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弗斯遞給了我一張手帕,我搖了搖頭,掏出我自己的手巾,向他表示謝意,他笑了笑,搖頭表示他不介意。他對我最為熱情,我反而覺得有點不自在。
由於我們實在是言語不通,沒有「談」一會就實在沒「話」可說了,諾威斯示意應該早些休息了。
齊力克和卡洛斯引我去了一個小帳篷,示意那是我一個人的帳篷,其他的帳篷離我最近也有二三十米,這個小帳篷在一塊大岩石下,離帳篷不遠就是溪流,那裡又有幾塊大岩石,把小溪圍成了一個小水凼,我覺得有些熱,晚上我也許可以在那兒洗一個澡。
齊力克和卡洛斯走了之後,天已經很黑了。我鑽進帳篷,鑽進了不知道是什麼動物皮做成的類似睡袋的東西裡,那個味道真難聞。君子隨遇而安,我自我安慰說。
我拿出了我的手機,時間不是很晚,才九點半,手機上現的是沒有網絡,我早知道會這樣,不知道到了什麼地方,哪兒還有什麼網絡可連?我取出我的手提電腦,把我今天所遇的錄入電腦,我還有個萬一的打算,說不定哪天宇宙的蟲洞又再次為我打開,送我回北京去,到時候我的奇遇就可以整理成一本書,不是很美嗎?
我打開我的相冊,把媽媽爸爸和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和表弟和同學老師的照片翻出來看,我看到我得獎的那次舞蹈裝束,那一次我顯得真美,這件舞蹈服還在我的包裹裡呢,我特意帶去老家要跳給姥姥姥爺看,現在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了。
如果沒有這個奇遇,現在我應該還在火車上,明天早上就可以到老家了,表弟還說要來接我呢,不知道明天早上他們會急成什麼樣子,一個大活人就這麼失蹤了,查不到任何原因,恐怕只能夠登記成神秘失蹤案件,我想想又難過又好笑。
我正在似睡非睡之間,突然聽到了黑皮甲少年的聲音,不知道他的聲音真的很有特色呢還是我的心理作用,反正我對他的聲音似乎記憶很深,雖然沒有聽到過他說幾句話,他一開口我就知道那是他的聲音。
我打開帳篷的一條縫向外看去,藉著篝火和淡淡的月光,我看到離我的帳篷不過五六米遠的地方,諾威斯正在和黑皮甲少年說話,不過他已經沒有穿黑皮甲了,穿的是一件便裝,他的頭髮上好像有水珠,在月光下閃著光,諾威斯指著我的帳篷在對他說些什麼,黑皮甲少年一邊點著頭,一邊和諾威斯對話,他們講的多半是我的事,我猜想諾威斯是在告訴他我已經被安頓好了,就是不知道剛才他去哪裡了,他頭髮上有水,難道他去沐浴了?——後來我才知道,這個人有潔癖,幾乎天天都要沐浴的。兩個人講了幾分鐘,黑皮甲少年拉著諾威斯的手,向遠處的大帳篷走去。
過了一會,大多數的篝火都滅了,只留下一兩堆,顯然大部分人都睡了,只有幾個人留下來守夜。
我迷迷糊糊的睡著了。
我一覺醒來,看看時間,是早上五點,好機會,我可以洗個澡了!
我偷偷地起來,把我梳子浴巾帶上,跑到那水凼裡洗澡。
水很涼,空氣非常的清新,比北京的空氣聞起來舒服多了,和我老家的空氣相比也不差,還多了一層海風的氣息。水不深,只及我的腰部,最深的地方也僅達到我的胸口,腳下踩著的是圓圓的石頭。
冰涼的水慢慢地漫過我的身體,真舒服,有小魚兒在吻我呢,癢癢的,軟軟的,簡直像是在給我按摩,我差點笑了,捨不得這裡的水,洗完了澡,我又在小水凼裡游了會兒泳,我是在游泳池裡學會游泳的,在這種天然的水凼裡游泳還真是生平第一次,太爽了,簡直不想起來了。
可是不行啊,我在這兒呆得太久了,天又快亮了,萬一被那些男人給撞見了怎麼辦?那不尷尬死了?而且聽聽周圍好像還有野獸的叫聲,萬一撞上了這些野獸也不是鬧著玩的。
我戀戀不捨地爬出小水凼,去拿衣服穿,藉著晨光,我發現我的衣服下還壓著個什麼東西,似乎是塊小布片,我好奇地拾起來,這不是和黑皮甲少年身上那件黑皮甲一個質地的織物嗎?難道他也在這裡洗過澡?慶幸這裡是活水,否則我豈不是用他的洗澡水給我自己洗澡?我又好氣又好笑,不知道怎麼的,又有一絲怪怪的感覺,我幾乎是跑回了我的小帳篷。
我沒有換內衣,我不知道有沒有洗衣服的機會,反正也不是很熱,湊和著再穿一天也可以,可是我不想穿那件襯衣和九分褲了,等到出發要騎馬的時候我再換九分褲也不遲啊,現在天快亮了,我想到山坡上去看看這附近的風光,採些花。我特地換了一條白裙子,我也不知道為什麼要換這條裙子,也許是因為我穿這裙子真的比穿褲子好看,我的頭髮沒幹,就讓它自然地披著吧。
天已經亮了,帳篷裡的人們已經陸續起床,我也不能走得太遠。我爬上了小山坡,山坡不陡,呈傾斜狀,基本上都是由泥土構成,間或點綴著幾塊石頭,山頂上就有一塊大石頭。整個山坡上開滿黃色的小花,襯著少數幾種不同顏色的鮮花,散發著淡淡的幽香,偶爾聽到幾聲鳥鳴,一片靜謐祥和的氣氛。
我邊採花邊往山坡上走,好舒服的感覺,我快到山頂了,這時候我聽到山下人呼喚的聲音,我雖然不知道他們是在呼喚什麼,可我知道一定是在呼喚我,因為山下的人們面對面哪兒用得上用這樣大的聲音呼喚呢,我轉過頭,遠遠看見那幾位少年在帳篷前向我招手,他們示意我回去,我向他們揮舞了手中的鮮花,向山下走去。
我突然聽到山下的人齊聲大嘩,我覺得空氣中有什麼異樣,情不自禁地回頭一看,呀!一隻體型龐大的獅子從石頭後面向我撲來。獅子怎麼會出現在這裡,我是來不及想的了,本能地撒腿就跑,獅子當然比我快,有好幾次我都差點被獅子抓住,都虧了我平常的武術功底,在千鈞一髮之際躲開了,我來不及後悔為什麼要穿裙子,如果要穿褲子我可要快得多,我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提著裙子用最快的速度甚至是連滾帶爬地逃跑。
山下人們向獅子放箭,可是隔的距離太遠,弓箭的射程不夠,可能他們又怕誤傷了我,射了幾隻箭沒有射中就不再射箭了,許多人開始向我這兒跑,他們是想來接應我。
我從山下往下衝的那檔時間,雖然甩不開獅子,可是我靈活的躲閃也讓獅子沒能抓到我,人們衝上來了,那個黑皮甲少年衝在最前面,他手裡拿的是一柄短劍,托弗斯和諾威斯卡洛斯齊力克緊隨其後,黑皮甲少年放過了我,毫無畏懼地向獅子衝去,他們幾個人與獅子纏打在一起。
後來的人們也陸陸續續地趕到了,可是人多施展不開,到頭來還是那幾位少年在與獅子纏鬥。
我喘了幾口氣,三下五除二地跑回了我的帳篷,伸手到大包裹裡去取手槍,慌亂之中沒有摸出來,我一時忘了,我的手槍已經在我的手提袋裡了,我只摸到了仿真駑,管他呢,這東西的射程也比弓箭要遠,沒有湊手的箭駑,不要緊,弓箭頭也可以用。
我手提仿真駑,衝出帳篷,順手從一位士兵背上的弓箭囊裡抽了三支箭,他吃了一驚,我也沒有理他,把這三支箭駕在駑弓上,利用望山瞄準獅子的頭部,卻不好拉駑,因為那五位少年和獅子纏鬥正酣,我怕誤傷了他們。
小說裡那些獅子老虎似乎都很容易被英雄好漢所制服,可是真正遇上了卻不是那麼一回事,獅子也好,老虎也好,比人強大多了,五個人手持武器圍攻一隻獅子,也沒有佔到什麼便宜,倒是弄得自己險象環生。其餘的人圍在外面,乾著急卻無法幫忙。
黑皮甲少年也許腳下被什麼東西拌了一下,一個踉蹌,幾乎摔倒,獅子一下子按倒了他,伸嘴就去咬他,托弗斯和諾威斯的劍幾乎同時落在獅子的身上,鮮血湧出,可是獅子好像鐵了心要咬死黑皮甲少年一樣,理也不理,我顧不得會不會有誤傷,拉開了駑弓。
駑的威力確實不是弓箭可以比得上的,雖然是仿真駑,達不到真正駑的水平,但是仍然比弓箭強多了,何況這箭頭可是貨真價實的東西,三隻箭準確無誤地射進了獅子的腦袋,只露出約三分之一的箭尾,獅子狂吼一聲,栽倒在地,幾位少年的劍也幾乎是同時刺在獅子身上。
諾威斯扶起黑皮甲少年,黑皮甲少年向他搖了搖頭,似乎是說自己沒事。他們對獅子好像沒有多大興趣,反而對我手中的仿真駑充滿好奇。
黑皮甲少年的頭上沾滿了泥土和雜草,他只是隨手理了理。他朝我笑了笑,說了幾句,我想他說的一定是沒事了,我可以肯定他不是在責備我不該獨自去採花,那語氣不像啊,這是他頭一次主動給我說話,我幾乎把剛才的驚險給忘了,心裡很開心,可惜我不知道他在說什麼。
他示意我把弩弓給他看,我遞給了他,他試著拉了幾次弩,仔細看了看,對望山和扳手看得尤其仔細,他用手勢問我:「這是什麼武器?」——這是我猜的問話,我用字正腔圓的普通話說:「弩!」我們中國的武器,不能夠用其他的語言來翻譯。
我倒有點兒佩服他了,剛從生死關頭逃回來竟然像沒事一樣。不知道他覺查到我穿了裙子是不是更好看些,如果沒有注意,我真的是白費了一番心思,不過我知道托弗斯和卡洛斯是注意到了的,因為我看到他們看我的眼光裡充滿著稱讚的神情,而黑皮甲少年卻一直低著頭研究著我的弩。
由於我們彼此語言不通,也沒有法子更深入地談下去,再說他們似乎也有大事情要做,不能夠多加耽擱,沒談幾句,就匆匆地去吃早餐。
早餐上多了一道菜就是獅子肉,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有一天會吃獅子肉,在我的映像中這是珍稀動物,需要大力保護的。吃了之後,老實說我覺得獅子肉並不好吃,也許跟他們的做法有關係,只是隨便地加點鹽烤熟了而已,能夠好吃嗎?
獅子皮剝下之後,黑皮甲少年親自給我捧了來,我接受了我生平第一個戰利品。
我知道在很多國家都有這種習慣,獵物歸獵手所有,獅子是我射死的,獅子皮當然就是我的戰利品了,如果我不接受,就是對他們的不尊重,何況還是他親自拿來的,就算是出於對他的尊重,我都必須接受。
自從我射殺了獅子之後,他們每個人似乎對我除了好奇之外還多了一分尊重,我能夠感覺得到。在很多古老的國家裡,要獲得尊重就需要證明自己是強者,能夠射殺獅子無疑是一種強者的證明,雖然我覺得這有些殘忍。
早餐吃完了,隊伍拔營起程,我換回了我的衣褲,穿裙子不適合騎馬。
一連幾天,我們天天都是白天趕路,晚上紮營,所過之處,都是在海邊,很少見到村莊。
我盡量與他們多接觸說話,而他們似乎也都喜歡和我說話,所說的,多是延途風光之類的閒話,漸漸的,我已經能夠聽懂他們的一些語言了,雖然仍然所知不多,卻不是從前的張耳聾了。
這一天黃昏,我們來到一個市鎮,隊伍在鎮外紮營。
托弗斯約我上街去玩,他說要給我買些東西。我從來沒有這種在異域買東西的新奇經歷,倒也是很高興的。我問他有幾個人出去,他說除了他和我之外,齊力克和卡洛斯也會一起去,多幾個人要好玩一些。
這幾天裡,我已經知道他們是一個叫做蒂山的國家派去黑清國的使臣團,那個黑皮甲少年就是他們的王太子,也就是他們使臣團的首領。大概是為了表示尊重,他們誰也沒有稱呼過黑皮甲少年的名字,我雖然知道了他是王子,卻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我也不好意思去打聽。
我問托弗斯:「就我們四個去嗎?其餘的人都不去?」
托弗斯說:「士兵們不能夠亂走。殿下和諾威斯要留下來照看營地。我們幾個是特別得到他的許可才可以到街上走走的,就是要帶你去看看。」
我既高興,又隱隱有些失望。
這個市鎮很小,只有一條小街,但看起來也頗熱鬧,兩邊開著很多店舖,打地攤的也不少,叫賣聲此起彼伏。街上有不少人,我第一次看到他們這兒的女孩子,她們都穿裙子,容貌其實也很好看,男女服飾截然不同。街上幾乎所有的人都好奇地看著我們,不知道是我引人注目呢還是他們引人注目,我的虛榮心覺得應該是我,我的服飾就足以得到他們的注目禮了,我可不管他們三個是不是標準的帥哥,同樣也引人注目的。我們四個人走在小街上,他們對我真的很有禮貌,居然沒有一個來和我拉手的,和現在街市上那些手拉手的少年男女完全不一樣,我後來才知的,他們這裡的風俗,男女之間,除開大人帶孩子,另外的除了妓女,就算是夫妻也絕對不會在大大庭廣眾之下拉手的。
我非常好奇地看著店舖面的貨物,許多東西我從來沒有見過,尤其是那些五光十色的海貨,和天津的海貨完全不一樣。卡洛斯對我說:「你穿的衣服不是我們這裡的樣式,你還是換上我們這裡的衣服。女孩兒還是穿裙子更好看些,你知不知道那天你穿了裙子,連我們的殿下都稱讚你好看呢。」我聽到最後一句話美滋滋的,原來他是注意到我的,至於他是不是喜歡我,我當然是不知道的,我只能自作多情的認為至少他不討厭我吧,我好像也沒有那麼討人厭。
我今天才知道,原來這裡的女孩子都是穿裙子的,只有男孩子才穿褲子。我由得他們帶我去衣鋪裡去買,不過樣式可以由著他們挑,顏色我可要自己選。
我挑選的顏色是一件淺紫色的衣裙,這是我刻意挑選的,因為我發現那位王子好像最喜歡紫色,如果媽媽知道一向粗枝大葉的我變得這麼細心,不知道會有多驚訝。在試衣間裡我換上了他們這裡女孩子穿的衣服。等我從試衣間裡出來時,我看到的那幾個男孩驚訝地目光,他們齊聲稱讚我的美麗,那些具體的形容詞我也聽不太懂,不過我非常的高興。他們又替我挑選了一些首飾,我把它們戴在頭上,看起來我真的變成了一位蒂山姑娘,不過我講的蒂山話結結巴巴,一說話就露馬腳了。當然哪,我心裡想,平常我可以穿女兒裝,可是如果要騎馬我還是得穿我的衣褲,穿裙子怎麼能夠騎馬?
我們從衣鋪裡出來,原本還想去買些零食,突然從小街盡頭冒出來一群人,為首的是一名年約二十歲左右的騎馬少年。他帶著那群人向我們衝了過來,我們迅速地避到了街邊,他很快地衝到了我們身邊,由於他坐在馬上,我也不知道他是否高大,不過看起來他很有氣勢。那騎馬少年對卡洛斯——誰叫他最高大,最引人注目呢--說:「你們是蒂山的使團嗎?你們誰是雅葛斯?」托弗斯發怒說:「你是什麼人,憑什麼叫我們王子的名字?」那個騎馬少年笑著說:「你不必管我叫什麼名字。這麼說來你們真的是蒂山的使團。雅葛斯居然沒有跟你們在一起,他在營帳中嗎?我也不是來找你們麻煩的,你們的麻煩有的是,你們有本事活著回去就不錯了,我難得跟一群快死的人爭執。我就是想來看看大名鼎鼎的雅葛斯到底長什麼樣子。咦,你們怎麼還有心思玩女人?」他用鞭指了指我:「她挺漂亮的嘛!」
托弗斯齊力克和卡洛斯幾乎同時說道:「你放尊重點!」騎馬少年哈哈一笑:「她是雅葛斯的情人嗎?要尊重點?本王子可不在乎!」
卡洛斯說:「你是黑清的哪位王子?」騎馬少年說:「你不必知道我是誰,反正我們很快就會見面的。」他大笑著一揮鞭,把一張什麼皮朝齊力克頭上扔了下來:「給你們一個見面禮吧!」縱馬帶著他的人消失在小街盡頭。
齊力克恨恨地把那張皮扔在地上,原來是一張獅子皮,我覺得好生奇怪,我們那兒的獅子是珍稀動物,他們這兒的獅子好像到處都是,隨便都可以抓住一兩隻似的。我並不覺得有多緊張,我的心裡反而很高興,因為我終於知道他的名字了。
三個少年的神情很凝重,再也沒有心思在街上買東西了,我們返回營帳。一路上,我向他們打聽情況,托弗斯告訴我,他們的軍隊剛剛把黑清打得大敗,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的國王卻要在這個時候向黑清求和,而且還非常鄭重地把太子殿下派為使臣,原來他們以為會很順利地完成任務,現在看來,黑清未必肯認輸,麻煩還多著哪。大家的心情一下子沉重起來。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如果黑清不肯服輸,會不會把雅葛斯當作人質囚禁起來甚至會為了洩憤而殺了他呢?雖然我不清楚,蒂山和黑清到底怎麼回事,可是根據剛才騎馬少年的說法,我的猜測是完全可能會發生的,雅葛斯的父親真的不知道危險?該不會是有意這麼做的吧?雅葛斯知道這一切嗎?
我回到我的小帳篷,左思右想,實在放心不下,決定去求見雅葛斯,看他有沒有準備。
得到雅葛斯的同意之後,我進了他的大帳,這是我第一次進他的大帳,我沒有想到身為王子的他大帳裡的陳設如此簡單,除了睡榻外,只是多了一張桌子一張椅子而已,桌上有幾本書,有一卷書是攤開的,顯然剛才他正在看書。桌上還有一盞燈,大帳壁上掛著長槍寶劍和弓箭。他似乎很好奇地看著換了蒂山女裝的我,我不自在地低下了頭,他讓我坐著說話。
他微笑著說:「你換了一件衣服比你從前的衣服看上去要好看多了。」
我的心怦怦直跳,結結巴巴地說:「謝謝你。托弗斯他們剛才有沒有把我們在街上遇上的事情告訴你啊。你知不知道我們的前路很危險的,你有沒有應付的法子啊?」我結結巴巴地說話,一來是我的蒂山話真的不過關,二來也是緊張得說不順話了。
他又笑了,真迷人,我經常看到他笑。
他說:「天下之事,哪兒沒有危險,我不還是過得好好的。你不用擔心,不會有事情。」
我本來想說,你父親該不會對你有意陷害,想把你當做第二個冒頓來處理,可是我一來理不清楚這句話蒂山語該怎麼說,二來也覺得憑這一件事就胡亂猜測,簡直就是在離間人家父子,太不像話了,話到嘴邊,沒有敢說出來。
我說:「其實你可以起向文種和張儀學習的。」
他問:「文種和張儀是誰?」
我被他問住了,我怎麼好跟他解釋呢,我的蒂山話前言不搭後語,稍微複雜一點兒都不能夠理清條理,我怎麼能夠解釋得清楚文種和張儀通過賄賂使得敵方的重臣都替他們說好話,這樣他們就全身而退了,難道雅葛斯這裡就不可以依樣畫葫蘆了嗎?錢對一個國家來說算得了什麼?
他顯然注意到我神情的變化,他說:「不要緊的,我絕對不會有任何事情,我相信自己。非常感謝您的關心,現在天氣不早了,你早點休息吧,明天我們還要上路呢。還有三四天的路程了。」
我只好向他告辭,當我走出大帳的時候,我忍不住回頭一望,他又坐在桌前看書了,像沒事一樣,難道他真的不知道危險或者他是胸有成竹。我當然希望是後者。
我覺得我的眼光不會那麼差吧,竟然會愛上一個徒有其表的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