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不得不佩服高天明的號召力,當然更不得不佩服洪小姐的工作效力。
傍晚時分,確切的說是下午16:50分,她才踏進宿舍的門就被電話喊出去了。
原因無他,簽份合同,一份等同於賣身契的玩意。
條款一:乙方(甄奇妙同學)工作期限以每月收入百分之六十計算直至還清所欠甲方(高天明僱主)五萬為止。
條款二:甲方加薪八百元,共計每月支付給乙方一千四百元整人民幣,每月月初支付,不超過每月十號。
條款三:如有一方違反合同,將以債款的十倍賠償。
很人性化,很合理是不是?請不要誤會,他高天明先生曾說過「我是商人,商人不做虧本生意!」,因此錢不是白加的,多那八百元也不是白多的。
請看附錄。
附錄一:條款一成立在乙方完成每天的打掃清潔工作,附加準備每日晚餐一頓。
附錄二:工作期間,乙方沒有得到甲方同意不得請假,不得曠工,否則酌情扣除工資,每月工資的10(百分號)-30(百分號)不等。
很霸王的條款吧,請不要著急,更霸王的還在後頭。
附錄三:乙方所欠甲方的債務,不得以其他途徑歸還,否則以違反合約論處。
看到了吧,這就是她甄奇妙同學的勞動合同,和賣身契沒有什麼差別。不,有差別,她用五萬塊就把自己的青春年華給賣了。夠便宜的。
甄奇妙看著合同不知道該怎麼形容自己現在的表情,她想可能比哭還難看就是指她現在這個樣子了,或者說更勝一籌。
「洪小姐,這條款似乎有點不合理。」奇妙強擠出一個笑,很禮貌的說道。
「這不是你想要的嗎?」洪小姐言語冰冷犀利。
她剛聽到老闆說要和「阿姨」擬份合同時,她就覺得甄奇妙小姐很不簡單。
當她把根據老闆要求擬好的合同交給老闆時,老闆加了那苛刻的附錄三時,她才真正認識這個甄小姐的真實手段。
人不可貌相,就是形容眼前這小女孩的吧!
「洪小姐,請幫我打電話,我自己和高老師說。」奇妙耐著性子,和善的和洪小姐說。
其實她心情很不好,因為那份合同她已經很鬱悶了,可眼前的洪小姐的表現則比這份合同更令人鬱悶一萬倍。
「不需要,高總他讓我轉告你四個字,無奸不商。」
「如果不簽?」奇妙哭笑不得,好冠冕堂皇的理由,無奸不商,真貼切!
「還錢。」洪小姐簡潔扼要的答,她優的拿起咖啡,潛抿了一口,補充道,「馬上!」。
「……」奇妙看了看洪小姐,看了看合同,糾眉,無語。
她有錢馬上還給他,還要他幫忙作什麼?她怎麼覺得高天明不是在幫她,而是在害她?
平心而論,再霸王的條款,對她而言其實並沒有實質性的傷害。如果是高利貸的話,那就不是霸王條款了,可能是霸王硬上弓了!
比起去夜總會、娛樂城當小姐,這種工作算是好得不能再好了吧?她無奈,這種情況下,她只能簽是不是,沒有第二條路選擇不是嗎?
可是這附錄三,對於債主來講一點意義也沒有。更快的還錢不才是追債的王道嗎?那他高天明這把「無奸不商」掛嘴邊的人,在這合同上又能得到怎樣的好處?
為了那個「她」?那個她像的女人?
奇妙一陣胸悶,想到她像一個女子也會胸悶,她的後遺症越來越嚴重了。
她猶豫了片刻,終於還是在那張賣身契上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那麼再見了,甄小姐!」洪小姐面無表情的公式化結束會談。
她利落的收好件,優的起身,抬著高傲且冰冷的臉,冷冷的斜視了下奇妙,微薄的朱唇微翹了一秒,道,「甄小姐的欲擒故縱玩的很好!」
然後便踩著高跟鞋,頭也不回的淡出了奇妙的視線。
奇妙一陣苦笑。
洪小姐那高傲的一瞥,那微微扯動的唇角,擺明了她對自己的輕蔑與不屑。
她突然頭痛了起來,洪小姐是高天明的秘書都這麼看她。那麼,如果,如果迷戀高天明的女孩知道了,她豈不是要死無葬身之地?
天何苦為難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