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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014】為民做主3; 文 / 久睡難醒

    為民做主3;

    丁力說:「仵作驗屍,發現這個案子稀奇至極。第一,死者中毒,卻只丟了半條命;第二,另外半條命,則是被人用繩索勒死;第三,勒死之後,屍體才被掛到樹上。前兩點,經過我和丁春秋商議,都覺得兇手可能是先用毒藥,可惜沒有毒死人,反而被察覺,故而只能再把人勒死。這種案子,以前也曾發生過,唯獨第三條於理不合,所以我和丁春秋都覺得丁二隻是被人栽贓。兇手肯定是覺得屍體遲早會被發現,索性假貨他人,也免得從此以後整日惶恐不安。所以,丁二嫌疑更小,他只是說了糊塗話,在酒館裡吹牛而已。既然是中毒,毒藥來源便成了最關鍵的線索,屬下審問所有藥鋪老闆,終於找到毒藥,但沒想到還找到了解藥,解釋了丁三為什麼中毒而不死。」

    「毒藥,解藥?怎麼像武俠小說?」

    「的確有些傳奇,解藥就叫六神還魂水,只有荷塘同仁堂有此解藥。自此,兇手就若隱若現……」

    「六神還魂水,不會是丁三賣給丁大的吧?」

    「大人英明,丁三在那張紙上寫了丁聯升的名字,引起屬下好奇,屬下一開始就覺得丁聯升和丁三可能已經和好。而且,我早些就打聽到丁三賺了大錢,可這些錢根本找不到,他下海經商的賺頭也不大。原因就是六神還魂水賣給了丁大,丁大只給了一部分錢,剩下的錢,是按照六神還魂水的銷售結算。外人只知道丁三發財,卻都不知道發哪門子財,至於為什麼產生糾紛,就是本案的關鍵。」

    「兇手是丁聯升,鐵定無疑?」

    「是的。丁三和丁大合夥做生意,不敢告訴丁二,因為他們三兄弟有嫌隙多年。丁三想新建房屋,也只能悄悄進行,而且他其實也沒錢,他的錢需要時間來攢,新建房屋的工作便只有丁三一個人在預算中一步步進行。」

    「那你抓了藥鋪的人做什麼?」

    「此案認證眾多,物證卻很少。而且最關鍵的證據,還沒找到。而且,怕就怕永遠找不到了。」

    「丁大謀財害命的罪證,那張合約,對嗎?」

    「這些莫不是丁春秋告訴你的?」丁力還沒說呢,沒想到丁虎這都能猜到。

    而丁虎只是反推理而已,丁力抓了人還封了藥鋪的藥,肯定是想從中審得六神還魂水的藥方到底是哪裡來的。荷塘同仁堂的工作人員或許能夠聽到風聲,扣押他們很有用。可惜,最直接的物證,丁三和丁大合作的合約可能已經被撕毀了,所以丁大才那麼無恥地裝啞巴,一句話不說。他以為沒有證據,就定不了罪,癡心妄想。

    丁虎終於知道丁力推理的案情,心中大定,接下來很容易整死丁聯升,不需要再啃丁聯升那個硬骨頭。於是,丁虎誇獎丁力:「丁捕頭真是我的得力助手,仙遊縣的棟樑之才,本官有你幫助,太幸運了。」

    丁力微微一笑,搖頭說:「大人謬讚,屬下只希望大人您能公正無私判丁聯升死罪,死者鳴冤,罪者受罰。」

    ……

    案件審訊第三日了,丁虎傳訊仵作交代了屍體檢驗的結果,丁虎說道:「仵作驗屍,發現三個相違背的疑點。第一,死者中毒,卻只丟了半條命;第二,另外半條命,則是被人用繩索勒死;第三,勒死之後,屍體才被掛到樹上。前兩點,經過本官審議,都覺得兇手可能是先用毒藥,可惜沒有毒死人,反而被察覺,故而只能再把人勒死。就因此,本案露出許多破綻,砒霜之毒天下第一,為何沒有把人毒死。後民訪得知,有一種奇藥叫做六神還魂水,此藥能幫人體解毒,此藥正是出自荷塘同仁堂,由此說來,丁聯升倒間接救了許多人,也因此打亂了歹徒行兇的計劃。故而,兇手覺得屍體遲早會被發現,一旦屍體被找到,罪責難逃。索性假貨他人,也免得從此以後整日惶恐不安。所以,仙遊縣第一糊塗鬼丁二就成了最好的替罪羔羊,只可惜事有湊巧,兇手怎麼都沒想到,原來他殺死的人竟然跟丁二是親生兄弟,丁二並無理由殺死他的弟弟。有此推斷,丁二雖然口無遮攔,糊塗至極,卻只是個替罪羔羊。丁聯升三兄弟雖有仇怨,卻不可能做這種糊塗事,本官判你與丁二和好,回家去好好做生意吧。」

    「大人……」丁力完全沒想到他猜中了開口,卻猜錯了結尾,丁縣令竟然當堂判丁聯升無罪。

    丁聯升則更驚訝,接著便欣喜若狂,趕緊千恩萬謝。

    丁虎哈哈大笑,問丁力:「丁捕頭,對本官的判決,你還有異議嗎?」

    丁力歎息一口氣,只能搖頭,說沒有。

    丁聯升、何香蓮和周掌櫃離開,丁虎就瀟灑地往接上去,想逛出一個好心情。到了縣衙門口,丁力卻還是忍不住追上來,拜見丁大人說:

    「大人,您怎麼可以放了丁聯升,此人絕對有極大嫌疑。你現在放走他,他肯定會回去做假賬。你應該即使提審周掌櫃,此人對荷塘同仁堂砒霜進貨出貨數量的記錄,完全可以定罪丁聯升。」

    「是嘛,丁捕頭你還挺有審案頭腦的。不過,我看丁聯升也挺可憐,他應該是被冤枉的。」丁虎不想解釋太多,一個捕頭做那麼多事,簡直就是搶他的飯碗嘛。

    丁虎還沒說完話,門口鼓聲響起,然後就是一陣街頭賣菜似的呼喊。丁虎來到門口,本準備不管這事兒,可聽著聽著,此人做的事比捕頭還過分。

    丁虎便大聲問道:「幹嘛吵架?」

    守門的官差趕緊解釋:「這個老漢老糊塗了,他的兒子已經被判死罪,他竟然還來鳴冤。我怕他驚擾大人,所以把他擋在門外。」

    丁虎:「胡扯,本官什麼時候判人死刑了?」

    守門人說:「大人容秉,這是前任知縣判的,案子已經審結。」

    丁虎則罵道:「你個混蛋,就知道欺負老人家,案子能不能重審,本官說的算,你就是個看門的,你竟然擋本官的生意,到底誰是縣太爺。你是縣太爺,還是我是縣太爺,你說得算,還是我說得算?」

    丁虎罵爽了,就準備上街。剛走出去兩步,又不甘心,便對著守門的官差說道:「你現在去找一塊巨大的石碑,立在縣衙門口,石頭上寫兩條。第一,只要有冤,就可以擊鼓,任何人不得阻攔。阻攔鳴冤之人擊鼓,視同貪污;毆打鳴冤之人,先斬雙手;視鳴冤之人而不見,先砍雙腿;聞冤鼓之聲而不聽,砍手砍腳。第二,所有案件不管審結與否,都可鳴冤再告。縱然是本官親自審結的案件,亦可重審,本官無權審理的案件,也應當酌情提供法律援助。」

    守門人很是不甘心,便問道:「大人,這已經審結的案子不斷重審,怕是讓大人您太操勞了吧?」

    丁虎想,有錢人要重審,當然審一百次都可以。但若真有人真的無聊,戲弄他,他豈不被自己說的話玩死。於是丁虎補充了一句:「沒聽說過二審終結制嗎?」

    「何謂二審終結制?」

    「本官有權對同一案件做兩次判決,上任知縣審定的死刑案也是如此。本官現在要去逛街,你自己花錢對這位老人好生招待,以贖你剛才阻攔他的罪。如果待會兒我回來發現老人家受了苦,甚至不見了,我就回來砍你的雙手雙腳。」丁虎覺得這個氣算是出了,好爽吶。

    守門的官差等丁虎離開,忍不住問丁力:「丁捕頭,有沒有搞錯,這個大人的火氣那麼大,怎麼一點也不懂大清朝的法典吶。他是貪官還是清官?」

    「看不清楚。」丁力只能說這四個字。

    守門差役又問:「石碑還立不立?」

    丁力想了想說:「這石碑立不立無關緊要,怕是將來真的有人要因此被砍雙手雙腳了。」

    守門的官差皆驚:「啊?這就要砍手砍腳呀,這個丁大人太暴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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