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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讀 O ARX馬克思的隨感1-6 文 / 無極化境Sunline

    讀onmarx馬克思的隨感

    《馬克思》溫迪;林恩;李著(onmarrotebyendy1ynne1ee)是中華書局出版的一本132頁小冊子,屬於世界思想家譯叢中的一本。我讀過該系列的《叔本華》,在其尾注上現了這套叢書中有《馬克思》?!馬克思主義哲學好像中國當代學生都讀過、考過吧?但是我們真正瞭解他的思想嗎?我不知道。有這個機會、換個角度、看看西方如何看待馬克思這位辯證唯物和辯證歷史觀點的哲學家,從中我來展對他的思想的認識。該書價格不貴、僅8元、現在這點錢在上海找找,勉強能吃上一頓盒飯。上當當查了一下,缺貨;向新華書店預定後現全上海這本書都缺貨;我又不想去圖書館去翻;網上再搜了搜,最後在一家舊書店聯盟網站上現了!從訂貨、匯款、確認到收到郵包大約花了1周左右時間,價格是5元+3元掛號費+匯款費,還是很方便的。

    剛看了13頁,現了我之前對其的一些誤解、可能同時產生了更多的誤解!為理清思緒寫下本文。2oo7-6-22

    認為各種哲學思想是相互矛盾的,這不僅僅可能是這些哲學思想本身相互矛盾,也可能是產生這個矛盾的判斷的人的思想中有矛盾。對後者自己來說,後者比前者可能更關鍵一些。這是人的思想的性質決定的。人的思想是不斷展的,在某個時間片段中,人對於某個哲學思想的認識必然不可能是完全的、再也不需要展的、絕對完美的,而這種不完全性可能導致對這些哲學思想矛盾的不完全的理解。自己思想的矛盾可能導致對各種哲學思想是相互矛盾的判斷的不完全判斷。

    人的思想不是不可以展的,但是真正的展只有自己才能做到。

    舉個極端的特例:

    某個時期的馬克思自己認為自己對「馬克思」思想是完全瞭解的、完全的嗎?或者說,在馬克思生命的最後一分鐘內他認為自己對「馬克思」思想是完全瞭解的、完全的嗎?

    某種否定之否定,是一種肯定嗎?

    認識到絕對的、普遍的相對性,現前提假設,將其變為相對的、在某種特定環境中、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成立的,是不是一種肯定呢?

    認識到多種理論(其中有些可能被認為是相互矛盾的)的相對性,肯定它們、找出它們存在的價值、以結構包含他們,將其某些變化聯繫起來,是不是一種肯定呢?

    德國哲學從天國降到人間,和它完全相反,這裡我們是從人間升到天國。這就是說,我們不是從人們所說的、所設想的、想像出來的人出的,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們的出點是從事實際活動的人,而且從他們的現實生活過程中還可以描繪出這一生活過程在意識形態上的反射和反響的展。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學和其他意識形態,以及他們相適應意識形式形式便不再具有獨立性的外觀了。它們沒有歷史,沒有展。(《德意志意識形態》,47)

    就像上面所說的固定下來的以及他們相適應意識形式形式,就像上面所說的「道德、宗教、形而上學和其他意識形態」,沒有歷史,沒有展。

    換個觀點看看它自身,馬克思主義在什麼情況下是固定下來的、在什麼情況下是展的呢?

    這樣可能瞭解一點「沒有歷史,沒有展的」的真正內涵,而不是迷惑在舉例性質的、特定的、固定下來的的外延上面。

    恩格斯指出「歸納和演繹正如分析和綜合一樣,是必然相互聯繫著的。不應當犧牲一個而把另一個捧到天上去」。

    註釋:這裡的「分析和綜合」不是日常的意義,請參考康德的「分析判斷」和「綜合判斷」。

    「不是意識決定生活,而是生活決定意識」(《德意志意識形態》,47)

    這個推論的成立有沒有前提假設?假設中的那個意識的主體、生活的承受者-人的假設又是什麼?這個人是使人從非人的存在中區別出來成為可能的最小條件下的存在嗎?是一種擁有不斷展可能的存在嗎?

    我肯定這個推論,但是這個推論沒有明確地指出它的前提條件。

    我們可以設想一下,作為一個農奴(這是個思想上的象徵意義,現在可能沒有、但馬克思的時代呢?)和一個哲學家作為上述推論的主體,二者有何區別?這個可能不太恰當。我們再換一個,一個1∼1o歲的人和一個1o歲之後的逐漸成熟的人分別作為上述推論的主體,二者有何區別?當然這個推論在一定前提假設下仍然是成立的,我沒有試圖去否定它。

    從中我看到了一個意識的「基礎」和「反作用」。它是後階段的反作用於前階段上的歷史上並形成新的歷史的創造嗎?

    我也思考到某種前提假設的可能性,這很可能是我的一個誤解:

    物質組成的系統在物質的基礎上展。

    人是物質,同樣植物也是物質。

    人在物質的環境中成長,植物在大自然中成長。

    對人的意識很難被直觀覺察到的,但植物的呢?

    做個簡化如何呢?好,我試試看……

    如果在植物的「意識」加入人的「意識」的某些特徵的話……

    通過上面我對這種前提假設的某種角度的思考……

    一隻樹妖咆哮著從我的腦海中蹦了出來!……

    上面的思考太嚴肅了,偶爾開個玩笑,放鬆一下也是必要的。

    馬克思認為人類不能被定義為一種不變的、給定的類成員之物,而毋寧必須被辯證地構想為一演進作品或進程。它與自然的關係即是物質的又是理性的,既是物理的又是心理的。

    從這裡可以看到馬克思沒有片面的、對立的、主觀的作出上面「樹妖」的前提假設的意願。我們也不能不知不覺地去召喚「樹妖」啊?!

    注意上面意識和生活的關係一句中並沒有否定「意識可以決定自己」這個概念。

    想像一下不能瞭解生活、不能瞭解自己、不能自由地選擇生活這是人類的意識嗎?

    所幸,馬克思並沒有這麼認為;同樣,我不會也沒有這麼認為。

    我認為:

    生活可能決定意識,這可能是普遍地成立於人的所有階段中。但是,在一定基礎上,從某種角度說,意識可以決定它自己,決定自己如何認識、如何對待生活,如何自由地選擇生活。這個最終的、關鍵的意識決定權並不在生活中、並不在外部環境中、而僅自己的手中,完全由自己的意志所把握。這種可以由自己所擁有的意志自由,是人類區別與其他的部分動物(我不能否認可能存在的其他智慧生物。)的標誌之一。

    未完待續(13/132&1t;1o%、理解得更少。)

    2oo7-6-23

    今天看到2o頁,這7頁是馬克思對宗教的批判。

    從這本書這節中我現馬克思對於宗教的批判似乎是全面的,馬克思對宗教本質的抽像,不僅在馬克思的時代,馬克思能接觸到的宗教,馬克思批判一切具有此類本質的宗教。

    這個宗教本質是什麼,暫不談,先加深一下我對「馬克思真正反對的」理解後,再回過頭研究它。

    新和舊都是相對的。當新事物成熟後,原先促進它展力量在新的基礎上可能被減弱了,它可能變得絕對化了,它可能相對地固定下來了。不管意識或者沒有意識到,如果這種絕對和固定持續阻礙著它本身的展並不斷地加強著,新舊演變的序幕又被自己逐漸地拉開了。之前馬克思批判的宗教是如此,之後它自己呢?它會不會成為另一種形式的宗教呢?

    那個被固定的絕對的的等於真實嗎?如果不等於,那麼它在現道存在的基礎的變化中,在現道的變化中能適應嗎?它符合真實嗎?

    「宣揚、告誡、教導、使其自行激、使其自己具有「為某個宗教而獻身或者是為某個主義而獻身」或者「以自身、某個群體、宗教、事業或者國家等利益為重」」這種種形式出現在從古至今,各種形式的群體、宗教、事業、國家中,不少哲學思想中都有涉及。其本身是沒有所謂得正確或者錯誤的,如果去除各式各樣的形式,從某個角度看,我現了它們中的某種共同的本質,這就是「展」。

    這些思想有可能是為了至善的目的建立的。人的愚蠢導致了它們的錯誤具現。錯誤的反映不等於被反映的真實。尼采為此感歎過:「最亮的光投下最黑暗的陰影。上帝死了。」

    如果說這些思想都沒有錯,那麼錯在哪裡?或者說關鍵在哪裡呢?

    如果是持某種思想的具體化的人的錯誤。

    人不管持哪種主義、哪種思想都可能為某種利益違背自己持的主義、思想。去除特例,這或許是人的某種本質,也或許是他持的主義,思想不能適應他的思想的展、不能適應現道的基礎的變化、不能適應現道的變化所造成的。

    如果多個思想互相衝突,以損害各自存在和可持續展的基礎,這種損害展到一定的程度,那個違背現道存在的基礎和現道的就必然被定義為邪惡的、有罪的。這種定義是相互的。如果它的形式是宗教,就稱為邪教。我們在使自己思想展的同時必然要反對邪教。因為符合真實的思想的目的不是去阻礙展,而是促進展。肯定它這個與現道存在的基礎和現道相違背的具現會使自己與現道存在的基礎和現道相違背,這不符合真實。如果需要,如果尋求真正的智慧,可以中立地去「肯定」它的思想,並尋求,如果它與現道存在的基礎和現道相違背,必然被自己所否定,由肯定和展的思想必然否定了那個與現道存在的基礎和現道相違背的具現。

    但是如此也需要避免片面化和主觀性。

    先,不能根據一個人或非全體的什麼來對其所在的、所代表的、所展的等的某個群體、集合、組織、思想、理論等下定義。例如,誰都可以試著從一堆預設的電腦中去搜尋某種程度上的徹底整體的同一性。但是你有沒有現電腦也存在可能的故障率啊?

    其次,不能根據一個人某個群體、集合、組織、思想、理論的某個時期的什麼來對它們下定義。因為這些都是展的,不是完美的。反過來也找不到有哪個存在是完美的。從某種角度上看這種思想中的完美在我們的世界中是不存在的。自以為的完美不是真正認為的完美。就算某種意義上的全體都認為是完美,那麼這就是完美的嗎?甚至,對於人類來說即使是對這些作一個相對性的判斷可能也是相當的困難的。最少我不認為,有哪個我作出的這類相對性的判斷會必然是正確的。雖然我可能不斷地作出這類相對性的判斷,但是哪怕是我真正認為的正確,我也無法保證,同樣也不可能保證。

    既然上面所說的,即使是事實仍然無法以此給它們下定義。那麼,在某種意義上,道聽途說的,權威說的,報紙上登的,新聞裡播的,相互交流的,你就能拿來作為給自己頭腦下定義的根據嗎?

    如何不至於被固定,被絕對化呢?

    我認為這需要某種限制下的自由選擇並不妨礙他人的自由選擇才能實現。

    為什麼自由要與限制相聯繫?

    這裡限制和自由是相對的、非矛盾的,限制的目的是實現真正的自由。

    這個限制是什麼呢?

    我認為這個限制就是不因為互相衝突而導致各自存在和持續展的基礎受到某種程度的損害。

    那麼自由選擇是否與某個主義相衝突呢?

    我們可以現某個符合真實的主義的目的中都具有「展」。接下來是如何「展」,如何的展是可持續的展。某種限制下的自由選擇並不妨礙他人的自由選擇有助於真實地實現這個目的。

    我們不能試圖去改變他人,有些情況下,這與現道存在的基礎相違背。我們只有給以他們可能的選擇,這種給予也不能強迫。只有符合真實才能不至於阻礙自己的展。想像一下現實中的坎拜棲茲(cambyses)吧,這個概念出於傑弗雷;喬叟(geoffreyterburyta1e)中法庭差役的故事部分。即使是表現真實也不能以直接的方式,我可能寫得太直接了,從有些好像看不明白的名著中可以現前人的智慧。

    先需要瞭解現道存在的基礎,這是不能直接改變的。對於現道,我們可能瞭解的不完全,沒有關係,這是人類的本質導致的必然,我們可以補它,可以在現道中進行選擇。但如果違背真實、現道存在的基礎和現道自然會導致自我否定和自我毀滅。

    試圖愚弄他人,其實是在愚弄自己。

    阻礙他人的思想展,其實同時阻礙了自己的思想展。

    雖然某些可能是不對等的,但真實就是真實,它不會被愚弄的。

    我自問。如果說某個主義是現道存在的基礎,自己的目的的實現必須通過這個主義來實現。那麼,去作一名這個主義就能實現自己的目的嗎?或者說做過某個登記或者定期為自己的主義交過費就是這個主義者嗎?如果持某個這個主義的觀點、處於這個主義的環境中,對實現中立性原則的利弊不確定,我還是會採取中立的觀點來看,因為只有中立具有自己的洞察力,如果持有中立,可能就不至於為固定的所迷惑,可能就不至於失去了對現道基礎、現道的覺察力,可能就不至於實際上阻礙了這個主義的展的可能,可能就不至於使自己的努力和同這個主義的真正目的一樣的自己的目的背道而馳。

    現在該談那個宗教的本質了,但是現在我現我對其得理解的還很欠缺,可能等我再理解得透徹一些以後再談。

    未完待續(2o/132&1t;15%、理解得更少。)

    2oo7-6-24

    昨天的思考中有些內容被我假定為先驗的前提假設了,現在試圖描述一點,作為補充,其他的以後可能寫在這裡,或者其他的文章中。

    一個思想是有其存在的基礎的。即便它符合形式邏輯,即便它是自洽的(應用到自身上沒有導致自我否定和自我毀滅),那麼它在現實中它是不是適用呢?可以現兩個基礎的匹配問題。邏輯存在的基礎是什麼?現道存在的基礎又是什麼?

    我們對現道存在的基礎和現道除了是不完全的外,而且經過了主體設定和其他設定。這個主體可以是一個人、一個群體等等。他們是能動的。他們能改變自己。設定了主體,那些被設定的就構成現道存在的基礎,他們的變化,如果符合真實,可能像蝴蝶效應一樣,導致現道的變化。

    人的智力和智慧不能處理無限,它進行設定。例如時間的設定,某個時點的從某種角度就被看成為靜止。其他的靜止可能換了些設定。一個基礎上,可能存在的現道不是單一的,從某種限定後的某個角度看它在變化。

    人具有選擇現道的能力,這種能力是一種潛力,它也處於不斷地展中。

    現道存在的基礎中包括自我,自我意志的自由程度決定可以從潛在的現道中進行的選擇。

    通過認識瞭解自我,可以改變自己可以改變的,展自我,改變現道存在的基礎,自由地選擇現道。

    2oo7-7-12

    「沒有歷史,沒有展」的是什麼?在現實中可能被誤用嗎?

    因為被斷言的不是真實本身,被固定下來的如果在不斷的變化中不尋求展,好像自己是真實本身一樣,不與現道及其基礎匹配,而要求現道及其基礎與自己匹配,真實可能被如此戲弄嗎?這樣必然違背真實,而被自我毀滅。這些固定的不等於真實本身的都可以被肯定所否定掉,使之得到了展。綜上所述,從某個角度看,被指定的就可能不能是一個全稱,而可能只能是一個特稱,這個特稱可能還需要不斷根據現道及其基礎的變化加上一些限定,逐漸補全,才能在變化中得到不斷地展。當然「被指定的展」可能只是真實一部分的表象,而展則不可能僅限於此,這裡做的只是舉個特例而已。

    如果要使斷言可持續展。

    可能就不能把結論當成前提。如果先假定對象是固定的、靜止的、不可能正確展的,由此而得的結論僅能夠否定自己,而不能否定真實或者展。

    可能就不能先把對像簡化處理,分離割裂什麼,使其極化、矛盾,而不自自知。這樣假設的前提可能只是一片虛無。

    我們能否定的只是被固定下來的,多半是在自己頭腦中的固定。

    我們可以作,例如建立一個中介結構。但是決不能把它當成神一樣地供起來。或者先默認它的正確,再由其推導出結論。或者說或者默認它是經過實踐檢驗的,是完全正確的,而其實這個中介結構在現實中是無法被驗證的或者目前無法被驗證,需要以後的實踐來檢驗的。如果這樣作就不是「唯物」、也不可能是「歷史」或者「辯證」,只是「唯自己的腦」而已。

    例如「現在的比以前的優勝,如果不優勝,舊的就不會被推翻,新的就不可能建立。」這個邏輯是要證明「推翻舊的而建立起來的新的必然比舊的優勝。」,如果被假設的前提符合形式邏輯,其結果確實是符合形式邏輯。用歸謬法從性質判斷的對當關係中可以證明。如果對象是恰當的結果才是恰當的,否則必然導出荒謬。但是這究竟符合不符合邏輯呢?符合不符合真實呢?斷言能不能在變化中普適而長存呢?這恰恰是頭腦中產生的啊。

    在某個階段中使可持續展的一種方法可能是:

    肯定探索的價值,而不為其所限,我們可能能夠到作且只能夠作到。

    在中立中找出存在的價值、前提、根據、相對性、原理等。

    不斷尋求,加以補全,使之展。

    2oo7-7-14

    「將人從非人的存在中區別出來的不是人具有的一種非人所沒有的特別的東西,即一種精神或靈魂,而是他的意識代替了他的本能,或者說,他的本能是被意識到的本能。」

    也就是說馬克思的意思可能是:人之所以具有人的思想在於人能意識到自己的本能-人的能力,人對人的能力意識或者感覺到的程度決定人的能力的大小和作為人的完善程度。

    試著推導出這個結論,猜測馬克思是如何推導出這個結論的。

    (1)人的**在人的環境中(精神環境中)展出人的靈魂。(例如:我們等)

    (2)人的**在動物的環境中(精神環境中)展出動物的靈魂。(例如:狼人等)

    (3)動物的**在動物的環境中(精神環境中)展出動物的靈魂。(例如:野獸等)

    (4)動物的**在人的環境中(精神環境中)展出動物的靈魂。(例如:寵物等)

    由(4)是不是可以推導出物質是決定精神的可展程度,而精神祇能在物質的基礎上完全阻礙展和相對局限地促進原本應該具有的展呢?

    只有人和動物的對比思路可能還不明顯,如果在人的上面加入一個比人更高級的生命形式作為對比的話是不是可能有更多的現?現在假設這個這裡被虛擬的生命形式是神人,假設中定義為他不是真實本身,他意識到自己作為神的本能,而他對神的能力意識或者感覺到的程度決定他的能力的大小和作為神的完善程度。而最後他有可能展成神。

    按馬克思的結論推導,動物、人、神人的靈魂沒有本質的不同,只是意識到自己所具有的,和意識到的程度不同罷了,而意識到的是物質的基礎上的,他可以展這個物質基礎,這就是進化,而精神在個體也得到進化。而**只是產生和展靈魂的基礎而已。由此馬克思可能推導出,沒有先天的靈魂。

    (5)神人的**在人的環境中(精神環境中)展出什麼的靈魂?

    如果按(2)來推論,展出的只是人的靈魂,而不能是神人的靈魂。而我們沒有在神軀中成長,這個假設到此為止。

    我並不認為如此。

    從上可以我們始終都在作假設,這是基礎,在此基礎上根據某些變化的表象作出斷言和妥協等。斷言和妥協等可能相交,而相交的可能並不能為簡單地為邏輯所能表示。

    如果馬克思的這幾個觀點所要表示的真實是一條直線的話,馬克思可能只是固定了一些線段,其後續者及其前人可能也只是固定了一些線段,這些線段可能相互包含或者使線顏色變的更濃或者相互分離好像之間互不相關。它們在各自的線段中可能是普適的,在線段外就必須加上一些限制,它們各自的特質可能是更大的線段,甚至使整體的特質,但邏輯所能表達的簡單相加的和並不等同於整體本身。如果把直線換個形式會如何?可見真理可能都不是普適的,需要根據其存在的基礎的變化,在不同的階段,使其適應變化。在此期間我們應該如何對待呢?

    2oo7-1o-18

    今天讀了《西方的智慧》伯特蘭;羅素著,其中一段文字另我產生了相關聯想,先寫在這裡。

    該文內容摘選(p53)

    詭辯家們感到擁有知識是不可能的,所以宣稱知識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價值的意見。……蘇格拉底對此提出了相反的觀點。詭辯家們感興趣的是徹底的實踐,而蘇格拉底(大約公元前469年—前399年)認為這不夠,他認為沒有審視的生活是不值得過的生活。

    與下面對比: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是1978年5月中國人根據一八四五年馬克思提出的問題自己總結的,1o日先在中央黨校內部刊物《理論動態》第6o期先表,11日刊登於《光明日報》,同日新華社轉,2日,《人民日報》和《解放軍報》同時轉載。原文在《馬克思恩格斯先集》第1卷第16頁。如下所示:

    「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的真理性,這並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的問題。人應該在實踐中證明自己思維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維的現實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維的此岸性。關於離開實踐的思維是否具有現實性的爭論,是一個純粹經院哲學的問題。」

    那麼從某個角度來看。

    現道是變化的,那麼在現道上實踐的結果-真理是不是也是變化的?會不會隨著現道的變化而生某種變化?如果會,那些情況下會?這也就是說我們的知識和真理一樣,可能都是人造的,不是絕對的嗎?通過實踐可能重建它?!這種實踐可能是在同一個現道上的深入和擴展或者是隨著現道的變化而變化等上而實行的?

    根據上面的兩段,我是無法得出「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可以和詭辯劃上等號這個結論的,只是通過思考使這個概念得到展。此外,我沒有詭辯的意圖。

    當一個論證用於一個特殊的論證可能適用,但是當把它放到一個相對普遍的基礎上就不一定了。下面我沒有試圖這麼作,請不要用什麼本義去理解,我也僅僅是象徵性的使用這些詞。

    一個物質東西生出另一個物質的東西。當這個被生出的被認為是精神,同樣是物質的。那麼被生的就不能再生出另一個物質的東西了嗎?

    如果可以,那麼這個從被生的物質中再次生出物質的東西如何理解呢?是從哪個裡生出的?或者說脫離了第一個生出精神來的物質東西,之後生出的物質-精神,就不能從自身再次生出什麼了嗎?或者認為即使從中生出了什麼也要被認為是必須是從第一個生出精神來的物質東西中生出的或者必須是從其他什麼的物質中生出的呢?

    如果這樣認為是不是說那個可以生的物質的抽像是絕對的呢?而這個絕對的東西就是物質?而在被生的物質-精神如果脫離生出它的物質和可以生的物質-這個指的不是精神,內部單獨的生一切活動按此是不是都不能被定義為實踐呢?所以無法生出來?

    繞了一圈又繞回來了,好像這些知識就是幻影一樣,根本就不存在,從來就沒有存在過。

    a11movementsgotoofar.引自bertrandrusse11quotes羅素名言精粹。這才是我真正感到的。

    分離的,太分離了,看不到一體或自以為是一體,從而導致了這個?

    人們不能只面真實,只能面對現道,但是人對現道的理解也不是全面的,各個人的理解不會是一致的。你可能會說把它們放到實踐中去,產生衝突,通過競爭,在一定程度的控制下,真實就會由此而生。但你在這麼認為之前,你有沒有注意到你已經割裂了什麼,在作出此判斷之前已經對其進行了某種簡化?下面可能是一個被割裂的。人對現道的理解,用於實踐?其各個理解必然同樣構成現道的一部分,同樣使現道得以展。而現道又是真實的一部分。外部可以使現道變化,內部同樣也可以使現道變化。這是一個沒有止境的展過程,對此我只能看到一條陰陽魚在真實中游動,被自己割裂的可能不僅僅只有一個,其他的可能都是我的誤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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