪,請吳王斷其右手,他後刺慶忌,用的便是左手。《吳越春秋》將舊經厄胡得的故事衍而為二,彰彰明甚。
  此外則宋王登台窺見韓憑妻美而強取之,與《撒慕爾紀》第十章達味在其宮殿平台上,窺見烏黎雅妻巴特協巴黑,召而幸之相似。天皇兄弟十二人,或謂即指伊撒爾十二支派,照我看中國天、地、人三皇,起甚晚,當在秦漢之際。三皇均神話中人,天皇當與希臘天帝宙士有點關係,因為奧林匹斯大神共十有二位,秦始皇所鑄金狄十二,非來自希臘神話,則來自印度(因印度受希臘影響,婆羅門教有一個時期她的大神也有十二位)。但希臘十二大神雖有幾個是宙士弟兄,有幾個則系宙士子女,中國偽史謂天皇十二人,皆為弟兄,當是一半受希臘神話影響,一半受天主古教《聖經》的影響。此外還有幾端小事。孟子:「存乎人者,莫良於眸子:眸子不能掩其惡。胸中正,則眸子瞭然,胸中不正,則眸子■焉」。耶穌亦云:「目為身之燈,目正則清明在躬,目不正,則身陷晦冥,是故心光者晦,則晦之為晦,又將如何」漢武帝時,董宣為洛陽令,殺湖陽公主蒼頭,帝使小黃門挾持宣,令拜謝公主,宣兩手據地,不肯俯。帝敕曰:「強項令出!」楊奇立朝剛直,靈帝曰:「卿強項,真楊震之子也。」並見《後漢書》。《出谷紀》三十二章十九節、三十三章五節、三十四章八節,梅瑟因伊撒爾民眾不聽上主教訓,屢稱他們為「硬著頭項的百姓。」漢時「強項」之語,不知系來自舊經否?至耶穌降生漢平帝元始元年,時代原在孟子後,但耶穌的話,安知非根據古代希伯來習慣的說法而說的呢?若是,則與孟子的話相同,不足為異了。
  中國尚有許多風俗習慣與古希伯來民族相類,現在且引幾條看看:
  耶穌釘死十字架,代萬民贖罪,故贖罪之說實為基督教中心思想。不過贖罪的觀念,實亦承之古代。天主囑咐梅瑟以牛、羊、斑鳩、雛鴿等為贖罪之祭,《肋末紀》接連幾章講論此事。古代各民族每當天災流行,常有義人挺身而出,自作犧牲,以求擔萬民罪惡,平息神靈憤怒,《商書·湯誥》:「萬方有罪,在予一人。」《周書·泰誓》中:「百姓有過,在予一人。」相傳成湯時天下大旱七年,湯齋戒沐浴,剪髮斷爪,身臥高俎,充作犧牲以祭上帝,天果大雨。此事開始見於《墨子》,其後《呂氏春秋》,《屍子》亦載之。
  古人相信生命存於血液之中,故訂立和約,雙方必以血灑在身上。《出谷紀》二十四章,梅瑟與民眾立約,先獻牛犢於上主,作為和平的犧牲,他取一半血,盛在盆中,另以一半灑在祭壇上,隨後取過約書來,念給百姓聽。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你們看哪,這是結約的血,是上帝按一切的話,與你們所立的約。」耶穌基督於晚餐中建立聖體的時候,將酒傾在杯裡,遞給門徒們喝,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也是用這形式。中國古時訂立盟約,則必殺牛取血,各塗口旁,稱為「歃血。」
  希伯來民族做補贖,表示極大哀痛;親戚死亡,必撕裂衣服,身披麻布,散灰塵於發中。《尼希米紀》第九章第一節:「這月二十四日,伊撒爾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這是做補贖之例。《以斯德傳》第四章,書珊王將把猶太人盡行屠戮,猶太領袖末底改知道消息,就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哀痛號哭……猶太人民亦大悲哀,禁食哭泣哀號,穿麻衣躺在灰中者甚多,為表示大哀痛之例。《創世紀》卅七章卅三節,雅各伯聞其子約瑟被野獸吃掉,便撕裂衣服,腰間圍上麻布,為他兒子悲哀多日,這是紀念死亡之例。中國古人死了父母及至親,也服麻布之衣,有種種制度,見《儀禮·喪服》。這風俗至今尚未大改。但中國人僅以麻布為喪服,像猶太人一樣表示悲傷,則沒有聽見過。誰知古書裡居然也有一例:《左傳·僖公十五年》傳,秦穆公與晉戰,敗晉,俘晉惠公,「穆姬聞晉侯將至,以大子瑩、弘、與女簡璧,登台而履薪焉。使以免服衰■逆,且告曰;上天降災,使我兩君匪以玉帛相見,而以興戎,若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則婢子朝以死;惟君裁之。」按穆姬乃秦穆公夫人,為晉獻公女,太子申生之姊,亦即晉惠公之姊,但非同母。她此舉當然是為了要袒護母家,並顧全祖國之面子,不過她在這時戴孝,實在可怪,所以古來注家聚訟甚多。但勘之舊約《聖經》,乃知實以志哀痛並屈辱。免服恐即是「撕裂衣服」之謂。
  中國人最講宗族主義,不惟生時不肯輕易離開鄉井,死了以後,無論道路怎樣遠,也必設法將骸骨舁回同祖宗葬在一起,此風亦至今猶然,《禮記·檀弓上》:「太公封於營丘,比及五世,皆反葬於周,君子曰……禮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丘首,仁也。」希伯來民族亦有此俗,《創世紀》載雅各伯到埃及,客死其地,臨死時,要求其子約瑟立誓,必以遺骸歸葬。約瑟臨死時,也要求其子輩立誓,以自己遺骸歸葬。又舊經記述一個人死亡,便說:「回到他列祖那裡去了。」
  希伯來民族立嫡以長、十一而稅、重日朔、以右為尊、擊掌為保(《箴言》十七章十八節,二十二章二十六節,六章一節)、呼天喚地以作證(《申命紀》三十章十九節,卅一章二十八節,卅二章一節),中國也如此。
  其他風俗民情相似者尚多,只有將來有機會再行探究。
  我知道讀者讀至此,或者要說,希伯來上帝既於遠古時傳入中國,戰國時代中國儒家又曾大量吸收希伯來的思想,風俗民情又有這麼多的相像處,則中國人也許是伊撒爾十二支派之一吧?關於這,我可以回答說:若以人類同出一源而論:原可作此主張,但若從民族學立論,則萬萬不能這樣亂說了。因為人類歷史悠長,演變亦極多,各民族都有其自己發展的歷史,中國人屬於蒙古族(Mongolic),而希伯來人屬於閃族(Semitic),有種種不同的特徵,若強令中國人認希伯來人為祖,不但中國人不願,也要教民族學者及歷史學家笑倒了。宗教信仰及學術思想可以由甲地傳至乙地,甲民族傳給乙民族,風俗人情之培成則不是朝夕之功;縱可傳來中國,短時期決不能普遍,更不能生根。上述中國與希伯來風俗人情之相同者,我不主張它是傳入的緣故,只相信這些風俗人情淵源於世界人類單文化搖藍的小亞細亞,它們與中國民族同來遠東這塊大陸,年代悠邈,已不可詰究了。
  我質道讀者或者又要說道:人類膚色雖有差異,感情思想則無甚懸殊,有了相同的思想感情,則必產生同樣的學術文化,所謂「東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此理同;西海有聖人出焉,此心同,此理同。」俗亦云;「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你所說中國傳統文化與希伯來思想之雷同,安知不是彼此暗合,一定要說傳來,抑又何必?這則不知人類思想暗合固有,但僅能偶然符合一二端,像本文所舉大小證據如是之繁多,實非說傳來不可。況以生物學而論,兩地氣候土壤即完全相同,草木禽獸的種子,也不能自然發生,非傳衍不能有,草木禽獸且然,又何況博大精深如宗教信仰和學術思想者呢?再者,根據本人對屈原作品之研究,戰國時代兩河流域,希臘、印度,學術思想大量傳入中國,固不止希伯來一地,將來拙著《屈賦新探》若有成功希望,則中國秦以前學術文化史均將改觀,本文所提出的問題,也可以連帶解決了。
  這篇論文所想證明者:中國各種學派只有儒家與希伯來古教的關係最為密切。中國以前原有儒教之稱,與釋、道合稱三教。近代中國人對宗教(The Religion)的意義比以前明瞭,見儒教沒有崇拜的對象,沒有祭司,沒有宗教儀式,遂宣告儒家不足稱為宗教,僅能稱為學派,孔子不過是一位教育家,等於希臘的蘇格拉底。漢代讖緯家及清代康有為,硬想將儒家學派宗教化,硬尊孔子為教主,實是一件非常可笑之事,所以他們的企圖不能成功。但筆者本人則敢倡言儒教實亦算得宗教,她的神便是商代甲骨文及六經的上帝。孔子雖非教主,也非祭司,但中國原有清廟之守,也有祀天的儀式,即所謂「郊祀」者是。
  儒教不但可稱為宗教,而且在中國一向居於國教地位,請看歷代帝王誰不稱為天之子嗎?創業垂統,誰不自誇為膺受天之大命嗎」天壇之尊,不是高於一切神廟嗎?天子所齋戒沐浴,恪恭寅畏而祭祀的,不是甲骨文及六經的上帝嗎?我們說中國傳統文化——儒教——與天主古教關係非常密切,這話不算沒有根據之談吧。

                  自跋

  民國卅八年我自大陸至香港。服務於真理學會,寫了這本小冊子,原題為《中國傳統文化與天主古教》,今將此文收入論叢,題目改為《希伯來文化對中國之影響》。因舊題「中國傳統文化」六字殊嫌空洞,「天主古教」四字也欠妥。天主古教始於明代,從前可沒有,如何可以濫用。今如以之為子題,免得此文失其來處。全文也稍有增刪之處,大體則仍其舊。
  原文主張中國古時代的上帝系由希伯來傳來,但這個問題,極其重大,正如原書雷永明神父序文中說「必須查考歷史,窮究民族學,檢討宗教比較學,語言學等等,然後方可得一完善牢固的結論,迫人中心信服。」我也承認此書寫於參考資料缺乏的客中,在我屈賦研究各類論文中,此文最為膚淺、疏略,不過自己此時再讀,覺得也有若干可取之處。這有兩點,其一,我覺得中國古時的上帝不知所從來,無父母親屬,也無聲無臭,無形無像,與希伯來人所崇奉的耶和華確有相似處。中國古人雖也崇祀百神,上帝則至尊無二,說中國人所信仰的原是一神教,似不為過份。其二、謂墨子為猶太教大師——本身不必為猶太人——基督教經典充滿「義」字被儒家拾掇了去,從此仁義並舉,乃系事實。墨家主要學說是「天志」、「兼愛」「非攻」「明鬼」,尊天於萬有之上,天是愛人的,是以要兼愛,兼愛就要弭兵非戰。「明鬼」是證明靈魂不滅,這是大節目無不與希伯來教義相合。至於「主君」之稱呼,日再中,戰長狄,薛下奸人六萬家等等那都是小小者耳。戰國時代域外文化既大量湧進中國,希伯來文化也一併進來。不足為異。代表西亞、希臘、印度學說的學者蒞臨遠東這片樂土,授徒講學,猶太教大師如墨子等東來傳教,也是不足為異的。
  在我《屈賦新探》裡,每談域外文化必是西亞;希臘、印度,也提多次,卻無專文介紹,只有希伯來文化我撰了一個專篇,為了這個文化確有其特異處。
  此文對希伯來的人名、地名、書名,及其名稱說法,均依據天主教翻譯習慣,如「大衛」之為「達味」,「摩西」之為「梅瑟」,「以色列」之為「伊撒爾」皆是。因民國卅八年我在香港天主教真理學會工作,所讀書皆為天主教所譯之故。太不普通,今亦懶於更改,請讀者原諒。

                六五年八月跋於古都春暉山館選自《屈賦論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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