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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騰世紀 第4章 4、(殺胡令)解讀 文 / 卷風

    岳飛,是不是民族英雄?

    我認為他是民族英雄,但現在就有人不這樣認為,他們將岳飛定了個新的旗號:抗金英雄,然後打算給秦儈平反了。

    給秦儈平反我不說什麼,喜歡捧的自去捧去,我用不著犯賤去跟別人爭論秦儈是不是個「團結民族」、「推行少數民族漢化」的急先鋒,因為我不是個數典忘宗的人,我犯不著抹殺自己祖先的鮮血和性命,去「漢化」那些跟我一毛錢關係都沒有「異族」。

    《滿江紅》膾炙人口,我想等我兒子再大一點的時候,我不會教他背什麼《春江花月夜》或者是別的什麼抒情寫意詩歌,我會用最嚴厲的方式,讓他牢牢的記住《滿江紅》、《正氣歌》,若是他喜歡唱歌的話,我會教他唱《精忠報國》。

    歷史上,冉閔這個人好像沒有多少文化,但實際上,這個人是很聰明的,因為他並不是個目不識丁的莽夫,冉家,是有著悠久文化傳承的世家,冉閔的祖上,乃是孔子大名鼎鼎的七十二弟子之一。

    在征伐胡族之際,冉閔曾今連續頒布了幾道命令,這幾道命令,總結在一起,就成為大名鼎鼎的《殺胡令》。

    或許有人說,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那麼,我們就來看一看,為什麼需要一個《殺胡令》,《殺胡令》寫的內容,以及存在的必要性。

    ——卷風

    1、為什麼要殺胡?

    【公元304年,正是「八王之亂」之時。幽州刺史王浚引進段氏鮮卑來對付成都王司馬穎。鮮卑乘機大掠中原,搶劫了無數財富,還擄掠了數萬名漢族少女。回師途中一路上大肆姦淫,同時把這些漢族少女充作軍糧,宰殺烹食。走到河北易水時,吃得只剩下八千名少女了。王浚發現後,要鮮卑留下這八千名少女。鮮卑一時吃不掉,又不想放掉。於是將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於易水。易水為之斷流。】——如此行徑,該殺還是不該殺?放在今天,定個甲級戰犯外帶「反人類罪」是不是都嫌輕了?

    【晉書》記錄當時永嘉喪亂,中原士族十不存一。

    唐編《晉書》卷65《王導傳》據說:「洛京傾覆,中州士女避亂江左者十六七。」。這就是說,南遷的人超過了半數。凶奴、羯等族軍隊所到之處,屠城掠地千里。】

    ——如此行徑,該殺還是不該殺?

    【史書記載羯族軍隊行軍作戰從不攜帶糧草,專門擄掠漢族女子作為軍糧,羯族稱之為「雙腳羊」,意思是用兩隻腳走路像綿羊一樣驅趕的性奴隸和牲畜,夜間供士兵姦淫,白天則宰殺烹食。】——如此行徑,該殺還是不該殺?

    【冉閔滅羯趙的時候,中原漢人大概只剩下400萬(西晉人口2000萬)。冉閔解放鄴都後一次解救被擄掠的漢族女子就達二十萬。這些漢族女子是被羯族人當作「雙腳羊」來飼養的家畜,隨時隨地被姦淫,也可能隨時隨地被宰殺烹食。有五萬多少女這時雖被解放,但也無家可歸,被冉閔收留。後來冉閔被慕容鮮卑擊敗,鄴城被佔。這五萬名少女又全部落入食人惡魔慕容鮮卑的手中。慕容鮮卑姦淫污辱,又把這五萬名剛剛脫離羯族魔爪的可憐少女充作軍糧,一個冬天就吃了個乾淨,鄴城城外這五萬名少女的碎骨殘骸堆成了小山。在今天聽來就如同《指環王》裡所描述的魔獸世界。五胡亂華時代的中原是漢族的人間地獄,胡族的獸慾天堂。】——如此行徑,該殺還是該殺?

    2、殺胡令的內容

    在正式頒布《殺胡令》之前,冉閔曾經給了胡人機會,也就是現在那些嚎叫著「大漢民族要漢納百川」的人所希望的,民族大融合。

    《資治通鑒》:「閔使尚書王簡……下令城中曰:『近日孫、劉構逆,支黨服誅,良善一無預也。今日以後,與官同心者留,不同者各所任之。敕城門不復相禁。」

    於是趙人百里內悉入城。胡、羯去者填門。閔知胡之不為所用,班令內外:『趙人斬一胡首送鳳陽門者,文官進位三等,武官悉拜門牙。』一日之中,斬首數萬。」

    第一道殺胡令:「內外六夷敢稱兵杖者斬之」

    發佈此令的背景是:李城回師,冉閔、姚弋仲、苻洪、段勤四將擁立了石遵為帝。三個月後,石遵欲殺冉閔,冉閔奮起殺石遵,立石鑒。自己被封為大將軍、武德王,與李農等組織「新內閣」,掌握了後趙實權。這種安排激怒了李城回師的其他將領,姚弋仲、苻洪二人合兵,發佈檄文,既反對石鑒,也反對冉閔,轉而支持在襄國的石祗。石鑒乃一反覆小人,暗地指使他人殺冉閔。冉閔忍無可忍,將石鑒軟禁於御龍觀,擊斬孫伏都等,才發佈以上命令的。

    第二道殺胡令:「與政府同心者住,不同心者各任所之。」

    冉閔發佈第一道命令,蓋緣於當時形勢嚴峻,「內外六夷」之說只是一個概稱,不專指羯胡。但胡人心虛,自認前期為非作歹,殘殺漢人過多,目前冉閔、李農、郎闓、劉群、盧諶等漢將漢官控制鄴城大局,自忖落不到好下場,一時間斬關逾城而出者不可勝數。在這種情況下,冉閔才發佈第二道命令,這道命令其實很開明,但容易被解讀為驅逐令。所以「胡羯去者填門」,而鄴城周邊的漢人聞之大喜,額手稱慶,載欣載奔,亦紛紛入城。當時只恨城門太小,道路太窄,爹娘生的腿少,外出者淒惶惶如喪家之犬,內入者興沖沖如稚子之望父母。

    第三道殺胡令:「其令內外趙人,斬一胡首送鳳陽門者,文官進位三等,武職悉拜牙門。」

    第二道開明的命令反而引起更大的混亂,胡人出城,而晉人入城,有如涇渭,冉閔至今還保留著石姓,希望能以石家後人的身份繼承後趙政權。但是,石虎子孫個個不是善類,同父同母尚且不共戴天,何況他一個外人。冉閔見胡人終不為已所用,發佈第三道殺胡令。此令一出,殺戒打開。一日之中,斬首數萬。冉閔見民心可用,散倉庫錢糧以樹私恩,親率趙人誅殺胡羯,無貴賤男女少長皆斬之,數日斬殺二十餘萬,屍諸城外,悉為野犬豺狼所食。

    第四道殺胡令「傳檄境內,敕各地將領殺胡、驅胡。」

    「各地承書誅之,無月不戰,高鼻多須者多被濫殺。」鬥爭的範圍從鄴城擴大到整個北方,連在關中的麻秋也承書殺胡。胡人不會等著被殺,只好西遁北逃,後趙擄掠的各地漢人也返還故鄉。一時間,數百萬人上路奔走,道路交錯,互相殺掠,能返鄉者只有十之二、三。又因饑疫災患,人相食,無復耕者,中原大亂。

    第五道殺胡令:「羯胡逆亂中原,今已誅之。若能共討者,可遣軍來也!」

    嚴格說來,這不能歸到殺胡令裡,這是冉閔稱帝后臨江告晉之語。冉閔稱皇帝位於鄴城南郊,大赦,改元永興,國號大魏。恢復本姓,隨後,「遣使者持節赦諸屯結」,諸屯皆不從。冉閔遣使臨江告晉,東晉朝廷以冉閔已稱帝,不答其使。冉閔陷入孤軍奮戰之中。

    ——以上為轉載。

    《殺胡令》的存在,雖然有其歷史局限性,但請那些站在所謂的「衛道士」高度的精英們,不要再用你們那些灌滿不知所謂的「歷史知識」的腦袋來評價一個歷史人物所作出的行為,如果你們一定要批判冉閔,批判《殺胡令》的話,我只能說那是因為你們在嫉妒,嫉妒你們沒有資格像冉閔一樣,成為歷史上重量級的人物,成為廣大真正中國人的偶像。或許如果你們有機會穿越一把,你們會不會把自己的親友長輩、父母兄弟、妻兒老小送給胡人凌辱、折磨、生撕煮食,然後來實行你們的「民族大融合」呢?我看是不會的罷,或許你們會戴上藍顏色的隱形眼鏡,把自己的頭髮染的金黃金黃,然後高呼:「老子也是胡人!」回過頭來,給自己的族人頸脖上狠狠砍上一刀,然後像一個吸血鬼般撲上去,當然,懂事的也許會先孝敬了自己的新老闆,然後才是自己「享用」那同宗同源的血脈。

    不要說什麼「海納百川」,一溝污穢,送給我們,我們都不要,誰願意喝那些臭水的,自家去吧,不要扯上我們。至於說「五胡亂華」的歷史會影響民族大團結,那更是個笑話,各個民族最終的結局我在前面已經說清楚了,實在是想不到這些民族到底跟我們現在的中華民族有什麼關係。團結,是建立在平等、和平的基礎上,沒有這兩個先決條件,你跟誰團結去?你樂意捧人家的臭腳,人家還嫌棄你太軟弱了!如果不是冉閔的大開殺戒,十六國的那段歷史,將會成為漢民族的絕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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