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明走到了人群中,卻沒人買他的賬,誰也不認為一個二十幾歲的毛頭小子能做得了什麼主。康明只好將三水村的支書姚家福叫到面前,要他去讓村民選幾個代表來談談地皮的事。姚家福早就知道康明當了管理區副主任,他沒想到康明放著陳屍的正事不處理,而要先處理村民鬧地皮的事,可人家是自己的頂頭上司,當然不敢違背。
選出來的代表文化素質不低,又多是能說會道人,康明一邊聽著他們的意見,一邊解釋:「黨和國家的政策是,土地承包五十年不變,可這二十年沒到,地就屬於別人的了,是不是黨和國家的政策變了?村民以後拿什麼維生?那幾塊地皮,我們不賣了,要收回,自己經營。」
「國家的政策沒有變,但承包土地在自願的基礎上,可以改變它的用途和使用主權,你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可是都簽了字的,這就是一種合法的交易。」
「這沒一年時間,地價就漲到了二十幾萬一畝,據說省裡來的一個什麼公司,還出價到了三十幾萬一畝,而當時給我們的才多少?六七萬元錢一畝,三分之一都不到啊,領導!這事你怎麼處理?」
六七萬一畝?這些個買地的開商也真出得手,比自己最早買的那塊地價格還低,而當時的價格少說也應該到了十七八萬,怎麼會出現六七萬一畝賣地的現象?難怪村民們會趁機鬧事。據康明所知,那一片地目前正式達成買賣的只有車站周圍的七塊地,和凱明公司的那一塊地,磚瓦廠那塊地正在處理,而那四塊地分屬滄江房地產公司和文滄市的一個叫新源房地產開商,他們到底是以什麼名目、或什麼手段以這麼低的價格取得了那些地的使用權?
這些以後需要瞭解,但現在向村民做解釋工作是當務之急:「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應,買賣雙方都受法律的保護。隨著時過境遷,地價有變化,那是市場正常的現象,不能因為十年前以5ooo元賣出一棟房子,現在你還要用5ooo元讓人家退回來,人家不會願意,法律也不支持……」
有代表打斷康明的話:「你不瞭解情況,就沒有言權。當初地價是說好先付一半,等鐵路和火車站開工了再付另一半,可這鐵路和火車站都開工幾個月了,怎麼沒見付給我們另一半錢?地皮錢沒付清,那地就還是我們的,我們要收回,不賣了!」
原來是這樣,這樣一來,道理就在村民那一邊了,你不履行合同,不付清買地款,村民確實有權收回他們的土地。可今天是以調停村民集體在縣政府鬧事主題,不能讓村民在縣政府鬧事的事件擴大,康明只好另作解釋:「如果是當初有這樣的規定,相信對方會履行合同,還沒有付到位的錢一定會付給你們,可能是他們臨時資金周轉不過來,再等一段時間,等他們有了資金再付另一半錢就是了。你們這樣圍在縣政府也不是辦法,最好的辦法是找對方交涉。」
「你這是屁話,那些個人一直不露面,我們找誰去?我們不賣地了,收回自己土地。」
「這樣一來,你們就是單方面撕毀合同,本來有理的事就變成無理了。我還是那句話,找當事人交涉,實在交涉不清,再通過正常渠道申請仲裁或法院起訴,但交涉的過程必須走,否則政府和法院不會受理你們的申訴,所以,我想你們最好的是回去想辦法找到當事人交涉,這才是處理事情的最好辦法。」
「別說那麼多理論,我們不懂,這才一年時間不到,地價變化那麼大,我們不管,我們要將地收回來,打官司也跟他們來。」
「打官司的話,法院一定判你們用現在的價格將地皮買回去,你們願意嗎?這中間,還要交土地轉讓稅,到頭來你們還得貼錢進去,才能重新擁有土地使用權,你們算算,合算嗎?」
有人叫道:「我們不管,今天就要縣委、縣政府給出答覆,讓陸涵和馬先德出來說話。」
又有人說:「多出來的錢,都讓那些貪官污吏分了,我們要討回公道,我們要縣政府懲治那些**分子。」
一個衣著邋遢的青年人說:「我們不懂法,管那麼多幹什麼,我們要回自己的土地,犯什麼法了?」
康明見那人說得橫蠻,知道不噴住他,他還會鬧什麼亂子,就嚴厲地說:「你可以要回你自己的土地,有種的你站出來,拿出幾千萬塊錢,幫村民將這些土地都買回去呀,過些年這些地的價格可能都會升到三十萬一畝,你就大了,但也可能降到十萬一畝,你就虧大了,你敢嗎?」
這些話聽起來是氣話,細想卻有理。有通理知法的代表,知道這方面說不過康明,就另起緣由:「出讓土地那時候,政府明文規定了三條,一是將三水村的村民劃為城市居民,二是優先考慮村民在區域內就業安置問題,三是三年內減免村民辦廠經商的稅收費用。第三條我們不說,前兩條中哪一條兌現了?這怎麼解釋?」
「第一條,等站前管理區機構正式運行的時候,就開始這方面的工作,政府的許諾一定會兌現,請大家相信政府。第二條,區域內現在還沒有就業崗位,就不能說政府不兌現,以後有了就業崗位,管理區一定優先考慮村民的就業安置問題,請你們相信管理區,也相信我。」
那邋遢青年叫道:「你算什麼東西!說話能算數嗎?」
姚家福解釋:「這是新來的管理區康主任,他說的話當然代表區政府。」
「我們知道他是康主任,卵毛都沒生,做得了什麼主?衝進政府辦公樓,我就不信書記縣長都不在家!夥計們,衝啊!」
「站住!」見那小子帶要帶著幾個早就聚集在他身邊不遠的毛頭青年向政府辦公大樓衝去,康明立身而起,臉上變得威嚴無比,渾身透著一股勇不可擋的氣勢,指著那邋遢青年代表吼道:「無理取鬧是不是?你膽敢踏上這辦公樓梯子一步,我叫公安將你抓起來!」
「呵!幹部抓人了,幹部打人了……」幾個小子哄鬧起來,可也沒人真敢走向辦公樓前面的石梯。
「康明!」後面傳來劉志遠的吼聲:「那邊的事你不管,在這裡瞎鼓搗什麼!」
有人就喊出:「這才是管理區主任,那小子是個冒牌貨,還要抓人打人,兄弟們衝啊!」
五六個青年一湧而上,後面還跟了十幾個村民。五六個人不分清紅皂白,對著康明就是一頓拳腳,康明臉上身上一下子中了十幾拳頭,被打得鼻青臉腫。劉志遠一看形勢不對,向站在一邊的治安隊張隊長一招手,說:「張隊長,過來抓人,把那幾個打人的青年抓起來。」
其實張隊長一直在注意這邊的動情,一見打起架來,早就帶了七八名幹警赴了過來。不虧是訓練有素的警察,三下五除二就將五六個青年小子制服了,推攘著塞進了警車,向政府大門外駛去。
正在這時,大門口又來了一群人,打頭的是一副醫院裡的單架,單架上用白布蓋著一俱屍體,後面跟了二十幾個村民。看來,那個在醫院裡搶救的村民沒有挺過生死關,成了第三俱屍體。
康明捂著被打仗腫的臉,走到姚家福身邊說:「姚支書,趕快將不相干的村民勸回去,出了事誰也擔待不起。」
劉志遠補了一句:「這事你必須辦好,馬上,辦不好我拿你是問!」
姚家福委屈地嘟嚷道:「問我有什麼用,大不了這支書不當了。」話雖這麼說,可也不敢不行動。那些代表可能是村裡有威望的村民,有幾個是年齡很大的老人,估計是家族裡的長輩,一見管理區的副主任都被村民打傷了,幾個鬧事的人還被抓進了公安局,怕再鬧下去出什麼大事,就主動去勸說村民,一群群村民就三三兩兩的離開了縣政府。
劉志遠見鬧事的村民已經疏散,反過頭來關心地問:「康主任,沒什麼事吧?」
康明的雙手還捂著臉,說:「沒事,到那邊去。」
那邊,程濤苦口婆心地在那裡勸說著,但還是沒有效果。見劉志遠和康明過來,如獲重釋的說:「劉主任,康主任,快來,我說得口都起泡了,他們就是不肯離去。」
圍觀的村民都散去了,留下的十幾個苦主看自己這邊聲勢不再那麼浩大,站在邊上的是二十幾個虎視眈眈的警察,氣焰一下子熄了不少。一見又來了兩位管理區領導,就擠到了一堆,看來在商量新的對策。
劉志遠他們也不心急,讓他們討論夠了,走過來談正事的時候,居然擺起譜來:「告訴你們,在這裡我不與你們談,你們先將人抬回去,到磚瓦廠我們再談。你們要鬧,政府有政策,國家有法律,犯到哪條追究哪條,前面那幾個鬧事的村民就是例子。」
其實苦主也只是用這種極端的方法將管事的*出來,見管理區的領導都到了,心想這事總歸有個結論,鬧下去不一定就會有好結果,氣焰一降再降,已經有巴結管理區領導討一個好結果的趨向。聽劉志遠口氣嚴厲的一說,也不敢再拗,就有人說:「我們也不想鬧,但人命關天的大事,總得有個人來管,政府總得出面管才是。既然管理區領導都出面的了,我們聽你們的,但這事要是沒一個我們滿意的答案,我們還會再來。」
康明本來還想說什麼,一想現在不是時候,就說:「鬧是鬧不出結果的,只會使事情越辦越糟,坐下來談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程濤也表態:「管理區一定將這事管好,給你們一個合理的答案,相信我們,先回去吧。」
劉志遠見對方已有鬆動,就說:「你看,管理區的領導都表了態,你們還有什麼不放心的?走吧,別讓死者在這裡拋頭露面,他們在天之靈也會不安。」
「那好,那我們在磚瓦廠等你們。」
劉志遠趕緊說:「好,先給我們點時間,商量一下怎麼辦,下午我們就過來。」
苦主們抬著屍體出了縣政府大門。
馬先德站在樓上的窗口邊,目睹著這裡生的一切,又有政府辦幹部為他提供消息,對場面瞭如指掌。見苦主們抬著屍體出了大門,自言語地感慨:「這個康明,剝蠶抽繭的策略運用得洽到好處,可惜自己動手晚了一點,沒將他收在身邊。劉志遠的見機行事的處事能力也不錯,這個人還可以重用一下。
縣委那邊,陸涵剛送走市公安局局長,又聽了董再青對縣政府那邊的報告,臉色平和,大有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樣子,平淡地點點頭說:「嗯,我知道了。」心裡卻在想:這個康明,每一次挨一頓打,都能化解一場大亂子。即而對董再青說:「你去問一問小康,看他的傷要不要緊。」
一場縣政府陳屍事件,就這樣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