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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九章 與小樂她們談心 文 / 秋水伊人1

    「你們當時沒跟鑫旺賓館簽訂合同?」我問小樂。

    「簽了,但當時我們太相信學校和揭老師了的口頭介紹了,看也沒看合同,更不用說仔細研究這合同,就輕率地簽了。我還帶來了我們的合同,大家來看看吧。」單眼皮的小樂從他的手提包裡找出合同。

    我們一看,發現合同明顯有欺詐和不平等的地方。小樂說直到她們出校門跟著揭老師去趕火車的那一刻,她們才發現合同上並沒有甲方的簽字和印章,其便詢問送行的揭老師,誰知揭老師當即在合同上簽上名字,並從兜中掏出一枚印章蓋在合同上。隨後,小樂提出要保管一份合同,可得到的答覆是合同是公司一份,學校一份,另一份要等到富安後交由學生自己保管。無奈之下,小樂找到趙校長,把其手上的合同複印了一份。

    我看到這份合同大致內容是:a市藝術職業學院中專班學生以「半工半讀」方式到該公司實習、工作,實習工資每月800元,3個月後每月增加工資50元,至1998年12月為止。期間,學生每月應得工資中的500元由該公司向學校代交學費,其餘數額歸學生個人所得。

    從小樂提供的合同上看,合同的甲方是「浙江鑫旺演藝公司」,而合同的印章上卻顯示「a市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且簽名也是模糊不清。我注意到,合同中有一條款提到「公司負責學生的人生安全及財產安全,保證安排工作絕不涉及不健康內容」。

    小樂指著那條條款說「我們當時看到這條:公司負責學生的人生安全及財產安全,保證安排工作絕不涉及不健康內容。趙校長又『和善』地找我們談話,說這家演藝公司提前一兩年就與學校聯繫過,可由於以前學校生源緊張,該公司在學校一直未招到太多學生。此次恰好遇到學校開展半工半讀舞蹈班,該公司便在該班挑選學生,並全權委託負責就業工作的前學生處處長揭老師辦的一家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代理招生工作,如學生不願,學校絕對不會強逼。學校在與該中藝演藝公司簽定協議的時候明確地強調公司一定要保護好學生的安全,保證安排工作決不涉及不健康內容。並叮囑學生如果發生意外要先報告公司再報告學校,為確保學生安全,揭老師還親自送學生到福建,並對該中藝有限公司進行了幾天調查後才會返回學校,如有必要還會多陪我們一兩個月。我們沒有聽從班主任和一些正直的任課老師的勸告,也沒有告知家裡的親人,單純幼稚地決定來到這片沿海開放地區淘金並實現心中的舞蹈家的夢想。可是到了鑫旺賓館我們才發現我們成了三陪女郎——陪客人聊天,陪客人跳舞,陪客人喝酒!……」

    「何止是三陪?我們有時還要陪客人吸食『嗨粉』和搖頭丸,經常被同吸食的男老闆吃了『豆腐』,還好我們是幾個學姐學妹一起吸食,死活不跟那些臭男人開房。但幾次我們都恍恍惚惚,不知道那些有錢人對我們做了什麼,要是就這樣稀里糊塗被那些壞人糟蹋了,我們以後怎麼做人啊!我的爸媽肯定會打得我半死的,更糟糕的是的我的同校的男朋友知道我去了當三陪女郎後就在電話裡跟我絕交了!我幾次都想去跟客人開房算了,反正是破罐子破摔!還好小樂小姚小梅她們時時開導我,我才不那麼絕望以至自暴自棄了。唉,我真的很後悔出來混!如果時光能倒流一個月,我們死也不會出來做三陪小姐的……」小藍帶著點哭腔說到這就說不下去了,低著頭依靠在小樂肩上,又用手背在眼角擦拭著眼淚。

    「你們有幾個吸食了『嗨粉』和搖頭丸?吸食了幾次了?有癮嗎?」王芳在一邊問小樂她們。

    「不瞞你說,我們都被逼著或被騙著至少吸食了『嗨粉』或搖頭丸一次。其中我和小藍吸食了最多,有五六次。吸食了『嗨粉』或搖頭丸的確很爽,感覺渾身有使不完的勁,不甩頭跳舞就憋得慌,而且特別想找人抱一抱,親熱親熱。現在我感覺有癮了,一到晚上不食用有一點渾身乏力,不過我還能克制得住,不像海洛因等毒品癮大,自己控制不了。我現在決心不再吸食『嗨粉』或搖頭丸了,保住命要緊。」坐在小樂另一邊,拉直了一頭黑髮的小姚有點後怕地說。

    「你們鑫旺賓館也有少男少女會來吸食『嗨粉』或搖頭丸?」我好奇地問。通過小樂她們的介紹我瞭解了造成他(她)們吸食新型毒品的因素很多,如生活富裕、精神空虛;情緒波動大;交友不慎。當然,除了追求時尚等社會因素的影響,最重要的還在於家庭危機。很多女孩來吸食嗨粉』或搖頭丸不是家庭不和,父母離異,就是教育死板、生活枯燥。由於缺少關愛和溝通,即便她們有了情感上的挫折(如早戀、失戀),也不知該如何來排遣。特別是一些所謂「家教嚴」的家庭,僵化的說教更容易激發青少年尤其是女生的逆反心理,促使她們嘗試不應嘗試的「新鮮事物」,刺激其不該有的好奇心。很多人在朋友的「引導」下吸食了這些新型毒品,一旦麻醉成癮,智商就會很快下降,很多女性涉足後,緊接著就是失足。

    接著小樂告訴了我和王芳兩位記者小淑和小黎哥的電話號碼,我們隨後還談了今天晚上我們的準備和分工:小樂她們照常去舞台上跳舞,最多陪客人跳跳舞,不能喝酒,只陪客人喝飲料,聊天,絕對不能再吸食『嗨粉』或搖頭丸了。她們白天就會把錢和一些值錢的東西帶到歌舞廳來,到了11點後王芳陪小樂她們,防備著帶隊的揭老師,注意他的行蹤,我負責小樂她們抽不出身時打電話給兩位記者,和接應兩位記者,找到小樂她們。反正到時要配合記者和公安幹警,順利逃離這個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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