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九)
我和他一起吃的晚飯,又在病房裡賴著不走了。
雖然沒有多少話,可是我心裡很高興。看他打gba,我就繼續看我的《漂洋日記》。
到了後來,gba沒有電了——他說很是耗電,果然很是耗電。
他有了空閒,我就找話說——墨松,和我在一起的人都有一個獨一無二的名字——畢子衿就叫金子,丁歡就叫小歡,你也應該有一個名字——屬於我的名字,只有我才能叫。
你就這麼霸道麼?只有你才能叫?還只屬於你?
是呀——你才發現我很霸道麼?
你以前只是蠻橫不講理,現在升級了,成了霸道了。
怎麼了?有意見?
沒有——哪裡敢?
知道就好。
那麼你準備給我什麼樣的名字?
早就想好了——小楓子。
什麼?小瘋子?
不是你以為的瘋子——是木字旁的那個楓——楓樹的楓。
不好聽。
一個稱呼而已——要求那麼嚴幹什麼?
可是你也不能那麼難聽呀。
我就不覺得難聽呀。
廢話——你不覺得難聽,可是別人一聽,就會以為你是在叫小瘋子。
不會的。
怎麼不會?你說話又不帶偏旁,別人怎麼知道是哪個瘋?
又不是讓別人聽的——只是屬於我一個人的。
我不要。
墨松——你不知道,我不止霸道,還是那麼的賴皮——從我給你名字的這一刻起,這個名字就跟定你了——就算你跑到哪裡,小楓子也是你——除非我死了,小楓子這個名字失去了存在的價值,那麼他才會從你身上離開。
你怎麼這樣?
我就是這樣,你才發現麼?
你——
後悔和我交往了是不是?以前後悔還來得及,現在晚了。
小丁,真是拿你沒有辦法。
我又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其實我是想說我為什麼給他這個名字的,因為《楓霽》裡邊,岳楓就是被稱做小楓子的——我不喜歡小霽子對他的稱呼。
我也想像別人叫岳楓那樣叫墨松,可是,我不能說出來——我說,墨松,我喜歡男孩。
我不能,所以我什麼都不能說。
可是,我本是想說的。
算了——憋著不說也是憋不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