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法和形而上學的某種形式的統一
辯證法和形而上學的某種形式的統一
辯證法和形而上學的某種爭議在於某個對象是運動的、變化的、展的還是不變的
在界定這個對象的邊界時二者產生了衝突。
例如柏拉圖的理念論具有形而上學的特徵、而馬克思哲學具有辯證法的特徵、這不意味著說由馬克思哲學正確推導出柏拉圖的理念論錯誤,也不意味著說由辯證法正確推導出形而上學錯誤,如果這樣認為就犯了邏輯錯誤。
我的思想在探索中不斷展給以給二者的對象和邊界一點解釋。
那個變化的是處於一定基礎上才生變化。否則沒有一定的基礎它是無窮的,變化等於自身,所以可以認為它是不變的。
真實、道、客觀規律如果認為是不變的。
那麼變化的是其在一定基礎上產生的,這個變化的就要稱為現道、在特定基礎上的客觀規律、真實的某種情況下的體現了。
這個基礎是不是變化的呢?
如果基礎生變化,在其上的客觀規律是不是也要生變化呢?
如果這種關係存在如何去界定客觀規律和在特定基礎上的客觀規律呢?
道基變,處於上的道,即現道必變。
這樣我將原先的一個總的對象分成兩個,加上存在的基礎,這樣就有6條聯繫。
我們可以用這3個對象和6個聯繫來分析兩者總體或者特殊部分了。在某種角度看這種結構融合了兩者的某些衝突。
人存在的基礎既有物質的,也有精神的,作為物質的他不僅受到外界作用,而且可以反作用於外界。作為精神的,他可以不斷的展。這個復合的基礎使其可能具備一定的選擇的能力。他可以無意識的或有意識的去選擇在某種基礎上的客觀規律,因為他具有某種改變的能力。這種選擇是否自由,就要看他的是否認識到自己的意志,是否能清楚地看到各種在特定基礎上的客觀規律,這個基礎不僅包括物質的也包括精神的。
「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選集》第一卷,第277頁)這個規律雖然不是普適的,但在某種情況下揭示了人的主觀能動性。不管人意識到或者沒有意識到,人都在作出選擇,而意識到與否這關係到人的意志的自由。意識到的程度關係到人的意志的自由程度。
下面這一段是以後一篇文中要出現的,那篇文的資料還需要整理,其部分思想和這裡相關,現其出。
有道才有德,即德的基礎是道,如道變,德必變,如以某種強制力維持德不變,道必滅之。
德分公私,如私德在道基的變化中生了變化,當生變化的私德都具有總體一定比例時,公德也將生變化。
此作為上面描述的這種關係(能不能叫規律呢?)的一種體現。
剛無意翻書中看到自學考《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p5,在馬克思哲學產生的思想理論來源中看到了「黑格爾是哲學史上第一個以唯心主義方式系統地闡述了辯證法地基礎規律地哲學家,第一次把整個自然的、歷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寫為一個運動、變化和展的過程,並試圖揭示這種運動展的內在聯繫。」,看到這裡我突然現,在以前的思考中我早就現了某種融合其衝突的結構,只是沒有用其名稱確定下來而已,我補之,現簡要描述一下我的這方面的思想,於是出現了本文。
2oo7年6月14日星期四8時29分23秒
sun1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