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喜苦起了臉,皺起了眉頭。不是吧,還是得挨打啊?
王世安與王張氏商量了很久的說法是,阿喜因為聽她爹說城裡蟋蟀能賣錢,就跑去捉蟋蟀,一時得了意,忘了形,結果越走越山裡面,迷了路,好不容易才走出來的。
這個時節,確實是捉蟋蟀最好的時候,如果運氣好,捉幾個黑背、大牙、大將軍什麼的,可是比養蠟蟲強多了。不過那玩意可遇不可求,所以王家村人也沒有打過它的心思。倒是現在王世安拿出這個說法來,倒真是觸動了一些人的心思。加上現在,地裡的活基本都忙完了,於是每天晚飯後,還真有不少人,拿著竹筒,打著燈籠,去山林裡捉蟋蟀去了。
也真有人的運氣好,捉到一隻相當威猛的大蟋蟀,第二天一大早,就拿到鎮裡去賣。鎮裡的價錢雖然沒有縣城裡高,但路近,又安全。不像去縣城,水路也得快一天,要是遇上水匪,命都沒有了,再多錢也享受不了。
結果那天傍晚那人回來時,帶回了整整一兩銀子!整個王家村都轟動了:原來捉蟋蟀這樣好掙錢!於是掀起了一陣捉蟋蟀的熱潮。
好在每年能捉蟋蟀的時間,就在中秋後,一共也就十幾天。本來捉的時機就晚了,所以沒幾天,天就涼了,蟋蟀都凍死了,外面,再也聽不到蟋蟀的鳴叫起,自然王家村的人也歇了下來。
阿喜則是好好地挨了頓打。第二天來她家吃飯的人中。女人都跑到房中,見到了阿喜躺在床上哼哼嘰嘰的慘樣。一個個安慰幾句,又都跑出去了。
待他們終於開吃。再也沒有人進來打攪阿喜,阿喜長長鬆口氣,當大熊貓也不是一件容易事啊,特別是一個屁股受傷的熊貓。她閃進了空間裡面,尋思著找些那個小光點來療傷,她記得那個小光點碰到傷口。會讓傷口非常舒服,並加快癒合。
可是現在還是大白天,難道要等到晚上?屁股火辣辣的疼,她是一刻也忍不住了。
這苦肉計真是太厲害了!以後輕易不要再使。
阿喜想起每當月光照進這個空間時。那些小光點,大部分都被吸收進了樹葉子裡……那樹葉裡是有那些小光點嘍?阿喜撅著屁股挪到大樹前,摘下一片葉子。那斷口處,便流出了亮銀色的液體,還散發出點點的銀光。
果然,這葉子裡面有!阿喜趕緊將葉子搓碎,然後貼到屁股上。那些葉子接觸到的地方,發出一陣清涼的氣息,那火辣辣的感覺,一下子便減輕了不少。
阿喜換了幾次葉子。到了第二天,屁股就不疼了。這東西,果然好用得很。
接下來幾天,阿喜則在那裡向家人示範她的那個半調子「仙術」。因為阿喜自己也弄不太清楚,到底什麼東西能變什麼東西不能變,有沒有什麼規律,於是,每天王家人都會找出各種各樣千奇百怪的東西來給阿喜試。
王周氏首先試的是一雙鞋墊。她天天繡鞋墊,如果阿喜能多變些出來。那她以後就輕鬆了。
阿喜接過鞋墊,鞋墊就不見了,她慢慢運功,一會兒搖搖頭,將那雙鞋墊又拿了出來。
唉,看來點石成金也沒有辦法投機取巧啊。王周氏有些失望。
王張氏本來準備有一雙鞋子的。婆婆年紀太大,已經納不了鞋底,眼看冬天近了,給一家人納鞋底都是她的事情,可是她還真有點怵這個事情,如果能變出來一堆鞋子,那可就舒服了。
可是看到婆婆的鞋墊變不成,王張氏便知道,自己的鞋子也是沒有辦法了,便將鞋子收起,又找出來一枝蠟燭。如果蠟燭能變很多出來,那阿宇就再也不用捨不得點蠟啦!
阿喜試了試,仍然失敗。
王世安拿出了一小壇珍藏的酒。這可是他的寶貝,不到過節,是絕對捨不得喝的,每次喝,也只捨得喝上小小的一口——生怕喝多了,下次就沒得喝了。如果女兒能變出來,那他下次渴酒豈不是能盡興?
阿喜將這罈子酒帶進空間,埋在樹下。其實這酒只是最普通的酒罷了。可是對於家境不怎麼樣又非常節儉的王世安來說,這已經是難得奢侈的享受了。
過了一會兒,阿喜再將剛才埋罈子的地方挖開,很讓她失望的是,罈子還在。揭開罈子上蓋著的沙袋,再看看,裡面的液體也還在。
唉,失敗了!阿喜正這樣想著,突然聞到一陣濃郁的酒香。這酒香味並不是從她手中的罈子裡發出來的。恰恰相反,阿喜將鼻子湊到罈子口,也聞不到任何酒香味。用手指頭蘸著一點試了試,那罈子裡已經成了一壇清水。
真奇怪!阿喜抬頭,看向那棵樹,樹上已經開滿了透明的小花,那酒香味,就是從這些小花裡傳出來的。阿喜便摘下一朵來泡在那壇清水裡,這朵小花遇上迅速化開,整壇水又變成了酒,而且香氣比以前,還好聞了很多。
阿喜不太懂酒,這世不懂,前世也不懂。她雖然工作了幾年,但卻是當老師,應酬是很少的,偶爾也幾個家長非要請客,也不會強迫女老師喝酒——這是來巴結老師的,要是真把人家灌醉了,倒是成了得罪了。
所以阿喜也就最多聞著覺得香味純正了一些,到底酒也沒有變好,她也不知道,乾脆抱出來,讓爹爹品嚐。
王世安將女兒突然出現,非常緊張,非常期待女兒答案。
阿喜輕輕沖王世安點點頭,然後將那小罐酒交給他。王世安激動地接過酒,揭開那個蓋在上面的沙袋,深深地聞上一口——好,好香啊!
他急吼吼地找到一隻碗,就倒了一碗酒,然後細細一品,高興地大聲喊:「好酒!好酒!」
看來酒是可能變出來的。王世安別提多高興了。王周氏與王張氏就有些悻悻了,那個神仙果然是男的,教的仙術,女人的東西變不出來,但酒卻一變就出來了!
王世安捧著那小罈子酒喝個不停,一會兒工夫,就喝得成了個底朝天。阿喜嚇了一跳,王張氏卻安慰她道:「放心,你阿爹的酒量好得很。以前他是捨不得,所以從來沒有過癮過,現在,讓他過過癮吧。」
王世安將那那小罈酒喝完,抹了抹嘴,咂巴咂吧嘴,一副意猶未盡的樣子,用期待的眼神看著阿喜。
阿喜讓他看得心一軟,便讓阿爹又去打了一罈子清水。她自己也是想試試,這些酒花,是不是真的能將水花成酒。
就這一會兒功夫,本來還是花骨朵的酒花都開了,透明的小花,散發出更濃烈的酒香味。
王世安已經捧著一罈子水過來了。他不知道女兒為什麼讓他打一壇水,但還是照做了。
阿喜摘了一朵酒花,將它扔進了那壇清水裡。小花迅速溶化,然後發出強烈的酒香味。
王世安又喝了一口,搖頭道:「香味是香了些,可是味道反而不如剛才的好。」
難道是因為花開過了的原因?阿喜琢磨著。
王世安將酒蓋好,存了起來。大白天的,他當然不能喝醉了。既然女兒能便酒出來,那他以後再也不用擔心沒酒喝了!
還只是一朵小花,就可以將小壇水變成酒,阿喜對最後的酒果實期待起來。一顆成熟的酒果能變成多少酒呢?一大桶?還是一大缸?
後來阿喜又嘗試了很多的東西,基本證實了她的猜想:有生命的物質,那棵樹是能吸收、開花、結果的,可是若是沒有生命的東西,那這棵樹根本就不認識。在阿父母與奶奶看來,那就是,她變的東西都是生的東西,能用來吃的東西。
阿喜空間裡堆放的那些魚和肉,讓家裡人狠狠受了一驚,這麼多肉,自己吃要吃到何時?不如賣掉。
王世安便帶著阿喜一起去了趟城裡。鎮上都是熟人,問起來不好說,不如到城裡來賣,沒有認識的人,自然也就不會懷疑。
王世安先到市面上問了下價錢,然後定價比人家的便宜兩文錢一斤,就開始買賣了。
王世安的肉,肥的純肥,瘦的純瘦,非常招人愛。有喜歡肥肉的,就專門買那大塊大塊的肥肉;有喜歡瘦肉的,就買瘦肉,畢竟城裡人不比農村人,一年上頭吃不上油,對肥肉有種特別的愛好;還有些都要的,王世安便按他們的要求,各取一些。當然,這些肉都是在家切好了出來的。
聽說這裡有特別便宜又特別好的肉,於是來買的人越來越多,到後來,有些別的街上的屠夫也來了,專門來看他家賣的是什麼肉。看了半天,一個個迷糊得很,那些瘦肉,看上去像都像是裡脊肉,可是哪隻豬身上能出這樣多的裡脊?還是,這其實是好幾隻豬的湊在了一起?可暈樣賣肉又有什麼意思,還賣這樣便宜,能賺到錢嗎?
有些屠夫心眼靈活的,就開始上前攀扯,打聽王世安是哪個鎮的,打哪王世安這豬肉是哪裡來的,是自己宰的呢,還是收的別人的。(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