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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以愛為名 第一百零四章 去新加坡的決定 文 / 懸崖上的百合

    千尋剛走出李媛欣的辦公室,就看見李海峰朝著這邊走過來。

    「伯父。」千尋走近他,向他問好。

    「千尋,你在這裡太好了,我剛好有事找你,你跟我到我的辦公室來吧。」李海峰對千尋說。

    「好。」千尋跟隨李海峰到總經理辦公室。

    「千尋,請坐吧。」李海峰禮貌地說。

    「謝謝。伯父,你也坐吧。」千尋微笑地說。

    雖然千尋的「上司」不再是李海峰,但千尋有時來交稿的時候,依然會來這裡坐上幾分鐘,陪李海峰聊聊閒常。

    「千尋,還記得以前我跟你說過,有意調往你到新加坡的總公司去嗎?」李海峰問。

    「記得。」千尋淡淡地說,她並沒有深入地思考李海峰的話。

    「我現在有一件事要恭喜你。」李海峰微笑地說。

    「是嗎?」千尋詫異。

    「現在不是我想派你到總公司去,而是總公司那邊有意邀請你過去,也就是說,你的作品已經得到總公司的大力認可。千尋,恭喜你。」李海峰宣佈喜訊。

    千尋張大眼睛和嘴巴,一時反應不過來。

    這個消息,來得太突然了。

    她完全沒有心理準備。

    「千尋,你到那邊後,總公司會專門為你開設一個專欄,專欄的內容則是你擅長的人物素描。當然,具體內容等你到新加坡那邊後會有人向你詳細描述,反正大概的內容就是這些,我相信你一定能夠應付得來的。」李海峰說。

    「伯父,聽到這個消息,我想我是真的很開心,因為這是對我作品的一種肯定。但這畢竟發生得太突然了,所以,我需要時間考慮一下。」千尋說。

    「但你的生產期將近,如果要獨自一人到新加坡那邊去,肯定會遇到很多問題的……」李海峰不放心地說。

    「伯父,我不是易碎的玻璃,尤其是在懷孕之後,我更加渴求獨立。因為我明白,我不可能一輩子依賴別人,將來,我還要成為我孩子的榜樣和依靠。所以,如果我要到新加坡去,懷孕不會成為我的問題。只不過,我在台灣的一切,不是說割捨就割捨的。」千尋說。

    「千尋,這個機會很難得,而且總公司那邊開出的條件很豐厚,但考慮到你實際的情況,我保留我的意見和態度,把決定權讓給你,讓你自己選擇。」李海峰說。

    「我知道。伯父,我一旦考慮好,會盡快答覆你。」千尋說。

    「好。我等你。」

    「那伯父,我現在先回去了。」

    「路上小心。」

    「好。伯父再見。」

    千尋回到家後,一直在思考李海峰對自己說的話。

    她覺得這是一個很難得的機會,如果她利用好這次的機會,未來她和孩子的生活在物質上一定可以過得更好。而且,她欠下言智龍和袁江南那麼多債,從來沒有想過不還。更何況,她還有父母要養。

    同時,這也是擺脫林浩天最好的辦法。她的孩子以後再也不用受到李媛欣的逼迫和威脅了。

    分開,是對她和林浩天來說最好的選擇。

    林浩天愛李媛欣,他最終都會選擇她的。她的退出,只是加快了這個過程罷了。

    但千尋擔心,父母和言智龍不會允許她離開。

    特別是言智龍。她知道,自己對他,真的好殘忍好殘忍……

    晚上羨禾下班回家後,千尋對她提起今天李海峰對她說的話。

    「你決定了嗎?」羨禾問她。

    「可以這麼說。」千尋說。

    「什麼叫做可以這麼說?」羨禾問。

    「我擔心我父母和言智龍,不會放我走。」千尋說。

    「你想去?」

    「對。我覺得這是一個好機會,我想不到有什麼理由可以拒絕。」

    「你父母不會不放你走的,」羨禾微笑,「因為,我會陪你一起去。」

    「可是,你的工作……」

    「你忘了,旅行是我這個人最大的愛好。對於我來說,在哪裡都沒有差別。而且,你是我的朋友,我不會對你撒手不管,我還想看著我的乾兒子長大,然後叫我乾媽呢。」

    「羨禾,謝謝你。」千尋激動地抱住了羨禾。

    「傻瓜,我們是好朋友,不要說這種話,」羨禾笑著安慰千尋,「而且,我本來比較喜歡國外,因為在台灣這個地方,有太多不好的回憶了……」

    千尋用盡她所有的力氣,緊緊地抱住羨禾。「羨禾,我們不會孤單的,因為,我們還有彼此。」

    「你說得對,所以,我願意追隨你。」羨禾也用力地緊緊抱住千尋。

    遲敬明出院的那天,千尋到醫院去把父親接回家。

    「爸,回到家了,你開心嗎?」千尋蹲立在父親的輪椅前,微笑地問他。

    「開,開心。」遲敬明口嘴歪斜,不自然地發出聲音。

    千尋露出開心的笑容。「爸,你不用擔心,這棟房子不會被收走了,以後你和媽就安安穩穩地在這裡過日子吧。你就不要再去遲氏工作了,好好地在家陪陪媽,知道嗎?」

    「千尋,你,你也搬,搬,回來和,我們一起住。」遲敬明說。

    一層憂鬱的水霧籠上千尋的眸子,她垂下眼,憂傷地對父親說:「爸,對不起,我不會回來了,可能很久以後都不會再回來了。」

    「你,你要去,去哪裡?」遲敬明神色不安地問。

    「新加坡的總公司有意邀請我到那邊畫畫,給出的稿酬和待遇很豐厚,而且,發展空間還很廣闊……」千尋憂傷地對父親說:「爸,這是我的決定,你會支持我嗎?」

    「千尋,不要去,那邊,太遠了……」遲敬明的眼神中流露出濃濃的不捨。

    經歷一場大病,他什麼都想明白了,一切的名利財富都比不上親情來得珍貴。一家人平平安安,才是人生應該追求的幸福。

    他現在,只想用自己的餘生好好地彌補妻女,彌補他以前犯下的錯對她們造成的傷害。

    千尋拉著父親的手,流下滾燙的眼淚來。因為這是第一次,她長到23歲,父親對她表現出不捨和不放心。

    這種不捨和不放心,就連結婚的那時,也不曾在父親的臉上看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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