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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體驗以我之「名」 文 / 無極化境Sunline

    體驗以我之「名」

    sun1ine

    我不是基督徒、而且不幸的是,我也能證明,其他人也都不是基督徒-實際上,他們比我更不是基督徒。這是因為他們把自己想像為基督徒,或者採取欺騙的手段成為基督徒……在我之前唯一的類比就是蘇格拉底。我的任務就是蘇格拉底的任務,去修正成為基督徒的定義。我不把自己稱做基督徒(不讓這個理想受到約束),但是,我可以證明其他人甚至更不是基督徒。(引自《onkierkegaard(克爾凱廓爾)》蘇珊·李·安德森著p17)

    昨天看了這段話,覺這個邏輯實在是太厲害了,由此使得一切形式與形式上面的東西之間出現不可見的斷層。這麼說吧,用這個邏輯可以讓一切「xx者」與形式上面的「xx」相分離。

    沒錯,這是個邏輯,但是邏輯也需要一定的前提假設。

    這個支持這個邏輯的前提假設與現實中存在的基礎是否相符呢?

    否則邏輯也僅僅是邏輯而已,在一定的前提假設上與之相符,可以說是正確的,在一定的前提假設上與之不相符,可以說是錯誤的,這個邏輯的前提假設和存在的基礎,如果其完全性對人來說是未知的呢?或者你假定其中一個是已知的?脫離的前提假設或存在的基礎是否可以評判其正確或者錯誤?

    現實中是充滿矛盾的,人的認知不是完全的,一個「名」和「實」匹配是一個不斷展變化的過程。而邏輯可能只有前提假設和結果,沒有過程,或者說邏輯的過程就是證明本身,而證明可能是直接的,前提假設可能是明確的,邏輯可能不存在矛盾。

    但是現實中的人是複雜的,不是簡單的邏輯堆積。

    可見,這個邏輯也是有其相對性的。那麼現存的公認的邏輯有多少其存在的前提假設是明確的?且與現實中存在的基礎是否相符呢?已經成為歷史的公認的邏輯呢?從中可以現什麼呢?

    真實是越形式的。

    那麼在公認的形式之外是否也可以獲得這個公認的形式之上的東西嗎?

    接著我又看到了「因信稱義(justifibyfaith)」。

    如果奇跡出現了,我們就是不得不相信上帝,而不是將是否相信上帝留給個人的自由意志。(引自《ondostoevsky(陀思妥耶夫斯基)》蘇珊·李·安德森著p97)

    我不知道為什麼你會認為你相信的那個就是引奇跡的那個?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你會認為你相信的那個就是你真正相信的那個?(你倒過來正過去想也沒問題。)

    這麼是否能夠「因信」而「稱義」?

    如果每個都出於自己得到的啟示,「因信」而「稱義」去反對形式上與自己得到的啟示不同的「因信」而「稱」的「義」,那麼會造成什麼?

    你可能認為我是反對「因信稱義(justifibyfaith)」的,沒錯我是作出了某種否定,但是我否定的其本身嗎?是其形式上面的嗎?還是僅僅是形式的某些具現呢?

    由此是否能透過某些具現來否定其形式上面的嗎?

    人的認知是不完全的,人從假定完全的資料作出的「分析」,隨著其獲得的資料的展,其完全性降格了,這麼「分析」就變成了「綜合」。人從假定不完全的資料作出的「綜合」,隨著其獲得的資料的展,其完全性升格了,這麼「綜合」就變成了「分析」。如此循環反覆。而「分析」和「綜合」形式上面的東西呢?它是否隨著這些變化而變化?

    再看看這個邏輯:

    上帝必定知道惡的出現,因為他是全知的;他必定想消滅它,因為他是慈善的;他必定能夠消滅它,因為他是全能的。但是為什麼還存在惡?似乎既然惡存在著,上帝就不能存在。(引自《ondostoevsky(陀思妥耶夫斯基)》蘇珊·李·安德森著p98)

    可以用什麼上面描述的邏輯來分析,我僅僅舉幾個其他的例子,以供聯想。

    有誰在陽台上種過花啊?我種了很多品種的花,是盆栽的,陽台空間是有限的,而花呢?某些花能夠大量地增長,例如:蘆薈啦、仙人球啦、一年要分掉最少兩次,否則盆就被增長出來的花所擠滿了,那麼分出來的花怎麼呢?不是一點點啊!分一盆,要三、四盆,甚至更多盆來盛放,請問是否花繁殖地越多,種花的人就越開心呢?

    再來,作為種花的人比所種的花可能高級多了吧?那麼為什麼,花還會死呢?如果我說的是非正常的死呢?如果我說的「非正常」是「未達到其所在種族的個體平均壽命」的話呢?……

    上面我說過人是複雜的,再舉點這方面的例子。

    引誘人從惡,假如他為惡,那麼是否能夠判斷他的本質是惡的?

    假定存在一個可能導致使人為惡的環境,如果有人為惡,也有人並非如此,更有人為善。

    是否能夠以在此環境中有人為善或有人並未為惡的事實或邏輯來證明為惡之人的本質是惡的?

    那麼能夠以在此環境中有人為惡或有人並未為惡的事實或邏輯來證明為善之人的本質是善的嗎?

    如果這環境是可能導致使人為善的呢?是否同樣如此?

    嘗試試引誘人以惡,是不是能夠證明被引誘者的本質?

    引誘人從善的話又如何?「閉關鎖國」又有何意義?

    如被判斷的對象本來就沒有要判斷的屬性(這裡是善惡)呢?

    或者說被判斷的對象本身越要判斷的屬性(這裡是善惡)呢?

    不能從一個人惡的思想和行為中斷定他的本質是惡的。

    也不能從一個人惡的思想和行為中斷定他的本質是善的。

    即不能從具現去評判其形式上面的東西呢?

    上面我說了前提假設或存在的基礎的不完全的情況下聯繫起來可能生的衝突,如果我說的不僅限於一類和另一類的聯繫呢?例如,一類中的一個或多個與同一類中的一個或多個呢?是否存在某些共性?異性又是什麼呢?

    2oo8年4月15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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