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明終於抽了個時間,到伯父家裡吃了頓飯,但這個飯吃得非常匆忙,因為一點鐘還與劉志遠程濤約好,要到醫院裡看望一下爆炸事件中受傷的二麻子。縣政府這邊的事暫時擺平了,醫院那邊可不要再出什麼事了。況且,慰問一下受傷的村民,也是走一個體恤民情的程序。
一點正,康明在醫院門口等到了劉志遠和程濤,三個人向病房走去,劉志遠在前,程濤居次,康明走在最後面。突然聽到後面有人加重了聲音叫他:「康明!」
康明回頭一看,是白衣護士林靜韻,她那嬌俏的臉有幾分怒氣,迎面就嗔怪:「當了官,就不認得人了啊,叫了一百句都不應,也不過就是一個小小的副鄉長,有什麼了不起?」
「不好意思,剛才沒聽到。」康明陪笑道。
林靜韻又來了一句:「耳朵可以放在衣袋裡,眼睛可不要長到頭上去了哦?」
康明幽了一默:「看到了你,我突然感到眼前一亮,眼睛又長下來了。」
「油嘴滑舌,你們是來看傷員的嗎?」
「是啊,他怎麼樣?」
「命是保住了,可兩條腿沒了。」
康明心裡一怔,一個沒了兩條腿的農民,還以什麼養家餬口?心裡有點難過地歎了口氣:「唉,我先進去看看。」就進了病房。
病房裡的場景,讓康明又是一怔,一男一女兩個孩子,一個五六歲,一個才兩三歲,中間一個白蒼蒼的老婦人,旁邊還有一個只有一隻胳膊的三十歲左右的婦女,一齊脆在劉志遠和程濤面前,哭得淚流滿面,哽咽得令人心酸:「政府啊,我這一家子可怎麼辦啊,你要給我們做做主,我們還怎麼活啊……」
劉志遠和程濤好說歹說好沒用,她們怎麼也不肯起來,反到坐到了地上,哭聲疚人心房。
這一家子,二麻子就是家裡的頂樑柱,老婆只有一隻胳膊,幹不了多少農活,老娘年事已高,也下不了地幹活,一家五口全指望二麻子打工餬口,可二麻子沒了雙腿,自理都成問題,這一家子以後的怎麼生活,康明想都不敢往下想,配上那哀嚎的哭聲音,已經難過的淚眼朦朦。
劉志遠一直拉著老婦人的手沒放,說話的聲音也有點沉:「姚四娘,你老先起來,先照顧好病人,其他的事以後再說,政府不會不管你們,我也不會不管你們。」
老婦人嚎道:「劉鎮長啊,你要給我們一條生路啊,要我們做什麼,我們都做,可是,我們可怎麼活啊!」說著,竟然扯著劉志遠的手拜起來。
劉志遠無可奈何,只好對獨臂婦人說:「姚二嫂,先把你娘扯起來,我們一是來看望你們和二麻子,二是幫你們想點辦法。」
二麻子一直躺在病床上,床單蓋在身上,下身雙腿的地方空癟無形,讓人看到的只有半截人體。他眼睛望著天花板,兩行淚從眼中流到了枕頭上,一言不,表情有點癡呆,很容易勾起人的同情心。沉寧了一會兒,他哭喪著男底音說:「秋菊啊,你撫娘起來吧,哭,哭,哭有什麼用,政府又沒說不管我們,政府不會讓我們餓死的,起來說話,別讓人家老站著,累!」
這麼純樸的一家子,竟然遭遇了這麼大的災難,真是天道不公!康明的淚止不住了,回頭想去擦拭眼淚,卻無意間碰到了林靜韻淚流滿面的臉,他可不想當著美女的面擦眼淚,那太失男子漢的尊嚴了,急忙躲避開林靜韻的眼睛,悄悄擦了淚。
由於情景太能牽動人的同情心,病房裡沒有不流淚的,劉志遠也是兩眼濕潤:「嗯,都起來吧,先療傷,醫藥費的事你們別*心,馬縣長和陸書記都有話,先掛著,生活上有什麼困難,提出來,我們想想辦法。」說著,掏出了皮包,抽出一百元錢遞過去:「這一百元錢,表示個安慰,湊合著先用著吧。」
康明也掏衣袋,衣袋裡有兩百元,可他想了想,還是只拿了一百元,看見程濤也正在掏錢,就將一百元錢疊放在程濤手裡,由程濤將二百元錢都遞到了姚二嫂的手裡。()
從病房裡出來,康明又走在最後面,跟來的林靜韻擦了擦眼淚,輕聲地對康明說了一句:「還算你有點良心。」在林靜韻的心裡認為,一個能流下同情眼淚的男子,心地應該不壞,以後也不會是個無情無義的官。
康明又歎了口氣,說:「唉,這一家子,就這麼毀了。」
「那你們以後要多關心他們一點。」
康明一回頭,就看見林靜韻那哭紅了的眼睛,這姑娘當初在康明送那個急病老人進醫院的時候,對康明的態度可是冷冰冰的,就恨不得語言全是刀子,能將人剌得千瘡百孔。現在一看,那冷冰冰的神氣一下子找不到一點痕跡了,到像是一個多愁善感的女孩,一個悲天憫人的美麗天使,透著一股讓人恨不得抱在懷裡好好疼惜一番的柔弱,不禁多看了幾眼。
「看什麼看,看人家哭你高興嗎?」林靜韻低下頭又冷冷地嗔了一句。
這一刻,康明對這個美麗的女孩的性格,有了較全面的認識,她是一個心地善良,而又嫉惡如仇的人,她表現得愛就是愛,恨就是恨,不隱瞞自己的觀點,不掩飾自己的表情,所以,她會時兒冷若冰霜,時兒熱情如火。康明看了良久,感到應該對她說點什麼,可什麼也不好說,只說了一句:「有空到站前管理區來玩。」就回頭向劉志遠他們追去。
林靜韻感受到了康明目光的壓力,想再說一句什麼帶剌的話將他的目光剌回去,但她心跳加,腮潮泛紅,話到嘴邊又嚥了回去,只好低下頭看自己的腳尖,直到康明說了那句讓她捉摸不透的話又轉身離開了,她才抬起頭,目送一行人出了住院部的門,美麗的大眼睛眨了眨,手裡拿著換下來的點滴藥瓶,舉在半空一動不動。
磚瓦廠裡與苦主們的談判比較順利,按照三人事先商量好的計劃,管理區預先墊付每位三千元的安葬費,讓苦主將自己的親人抬回去安葬入土,苦主得到的賠償金數額,按照政府有關事故賠償政策計算,大約每個受難者親人,能得到的的賠償金是二萬八千多元。二萬八千多元錢,是許多村民想也不敢想的數量概念,苦主們也同意了這個方案,但就賠償兌現問題問題生了分歧。
因為還沒找到對爆炸事件負責任的人,而賠償額可不是一筆小數目,管理區怎麼能將這麼大的經濟包袱背在身上,所以,只有尋找其它辦法。劉志遠說:「你們的親人是在磚瓦廠遇難的,按理磚瓦廠應該負責,可彭大江在逃,就只有等他回來以後再做打算。」
「如果不是他的責任呢,他肯定不會賠冤枉錢,那叫我們找誰去?」
劉志遠說:「不管是不是他的責任,事出在他的地盤,他就要負一點責任。」
「如果賣了磚瓦廠還賠不起,那怎麼辦?」
劉志遠繼續解釋:「那就想另外的辦法,比如說,從那塊地賣出的錢中,提留一部分做賠償金,但這個事要等地賣出以後才能兌現,不過正常的話,這塊地不會拖很久就會賣出去了,你們拿到賠償金的時時不會拖得很長。」
其實,這個方案的提出康明就表示過意見,這是權宜之計,苦主也許會接受,但留下了另一個問題:村民怎麼會把賣土地的錢用來做事故賠償金?沒有理由讓他們為這次爆炸事件負責,他們憑什麼用出讓土地的錢,來救濟這次在爆炸中遇難的人?這遺留問題很有可能會帶來另一場爭議,而且今天上午村民就已經提出了類似問題,價格不公又處理不好,他們已經提出了要收回土地。
可是,程濤也同意這個方案,他說,從以往的貫例來說,這是解決一些無頭公案的最適當的辦法,麻煩是有,但因為每一個人牽涉到了金額不是很大,大多數村民鬧一陣子,也就偃旗息鼓了。康明只能保留意見,並維護用這個方案進行談判。
「具體的賠償金是多少,我們要現在定下來,並由管理區寫一個保證。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清,拖來拖去,這事就會不了了之。」苦主們表現出對政府的不信任,如果人入土了,再找誰說,誰都會推脫,這樣的事他們司空見慣了。
劉志遠一口回絕:「這怎麼行,管理區怎麼能給你們寫保證?那成什麼樣子了?」
「那這事就談不成了,包括安葬入土的事,我們也不會答應。」苦主的態度也很堅決。
康明見劉志遠一時無語,就站出來說:「我來說幾句把,讓管理區寫保證不合程序,你們想想,管理區寫了這個保證,那就是把管理區放在了與你們同等的法人地位,也就是說與兩個人的協議一樣,管理區就失去了仲裁的地位,那誰來做主裁決這事?再說了,管理區不是事故責任人,就是寫了這個保證,在法律上也是無效的,非責任人可以不履行在不明情況的前提下簽訂的責任條例,你們回去翻一翻法律條文就知道了。所以我說,管理區只能代表政府為這事提供仲裁判決,它可以寫成方案,那可是代表政府的行為,比保證書更有法律效力。」
康明並不知道,他說的這些東西到底在法律上,有沒有類似的條文,但他從立法宗旨出認為,應該找得到類似的條文,或者是一些註解。他這樣說,不過是為了繞過來繞過去,讓苦主感到有理,而又不知道哪裡有理,所以說得深奧了,複雜了,連哄帶嚇地噴了一通。只要能將這事處理下來就行了,事後他們恐怕想也想不起來,應該去查哪一個法律條文。只不過有一點是真的,管理區不會不讓他們的賠償金落到實處,這只是時間問題和方式方法問題。
苦主們弄了半天,也沒弄清楚康明到底說了些什麼,只不過聽明白了,管理區寫個保證沒用,反而可能不管事;而寫個方案就有法律效力,有法律效力就會落實。方案是單方面的設想行為,怎麼會具有法律效力?但在一般人的認識裡,政府拿出的方案,就有效力,有時候是比法律條文更有效力的東西,所以他們都同意了寫個方案的說法:「那好,我們明天要看到方案,並將具體賠償多少錢寫進去。」
這事就這麼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