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頻率
關於頻率問題,《性愛之樂》一書的作者阿里克斯·康弗特博士說:「不要太執著於頻率問題,即使有朋友說他們的頻率不及你時,你也別擔心,你不會有錯的,因為正確的性交頻率是依你倆的喜好而定的。」但不管人家給你的忠告聽起來多麼有道理,不過是評分文化下的產物罷了。在這樣的社會中,上至保齡球比賽,下至每週性高潮,樣樣事情都自有一套計分標準。
但說歸說,我們還是躲不開這個問題,因為大家都很想知道到底自己是否正常。
芝加哥大學的全國意見研究中心在1991年的研究中發現,美國成年人在前一年平均性交達57次,約1周1次。其中已婚者次數多於單身者,其前一年的性交次數可達67次。而在其他各項研究中,則發現性交次數有隨年齡遞減的現象:40歲以下者一年可達78次,約兩周3次;而70歲以上者一年僅有8次,約6周1次。
需要補充一點:這些頻率只包括了男女間的性交,如果你將人類性行為的各種類型及變型,如自慰、春夢、不需性交卻有性高潮的嬉戲等等也包括進來的話,數字必定會更高。金賽博士發現,30歲以下的白種美國男性每週的性高潮平均約在3次以上的,但是將各年齡層的男性也算進來的話,頻率就會下降,降到每週2次左右。
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已婚婦女的性頻率卻比已婚男性低一些,這是怎麼回事呢?理論上講不通啊!芝加哥大學研究人員認為可能是男女雙方都沒有告知以實情:男性可能誇大了點,而女性則縮小了一些。另外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有些已婚男性和未婚女性有婚外性行為。
任何數字都正常
以上這些數字都只是平均值而已,是對胃口差距極大的一群人進行統計所得的結果。但不管怎麼說,這些數字的背後隱藏了一件耐人尋味的事實,即人類「正常」的性交頻率間存在著懸殊的差。
已故金賽博士和他的同仁訪問了12000名男性,其中有一位健康正常的男士在過去30年來只射過一次精;與他恰成對比的是,其中還有12個人平均每週射精29次以上,即一天超過4次;而某位赫赫有名的律師30年來竟然每週平均都有30次以上的射精——當然,這是他自己說的,我們無從考證。
據金賽博士的統計:他研究的男性當中,有3/4的人每週射精次數介於1∼6.5次之間,其餘1/4平均分佈在一次以下或6.5次以上。而兩個極端類型間的差距是45000倍!對一個生物學家而言,這種性行為方面的差異在運行界可說是前所未聞的。金賽博士說:「沒想到這項差距竟然如此之大,令人不禁懷疑科學辭藻中是否還存在著『正常』與『不正常』兩個字眼。」
不過您別害怕,雖然這些人頻率不等,但他們都並非怪物。就金賽博士研究發現,即使是在一小群人中也可找到每年才有一兩次性高潮,以及每週都有10∼20次性高潮的人。事實上,在一個人的朋友圈中,很可能就有一個人每天都能達到性高潮,甚至說不定比這頻率還要高。
金賽博士還發現,女性之間的差距遠比男性之間的要大
看完上述文字您有什麼感觸呢?大家至少感到一絲安慰吧。因為在性交頻率上,科學辭藻中真的是不再存在「正常」與「不正常」兩個字眼,任何數字都應該是「正常」的。
有時也會錯位
平均數值還掩飾了另一重要事實,即男女之間有時完全不能配合。
如果你仔細觀察單身婦女的性愛史,會發現女性生活早期沒有顛峰期,顛峰期後也沒有穩定下降的情形。女性的性活動頻率從青春期至老年一向都很穩定。金賽博士發現,從青春期到60歲的未婚女性,平均每週有0.3∼0.5次的性高潮,低於兩週一次。
而男性就不同了。縱觀男性的性發展史,與女性性生活自然型態大相逕庭。如果你一生的性交頻率消長圖與金賽博士筆下的一般男性相符的話,那麼從青春期初期就會開始攀升,到16∼17歲則達到顛峰。對大多數男性而言,16∼17歲是性活動最頻繁的時期,平均每週有3次以上的性高潮;但是當他們進入20歲以後,性交頻率就會逐漸下降,然後再隨著年齡的增長而持續、緩慢、穩定地減少。事實上,性交頻率的遞減不管在男性女性身上都可看到,只不過女性的變化不像男性那麼明顯和幅度大罷了。正如金賽博士說:「所有有關人類性行為的資料統計結果,都說明性交頻率會隨年齡而緩慢遞減。」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也不見得每個人的性交頻率都會隨著年齡遞減。近年來有一個研究就發現,65歲以上的老年人中有15%表示他們的性活動與以前比較更頻繁。如果你也是這種情況,又何必管別人每週**幾次呢?
就性交次數討價還價
如果你和你的伴侶心目中理想的性交頻率一致的話,根本就不必理會上述這類平均數字。但是如果你想一周**3次,而你的伴侶卻只想每月一次,此時在你們之間就會產生問題。有一點很是令人奇怪:男性心裡想的次數通常要比女性高得多。但大多數治療師卻說反過來的情形也一樣常見。
「性慾不一致是常見的問題,但大多數的人都會協調出一個辦法。你得樂於協調才能夠解決問題。」芝加哥羅瑤拉大學醫學院性功能失調診所主任兼精神病學教授任蕭醫師這樣說。另有專家說:「如果這個問題已擺上檯面,如果你真的在乎這段關係,那麼你們倆可能不得不好好地協調一番了。」
怎麼協調?就像兩個律師為一張合約討價還價那樣協調!——是的,就是這個味道。
齊伯格醫師也提醒大家:「如果雙方歧見很大,而且不可能解決或置之一旁,甚至已影響到彼此的關係,那麼這個問題已不是單純的意見不同而已了,你們最好能向別人請教,以免損害到這份關係。」
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人類性行為研究中心的臨床心理醫師齊伯格博士建議,決定要解決性需求歧異的男女雙方不妨先問自己兩個問題:
第一是雙方所討論的重點是實實在在的性交活動,還是它的象徵意義?有時女性(或男性)之所以想**,是因為只有在這個時刻她才感到有人在愛她,她在被愛;但讓人感到被愛的方式不只這一種,兩人之間若是有更多的**接觸,或許對性的需求就不會那麼大了。
第二個問題是:你真正想多要的到底是什麼?是性交、**、**的親暱動作還是別的什麼?他指出:「不願增加性交次數的一方可能不會反對其他形式的**接觸。」這點可能有助於達成協議。
任蕭醫師又說:「有的女性會抱怨:你心裡想的只是上床一件事而已,你一點都沒有愛我或尊重我的表現。殊不知此時男性也會覺得女方給他的只是性,不是愛,性活動中缺乏一種親密的感覺,這使他的情緒得不到滿足。」
以上這兩種情形,問題都不是出在性的方面,不是出在性活動本身,而是在於缺乏被愛的感覺。因此當你們在協調雙方對性交頻率的歧見時,最好能區分「性」和「愛」兩者之間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