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者自由與大神之道,互相抵消掉,緩緩飄落的逍遙王,開口道:老哥,權者的運用,你當真天下無雙。
矛哲東微微一笑後道:權者,乃王者,強者,自由者,知己知彼者,說說,逍遙小老弟你對權之源的想法?
步向時空涼亭的逍遙王傻笑又灑脫道:皮毛也,源自人族的自我淺薄的解說:
權者又內涵權力。
權力是一種廣泛存在的人族中的社會現象,是政治學、國際關係與國際政治學的核心概念之一。從政治上說吧!
在政治學與國際關係研究中,對權力的可能有四種甚至以上的定義:
權力作為個人或國家的追求目標。
權力作為影響力的度量尺度,即資源的內容與多寡。
權力作為政治鬥爭的結果。
權力作為一種宰制與被宰制關係的表述。
人族米爾斯解道:「權力:在反對情況下仍能實現自己意志的能力。」
上述四種定義,由於個別研究者研究領域各有側重,因此不同的文獻和學人,可能使用不同的定義。
例如社會學、文化批判、論述研究等領域可能側重宰制關係。
政治哲學側重個人、團體、國家等單位追逐的目標的探討。
國際政治學則側重國際行為者影響力的度量。
由於權力天生的強制性和不平等性,人們常常將權力與惡相提並論。
但是權力也是人類社會維持運作的必然手段。當權力作為力量的正當性失去後。往往會蛻變成**裸的暴力。
中文的權力一詞來自對英語power的翻譯。
power來自拉丁語potestsa或potentia,引申自拉丁語動詞potere。意為「可以做某件事」,權力則指通過意志的運用以達到某種目的的能力。
漢語裡的權是公平,平衡的意思,並沒有英文powpower翻譯成權力是後人的附會。
權力作為人類社會的普遍現象,在東西方古代哲學文獻即被廣泛探討。
在柏拉圖、亞里士多德、馬基維利、霍布斯、孔子、韓非等人的言論或著作中,都曾直接或間接討論到權力的要素、正當性或非正當性權力的評價、權力的取得與喪失等倫理與現實問題。
例如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認為,哲學性的知識或公民制訂的法律,都可為政治權力的來源。而由一人、少數寡頭或多數人所掌握。
孔子在論語曾提出足食、足兵、民信三項統治者的權力資源,即經濟條件、軍事實力、和政治正當性。
韓非則以勢的概念定義權力資源,區分了物質性資源(天造之勢,如國土資源等)與非物質性資源(人設之勢,如政體、法令、統治策略的優劣)等。
現代政治學的興起與對權力的分析密不可分。美國政治學家拉斯威爾在1950年代提出,分析權力即研究誰、贏得何物、何時、如何贏得?的主題。
美國國際政治學家摩根索也在同年提出作為利益的權力觀念,區分了包括人口、地理、經濟、戰略等權力資源。並斷言國際政治的本質即對此等資源的無止境的追逐。此等見解大致奠定了現代政治學研究權力的主要方向。
另外,在社會學、人類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科學中的跨科際流派,如結構主義、精神分析、女性主義等學說中,權力關係被進一步追溯到人類意識的形成以及語言符號衍生的宰制關係。
如原始父權宰制與反抗發展出了現代公、私領域二分和宰制、反抗關係;人類文明、社會固有的對個人本能的壓制及其引發的不滿現象。
又如話語論述中,被政治、經濟力量強制灌輸、支持的觀念,所形成的文化霸權的宰制(有時稱為軟權力)等等。上述研究皆從不同的角度拓展了權力研究的視野。
政治學上對權力的界定。注重於權力雙方所具有的不平等性而帶來的控制性與強制性。
個體對權力的遵從不是來自於恐懼,而是權利的合法性所帶來的反抗權力可能導致的懲罰。
但是國家對權力的行使只依賴暴力的話,則會形成暴政,無法使權力穩固,社會穩定。
關於擁有權力的主體。歷來存在甚多爭論。一般性的看法是,行使權力的主體(或載體、單位)可以是個人或團體。
團體性的權力單位最大的是國家。合理化其權力行使的理由是主權理論。然而從個人到國家中間,仍存在大小不同的權力單位,包括若干具有跨國力量的組織與團體:
官方性的國際組織(如聯合國、北約、東盟、歐盟、大英國協、獨立國協、石油輸出國家組織和已經解體的華沙公約等)
跨國企業(如蘋果、微軟、麥當勞、波音、英國石油公司、at&t美國電話電報公司、艾克森美孚石油公司、鴻海、美國通用電力公司(奇異)、洛克希德馬丁等)
國際非政府組織(如國際特赦組織、無國界記者、歐洲社會主義政黨組織、綠色和平等、慈濟、紅十字會)
大型國際媒體(如時代華納集團、n、紐約時報、英國廣播公司等)
主流宗教團體(如天主教廷、美國福音教派、猶太人協會)
大型國際金融機構、基金(如摩根大通、匯豐)。
階級、政黨、利益團體、工會。
在國際政治中,很多時候國際組織與跨國企業的資源和影響力,遠較多數中小型國家為大。
例如亞洲金融風暴中,熱錢背後的跨國性對沖基金的力量就比許多東盟國家的中央銀行為大。
而蓋達組織的武裝力量和政治影響力,也遠超過某些中小型的中東國家。即使大國也必須畏懼三分。
從方法論與本體論的角度來看,也有論者認為,權力最終的載體仍是個人,團體僅是個人行使權力的憑藉和工具,本身並無自有的權力。
過於強調團體容易導致崇拜集體的迷思,其論證矮化人的地位卻突出集體的地位。
但反對者以為,團體的運作規律已非團體中的個別人所能主導,所以團體有其自身的自主與能動性。這兩種爭議間並不存在最終結論。
另有論者認為,權力的控制主體,雖然外界表現為人或組織的決定,對人性的溯源卻最終體現在由人的想法,思考,慾望,判斷。
因此,權力的實施過程最終表現為討論,決策,執行,服從等各個逐漸影響放大的過程,這個過程表述為權力,在某種意義上,等同於能量。
也可以按照物理學的原理對權力作為力的屬性進行分析,最終的權力是由人的自身的一種理想與現實的理性判斷中和最後所導致的一種經過強化為所有主體意識的一種強制力。
然而在最終的源泉來自實際決策者的種種主觀意識所決定。
肯尼斯加爾佈雷斯指出,權力的基礎包括了人格、財產和組織。
權力的基礎有賴於強大的人格,權力的分配受制於財產,權力的掌握和運用則依賴於階級、階層、政黨、社團等組織。(。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手機用戶請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