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準備買什麼?」梓健問,「回去燒菜?」
「我哪會燒菜,頂多拌個蔬菜色拉。」溫妮說,「我來挑點番茄和牛肉等張智晚上回來燒。」
「他很晚回來嗎?」
「九點,有時候十點……可我現在有點餓正在想要不要吃點什麼。」
或許是在國外生活了段時間,溫妮的口吻聽上去有些便扭。
兩人在菜場晃了半圈,只買了四五個番茄。
「溫妮那你現在做什麼?」
「在找工作。」
「不回美國了?聽嚴吟君說不是有綠卡了嗎?」
「本來是想在美國的,可老實說那裡的工作不好找,而且人家看你才來美國幾年對許多東西都不熟就更不會用你了,倒不如回國找工作,國內公司看你有國外的生活學習經歷就容易多了……至少在語言上沒問題,你說是不是?」
確實中國人在美國吃不開,相反的去美國回來的中國人在國內卻受歡迎。
「那順利嗎?」
「在找唄,不急。」
梓健點點頭看她向肉鋪老闆要了牛肉,溫妮的每個動作都顯得生澀,但又盡量的表現出親切,就連付錢時都會禮貌的朝對方微笑。
「真的餓了,我去吃點東西,一起罵?」
「好啊。」
「那去喝粥吧,這家店我從小就喜歡。」
「嗯,我知道。」
坐進十年前來過一次的粥店,店內裝飾一新,重新的環境重新的菜單。溫妮要了份皮蛋瘦肉粥,梓健要了同樣的。
「梓健你和以前不一樣了。」
「哪不一樣?」
「不活潑了。」溫妮笑起來,「感覺像個男人了。」
「沒辦了,都十年了。」
「時間好快一下子過了這麼久,總覺得其實沒這麼久……哎,你結婚了嗎?」
「結婚?沒有。」
「那女朋友總有了吧。」
「有。」
「對她好嗎?」溫妮的聲音變輕了,因為她正摸著自己新修的指甲,「怎麼了?」
「沒什麼,對她還不錯。」
青花瓷碗裝的皮蛋瘦肉粥端上來,溫妮又另加了荷包蛋,聽她說「加個荷包蛋」時梓健彷彿覺得時間倒流一般,時光推回到十年前,差不多的季節,只不過外面下著濛濛細雨。那時溫妮正陷於梓健與張智的糾葛中,梓健對初戀感到疲憊而沮喪,他萌生了主動退出將溫妮讓給張智的念頭。
然而十年後沒想到再同溫妮坐在這家店吃著幾乎同樣的東西時,她已成為了張智的妻子,而也真的與梓健相隔了十萬八千里。
他們非常有默契的誰也沒提起過去的那段情愫,彷彿那段感情是雙方的夢魘,一提及氣氛將會降到冰點。
其實誰都回想起了那時的情景,可誰都沒說出口。
梓健覺得溫妮的演技很好,那每一笑、每一句台詞都充分掩飾了心中的情感。在外人看來他們就像是對萍水相逢,關係不溫不火的普通男女。沒人會想到他們曾經深深相愛過,一如再深的感情也會被時間磨盡,然後在心底沉澱成沙石。
再看見時,也只不過是過去的浮光掠影,當下的他們都成為演技派的人物,迴避過去、迴避每一次的悲歡離合。
梓健灌下碗粥,漲的點起了煙。溫妮定睛看了他幾眼,一絲失落劃過眉間。
「你會抽煙了哦?你以前不抽的。」
「你不喜歡人家抽煙?」
「很討厭。」
「沒辦法,這工作沒辦法。」
她點點頭又吃了幾口,梓健深吸幾口望著她的頭頂,最根部新長出的頭髮是黑色的,而餘下的全染成了栗色。梓健清楚心中還有著溫妮的位置,不然他此刻不可能這麼心情不佳,想抽煙緩解。
只不過那個位置所在的地方,已不是愛了。那僅僅是回憶,而回憶的也不是眼前這個女人,而是十年前,也曾坐在這裡的那個十七歲的女孩。是那個女孩留在了梓健的心中,而非她。
從這一意義上來說,這次他和溫妮的偶遇,除了剛見面五分鐘內的驚愕與不安外沒有任何值得再去在意的地方。說穿了,這樣子的「重逢」——倒不如不如不見。
見了也是互相比拚演技,為心中記憶中的他(她)增添一抹塵埃。
耳邊響了了一首《耳朵》,梓健求溫妮回到自己身邊時聽到過這首歌。
………
兩人在路口道別,溫妮走回嘉華公寓,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下班的人群中。他們連個電話也沒留,應該是都覺得沒必要再見面了。
梓健漫無目的的走在街邊,與形形**的人擦肩而過,馬路上擠成肉罐頭的車內的人個個面露凶光,司機猙獰的猛按喇叭。夕陽的餘暉由背後照來,非常美麗,可看看周圍,所有的所有的人全都淪入疲憊而忙碌又毫無目的的生活怪圈中,如同龐大地穴中一隻隻陰暗的螞蟻。
螞蟻們面面相覷,看似交頭接耳實則並不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有何意義。它們搬運、它們交配、它們擴大蟻穴,可到頭來只不過是巨型蟻後的犧牲品。
這就像我們為什麼要有回憶,為什麼在擁有回憶後又要去顛覆回憶,逝去的東西就讓它好好的逝去,最好一點痕跡也不留。有時候最傷人的莫過於你所認為的「珍貴記憶」。
閉上眼梓健已經無法想起剛才溫妮的模樣了,他甚至覺得不久前的短暫相遇也不是真的,大概僅是自己一時的夢境而已。
不知不覺間,他來到有「蘑菇」的小區,就像螞蟻會循著特殊的化學氣味返回蟻穴一樣,梓健來到蘑菇亭前。蘑菇比十年前更為破舊,在日日夜夜的風吹雨淋中褪色的非常嚴重,幾乎都成了灰色。
可不幸的是周圍的環境都沒變,一樣的小樹林,一樣的住宅樓,一樣的寂靜無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