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計算物件體積的量來說,各國都有計算量的標準,例如魏國的量制以益、斗、斛為單位,齊國的量制以升、豆、區、釜、鍾為單位。據《左傳》記載,姜齊的定製為四升為一豆,四豆為一區,四區為一釜,十釜為一鐘。
齊國田氏門閥為了奪取姜氏的齊國政權,收買民心,故改變數制,以五升為豆,五豆為區,五區為釜,十釜為鐘。另一方面,以量度物件重量的衡來說,趙國的衡制以釿、鎰為單位。楚國以銖、兩、斤為單位。據楚墓出土的砝碼測量,楚制一斤平均值是260.798克。
各地度量衡制度的不同,顯然不利統一,故此秦始皇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下令統一全國的度量衡,以商鞅變法時制定的秦度量衡作為標準,規定標準度量衡器具須由官府負責監製,民間不得私鑄,亦規定六尺為步,二百四十步為一畝。
秦代度量衡器具的測算標準為:一尺為23.1厘米,一升為201毫克,一斗為2010毫升,一斤為256.25克,一石(120斤)為30.75公斤,每件標準度量衡器具均刻上以小篆寫成的銘文:
廿六年─皇帝盡併兼天下─諸侯黔首大安─立號為皇帝─乃詔丞相狀綰─法度量則─不壹嫌疑者─皆明壹之
解說:詔書中的廿六年即秦始皇26年(公元前221年)。皇帝指秦始皇。黔首指百姓。丞相狀、綰指右丞相隗狀和左丞相王綰。法度量則,不壹、歉疑者,皆明壹之,意思指度量衡不統一或者有問題的話,都要弄清楚,並統一起來。─《青銅詔版》
不過秦始皇也明白。要在短時間內推廣單一的度量衡標準,可說是相當困難,甚至有可能引起一場大混亂。
因此一般推斷,秦始皇會在統一度量衡的詔書下達前,先設立一個過渡期,暫時承認各地的度量衡標準,並製定嚴格的換算率作為折衷辦法。
戰國時期各國使用的貨幣,無論在形狀、價值都不盡相同。當時通行的貨幣主要有四種形態,布幣是三晉地區主要的流通貨幣。形狀像農具中的鎛(bo,博);此外,齊燕趙三國亦流行使用呈小刀狀的刀幣,有些刀幣更可長達十六公分;秦地、西周東周、趙魏沿河(靠近秦國)之地則流行圓錢;至於郢爰與銅貝,則只在楚國流通。當時貨幣經濟仍未確立。各國自鑄貨幣,甚至私人鑄幣,貨幣價值則取決於其中的含銅量,含銅量愈高,貨幣的價值愈高。
秦始皇因各地幣制紊亂,遂廢止關東六國原本通行的珠玉、龜貝、銀錫等貨幣,改以黃金為上幣。以鎰為單位,圓形方孔的銅錢為下幣,文曰半兩,直徑一寸二分。重十二銖。
需要注意的是,半兩錢只是對秦國銅錢的統稱,不是指銅錢的實際重量。據《史記平準書》記載,秦錢既重。又輕重不一,故此難以使用。並非一種理想的貨幣。
另一方面,半兩錢圓形方孔的設計,亦非秦始皇首創,班固《漢書食貨志下》記載秦錢質如周錢,可見在秦始皇統一六國前,已經有類似的貨幣設計。
不過無論如何,圓形方孔的銅錢設計可以用繩索綑綁成串,攜帶方便,遂成為東亞各國貨幣的原形。
秦始皇在統一中國後,大力推行重農抑商的措施,他在瑯琊台刻石明白寫著:皇帝之功,勸勞本事。上農除末,黔首是富。,其具體措施是把商人和罪犯、奴隸作為首先謫戍(充軍)的對象,讓他們長期地出外遠征,並到新征服的荒涼地方開墾,如河套地及桂林、南海等地,使邊地得到開發。
當時秦徭役法規定,首先徵召有罪吏、贅婿及賈人(即商人);其次徵召曾為商賈的人;再其次徵召祖父母或父母曾為商賈的人。此外,富人也得先服徭役,稱發閭右,最後才徵召貧弱人家,稱發閭左。
不過秦始皇並非鄙視商人本身,相反他對某些富商大賈,他仍給予一定的尊重,例如當時有個經營畜牧業的大亨烏氏裸,牲畜多到以山谷為單位來計算數量。秦始皇詔令烏氏裸位與封君同列,按規定時間同諸大臣進宮朝拜。
另一方面,巴蜀有個名叫清的寡婦,其先祖自得到硃砂礦後,竟獨攬其利達好幾代人,家產也多到不計其數,更以弱女子之身守住先人的家業。秦始皇認為寡婦清是個貞婦,除了對她以客禮相待外,為了表揚她還為她修築了女懷清台。
據劉宋裴駟《史記集解》引東晉徐廣敘述,指在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三十一年),秦始皇下詔使黔首自實田,但對於此詔令的真正意思,史學界眾說紛芸。
有學者在其著作稱,此詔令是指按國家規定數額,讓黔首自己設法佔有足額土地,不再保證按規定或階級授田,並認為這是戰國授田制的崩潰,此外更指西漢初年的名田制正是使黔首自實田政策的延續。
除此以外,秦始皇三十一年時的糧價高得離奇,米價每石為一千六百錢(平常年份糧價為每石30錢),但該年卻沒有任何大型自然災害的記載。由於史料缺乏,故無從得知糧價高昂與使黔首自實田的因果關係。
另一方意見則指,秦始皇不太可能讓百姓自行佔有土地,因為自商鞅變法以來,秦國一直以授田制把農民束縛在土地上,保證官府對農民的人身控制,而土地原則上是國有的,由國家授田給百姓耕種。
從控制百姓的角度來說,給予百姓自行佔有土地的ziyou,即等於削弱自身對百姓的控制力,而控制力一旦削弱,國家就會引發動亂,這恰恰是秦始皇所不願看到的。
因此,使黔首自實田一句未必指廢棄秦國原有的土地制度(國家授田制),土地國有的政策並未根本改變,該詔令可能是要求新近得到授田的百姓,去充實從國家領到的土地,努力墾荒,專心農耕,不要棄農經商。
秦始皇在位期間大興土木,主要是為了國家的安全和建設,但也給當時百姓帶來繁重的徭役負擔。
秦代長城,小點是關東六國建造的長城,大點則是秦始皇時期建造的一部分長城,歷代朝廷都以秦長城為藍本,定期對之進行修復及延長。
公元前214年(秦始皇三十三年),秦始皇派將軍蒙恬率領三十萬人攻擊匈奴,佔據河套。為了抵禦北方遊牧民族的侵略,秦始皇下令將秦趙燕三國修築的舊城牆連接起來,從臨洮到遼東綿延萬里,成為萬里長城的前身。
在修築北方長城的同時,原諸侯國用以互防的城牆被拆毀。
秦長城可大致分為西段和北段。西段起於今甘肅省岷縣,循洮河北至臨洮縣,經定西縣向東北至寧夏固原縣、甘肅環縣、陝西靖邊、橫山、榆林、神木,然後向北折至今內蒙古托克托南,抵黃河南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