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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章 被剝去的頸皮(下) 文 / 布小妖

    這時王勇咳嗽兩聲:「咳咳,我說兩句啊。」

    場面靜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身上,等著聽他說話。

    王勇道:「剛剛秦法醫有一點沒有說清楚,其實我們的驗屍結論陳老已經過目了,陳老對我們整個的工作過程和結果非常認可,讚賞有佳。陳老還不辭辛苦和我連夜分析了案情,並提出了本案的偵查方向,當然,這只是我和陳老分析和推測的,僅供大家參考哈,來,小秦,說說我們的推論。」

    啊呸!**解剖了這貨!我一人驗屍的好不好,什麼時候成「我們」的工作過程和結果了?

    還有,他什麼時候跟陳老視頻了?!

    撒謊不眨眼睛的傢伙!最鄙視這種人了!

    「小秦別看著我了,還不快說說陳老和我們的推斷。」王勇桌底下踹我,「命案偵破在24小時內是爭分奪秒的!」

    一口鮮血堵胸口,哪天就將他**解剖!

    我深吸一口氣道:「從死者身上的壓痕推算兇手身高在一米七以上、一米八五以下,體重五十到六十五公斤,值得注意的是兇手對死者屍體的處理,認真清洗死者並放在床上蓋好被子,兇手對死者是有感情的,可以大膽推斷兇手經常光顧死者,類似於是『恩客』那種人……」

    「太武斷了吧,」一偵查員打斷我道,「有感情怎麼會割去頸部皮膚這麼殘忍!?」

    我還沒解釋,另一個偵查員捅捅他小聲道:「嘿嘿,陳老推斷的。」

    「哦哦,那肯定有依據。」

    陳老的招牌就是方便啊,我接著道:「殺人是意外,有可能是玩性。虐失手,國外有很多傻孩子玩窒息遊戲、懸吊遊戲導致不幸死亡。兇手對死者有感情這點是可以肯定的,兇手甚至將死者的身份證放在死者口袋裡,他潛意識裡他希望死者很快被確認身份不會做無名死屍,而他割去死者頸部皮膚是企圖毀掉掐痕,阻止我們警方取證。」

    說到這裡我頓了一下,等著質疑,但沒有人質疑。

    「咳咳……」沒人質疑還真有點不習慣,我接著道,「兇手有反偵查意識但並不證明他相關背。景,相反的,我認為他只是相關網絡小說和偵探類電視劇看得多罷了,死者脖子上皮膚是一個沒有解剖學知識並且不經常拿刀的人剝離的,並不是專業人士假裝不懂,從刀口可以客觀地判斷出來,關於這點我有九分把握。

    兇手的心理素質很好,殺人後清洗屍體、剝去死者頸部皮膚企圖毀滅證據,但是他沒有受過相關訓練而且剛剛殺了人心裡不可能不慌亂,他一定留下了很多破綻,而且破綻極有可能就在很明顯的地方,這個人,很好抓。」

    「嗯。很好。」刑偵隊長連連點頭,「小張小李,你們去查死者跟哪些人有過性關係,一個不落查出來,尤其是對死者不錯的;死亡時間在昨天五點,小吳你配合監控組調監控;大家都注意兇手扒皮的凶器是美工刀,把證據落實了啊,爭取這個案子在十點之前拿下!」

    「好勒!兩小時!」

    「八點就能回!」

    「能趕上食堂大包子出爐!」

    偵查員們信心滿滿地出發了。

    刑偵組長跟王勇握手,問他一些有的沒的,大概也就是套問他的背。景吧。

    我收拾東西走出會議室準備先睡一覺,然後想法把掐痕取證出來。

    沒清靜十秒,王勇就追上來了,舔著臉問:「我厲害吧?」

    「滾!」

    「小丫頭我看你不錯給你個忠告啊:就算有本事也不能狂,你看你再傲也沒人會把你當回事,社會、體制、做人都一個道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好辦事。」

    「滾犢子!」

    「你知道『滾犢子』翻譯過來是什麼麼?」王勇不但沒滾,反而忽然問。

    「什麼?」

    「『犢子』是指小牛,就是牛寶寶,滾犢子的意思就是:翻滾吧,牛寶寶!」

    「無聊!」我忍著笑,不想搭理他。

    「我再跟你說一個,知道王八怎麼翻譯麼?王八就是甲魚。所以『你個王八犢子扯啥犢子呢?快滾犢子吧……』翻譯過來就是:合體吧甲魚牛寶寶!牛寶寶閉著眼睛要伸長啊!速度翻滾起來吧!」

    「噗……」

    「笑了,笑了就好了。小丫頭可別說爺欺負你啊,多跟爺學著點,有你的好處。」

    「滾!」

    「什麼?沒聽清你再說一遍?」

    「甲魚牛寶寶閉著眼睛要伸長啊!速度翻滾消失吧!」我說。

    以為破案在即心情還是很輕鬆的,但沒想到我睡一覺起來沒聽到好消息,直到下午一兩點才陸陸續續有幾人回來,我這心裡便是有點慌,別是調查方向錯了……

    要是錯了我這個罪過著實有點大,光是害刑偵組整組人沒吃上早上剛出爐的大肉包還沒吃上中午的大排骨這一條就夠被唾罵好幾年的。

    戰戰兢兢一問才知道問題出在死者混的這個團體比較特別,不是奇葩就是怪人,要不就躲躲閃閃的,反正是沒幾個配合調查的。更頭疼的是跟死者有過性。關係的沒有一百也有五十,偵查員跑了一早上才確定了二十人,排除了十人左右。

    而小區內和酒吧內外的攝像頭都形同虛設,而沿路取來的監控

    工作量太大,監控那邊看來還要很長一段時間才會有突破。

    我睡了一覺之後頭腦清明思路敏捷,給刑偵一個眼神朝王勇揚揚下巴,刑偵一拍腦袋道:「我怎麼沒想到,可以試試啊!」

    我想王勇一定感覺到害怕了,因為他的聲音都顫抖了:「你們要幹嘛……你們要幹嘛……別亂來啊,我會報警的……」

    孫子兵法三十六計,美人計理應在最首位。

    刑偵把王勇帶去不到九十分鐘就抓回一個嫌疑人。

    楊利揚,三十九歲,娛樂記者。他一直指著錢包裡的照片帶著哭腔:「我不是他們那種人,你看這我老婆,我女兒,三歲了,我怎麼會是那種人呢?我去酒吧就是為了取材,真的,一定是那些人知道了報復我……那些人亂說,真的,你看我老婆我女兒……我女兒……我要真是那種人生不出孩子來不是……」

    我覺得他簡直讓人看不下去,便走過去跟他說:「我說這位,現在同性戀也不是個大事,好些國家都允許同性結婚了,你看你一直都迴避『同性戀』這個詞,一直就『那種人』『那種人』的,那種人怎麼了,那種人根本沒問題,有問題的是你這種沒有勇氣承認的人。」

    楊利揚一下子激動起來,叫道:「我不是我不是!我不是!你看我老婆!我女兒!……」

    「看到了,你老婆你女兒。」我道,「知道嗎,我覺得你女兒很可憐,真的……還有你老婆,她一定很恨你。」

    審訊是刑偵組的事了,有點經驗的都看得出沒抓錯人。

    楊利揚的不在現場證明一擊即潰,他說昨天晚上他在家陪老婆孩子,他老婆說案發當晚她等他回來談離婚,一直等到天快亮他才回家,回來就洗澡然後一言不發地去倒垃圾,他老婆感覺他特別不正常,並且留意到他走到離家很遠的垃圾桶扔垃圾。

    通過他老婆的幫助刑偵很快從垃圾桶裡找到一把美工刀、還有一塊被洗得發白的頸部皮膚……

    我去聽了楊利揚的審訊,可笑的是這些證據一一擺在他面前的時候他還在狡辯,他說:「是,我跟小趙有那方面的關係,但這不能證明我殺了他。刀上有我的指紋麼?那塊皮上有我的指紋麼?我懂的,你們根本沒有完整的證據鏈!沒有證據鏈不能定罪!」

    刑偵都覺得好笑,「楊利揚啊,你是把刀洗得挺乾淨的,我們還真找不到指紋,但是呵呵,說你聰明好還是說你笨好呢,認識這個吧,這是你用來裝死者頸部皮膚和凶器的垃圾袋,」刑偵一掌拍在桌子上厲聲道,「這上面到處都是你的指紋!這要是評選史上第一笨賊,我還真想給你提名!」

    監控組熬了個通宵,第二天漂亮地交出了出入賓館等地點的監控畫面,還有案發當晚楊利揚和死者路過一家便利店向死者家方向走去的的畫面。

    我把死者脖子上的手掌掐痕與楊利揚的手比對,證據鏈齊了。

    楊利揚招了。

    一切都如我推測,他跟死者小趙保持不正常的性。關係有一年多了,每次完事給死者十塊二十塊「獎勵」,每月給死者「大哥」一千五所謂「包月費用」。

    他也有別的「床伴」,但小趙最乖而且樂意跟他玩各種**,可以說他是非常喜歡小趙的。

    案發當晚他心情鬱悶便來到出租屋找小趙,他真沒想到最後自己會失手掐死了小趙。

    事後他很也害怕,但很快冷靜下來,按照電視劇裡看到的,楊利揚先找到一雙手套戴上,把屋中可能留下指紋的地方都擦一遍,把屍體搬到浴室沖洗,甚至連屍體身體裡面都沖洗。

    他給死者重新穿上衣服,好好地蓋上被子,把死者的身份證放在死者衣服口袋裡。

    他害怕,也傷心,還怨死者小趙拒絕自己,他覺得如果死者沒有拒絕自己這一切都不會發生,沒法分析當時他複雜的心情。

    最後,為了不留下掌印,楊利揚用出租房內找到的美工刀把屍體頸部的皮膚割了下來……

    有一點我推測錯了,楊利揚失手殺人不是因為玩什麼窒息遊戲,而是因為死者小趙以不舒服為理由拒絕了他。

    「哎……」王勇挺感慨的,「這種人踩在道德邊緣早晚出事,可是趙方富明明還是個孩子……」

    「趙方富?」我愣了下,沒反應過來。

    「死者。死者叫趙方富,他有名字。」

    「哦。」我淡淡應了聲,我想我很快就會再次忘記這個名字的。

    我一般不記死者的名字。

    王勇目光彷彿透過眼前的單面玻璃看著很遠的地方:「今天是你的生日,生日快樂,小方富,今天你十六歲了……」

    審訊室旁聽間裡一片感歎,隱隱地有落淚聲。

    我這麼硬心腸的人都要被他這一句「生日快樂,今天你十六歲了」說得掉下淚來。

    我趕緊道:「什麼嘛!搞這麼壓抑不適合你,治安有聯合行動,走,姐帶你去看開心去!」

    ………………

    尾氣、紅燈、堵車……警車足足顛簸了三個小時,終於在郊區一間酒吧停下。

    警察雷霆行動,衝進酒吧解救少年少女,把正在酒吧裡的從事色情表演的死者的「大哥」捉了出來。

    「顧萬明,現以組織參與****色情表演、強迫他人以及未成年人****以及涉嫌販賣人口罪逮捕你。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一切將被作為呈堂證供。你有權請律師,如果你付不起律師費,法庭將為你指定一個……」

    顧萬明衣冠不整,使勁掙扎也沒法擺脫兩個警察的鉗制,一頭五彩長髮更加亂七八糟,顯得非常狼狽不堪。

    我在車裡看著他笑,我很喜歡眼前的情景。這麼精彩的一刻,哪怕來回要坐六小時的車也是很值當的。

    我笑得可能著實扎眼了些,顧萬明注意到了我,衝我叫道:「笑?!笑什麼笑?你看看!你看看這些孩子,你們以為你們是在救他們麼?我!我才是救他們的人!他們被父母趕出來,沒人管他們,是我!是我給他們吃的喝的,是我給他們工作!你們抓了我,他們以後怎麼辦?!你告訴我他們以後怎麼辦?!」

    我挑挑眉,搖下車窗托著腮很悠然地跟他說:「別急啊,急什麼,顯著你是多好的人似的。的確,你給了他們吃喝,但你沒有給他們一個家;你的確給了他們所謂的工作,但你沒有給他們一個出路。得了,他們以後的生活你也別假惺惺地操心了,再差也不會比跟著你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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