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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陰間境主 第二十八章 白氣 文 / 苦海鬼涯

    江雷回境主廟後,繼續惡補陽間風土人情,夜裡孔雯兒來後,又取出銀塊,熔成大小不等的銀餅。至於金花銀什麼的,他是不敢鑄的,那種物件沒有官方背景根本弄不到。

    一個沒有功名的外地人拿散碎銀子出去花,別人只會說一聲有錢人,若拿直入國庫的金花銀招搖,就要被舉報了。

    十塊銀餅約重九百兩,再加上幾十兩重的碎銀子,足夠他在陽間花銷的。千兩看似不多,但天齊王朝一兩白銀能買兩石大米,一石大米折合地球計量單位是189斤,米價按比較便宜的3.5元計算,一兩白銀就是1323元,絕對不少了。

    更何況古代運輸不發達,米價成本極高,簡單換算成地球現代米價絕對被低估了。

    第二天,江雷便揣著包銀子來到縣衙,由張三帶著辦理戶籍。不得不說,通了門子和不通門子的待遇確實不一樣,經辦書吏只是掃了一眼他的戶帖和路引,連必要的盤問工夫都沒做,就填了一份寄籍文書給他。

    張三拿著文書,找到書吏頭目,也就是典史,讓他寫上「核查無誤」四個字,畫上押簽後直奔縣令幕僚處。那幕僚更是看都不看文書上寫得什麼,直接收下二十兩銀餅蓋戳。嘴上還說著:「你這也是運道好,我家知縣再過幾天就要卸任了,否則絕對辦不了那麼快。」

    江雷聽懂了,舊官卸任,自然抓緊時間撈一筆是一筆。他按規矩道了聲謝,接過文書正要回去,幕僚突然叫住他:「你這寄籍文書不合規矩,別人寄籍都是在本縣有田產的才給辦理。」

    這是想坐地起價嗎?按說不對啊,卡脖子總是在蓋戳之前,這大局已定還怎麼卡?不等他想明白,幕僚師爺就繼續說道:「五十里鋪有家客棧,是賊贓,已經沒收入官,你若買下,也算手續齊全了。」

    原來如此!是想多賺點銀子。那家客棧,可不就是黃牙的產業嗎?沒想到會落進自己手中。說實話,他是想買的,覺得不能每次到陽間都從境主廟出現,萬一遇見個犯二的抽筋貨在裡面燒香怎麼辦?買下後繼續開客棧便於遮掩,畢竟人來人往,不會被有心人窺破時常消失的異動。

    只是,客棧是死過人的。這個年代講究的就是風水氣運,來往客商若聽說死過人,誰還敢進來住,不怕晦氣纏身?

    於是他猶豫著說:「那客棧我也聽說過,只是死過人,怕影響生意……」

    幕僚心說,若沒死過人,哪能輪到你。但知縣卸任事物繁雜,他也沒心思扯皮,就乾脆開口道:「那客棧是三進大院,約莫值個二百兩,你只要交七十量就行。」

    有便宜豈能不佔?別人怕晦氣,他不怕。作為陰曹境主,不找別人晦氣就算仁慈了。開客棧沒生意,大不了將房子推倒重建,改成住宅。

    江雷交了銀子,拿到一份縣衙背書蓋戳的房契。如此他只剩接手客棧,交好鄰里,就能拿到擔保書了。

    張三陪著他走出縣衙,這也是他能撈的最後一點好處。順利把事情了結後總要請門子再吃一頓,一是表達謝意,二是留個交情,方便下次聯絡,有那出手大方的主,宴後還要再給個幾兩銀子打賞。當然,寄籍事情不大,打賞張三是不想的,喝有粉頭的花酒也不大可能。

    正當兩人互相勸酒的時候,江雷詫異地看到樓下走上來一人。此人身量不高,面貌方正黑胖,濃眉如刀,頭戴秀才方巾,前呼後擁的頗具氣勢。這些都不算什麼,真正讓他吃驚的,是對方頭頂竟然隱隱有白氣氤氳。

    「是個修士?」江雷一邊琢磨著,一邊側過臉去。幸好不管陰間陽間,他都習慣保持瞞天術,否則他能看出對方身具修為,對方也必定能看到他的真實底子。

    正吃酒的張三看到來人,立刻站起來上前行禮道:「小的見過馬秀才。」

    那馬秀才立刻面露微笑,還了個半禮說道:「同在衙門公事,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何必客氣。」

    張三連道不敢,又寒暄兩句這才回來。馬秀才也帶著人直奔頂樓而去。

    「這是何人?」江雷裝作不經意的問。

    「縣衙刑房書吏馬遠,在我縣頗有聲望,你沒聽說過嗎?」張三奇怪地問道。

    江雷一拍大腿說道:「原來是他,我是聽說過,只是沒見過真人,哪敢亂猜。」

    「這倒也是。」張三釋然。

    「聽說這馬秀才出身非凡,曾得到過道家高人指點,是不是真的?」

    「是嗎,我怎麼沒聽說過?不過想來是鄉土小民亂傳,當不得真的。你我投緣,我就給你詳細說說,這馬秀才出身胥吏世家,一直寒窗苦讀,二十七歲中了秀才。因是家中獨子,怕丟了傳承幾代的書吏位置,這才入了縣衙。一直住在城中,從未接觸過佛道,莫要聽人亂說。」

    「原來如此!」江雷岔開話題,與張三繼續胡侃。心中卻想:「小縣城中,誰家發生點芝麻綠豆小事,都能傳遍城郭。既然都說馬遠沒有接觸過佛道,看樣是真的,但他頭頂的白氣又從何而來?難道陽間除了佛道,還有其他修行法門不成?」

    於是旁敲側擊道:「這馬秀才仗義疏財,是個了不得的人物啊。」他對馬遠的風評並不瞭解,隨便找個好聽的帽子扣上,料來即使不對,也不會有麻煩。

    誰知張三聽後點頭道:「要說仗義疏財,卻也真對,只是衙門內的同行都視他為厭物。此人在刑房辦事,喜歡上下周旋解人厄難,便讓同行不能藉機賺錢。只是他家幾代公門,根基頗厚,還時常接濟窮苦,在民間極有聲望,平日對我這樣小役也和顏悅色,因此都不敢動他,否則早就被其他書吏整治走了。」

    江雷又和他聊了幾句,見沒有絲毫線索,便轉換話題,否則就著了痕跡惹人懷疑。若想查出裡面的隱情,日後總有辦法,也不用急於一時。

    與張三分別,回到五十里鋪後,江雷買了四色點心,找上裡正家門,取出房契和寄籍文書,聲明自己就要在此落戶了。這也是陽間規矩,或者說潛規則,有拜山頭的意思。可惜裡正被上次的客棧兇殺案嚇壞了,根本沒有心思和他糾纏,匆匆客套幾句便讓他自己去揭縣衙封條,然後端茶送客。

    想來也是,那案子牽扯太深,又是陰曹地府又是妖魔邪修的,換誰都好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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