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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卷 第四章 弱肉強食(3) 文 / 金龍魚

    第四章弱肉強食(3)

    從練氣修道的角度,雷瑾並不希望棲雲凝清、倪法勝這幾位貼身護衛太早生兒育女,所以訖今為止,出身峨眉坤流的棲雲凝清、翠玄涵秋、倪法勝、倪淨淵幾位都還沒有生育,為了補償她們為此所作的犧牲,雷瑾在很多方面都有所傾斜,恩寵厚遇過於他人也是應有之義,譬如一部分機密事務,雷瑾就已經放手交給她們處理,這也是一種籠絡人心的權術,儘管她們已經是雷瑾的女人,但是被人重視和需要的感覺,仍然具有強大的『殺傷力』。當然,權術也好,感情也好,有時候兩者之間的界限是極為模糊的。

    片刻之後,雷瑾回到公案之後的太師椅坐下,翻閱著剛剛送達的重要軍情塘報、西征大營主將上呈的秘折、長史府和軍府的請示呈文、草簽票擬,內記室編纂的軍政諜簡報等等,這一部分公文事件是內記室依據現行律例法令,事先擬寫草簽了『批文』,但因重要性非同一般,專門分揀出來上呈,一般都需要雷瑾親自過目之後,親筆圈閱、批示交辦,並記入『絲綸簿』入檔以備督促催辦,其實西北處置公務,也是摹仿帝國內閣的『票擬』、司禮監的『批紅』之制,雖有所改良,大體上也差不太多,只是並不公開宣稱『票擬』『批紅』罷了。

    棲雲凝清、倪法勝亦在雷瑾下首的公案上,代他處理一部分相對不那麼重要的軍政諜機密,她們這時候的職掌便不是貼身護衛,而是較為類似內閣的『中書舍人』了(明以後的『中書舍人』,近似於現代秘書、文秘、助理這類,職掌內閣的收發、書寫、起草等事)。她們倆處置這部分公務,也都按著內記室的章程和慣例來做的。

    「唔,太殘忍啦!」倪法勝手邊剩下的公文還有兩件,她一邊在一份公文上照著軍府大斷事官『票擬』的『草簽』,以靈飛經小楷『批紅』,一邊忍不住說出聲來。

    已經批閱完手裡公文的雷瑾,這時正來到倪法勝身後。因此,他看了兩眼,便明白所謂的『太殘忍』是怎麼回事——重新編伍成軍的哈密近衛游騎軍團『雷天星兵團』,在這年開春以後連續血洗了『薩非伊朗』三個邊境部落加一支薩非教團的狂信騎兵,一律雞犬不留,不留活口,而且還有部分狂風游騎的士兵虐殺了俘虜,因為雷天星兵團的老兵都恨『薩非伊朗』入骨,逮住機會當然要發洩發洩了,雖然虐殺俘虜,明顯違反軍紀,但在激烈的戰事中,一般的士兵又哪能時時按捺下心中的仇恨和怒火?

    就這麼一回事,雷天星兵團與軍府秘諜司、軍府大斷事官衙門的呈文,雖是各有說辭,但除了在虐殺俘虜一節上有所出入之外,基本上大同小異。

    「太殘忍?爺也覺得很血腥,很殘忍。但這天下間,素來就是弱肉強食,千萬年不曾改易。薩非伊朗的邊境部落,當中不但有好人,還有無辜者;不但有婦孺,還有老弱,但是——但是,我們很難在戰爭中避免這樣的事件,對他們仁慈,那就是對自己殘忍。太平盛世的光華和榮耀,都是鮮血和屍骨換來的!這人世間,什麼事不需要代價呢?」

    雷瑾冷哼一聲,「弱者不會得到尊重,他們可以收穫憐憫,但很難博取同情。古往今來,面對強者,弱者無論怎樣的忍讓,怎樣的不想得罪強者,強者也決不會手軟,更不會領情,說不定還會得寸進尺。

    西域這個地方,向來就是強者為尊。西域部族沒吃足苦頭,就不會相信我們的實力以及我們使用實力的決心和勇氣。我們的力量,他們看不到;我們的決心和勇氣,他們感受不到,就會覺得我們軟弱可欺。

    作為強者,擁有實力只是起碼的基礎,我們還得證明我們有實力,並且能夠讓他們明白,在任何我們認為必要的時候,我們都有勇氣和決心,毫不遲疑地使用我們的實力。

    我們必須要做些什麼來震懾他們。

    一念之間,殺人盈野;一言之間,殺人盈城;怒之時,伏屍百萬;慍之時,流血飄櫓。自古以來的帝王梟雄,有幾個不殘忍,有幾個不血腥?其實,他們只是逼不得已,他們必須要證明自己的實力,必須證明自己有決心有勇氣使用自己的實力罷了!設不如此,焉能震懾四方、威加宇內?」

    眼波流動,棲雲凝清直接給了雷瑾一個白眼,那一剎那的風情如香醇老酒,濃烈醉人,她本就是內媚尤物,天生麗質,美人兒的迷人風韻這時已經被雷瑾完全開發出來,一顰一笑,都有顛倒眾生之嫵媚,偏生清雅冷冽,宛如秋水,這種極致風華,大有所向披靡之威力。

    「逼不得已?」棲雲凝清輕輕低語一聲,不以為然的態度非常之明顯,雖然她這美嬌娘殺起人來就像砍瓜切菜,從不曾手軟,但也未必就肯認同雷瑾的強權宣言。

    雷瑾不以為忤,淡淡微笑,棲雲凝清畢竟是峨眉練氣士一流,心志堅若磐石,自有一套為人處世的準則,認可就是認可,不認可就是不認可,絕對不會模稜兩可,也沒有誰能夠真正動搖她的認知和判斷,這與她是誰的女人無關。

    而雷瑾也從不強求她們無條件的贊同自己的觀點,儘管她們早已是屬於他個人的禁臠。

    至於虐殺俘虜、違反軍紀的士兵,平虜軍通常的處罰,都是按律降級撤職,責令罰銀自贖,最多再加罰幾十軍棍,幽禁一段時日以儆傚尤,畢竟軍紀軍律的威嚴不容觸犯,但『虐殺俘虜』通常都不會像臨陣脫逃、怯敵不前、謊報軍情、通敵叛變等軍中重罪那樣需要就地斬決。因此,雷瑾看了看軍府大斷事官衙門呈文上草簽的『票擬』之後,大手一揮,允可定案,此件公事只需再加鈐平虜將軍印信便可了結,卻也不消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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