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陸鳳儀,今年十七歲,我不是個淑女,我最大的愛好就是學武,因為我的爺爺是將軍,是參加過戰鬥的將軍,我的父親也是個軍人。作為家中的獨生女,我從小到大就喜歡學武,看軍事方面的書,我母親常常歎息我真是生錯了性別,至於我的武藝怎麼樣,我也說不清,反正三五個大男人絕對不是我對手。而且我特別愛騎馬,經常到跑馬場去學騎馬,我的騎術雖然不算很好,但縱馬如飛也沒問題,我對最時髦的飆車反而沒多大興趣,我常常做夢,夢見我在古代的一個戰場上用長槍戰鬥,學武術的時候我是學了器械,可是夠不夠資格在戰場上拚鬥我也不知道。
我的另一愛好是學醫和彈琴書法繪畫,學醫的愛好是因我的姥爺培養的,他是著名的名老中醫,而彈琴和繪畫的愛好則是我姥姥培養的,她出身書香世家。我的母親是一位老師,她也喜歡彈琴繪畫,從小我受到父母雙方的熏陶,我的琴棋書畫都還不錯。
我喜歡唱歌也喜歡跳舞,我參加市裡的歌舞表演,得了個一等獎回來,父母非常高興。
我從小就是父母和爺爺奶奶姥爺姥姥的驕傲,爺爺不止一次地誇我,誇我是家裡的將星,文武全才,我聽了很高興。
在家裡我是個乖乖女,每天回來幫媽媽做飯做家務,晚上抽空去練武,週六去學習騎馬,週日則練琴書法和繪畫,放寒假暑假了就回老家跟姥爺學醫。
我的學習成績也不錯,唯一不太好的科目就是英語,不知道為什麼,我學英語極為吃力,我用盡了吃奶的勁兒,也只能勉強考個及格,難道我真是沒語言天賦,我常常覺得灰心。我覺得我是個很懂事的女孩,我的愛好雖多,但有一樣我不愛好,我不想談戀愛,雖然作為校花的我吸引了一大堆男同學的目光,可我知道,在我這個年齡段不是談戀愛的時候,我需要的是把全部精力用在學習上,將來考上一個名牌大學,然後讀碩士博士,或者也像父親一樣去部隊裡鍛煉,那多好啊。
到目前為止,這就是我的生活,一切順利,直到有一天……….
第一章:這到底是哪兒
今天的天氣真好,非常的晴朗,這是暑假的第一天,明年我就上高三了,我再不能夠耍了,母親和姥爺商量好,這是我高考前最後一個可以到老家去的假期,想到老家那清凌凌的水藍洋洋的天,那連綿起伏的青山,那漫山遍野的鮮花,那無比清新的空氣,那靜謐的涼夜,鳥兒和昆蟲的歌聲,和喧鬧的北京相比,簡直就是兩個世界。
早上起來,母親叫我收拾行禮,我說:「我已經收拾好了,不用再收拾了。」
母親說:「還有沒有忘掉的?你姥爺要的那本《氣功與手診》帶好了沒有。」
我說:「帶好了。」
母親說:「你把這盒口服青黴素和這盒蛇藥帶上,老家那兒山高林密,有野獸和毒蛇,說不定會有用。當然最好是用不上。」——後來我想,媽媽真是神人,她怎麼知道我用得上,簡直是太用得上了。
我趕快接過母親手裡的藥,把它們塞到我的包裹裡。我的心砰砰直跳,我怕被母親發現我包裡的秘密,因為我的包裡有一個禁品:我爺爺的一支手槍。這是我爺爺在戰爭年代用過的一支槍,是他最珍貴的東西,裡面還有六顆子彈。我一直有一個夢想,可以到山裡打獵,姥爺倒是有一枝獵槍,我每年回去都要試著開槍,原來我的槍法極差,白白浪費子彈,不過最近兩年,我的槍法也不錯了,十發能夠打中八發,我一直想知道玩手槍是什麼感覺,爺爺有一支,還是政府特許的,我趁爺爺不注意,把它偷了出來。我打算用它到老家的森林裡去打獵。等上車的時候,我把這只槍放在手提包裡而不是放在大包裹裡,一定不會被查出來,要是萬一查出來會有什麼後果,我當時真的沒有去想,我更不知道這只槍將來會幾次救我的命。
我的包裹裡還有一個手提電腦,裡面裝了很多我特地下載的關於中醫藥方面的資料,這也是為姥爺特地帶去的,當然手機也少不了,還有我的mp4,幾件換洗衣服,兩本書,一本是姥爺要的,一本是我帶去消遣的書。還有我的口杯和牙刷,幾包零食。我特地給姥爺買的精緻的打火機,給姥姥買的仿熊貓皮大衣,給表弟的禮物的禮物是一隻小型仿真駑,還有幾隻頗有些殺傷力的駑箭頭,另外還有一隻小水槍。給舅舅的禮物是一把龍泉劍,這是他特地要求買的,給舅媽的禮物是真絲紅色唐裝,舅媽的身材和和我差不多,我穿上這件衣服挺合適,媽就買了這件給舅媽。——我後來想想真是哭笑不得,這些東西每一樣都有大用,只不過不是用在我的親戚上,而是我自己用了。
我特地穿上了一件白色繡花長袖襯衣,配上了一條黑色的九分褲,本來想穿裙子的,想一想坐車穿裙子不方便,還是穿褲子好。
跟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告別之後,我得提著一個大包裹和一個小提包穿過小區的小樹林,準備到公路上去打的去火車站,車票已經買好。
在小樹林裡,我躲到了一棵樹後,蹲在地上,把大包裹裡的手槍拿出來放到小提包裡。
輕輕地舒了一口氣,我站起身來,突然覺得天旋地轉,眼睛發花,整個樹林搖晃不停……
發生了什麼事,難道地震了?我本能地把自己貼到了樹上,閉上了眼睛……
大地恢復了平靜,我睜開眼睛,嚇了一跳,這是哪裡呀?小區的小樹林怎麼變成了大樹林,我剛才靠著的樹直徑最多三十公分,這還是修小區的時候特地從山林裡運來的,可是現在我發現我靠著的這棵樹直徑怕有一米,而且也不是我熟悉的樹種,我根本就不知道這是棵什麼樹。
我轉頭向四周看,這不是小區的小樹林,這是森林,到處是茂密參天的大樹,腳下佈滿厚厚的落葉,陽光從樹縫裡傾瀉下來,照亮了少數區域,整個森林顯得陰森可怖,耳邊傳來野獸的叫聲,天哪,這是哪兒哪?為什麼我會在這兒,難道我落入了異度時空?
我從前也在老家的森林裡穿行過,可是那時候絕對不是我一個人,不是有姥爺就是有舅舅或者表弟,現在我是一個人,一個人在陌生的森林裡!
我鎮定了一下,我怕什麼,我有武藝,我有槍,我也在森林裡打過獵,我不怕野獸,可我知道一個人在森林裡是可怕的,無論這是哪裡,我必須得盡快離開,如果天黑了,什麼情況都有可能發生。
我分不清方向,抬頭看太陽的方向,太陽在天頂,那麼現在是中午了,如果這是北半球,太陽中午就該在南方,我就向太陽的方向走吧。
我打開大提包,取出包裹得很好的龍泉劍,這寶劍或者算不得是什麼寶劍,可是用來防身應該沒有問題,我在森林裡走過,如果要避免蛇蟲叮咬,最好的辦法是打草驚蛇,我從小提包裡取出驅蚊香水,抹在我的臉上手上和裸露的小腿上,誰叫我只穿了條九分褲呢?我慶幸我有著穿襪子的良好習慣,就算是穿涼鞋我也會穿襪子,倒是省去了擔心腳被蟲蚊叮咬的麻煩。
我背上包裹,用龍泉劍打著地上的枯枝敗葉,順著太陽的方向慢慢地走。
我的運氣真好,我剛才站的地方很可能已經是森林的邊緣了,我很快走出了森林,眼前的景色讓我吃驚,我離開了森林竟然來到了海邊。我站在一塊大岩石的上面,看著波濤起伏的大海,難道這是天津,不像啊,天津的海邊有這麼多奇形怪狀的石頭嗎?
我掏出手機一看時間,下午十七點整。
天最多兩個小時就會黑,我一個人在海邊,那也是不行的啊。這是哪裡,有沒有人哪?我現在覺得好餓,幸好我的包裹裡還有幾包餅乾和兩瓶水,先拿出來吃了再說。
剛剛吃完一包餅乾,喝了半瓶水,偶一抬頭,發現前面遠遠地有一隊人馬走了過來,看不清到底有多少人,我大喜,也顧不得這是些什麼人,急忙扔了手裡的半瓶水,掏出手巾揮舞:「喂,我在這兒,你們看到了嗎?」
那隊人馬停了下來,看樣子他們看到我了,有五個人下了馬,走了過來。
第二章初見
五個人走近了,我看清楚了他們的容貌和裝飾:這絕對不是中國人,衣服的樣式也不是中國的樣式,這是在拍戲嗎?怎麼不見攝影師?我又被嚇著了,莫非我真的到了異度時空?
五個人終於走到了我面前,我看清楚了,用我的眼光來看,說真的這五個人真是夠得上帥哥的標準了,身材勻稱,服飾合體,也頗具氣質,年紀大約都在十**歲到二十多歲之間。
其中一個人,他們當中身材最高的一個人開口了:「aaaaaaaaaaaa…」一段時間之後,我才知道他叫卡洛斯——糟了,我聽不懂。
卡洛斯身旁的一位帥哥----依我的眼光來看,我覺得他是這五個人當中最好看的一個,後來我才知道他叫托弗斯。
站在他身後的一個人踏上了一步,這個人穿著一件黑色的皮甲,身材不高,我的身高是一米六三,他最多一米六七,他長得怎麼樣也不好說,應該是很英俊的吧,但是真正讓我有些驚訝的地方不是他的長相,而是他那種氣質,與眾不同,傲視一切的氣質,他的眼睛裡流露出的是一種讓人覺得說不出的東西,是智慧還是冷漠,是高傲還是陌生,我都看不出來,他既不是這五個人當中最高大的一個,也不是他們當中最最英俊的一個,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的眼神一看到他就沒法子離開他了,我的心突然覺得有點亂,這是不是一見鍾情?對從前學校裡的那些追求我的男生我從來就沒有這種感覺,我覺得有點荒唐,這是什麼時間什麼地點我都不知道,怎麼會有這樣荒謬的想法?另外兩個人長什麼樣我完全沒有注意了。
他也在看我,他看到我的眼神,突然笑了,對卡洛斯說了什麼,我當然還是聽不懂,可是我覺得他的聲音很好聽,很清朗。
我突然覺得臉上發熱,即然聽不懂,那就只好打手勢。我的手勢語言也不知道打得好不好,他們看懂沒有,不過結果還不錯,托弗斯幫我提了包裹,示意我跟他們一起走。
我加入了他們的隊伍,這只隊伍大約二三百人,讓我驚訝的是他們人人都拿著長槍,背著弓箭,身上披著甲冑,還有的擔著大箱小箱,還趕著一輛車,難道他們是去打仗的嗎?剛才我還沒有注意,現在我才發現他們的裝束好像是群古代戰士!可是就這麼點兒人去打仗,這和送死有什麼區別?他們還能夠這麼輕鬆嗎?不對,他們一定不是去打仗的。
他們每個人都在看著我,我的眼睛裡覺得他們裝束古怪,在他們的眼睛裡一定也覺得我裝束古怪,我看他們好奇,他們看我也一定同樣好奇。被幾百個人共同注目,雖然我以前不是沒有這樣的經歷(我得市裡歌舞比賽一等獎的時候),但是被一群絕對不是我的同胞的不知道是些什麼人共同行注目禮,我還是真的挺彆扭的,感覺到十分不自在。
我可以肯定我是落入了另外一個時空,是古代的時空,我想不到歷史上有關於他們的記載,我只能夠想,我不但落入了另外一個時空,而且大概還落入了另外一個星球,我聽說宇宙是由無數的蟲洞聯繫起來一個個小宇宙組成的,每個小宇宙都有自己的時空,或許一個人在不同的時空或者說是不同的宇宙裡在做著不同的事情,說不定我現在就是在另外一個小宇宙裡做著另外一件事情,可是這個人仍然是我,只是是我的一個影子,在宇宙不同的時空裡,影子也許是真實的。一切都怪怪的。不過我的心裡驚慌是第二位,我反而有一種類似於自由的那種感覺,在一個全新的世界裡,我會遇上什麼事情呢?
我看過那麼多穿越小說,沒有想到我自己居然親自遇上了,我會有什麼樣的際遇?我會不會像那些小說一樣有一段銘心刻骨或者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我一想到這兒臉上就發燒——唉,誰知道我的故事完全不是那麼回事,我幾乎把所有我不喜歡的男孩的目光都吸引過來了,偏偏我唯一喜歡的男孩的目光卻幾乎沒有停在我的身上,就算我顛倒眾生有什麼用?再說我從來就沒有想過要顛倒眾生,我可不是那種野心勃勃的女人。我只想顛倒一個,一個我最喜歡也最喜歡我的男人。真倒霉,我的故事為什麼就沒有那些穿越小說中描述的那麼美好呢?我愛的人不愛我,愛我的人我不愛。天哪,我心目中的唯一,你到底在想什麼啊?
卡洛斯讓人拉來一匹馬,想扶我上馬,我搖了搖頭,自己攀住了韁繩:天哪,這馬怎麼沒有馬蹬,只有馬鞍?這到底是哪個時代啊?不過以我的功底來說,就算沒有馬蹬,我的騎術也足夠應付,我翻身跳上了馬,看著我嫻熟的上馬姿勢,那幾個男孩好像很是吃驚的樣子,那個黑皮甲的少年卻笑著搖了搖頭,他在嘲笑我嗎?
騎馬可不像人們想像的那麼簡單,其實馬晃得厲害,哪兒有坐車那麼平穩,首先在馬背上要保持平衡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看別人騎好像很簡單,真正輪到自己上的時候就不是那麼簡單的了。電視劇裡的那些演員縱馬如飛,其實很多時候都是替身,因為騎馬確實有危險係數的,我也曾經從馬上摔下來過,慶幸沒有受傷,所以啊這可是我的經驗之談。
如果不是我有兩年的騎術功底,坐這沒蹬子的馬可還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一路上,我聽到那幾個男孩似乎一直在說些什麼,我的腦子裡飛快地轉著,我想了很多,不過即來之,則安之,無論如何,我對我自己平常的愛好終於可以派上用場,反而有種開心的感覺,說不定我真有上古代戰場的機會,我就可以試試我的真實水平如何了。
我情不自禁地回頭看了他們一眼,黑皮甲少年應該是他們的首領,這是我的感覺,因為我覺得他的服飾最為華麗,他的氣質也最為高貴,雖然他不是那麼高大,可是其餘幾個男孩似乎對他都有些敬畏。
黑皮甲少年也正在看我,當我回頭看他的時候,我們的目光相交,他又笑了,對旁邊一個少年說些什麼——後來我才知道,跟他說話的那個少年是他乳母的兒子諾威斯,他們兩個是最好的朋友,無話不談,幾乎也形影不離,甚至傳出他們是同志的「緋聞」,雖然後來證實這純屬謠言,但我真的不舒服,特別特別的不舒服。
天很快黑了,隊伍在小溪邊紮營。
生起了火,他們開始煮飯,托弗斯和卡洛斯、諾威斯及另外一個最先招呼我的五個少年之一齊力克(我後來才知道他的名字),他們四個人都圍坐在我身邊,爭著跟我說話——其實是打手勢多於說話,反正我既聽不懂他們的語言,他們更聽不懂漢語,我試著用英語招呼,他們還是聽不懂,顯然這不是群懂英語的古代戰士,想想也是,英語興起才幾百年呀,不要說這不知道這是哪個星球,就算是在地球上,連馬蹬子都沒有的年代怕不離現在一兩千年了,那時候的人哪兒能懂英語?不要緊,我慢慢地學,天天跟他們接觸,我遲早會學會他們的語言,我想這應該不是難事,否則第一個學習英語的人是怎麼學會的呢?
我沒有看到黑皮甲少年,不知道他幹什麼去了,看樣子他對我似乎沒有什麼深刻的映像,我心裡真的不自在。
手勢打來打去,我模模糊糊地自以為懂了一些,他們好像是去出使的——果然不是打仗,我就奇怪,兩三百人簡直不能夠稱得上是一個戰鬥隊伍,擺一個防衛的陣都嫌人少,還拖泥帶水地帶些箱子櫃子,要是打仗的話簡直就是純粹找死。我對我自己的料事如神很是得意,我把我自己稀里糊塗地落到這兒的情況也打給他們看,可能我的手勢打得不好,他們面面相覷,也不知道懂了多少。
托弗斯給我端了一碗飲料來,又遞給我一塊類似於燒餅的東西,飲料不是牛奶,腥味很重。後來我才知道這確實是碗牛奶,可是他們給我喝的是原裝正版的牛奶,不是我在超市裡買的那種給添了水,經過人工處理過的牛奶,難怪腥味這麼重。
我嘗了一口,白味,不好吃,我剛剛吃過奧力克巧克力餅乾不到兩個小時,並不餓,比起奧力克巧克力餅乾,他們給我的白味餅簡直就像是——不客氣地說——豬飼料般的難吃,可是人家一番好意,我也就硬著頭皮哽了半塊下去,我一想到往後可能就要告別那些京味大餐、川味好菜,北京烤鴨,狗不理包子,麻婆豆腐,又聯想到也許再也見不到媽媽爸爸爺爺奶奶姥爺姥姥舅舅表弟和那些天天在一起的同學老師們,突然悲從中來,眼淚止不住掉了下來。
我哭了,幾個大男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看來他們並沒有對付掉淚的女孩子的經驗,也不知道我為什麼要哭,他們不知道該如何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