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埃濟翁尼則認為權力的基礎是武力手段、物質獎勵和合法性象徵(例如聲望或愛戴)。(文學館)
丹尼斯朗把權力基礎分為財富、聲望、專長等個人資源,以及集體資源。
未來學家托夫勒還提出了權力轉移理論,認為權力已經從傳統的暴力、財產轉移到了知識上。
權力的表現形式作為一種社會關係,權力的表現形式有多種。
根據權力運用領域的不同,可以分為:
政治權力:帶有公共權威性質的關係。
經濟權力:基於社會經濟關係而產生的權力,具有強大的滲透性,對政治權力產生直接影響。
社會權力:基於社會角色中的群體認同而產生的權力關係,例如組織中的上下級關係,家庭中的家長權力。
文化權力:在文化共同體中,對文化象徵物和文化解釋權擁有壟斷地位的人所天然擁有的權力。
加爾佈雷斯根據權力屬性不同,分為:
應得權力:強制或選擇個人和團體愛好的能力來使他人服從的權力。
報償權力:給予個體某種利益使之服從。
制約權力:通過改變信仰實施權力,服從者並沒有感覺到服從的事實。
根據權力形式不同,可以分為:
強制性權力:權力關係雙方當存在利益衝突,需要以武力威脅。
誘導性權力:以獎勵等積極誘導來使對方服從。
權力與國際關係─權力作為目標,對古典現實主義者如馬基維利、摩根索等而言,權力同時是個人與團體(主要是國家)追求的目標以及手段。此一定義下,目的與手段合而為一。
至於權力這一目標又服務於何種目的,古典現實主義者們傾向認為人性的本質之一就是無止境地追求權力極大。
固然權力類似經濟學中的貨幣,可以用來換取政治領域的其他資源。但權力自身就是慾望的目標之一,甚至就是主要目標。
對於某些人或團體而言,支配、宰制關係就是滿足其需求的憑藉,不需要用權力兌換其他資源,如財富等等。
此一論點也可以在某些心理學、社會學、哲學(存在主義)流派中找到根據。
歷史上某些人或團體似乎能夠甘於經濟清貧,卻不斷擴張宰制其他團體、個人的力量,其理由或許是推廣意識型態或宗教,但對某些現實主義者而言,最終的理由就是權力本身。
權力作為影響力─對於部分現代政治科學研究者而言。將權力定義為個人或團體追求的目標似乎過於抽像、玄奧,無法證實。
因此將權力視為是爭奪其他資源的影響力似乎較為恰當。
此種影響力可以是物質性、有形的影響途徑,如經濟合作與制裁、軍事威脅和同盟,也可以是無形的資源,如理念價值的傳播。
但此種觀點也受到批評。論者認為。影響力這一概念與權力運作的後果牽扯不清,容易使人得出勝利者即影響力大者,即權力大者的邏輯性謬誤。
例如1812年軍事與經濟處於劣勢的俄國擊敗拿破侖法國,能否因此結論稱,俄國影響力本就優於法國,便大有疑問。如此一來,便削弱了權力概念的科學性和解釋力。
權力作為能力或資源─國際政治學(或國際關係理論)的結構現實主義學派為解決上述爭議。提出將權力界定為能力的方案。
此能力其實即是摩根索等人曾提出的權力資源。此種定義嚴謹化的優點是使能力可以較精確地度量。
例如對各國的軍事力量、經濟實力等做出比較,並用數理模型演繹、模擬其對抗的可能結果。
不過此派學者也同意,能力與資源並不能百分之百決定兩個以上的單位較量的勝敗得失,因為政治中總有各種偶發、不確定的因素。
例如天候、瘟疫、誤判等等。因此度量力量對比只能限縮國家間爭鬥結果的可能範圍。而不是對特定結局作保證。
批判結構現實主義的意見認為,將權力窄化為能力與資源雖有便於計量的優點,卻過度壓縮權力承載者─人的能動性,對人類社會發展的因果關係過度簡化為物質力量間的制約關係。而有淪為物質決定論的危險。
上述批評意見與中國老子、**等人的觀點有近似之處。
老子曾提出以柔克剛的現象,**則曾論證弱國擊敗強國。強權資源豐富卻是紙老虎的觀點。
這類觀點非常重視權力執行者的戰略,而不偏執於有形的資源。當代中國的超限戰概念與此有關。
將權力視為能力、資源的觀點容易偏重硬國力以利模型建立和跨國比較,但此種角度易於偏廢非物質性的因素在國際角力中的作用。
曾任美國國防部副部長的學者奈伊在1990年代初提出軟國力概念,是對權力研究的重要進展。
根據奈伊等人的觀點,軟國力是一個國家的價值、意識型態、生活方式等的吸引力。
一個國家若具有較大的軟國力,也就是說,他國認同本國所欲追求的目標和價值觀,則當該國執行外交政策追求某種利益時,便可大幅減少硬國力的消耗。
反之,若他國對本國的價值與意識型態極為反感仇視,則即便本國擁有明顯的軍事、經濟優勢,在追求某一國家目標時,也將付出不成比例的慘重代價。
目前學界仍普遍接受美國擁有相對較強的軟國力。這一軟國力表現在美國的自由經濟體制和民主政治制度,以及此一體制所支持的發展創新環境。
另外,美國式的、自由放任型資本主義的生活方式,鼓勵個人各顯神通地追求財富與發展,也是各國優秀人才不斷流入美國,幫助美國維持經濟增長、科學領先和與軍事優勢的重要原因。
但是此種體制,以及2000年布希就任後的系列政策,則被批評為嚴重摺損美國軟國力,使美國在全球各地追逐利益時,付出許多不必要的代價。
中國國際關係學界在1990年代中期也提出了綜合國力概念。這一概念有利於將物質性與非物質性的權力要素做出綜合估計,並以數理模型處理。
但是目前存在的若干模型中,對不同變量的權值估計頗多出入,得出的結果彼此有不小差異。此一情況在他國也屢屢發生,特別是對中國、俄國、印度、日本的國力究竟應如何估計,不同的研究結果往往大相逕庭。
權力平衡,亦譯做均勢、勢力均衡,是古典現實主義與結構現實主義理論的核心概念之一。
中國國際關係研究文獻中的格局概念與此相近。此一概念可以指一種強調國家間應彼此警惕、制約的政策主張。也可以指客觀存在的,國際體系間的力量對比態勢。究竟采何定義,端視文獻脈絡而定。
提到權力則不得不提到《權利》,權利是一個廣泛應用的法律概念,最早是1864年美國傳教士丁韙良在翻譯惠頓的《萬國公法》時使用了權利一詞,後在日本也開始使用這個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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