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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三章 罕見病徵 文 / tianshi9047

    第三章罕見病徵()

    直到我三歲多那年闖的大禍才徹底弄清我生來就不哭的原因。

    那天我想要堂哥給我當馬騎,他不肯,我就把他推倒在地,騎在他身上,還把爸爸的領帶套在他脖子上當韁繩。

    堂哥哭著掙扎,隨著我手上越來越用力,他漸漸的哭不出聲來。當我看到他臉色發紫,才發覺情況不妙,拔腿就跑,卻正好被爸爸撞了個正著。

    那是老爸第一次打我。當老爸用皮帶打了幾下後,我竟「嘻嘻」笑了兩聲,老爸一怒之下打的越來越狠。最後連皮帶都打斷了,我也沒有哭。倒是聞訊而來的媽媽哭的淅瀝嘩啦的,最後竟拉住老爸聲稱要是再打就離婚。

    當老爸停下來後,才發覺我的屁股已經是一片血肉模糊,他的襯衣上也是濺的斑斑血跡。這時候方覺打的太狠了,也慌了起來。

    媽媽抱著我哭著說:「哭哭,你就不能討饒一聲嗎?你就不疼嗎?」

    當時的我已經覺得渾身無力,勉勉強強說了一個字「癢」!就覺得眼前一黑,什麼也不知道了。

    當我再次醒來已經是在醫院裡了。

    我的傷一個多月後才好,不過從那次以後爸爸就再也沒有動過我一根指頭了。我想可能是當時我傷的太重,給老爸的心裡留下了陰影吧。因為自從我那次被打後,媽媽足足有三個多月都沒跟老爸說話。

    後來我又開始了在個大醫院輾轉的生活,童年的快樂時光就這樣嘎然而止了。

    直到我五歲多的時候,才弄懂了自己得了一種極其罕見的病——痛感神經接觸反應不良症。要不是三歲多時那次差點要了我小命的打,還不一定能發現那麼早呢。據說,當時醫生告訴我父母這種病在醫學史上也是極為罕見的,到目前為止也沒有任何有效的治療方法。也就是說,無論我受多重的傷,也不會感覺到疼痛。因此受傷的當時很難發現,會延誤治療甚至可能致命。

    於是每兩天一次的到醫院例行體檢,就成了我的家常便飯必不可缺了。老爸為掙錢更努力了,呆在公司幾乎一個月才回來一次。在父母看著我的目光中,常常會透出一絲不易察覺的痛惜與憂傷。

    由於怕我受傷,媽媽再也不陪我出去放風箏了。小叔也不給我當馬騎了,倒是三天兩頭的給我買玩具,媽媽則一心一意教我認字。我總是心不在焉的學東忘西,後來我乾脆想盡一切辦法,偷偷翻牆出去玩,跟外面的那些被媽媽稱為野孩子的小孩兒打架。由於我感覺不到痛,打起架來所向披靡,就連年長我幾歲的小孩也時常淪為我的手下敗將。久而久之,我自然成了一群小孩子中的「孩子王」。現在想來,自己的領導才能恐怕也是從那時候起就開始培養出來的吧。

    媽媽曾想盡一切辦法阻止我溜出去,可每次都能被我找到溜出去的辦法。時間長了,媽媽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後來人們說我頭腦靈活,其實這都是小時侯想盡辦法偷偷出去玩鍛煉出來的。

    不過每次一回家,媽媽都要開車帶我去醫院檢查一次。

    直到我六歲多的一天,遇到一個奇異的人,我的這種去醫院的生涯才算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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