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氏為何突然想到城中來住?她以前可是從來沒有過這樣的念頭,張仲微呆愣過後,生出疑惑,便向方氏問緣由。
這一問不得了,方氏一把鼻涕一把淚,訴說張梁的種種惡行——偷她的錢,打她,逼她買妾,每日不吃醉不歸家,等等等等。說來也怪,張梁這些行徑,只針對方氏,他對待其他人,都是和和氣氣,不論是同張伯臨夫妻,還是同張仲微夫妻,都沒有大矛盾,因此張仲微聽過方氏的訴說,未能產生共鳴,只是心疼親娘經常挨打。
但待得方氏向張仲微展示過她小臂上的一塊紫青,張仲微就坐不住了,讓張梁這樣打下去,方氏豈不是非死即殘?他一把扶起方氏,要送她回祥符縣,向張梁討個公道。
方氏卻不肯走,抓住他胳膊,央道:「兒哪,我好容易來一趟,且讓我住兩日,享兩天清福再走。」
張仲微見她講的可憐,心一軟,便走到裡間,詢問林依的意見。
林依剛把張八娘送去隔壁,正舉了半個包子啃著,一看就是還沒吃飽,又不願回飯桌,躲進裡間點補來了。她見張仲微進來,衝他晃了晃手中的包子,嬉皮笑臉道:「你也來一個?」
張仲微猜想,林依一多半不會同意方氏住下,他心中忐忑,面兒上就擠不出笑來,僵著一張臉將方氏的請求講了,立在桌邊等回答。
林依沒像他想像中的那樣大雷霆,甚至講起話來,語調十分輕快:「我也想留嬸娘住兩天,只是房屋不夠,八娘子還是在隔壁借住的呢,實在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張仲微一拍腦袋,對呀,沒得多餘的房間,多好的理由,他方才怎麼沒想起來。
他不再多話,返身到店中,向方氏複述林依的話,但只稱是自己想到的。
他雖然沒提林依的名字,但卻是自裡間一出來就變了卦,方氏再愚笨,也猜得出此事與林依有關,當即不依不饒,非要進去同林依理論。
張仲微哪裡敢讓她進去,連忙張開雙臂,攔住方氏,楊嬸也來幫忙,上前抱住方氏的腰,又連連沖青苗打眼色,叫她進去稟報林依.
青苗轉身就跑,匆匆進到裡間,還沒開口,林依便抬手道:「我知道了。」
青苗奇道:「二少夫人,我還沒講呢。」
林依哼了一聲,道:「外面這樣大的動靜,我又沒聾。去告訴二少爺,店已開門,說不準甚麼時候客人就要來。」
這只是半截話,青苗等了會兒,還不見下半句,問道:「二少夫人還沒講,要二少爺怎麼做呢。」
林依看了她一眼,沒作聲。青苗忽地明白了,客人轉眼就要來,店內怎能由著方氏鬧騰,該如何做,張仲微心裡應有數。她一溜煙跑了出去,大聲轉述了林依的話,又一溜煙跑了回來,瞧見林依一副氣定神閒的模樣,急道:「二少夫人,你怎麼還坐的住?」
林依奇道:「那我該如何?」
青苗將門一指:「二夫人還在外頭呢,僅憑二少爺一人,怎制服得了她,你怎麼還不著急?」
林依好笑道:「她只不過是嬸娘,又不是我婆母,我急甚麼?」
青苗跺了跺腳,道:「不是這層關係,俗話說得好,拿人手短,何況二少夫人你還借了她兩貫多錢,單憑這個,就不好硬趕她,我是急這個。」
林依恍然,大笑道:「我說你今日怎沒出去抖威風、替主分憂,原來是顧忌那兩貫多錢。」她站起身來,開了錢箱,取出原封未動的兩貫多錢,拋到桌上,吩咐道:「去,還與二夫人,好叫你沒得顧忌。」
這暗示,再明顯不過,青苗開心地笑了,拿起錢道:「二少夫人放心,不消一刻鐘,就讓你再聽不見那呱嗓的聲音。」
她拎著兩串錢出去,示意楊嬸鬆開方氏,將錢塞進後者手中,道:「二夫人,還你的錢,借條拿來。」
方氏將錢朝桌上一摜,氣道:「怎麼,想還清了帳,好趕我走?沒那麼容易。」說著自懷中掏出張仲微給她的借條,朝青苗跟前一遞:「你好生瞧瞧,看清楚看明白,要想趕我走,也行,先把這十貫錢還清了。」
張仲微看著方氏把借條掏出來,心道一聲「壞了」,忙把方氏拉到一旁,好言勸說,但方氏根本聽不進去,別著臉不看他。
青苗是識字的,見借條上寫的是十貫,還以為自己看錯了,使勁揉了揉眼,看了好幾遍,見那數字還是沒變化,這才著急起來,沖裡面間高聲叫道:「二少夫人,不得了,二夫人這是打劫來了。」
林依莫名其妙走出來,接過借條一看,只見上頭寫的不是兩貫,而是十貫,再仔細一看,認出是張仲微的筆跡,頓時一口氣就堵在了胸前,直覺得憋得慌。
青苗相信林依的為人,她還的是兩貫餘錢,那方氏就肯定只借了兩貫余,不可能多出八貫來。既然實際數目沒錯,那就是借條寫錯了?青苗有些摸不著頭腦,問道:「二少夫人,是二少爺手誤?」
這又不是阿拉伯數字,怎會手誤,林依黑著臉,已氣得講不出話來,將借條朝地上一丟,就轉身回了裡間。
青苗跟了進去,她再不明白,看見林依這臉色,也甚麼都明白了,這借條上多出來的八貫錢,定是二少爺故意為之。她心疼林依的錢,難過的道:「二少爺為何要這樣做……」
林依一向不愛生氣,因為生氣對自己沒好處,火大傷肝,她可不願用別人的錯處,來懲罰自己。這回也是如此,她悶坐一會兒,努力讓心境平復,安慰青苗道:「別急,二少爺這也是孝順,想還二夫人的生養之恩。」
青苗小心翼翼地瞧了瞧林依的臉色,問道:「那此事就這樣算了?」
林依笑了,她不生氣,不等於不反擊,心平氣和,是為了修身養性,這同打落了牙朝肚裡吞,完全是兩個概念。
青苗就怕林依愁眉苦臉,一見她笑了,便知道有門,擦拳磨掌道:「二少夫人有甚麼吩咐,儘管講。」
林依瞧她這副躍躍欲試的模樣,撲哧笑了:「來日方長,不急這一時,要是耽誤了開店,那可是得不償失了。」
青苗連連點頭,卻又問道:「當務之急,是把她趕出去,可她聲稱,不見著十貫錢就不走,怎辦?」
趕方氏,林依多的是手段,吩咐道:「叫楊嬸帶二夫人去豐和酒店吃酒,你悄悄去祥符縣,請大少爺來接人。」
豐和酒店,是跟風興起的一家娘子店,距離不遠,但卻與張家腳店隔了一條街,林依這樣安排,是想把方氏支走,以免來了客人,她還在吵鬧。
青苗應了一聲,轉身就走,林依想了想,又叫住她,道:「大少爺公務繁忙,還是不勞煩他了,大少夫人又有孕在身,不能叫她添堵,你只把二老爺請來,等他到了,也不必上咱們家,直接帶他去豐和酒店接人。」
張梁一來,還怕方氏不走?青苗笑成一朵花,脆聲應了,小跑出門。
方氏聽說要請她去豐和酒店吃酒,雖然高興,卻又狐疑,問道:「你們自己開著酒店,卻讓我去別人家吃?」
青苗早就尋了個借口,跑出門朝祥符縣去了,楊嬸扯了個謊,向方氏解答道:「咱們店太小,怕委屈了二夫人,那豐和店可是兩層的大樓房,二夫人朝那樓上坐了,吃著酒,瞧著風景,豈不比坐在這小店裡更舒服?」
方氏心想,既然請她去吃酒,那就是不趕她走了,她暗自得意,臉上卻繃著,一副不情願的模樣隨楊嬸走了出去。
方氏一走,店中空蕩下來,張仲微在原地站了會子,覺得這事兒躲是躲不過的,便硬著頭皮走進裡間,開始解釋。他到底初為人夫,不知這種時候,女人要的是道歉,並非事後的解釋。
事情開始變得糟糕,他的解釋,林依全認為是借口,冷冷道:「張翰林還是趕緊去翰林院罷,小心誤了工,拿不足五貫錢,欠二夫人的十貫錢,就更還不起了。」
林依從沒講過這般難聽的話,可見是真氣著了,張仲微自認有愧,默不作聲地受了,過了會兒,悶聲道:「事已至此,我說甚麼都沒用了,這錢,我會想辦法還清的,你不用擔心。」
林依別過臉,懶得看他,道:「我不管這事兒,只提醒你,不許因為還這莫須有的債務,耽誤了養家。」
張仲微的五貫錢,付房租都不夠,顧了家,哪還有錢來還方氏?他從沒想過這一層,此時是真後悔起來,恨不得去與方氏打商量,把借條要回來。
說話間,兩名「焌糟」來早工了,再過了一會兒,店裡6續有酒客來了,林依想著楊嬸青苗都不在,便走去隔壁喚張八娘,經過張仲微時,看也沒看他一眼。
張仲微一陣難過,想等林依回來再好好與她說說,卻又怕女酒店越來越多,到時不好出去,只得歎了口氣,到翰林院當差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