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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4 滾滾長江東逝水 恩格斯經商生涯的歷史考訂 文 / 引弓

    更新時間:2010-05-21

    論文作者蔡金髮

    論文關鍵詞恩格斯/辦事員/職員/名義股東/退休金/養老金,

    論文來源馬克思主義研究,

    論文單位京

    摘要:

    馬克思主義和國際**運動的創始人之一的恩格斯,先是迫於父親的壓力,後是為了實現他和馬克思共同事業的需要,不得不在商場上度過了24個春秋。對於恩格斯這一段不尋常的經商生涯,有許多不同的看法,從而也就對恩格斯的身份有著不同的認定。本文根據歷史事實對許多不同的看法進行考核訂正,否定了恩格斯「曾是資本家」、「過著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的說法,還恩格斯以無產階級革命家的本來面目。

    馬克思主義和國際**運動的創始人之一的恩格斯,因為有一段不尋常的經商經歷,所以對恩格斯身份的認定始終存在著疑義。還有1883年,恩格斯在寫給伯恩斯坦的一封信中說:「難道我什麼時候會想到要為我曾經當過工廠股東這件事進行辯解嗎?要是有人想要在這方面責難我,那他就會遭到慘重的失敗。如果我有把握明天在交易所賺它一百萬,從而能使歐洲和美洲的黨得到大批經費,我馬上就會到交易所去。」(《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445頁)這就告訴我們:第一,恩格斯曾經當過工廠股東。第二,恩格斯當股東不是為了自己賺錢,而是為黨籌集經費。第三,如果有人想抓住恩格斯曾經當過股東這件事責難他,是肯定要失敗的。但是,恩格斯萬萬沒有料到,這樣明白無誤的東西,在他死後的100多年,仍有人抓住這件事做文章,而且還把恩格斯曾經當過工廠的「股東」,提升為「曾是資本家」(王長江統稿:《新世紀黨的建設的偉大綱領》第115頁,*黨校出版社2001年7月第1版),「過著資產階級的生活方式」(徐久剛:《恩格斯的經商生涯》,《北京日報》2002年5月27日)。毫無疑問,恩格斯是不是「資本家」、是不是「過著資產階級的生活方式」的問題,是一個重大的歷史和學術的是非問題。要搞清楚這個問題,必須全面深入研究恩格斯的生平,特別是對恩格斯的「經商」生涯的歷史進行仔細的考證,以求作出正確的結論。我願意在尊重史實,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的前提下,就這個問題同學術界的同仁進行實事求是的善意探討。

    恩格斯的「經商」生涯。他自己說是18年(1851—1869)(《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86頁)。可是在人們的印象中是27年(1842—1869)。實際上,恩格斯「經商」的幾個時間段累計起來是24年(1837—1841)+(1842—1844)+(1851—1869),如果卡頭去尾實則是22年。這22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被動經商期,第二階段是主動經商期,第三階段是有限的名義「股東」經商期。

    第一階段:被動經商期(1837年—1844年)。這一時期,是恩格斯不情願地被迫從事商業活動的見習期。1877年,恩格斯在談到德國經商之道時說:「舊的商業偏見認為,似乎要經商就必須首先練習三年抄寫,寫得一手漂亮字,講蹩腳的德語,並且非常愚昧無知,這在最近二十年已被徹底打破。」(《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4頁)

    恩格斯的父親就是一個持有舊的商業偏見的「狂熱而專橫的」(《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2頁)典型商人。1837年9月,17歲的恩格斯中學還沒有畢業,就被父親強制停學,並按舊的商業傳統先後把他送到自己在巴門的一家商號和不來梅朋友的一家商行去當學徒,學習做生意。恩格斯從小就不喜歡生意經,他並不認為父親為自己選擇職業是自己「外部生活的天職」。他的興趣不在商場,而在文壇和論壇。無奈之下,他決心以青年詩人斐迪南·弗萊裡格拉特為榜樣,「既做店員又做詩人」(《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517頁)。所以,在不來梅期間,他寫了許多詩歌、散文、戲劇、小說和通訊,並在好幾家刊物上發表出來。與此同時,他還發現,在詩歌和文學之外,還有一個更為廣闊的知識領域,這就是「一切科學的靈魂」的哲學。他讀了從蘇格拉底、柏拉圖、斯賓諾莎到康德、費希南、施特勞斯和黑格爾的許多著作。特別值得一提的是,1839年恩格斯發表在《德意志電訊》上的一組通訊:《烏培河谷來信》。「來信」對巴門工廠主的愚昧、專橫和胡作非為的揭露和鞭撻,在某種意義上說,反映了當時恩格斯對商場的一種厭惡。

    三年滿徒後,恩格斯應徵入伍到柏林當了一年炮兵。在此期間,他參加了青年黑格爾派「博士俱樂部」,開展了對老年黑格爾派的批判。1842年,恩格斯以「奧斯渥特」的筆名,在《德意志電訊》上發表了一組批判柏林大學老年黑格爾派哲學家謝林的文章,引起學術界的高度重視。當時大名鼎鼎的《德意志年鑒》主編阿爾諾德·盧格,稱呼「奧斯渥特」為「博士」,並詢問他為什麼不把文章寄給他的刊物發表。1842年6月,恩格斯在給盧格的一封回信裡說:「我決不是博士,而且永遠也不可能成為博士;我只是一個商人和普魯士王國的一個炮兵;因此請您不要對我用這樣的頭銜」(《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28頁)。這是他第一次從職業上認定自己的身份是「商人」。

    1842年10月,恩格斯服役期滿回家後,他父親決定要他前往英國曼徹斯特「歐門—恩格斯公司」繼續實習經商。該公司是恩格斯父親同歐門家族合資的一家公司,它的前身叫「維多利亞工廠」,是彼得·艾伯特·歐門開辦的一家棉紡廠。1837年恩格斯父親投資入股後,改名「歐門—恩格斯公司」。1842年11月,恩格斯受命前往該公司辦事處當一名辦事員。恩格斯在這裡工作了21個月,因為是實習經商,所以工資由他父親支付。恩格斯與「歐門—恩格斯公司」的關係,實際上是一種僱員與顧主的關係。恩格斯在這家公司裡,既沒有資本也沒有股份,既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也不是恩格斯父親的代理人,僅僅是該公司的一名「辦事員」,資本家之說從何談起!

    恩格斯在「歐門—恩格斯公司」任職期間,並沒有一門心思做生意,而是用大量的時間去搞社會調查和科學研究,為無產階級的解放和社會主義理論「提供堅實的基礎」。他一方面「把自己的空閒時間幾乎都用來和普通工人交往」,從這種「交往中直接研究了英國的無產階級」,為後來寫成《英國工人階級狀況》一書搜集了豐富的第一手材料。(《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78頁)另一方面深入研究了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理論與實踐,研究了英、法、德三國社會主義和**的理論與實踐,撰寫了一大批批判資產階級和資本主義,宣傳社會主義和**的文章。恩格斯在這裡不僅沒有成為資本家,而且成為一個堅定的「社會主義者」(《列寧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版,第92頁)。

    馬克思和恩格斯開創**運動的標誌,是1848年《**宣言》的發表。在此之前,恩格斯既不是資本家,也不想當資本家。1844年8月,恩格斯回家探親後就不惜同父親鬧翻臉也不願意再去經商了。從當時他寫給馬克思的書信中我們可以看到:「由於我妹夫的勸說和我父母的愁眉苦臉,我曾不得不決定再一次去試試做生意,[兩星期]來在辦事處做了些事情,對戀愛問題所抱的希望也促使我決定這樣做——可是,還沒有開始工作,我已經感到發愁了,做生意太討厭,巴門太討厭,浪費時間也太討厭,而特別討厭的是不僅要作資產者,而且還要作工廠主,即積極反對無產階級的資產者。這種可怕的情景,我曾大致看到過一些,而在我老頭的工廠裡呆了幾天以後,它重新又展現在我的眼前。我當然曾經這樣打算過:我做生意,只能以我認為適合的時候為限,然後就寫一些違警的東西,以便能冠冕堂皇地被趕出國境;但是,甚至這個時候我也將忍耐不到了。」「告訴你,我現在過的完全是不堪忍受的生活。由於集會的事情和本地的一些**者(我自然同他們時有交往)的『行為不檢』,又使我的老頭爆發了宗教狂熱病。我宣佈絕對不再搞生意經,他氣得就更厲害了,而我公開以**者的身份出面講話就更引起了他那本來就已十分道地的資產階級狂熱。我的處境你現在可以想像得到。由於兩星期左右我就要離開,我也不想挑動爭吵了,我悶著頭忍受一切。」(《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21、30—31頁)

    1845年4月,恩格斯終於和父親鬧翻了,離家出走前往布魯塞爾,同馬克思一起籌建「布魯塞爾**通訊委員會」和改組「**者同盟」,為建立世界上第一個**和創立馬克思主義、開創**運動而不遺餘力地工作。事實上,恩格斯成為**運動創始人之前,並沒有獲得任何「資本家」的名分,而是以「**者的身份」在社會上活動。因此,說「恩格斯在同馬克思一起創立國際**運動之前,曾經是資本家」,是不實之詞。

    第二階段:主動經商期(1851—1860年)這一時期,是恩格斯主動同父親和解,要求重返曼徹斯特「歐門—恩格斯公司」辦事處工作。恩格斯說:「我選擇了這條道路,是為了不致於被迫過行乞的民主派生活」(同上書,第185頁)。恩格斯重新選擇放棄多年的經商道路,一方面固然是生活所逼,另一方面主要地是為了**的事業而做出的犧牲。

    1848年歐洲革命爆發後,恩格斯和馬克思一道帶著《**宣言》和《**在德國的要求》回到科倫創辦《新萊茵報》,指導德國革命運動。革命失敗後,馬克思和恩格斯先後逃亡到倫敦,總結1848年歐洲革命的經驗,改組**者同盟。但由於黨內「左」傾盲動主義氾濫成災,改組**者同盟沒有成功,最後不得不宣告解散。

    1850年底,馬克思的工作重點開始轉移,從革命實踐的舞台轉到書齋,研究政治經濟學撰寫《資本論》,對資本主義必然滅亡的歷史命運進行科學的理論論證。恩格斯也於1850年11月回到曼徹斯特「歐門—恩格斯公司」,並為迎接下一輪新的革命運動而「啃軍事」(同上書,第576頁)。對此,馬克思寫信給恩格斯說,當那些渺小的大人物們互相阿諛奉承、高唱「革命」高調的時候,「我卻很喜歡你我二人目前所處的真正的離群獨居狀態。這種狀態完全符合我們的立場和我們的原則。」(同上書,第205頁)

    此時的馬克思,深深陷入經濟危機之中,單靠稿費的收入,已經無法維持多子女的家庭生計了。恩格斯這次重返「歐門—恩格斯公司」辦事處,主要目的是想從父親口袋裡多掏出一些錢,來補貼馬克思一家人的生活。所以他一開始就要求取得在與歐門的關係上作為我的老頭的代表的正式地位,而在公司內部仍不擔任負有工作責任和領取公司薪水的任何正式職務。可是,恩格斯的父親不同意,只答應他可以「不定期地留在這裡,即直到同歐門家族散伙的時候為止(這可能要到1854年)」,——恩格斯說:「如果他能很好地酬勞我的煩悶,我自然對此感到很滿意。我當然不使人看出我是在為『事業』而作這種『犧牲』,並且表示願意『暫時在這裡等待事態進一步發展』。」(同上書,第201頁)然而,事態並沒有按照恩格斯的要求發展,他父親只答應每年付給恩格斯200英鎊的生活費和交際費的工資,別的什麼都沒有答應。兩個月後他父親又突然變卦了,說他花錢太多,每年至多給150英鎊。恩格斯父親不僅是個精明的商人,而且是個精明的父親。他並不吝惜恩格斯在商場上的花消,而是反對恩格斯把多餘的錢財用在任何**的目的上。恩格斯說:「對這種可笑的要求,我當然不能聽從,尤其是他同時威脅說,必要時要告訴歐門兄弟,超過這個數目就不再給我錢。我當然馬上給他寫了信,說只要他試圖幹出這種卑鄙勾當,我就再也不進辦事處的門,立即收拾行裝去倫敦。這個人簡直發瘋了。關於這一點本來我和他在這裡口頭上早就談好了,而且我也沒有讓他抓到任何借口來這樣做,所以整個這件事就更加可笑和荒唐。我希望通過我的弟弟和我的老太太能夠解決這個問題,不過最近我的確要稍微約束一下自己,因為我總共已經花掉了二百三十英鎊,在11月即我到這裡滿一年以前,這個數目不能超過太多。無論如何這又一次的卑劣行徑令我十分不快,非常生氣,特別是我的老頭在這裡使用了卑鄙的手法。的確,他今年在這裡賺的錢遠沒有去年多,但這完全是由於他的股東們經營管理不善,而這方面我是管不著的。」(同上書,第355頁)由此可見,說什麼「以家族駐倫敦代表的身份到曼徹斯特『歐門—恩格斯公司』任職,……是資方的一位代表」(徐久剛:《恩格斯的經商生涯》,《北京日報》2002年5月27日),是沒有事實根據的。

    恩格斯說,他最多只管辦事處裡的三個工作人員。這是歐門交給恩格斯的一項「培訓」任務。1856年11月17日,他寫信給馬克思說:「可詛咒的商業天天妨礙我動筆。現在我要管三個傢伙,因此檢查、糾正、申斥和指揮沒有個完。況且還要為紗質差或交貨慢等跟工廠主鬥爭,還有我自己的工作。」(《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0頁)至此,恩格斯在「歐門—恩格斯公司」的身份和地位應該是清楚的,充其量只不過是他父親的一個僱員。恩格斯的年薪200英鎊在當時並不算高,恩格斯早年的精神偶像德國詩人斐迪南·弗萊裡格拉特受雇於一家公司當職員,年薪是300英鎊(同上書,第125頁)。恩格斯的僱員身份,還可以從當時知情人那裡得到證實。1854年4月,恩格斯的一篇軍事論文《喀琅施塔得要塞》,在《每日新聞》排好版校樣都拿到手,突然被撤了下來。恩格斯說,對這件怪事我只能有一種解釋,那就是有人「饒舌」所致:「只要把恩格斯這個軍事家看成不過是當過一年志願兵的人,是個**者,職業是店員,那就一切都完了。」(《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8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341頁)現在的問題,是怎樣看待1857年恩格斯寫的一封信。

    1857年11月15日,恩格斯寫給馬克思的一封信中有這麼兩段常常被人們引以為據的話:

    「在我們這裡,絲紡織業從8月起就出現危機前狀態:約有二十個廠主因負債而破產,債款總額依我估計不下二十萬英鎊,在這種情況下最多只能保住百分之三十五至四十的本錢。我們投進去六千英鎊,其中有我的三百英鎊!!!這就是說在破產清算以後,在最好的情況下,我也要損失一百八十英鎊。看來,在這種情況下我必須與我的老頭重新簽訂合同。」(《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200頁)

    「最近七年來,資產階級的污穢畢竟多少沾了一些在我身上;現在,這些污穢被沖洗掉了,我又變成另一個人了。危機將象海水浴一樣對我的身體有好處,我現在已經感覺到這一點了。」(同上書,203頁)

    第一段話說他投資300英鎊,損失180英鎊。有人據此推斷出,恩格斯既然有資本,哪怕是小額資本,也是資本家。到底恩格斯有沒有資本積累,我們查了恩格斯個人收支情況,幾乎是月月透支,年年借債。如1857年1月22日寫給馬克思的信中就有這麼一段催人淚下的話:「2月初我將給你寄五英鎊,往後你每月都可以收到這個數。即使我因此到新的結算年時負一身債,也沒有關係。可惜的只是你沒有早兩個星期把這些事情(馬克思發生經濟危機,有三個星期沒有收到稿費,生活過不下去了。——引者注)告訴我。我的老頭撥給了我一筆錢買馬作為聖誕節的禮物,因為看到一匹好馬,上星期已經買下了。如果我早知道你的事情,我會等幾個月再買並省下飼養馬的費用。不過不要緊,錢現在不付也可以。但是我非常難過的是,我在這裡得養一匹馬,而你們一家人在倫敦受窮受苦。」(同上書,第95頁)

    恩格斯非但沒有資本的積累,而且還有債務的積累。1859年8月,恩格斯寫給馬克思的一封信裡說:「我現在由於要償還在新的商業年度開始以前所積累的私人債務,而深深陷入困境」(同上書,第453頁)那麼,恩格斯的300英鎊是從哪裡來的?本來一個在生意場上混了這麼多年的人,偶爾有一、二次的小額投資,也是不足為奇的。問題是恩格斯向來財務狀況十分緊張,哪來這300英鎊,倒也值得認真考察一下。從信裡提到的「我必須與我的老頭重新簽訂合同」這句話,我們得到啟示:錢是恩格斯父親的。1856年,恩格斯父親對英國的棉紗生意發生了興趣,要恩格斯在公司外私下為他購買紗線,佔去恩格斯很多時間。為此,恩格斯很不高興。我們從恩格斯寫給馬克思的一封信中看到:「好久沒有寫信,想必你很生氣。但是,辦事處的一系列工作還要佔去我大約兩個星期的時間,在此之前,我恐怕無暇考慮其他事情。而且,非常苦惱的是,我的老頭常常讓我替他購買紗線等等,一個星期還至少要給他寫兩次私人報告。」(同上書,第8頁)這年8、9月份,恩格斯父親來英國談生意的事,為了補償恩格斯的額外勞動,除了送一匹馬作為聖誕節禮物外,合理的推斷是,在他的6000英鎊投資中劃出300英鎊到恩格斯的名下。沒想到這300英鎊不但沒有給恩格斯帶來贏利,反而帶來虧損。這才有重新簽訂合同的必要,也就是說,作為酬勞,恩格斯至少可以不負擔投資風險的損失!

    至於「資產階級的污穢畢竟多少沾了一些在我身上」,並不能說明恩格斯是資本家的身份,恰恰相反,說明恩格斯不是資本家。受雇於人,他不能不按資本的本性要求替資本家辦事,不能不沾染一些資產階級的污泥髒水。這裡所說的「資產階級的污穢」,是指資產階級的生意經擠佔了他直接為無產階級事業工作的時間。這可以從恩格斯寫給馬克思、庫格曼、列斯納和母親的幾封信中得到印證。1856年5月,在致馬克思的信中談到他不能分擔馬克思的更多工作時說:「因為現在營業發展很快,商業完全吞食了我的精力和時間,我無法考慮經常的和系統的工作。」(同上書,第58頁)1869年4月,他在寫給弗裡德裡希·列斯納的信裡說:「你對我的讚揚我實在擔當不起,尤其使我羞愧的是,最近十八年以來,很遺憾,我幾乎沒有能直接為我們的事業做過什麼,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全部時間都用在『資產階級的』活動上。不過我希望這種情況很快會改變。過幾個月我想我又可以完全支配自己的時間了,那時我當然要做我力所能及的一切,以便不辜負你的讚揚。和你這樣的老同志在同一個戰場上為反對同一個敵人而共同戰鬥,我將永遠感到高興。」(《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1975年版,第586—587頁)這年7月,他寫信告訴阿·庫格曼說:「從本月1日起我就退出了營業,我的時間終於又屬於我自己了。……我擺脫了這個該死的商業而能重新隨意工作,是多麼高興,尤其因為這恰好發生在現在,即歐洲的事態愈來愈尖銳化,有朝一日暴風雨會完全出乎意外地來到的時候。」(同上書,第608—609頁)如果不是這樣,又怎麼理解「危機」會像海水浴一樣把沾在恩格斯身上的「資產階級的污穢」沖洗掉,「變成另一個人」呢?把資本主義的危機看成是自身解放的外部條件,這絕不可能是一個「資本家」的內心世界。7月1日是值得慶賀和紀念的日子。這一天,恩格斯發出兩封信,說了同樣的一句話:我自由了。在給馬克思的信中說:「好啊!從今天起再不搞可愛的商業了,我是一個自由的人了。」(同上書,第309頁)在給母親的信中說:「我剛剛獲得的自由使我高興極了。從昨天起,我已經完全變成另一個人了,年輕了十歲。」(同上書,第606頁)

    第三階段:有限的名義「股東」經商期(1860—1869)。這一時期又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860年到1864年的四年間,恩格斯仍然一無所有,只是「歐門—恩格斯公司」的一名職員。第二階段從1864年到1869年的五年,「代管」母親一萬英鎊的股份,當上了「歐門—恩格斯公司」的名義股東。

    1860年3月,恩格斯的父親去世。在如何分割父親遺產的問題上,發生了家庭糾紛。恩格斯的弟弟和妹妹們聯合起來,以普魯士《遺產繼承法》為依據,說恩格斯從1849年起居住國外已經失去了遺產繼承的權利,擅自瓜分了父親的全部遺產。由於母親的干預,最終兄弟們達成如下協議:恩格斯被迫放棄了父親的主要遺產——在巴門和恩格耳斯基爾亨企業的實際繼承權:接受弟弟們的「限定全權委託書」——獲得在曼徹斯特「歐門—恩格斯公司」中父親遺產的名義繼承權。也就是說,恩格斯繼承「歐門—恩格斯」公司「合夥人」的商標權。為了加強恩格斯在公司中的法律地位和經濟地位,協議規定,從父親的遺產中撥出一萬英鎊的資本給母親,由母親借貸給恩格斯並劃歸恩格斯的名下,以便在公司中獲得「股東」和「合夥人」的身份,參加公司的管理。恩格斯說:「弟弟們得到的是在恩格耳斯基爾亨的企業,而我得到的卻是艾米爾的『信念』。」(《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78頁)艾米爾是恩格斯的二弟。他曾向恩格斯保證,這個家庭協議可以使恩格斯順利獲得「歐門—恩格斯公司」合法的「合夥人」地位。儘管這個協議實際上「剝奪」了恩格斯的長子繼承權,恩格斯還是「大筆一揮」簽署了。恩格斯說,他「被迫自行放棄父親的企業」,放棄本來「屬於我的那種權利」,完全是為了母親。在他寫給母親的信中說:「如果不是因為你,我很難決定走這一步。」首先,「這種事對我來說,只是有些不愉快而已,而你在談判期間所經受的不愉快,必定比我多得多,深得多」。其次,「世上的任何東西都絲毫不能使我讓你在晚年因家庭遺產糾紛而黯傷」。最後,「我還會有成百個別的企業,但是我永遠不會有另一個母親」。所以,「我願意作出犧牲順著你的願望來解決一切」(同上書,第578—581頁)。

    恩格斯說,他得到的只是艾米爾的「信念」,一點不錯。按照英國的法律規定,公司合夥人的權利在本人死亡後不能馬上轉讓給他的繼承人。恩格斯在同哥特弗利德·歐門的談判結果是:第一,「哥·歐門對我以合夥人身份出面進行活動的權利不願承認」(同上書,第412頁);第二,「我大概暫時還要留在哥特弗利德那裡當職員,分得一定的紅利,我並且得到保證幾年後可以成為合夥人」(同上書,第55頁);第三,「我顯然必須很賣力地工作。哥特弗利德先生成為企業的獨一無二的主人。」(同上書,第56頁)可見,1860年恩格斯同哥·歐門簽訂的合同,實際上是一個「僱傭合同」。哥·歐門是僱主,恩格斯是僱員。

    雖然,現在我們看不到恩格斯家庭協議和「歐門—恩格斯公司」合同的文本,但我們可以從當時恩格斯和馬克思的通信中找到佐證。1860年5月7日,恩格斯把他「同歐門進行談判」的上述情況告訴馬克思。8日,馬克思回信說:「同哥·歐門訂的合同我並不很喜歡。問題在於你家有沒有資本留在企業裡?」(同上書,第57頁)對此,恩格斯回答說:「我家在企業中留有一萬英鎊的資本,如果我成了合夥人,這些資本就必須轉移給我。」(同上書,第58頁)問題是當時恩格斯並沒有成為「合夥人」,「我家」的那一萬資本也就沒有轉到恩格斯的名下,仍然屬於「母親的股份」。(同上書,第524頁)事實上,從1860年到1864年,恩格斯按照合同規定的條件在哥·歐門「那裡當四年職員」(同上書,第524頁)。

    1883年恩格斯所說的他「曾經當過工廠股東這件事」,是從1864年開始的。1864年6月30日,恩格斯同哥·歐門簽訂的第一個合同期滿,用以替代的第二個合同的是「合股文書」(同上書,第412頁)。「合股文書」規定:從1864年7月1日起,恩格斯正式享有「歐門—恩格斯公司」合夥人的權利。但必須要有一個條件,這就是:「我應交付的一萬英鎊中只要哪怕差一個便士,哥·歐門就會拒絕履行他的合同。」(同上書,第659—660頁)為此,恩格斯寫信給「媽媽的主管」、他的大弟海爾曼·恩格斯,要他履行1860年的家庭協議,把母親在公司的一萬英鎊轉到恩格斯的名下。信中指出:「6月30日把一萬英鎊記入我欠你們的債務項內。按照合同,這筆款子應留在這裡的平衡表內。這筆款子中應扣除我在你們那裡的餘額及其利息;餘款我將按五厘的利率向你們付息。」(同上書,第660頁)這就是說,恩格斯是借母親的一萬英鎊,買一個「股東」的名義。而實際上是母親的代理人,母親的職員!

    當然,這並不是說,恩格斯借錢當股東一點好處也沒有。它的最大好處,就是可以增加點收入。從理論上說,當時銀行貸款是六厘利息,付給媽媽的只有五厘,而企業的平均利潤率是10%左右,恩格斯從中可以獲得五厘的資本收益。所以合同一簽訂,恩格斯就高興地告訴馬克思:「合股的問題終於解決了,合同簽訂了,因此我希望在這方面能有整整五年的安靜。」(同上書,第416頁)但事實上並不安靜,恩格斯付出了更多的辛苦和苦惱。作為一萬英鎊的小股東的恩格斯,在公司裡仍然是個小夥計,無論是經營管理還是財政支出等方面,處處都要受大老闆哥·歐門的牽制和監視。這箇中的辛酸和苦辣,集中體現在1867年4月27日恩格斯寫給馬克思的一封信中:

    「再過兩年我和豬玀哥特弗利德的合同就要滿期,根據目前這裡的情況來看,我們兩個都不見得希望延長它,甚至分裂更早發生也不是不可能的。果然這樣,我就要徹底拋棄商業;因為如果現在還獨自創業,那就是說,要極其辛勤地操勞五六年而得不到什麼顯著的結果,然後要再干五六年才能收穫前五年的果實。這會把我徹底毀掉的。我最渴望不過的事情,就是擺脫這個鬼商業,它佔去了一切時間,使我的精神完全沮喪了。只要我還在經商,我就什麼也不能幹;尤其是我當上老闆之後,負的責任更大,情況也就更糟了。如果不是為了增加收入,我真想再當辦事員。無論如何,再過幾年我的商人生活就要結束,那時收入就會減少很多很多。我腦子裡老是在轉,那時候我們怎麼辦呢。但是如果事情照目前這樣發展下去,即使到那時不發生革命,一切財政計劃也沒有終止,那末事情也總是會安排妥當的。假如不發生革命,等我脫身出來的時候,我打算開他一個大大的玩笑,寫一本有趣的書:《英國資產階級的苦惱和歡樂》。」(《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97頁)

    我之所以要全文摘錄這段文字,是因為這是一段常常被人提起並用以證明恩格斯是資本家,說什麼恩格斯自己都說「當上老闆」,「增加收入」,有著「資產階級的苦惱和歡樂」。我的結論恰恰相反,從這一段話中,我們能得到什麼啟示呢?第一,一萬英鎊的資本金在當時是一個很少的數目,拿這個數目的錢去「獨自創業」,當個私營企業主,像恩格斯這樣有20多年經商經驗的人,還得「極其辛勤地操勞」十年,才會有「收穫」。第二,恩格斯「當上老闆」,「增加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是用加大勞動力的支出來換取的。第三,一萬英鎊資本的收益,在恩格斯的整個收入中只佔很少的份額,一旦結束商人生活,「那時收入就會減少很多很多」。第四,不能把恩格斯開玩笑的話當真,說恩格斯有「資產階級的苦惱和歡樂」。

    現在再來看一下馬克思是怎樣解讀這段話的。1867年5月7日,馬克思回信說:「我希望,並且堅信,再過一年我會成為一個不愁吃穿的人,能夠根本改善我的經濟狀況,並且終於又能站穩腳跟。沒有你,我永遠不能完成這部著作(指《資本論》——引者注)。坦白地向你說,我的良心經常象被夢魔壓著一樣感到沉重,因為你的卓越才能主要是為了我才浪費在經商上面,才讓它們荒廢,而且還要分擔我的一切瑣碎的憂患。」(同上書,第301頁)是的,恩格斯無論是決定經商還是決定不經商,都是為了馬克思。他和馬克思一樣意識到他們「兩人從事著一個合夥的事業」,馬克思「把自己的時間用於這個事業的理論方面和黨的方面」,而恩格斯把自己的時間則主要用於經商來維護馬克思一家人的生存方面。(同上書,第135頁)

    當恩格斯終於決定要退出商業的半年前,就仔細考慮過如何繼續維護馬克思一家人的生活問題。1868年11月29日,恩格斯告訴馬克思說,哥特弗利德·歐門「想在我的契約期滿(6月30日)時贖買我,……他將給我一筆錢。……哥特弗利德·歐門給我的這筆錢(在他向我提出以前,我早就決定把它作為專門用來援助你的補充款項)將保證我有可能在五六年內每年寄給你三百五十英鎊,而在緊急情況下甚至還能多一些」(《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201頁)。在得到馬克思「這個數目是完全夠用」的肯定答覆後,(同上書,第203頁)恩格斯於1869年同哥·歐門簽訂了散伙退休「合同」,於7月1日正式離開工作整整20年的「歐門—恩格斯公司」,結束了他的經商生涯。

    由此我們能得出什麼結論呢?

    第一,我們順序考察了恩格斯的全部經商生涯,能不能得出恩格斯是資本家的結論?不能!首先必須界定什麼是資本家的含義。所謂資本家,就是靠資本為生的人,也就是說只有完全依靠資本獲得生活資料的人,才能稱得是資本家。這就是說,是以資本為生還是以勞動為生,這是衡量是不是資本家的主要尺度。我們給資本家下這樣的一個定義,大概不會有什麼異議吧。根據這個定義,恩格斯就不是資本家。恩格斯在「歐門—恩格斯公司」工作20年中,有15年是當「辦事員」和「職員」,只有最後五年做了個名義「股東」,絕不是如同有人所說的是什麼「名副其實的老闆」(徐久剛:《恩格斯的經商生涯》,《北京日報》2002年5月27日)。雖然在這五年期間,恩格斯也分得一定的紅利,但這不是他的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他的生活資料的主要來源,始終是依靠自己的勞動獲得的。其次,恩格斯退休時的財務狀況,也可以說明他不是資本家。恩格斯工作了20多年沒有一個英鎊的積蓄,只是到了退休時才獲得兩筆錢。第一筆是償還母親一萬英鎊後的餘額「七千英鎊」。按1860年的家庭協議規定,母親的這筆錢是屬於使用借貸,只還本錢不付利息。所以,在清賬時,恩格斯先前付給母親的利息應該扣回抵償。1869年7月,恩格斯同「媽媽的主管」、他的大弟海爾曼·恩格斯對賬時雙方確認:從1860年到1869年6月30日止,恩格斯以貨物、支票等形式付給媽媽的利息等累計起來有「七千英鎊」,扣除這七千英鎊後還欠三千英鎊。恩格斯答應在年底以前從「歐門—恩格斯公司」抽回的一萬資本金中分三次還清。(同上書,第613—615頁)第二筆是哥·歐門贖買恩格斯繼承的「歐門—恩格斯公司」那份的商標所有權,付給恩格斯「一千七百五十英鎊」(同上書,第604頁)。兩筆合計起來是8750英鎊,這就是恩格斯退休時的全部財產。為了每年補貼馬克思的生活費350英鎊的保證不致於落空,恩格斯把這些錢的大部分拿去購買風險比較小的公共事業的股票,「主要是煤氣公司的,其次是自來水公司的和鐵路的,這些都是英國公司的股票。」(同上書,第616頁)應該怎樣看待恩格斯退休時獲得的這些財產呢?我認為,這些財產既可以看成是父親留給他的遺產,不是他的剝削所得;也可以看成是恩格斯為「歐門—恩格斯公司」工作20多年的退休金、養老金,是他自己勞動的一部分。不管怎麼看,這筆錢的股票收益頂多也只不過是恩格斯和馬克思晚年依靠稿費生活的一種補充。因此,絕不能把恩格斯1883年所說的「我也有證卷,有時買進賣出」(《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425頁),看成是資本家的證據。如果這樣的話,那麼現在許多離退休的股民們不就都成了資本家了嗎?!

    第二,我們順序考察了恩格斯的全部經商生涯後,能不能得出恩格斯在「曼徹斯特的20年大體上過著資產階級的生活方式」的結論?不能!首先要問,人的生活方式的主要內容是什麼?我們把人的生活方式分為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兩部分,大概不會有人反對吧。而物質生活方式主要是通過衣食住行等表現出來,精神生活方式則主要是通過精神追求和精神行為來體現。恩格斯的衣食住行怎麼樣?不愁吃不愁穿,並不等於就是資產階級的生活方式。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的首要條件,就是要有自己的房產。恩格斯在曼徹斯特工作20多年卻買不起一套房子,一個租房居住的人,連資產階級的「臉面」都沒有,還談得上什麼資產階級的生活方式!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的一個特徵是吃喝玩樂,花錢無度。恩格斯在曼徹斯特期間,既無餘錢可花,也無餘暇可玩。當恩格斯第一次到曼徹斯特時就養成了無產階級的生活方式,「拋棄了社交活動和宴會,拋棄了資產階級的葡萄牙紅葡萄酒和香檳酒」(《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273頁)。恩格斯的經商收入並不高,他經常是「囊空如洗」。為了維持自己一家和補貼馬克思一家的正常生活,他不得不用「『成色足的』知識」去換取「『成色足的』加利福尼亞黃金」(《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124頁)擠出時間加班加點為美國《紐約論壇報》和《美國百科全書》撰稿。精打細算是恩格斯生活的基本準則,幾十年如一日。直到他退休後還寫信給馬克思說:「你知道,我們計算得很緊,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可以亂花。所以我從7月1日起把所有的開支都記下來,好看一看,有多少錢花在各種無用的事情上,緊急的情況下應當從何處緊縮。」(《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327頁)恩格斯的精神生活的方式,更是沒有一點資產階級的味道。無論是他的精神追求還是他的精神行為,都是為了無產階級的革命事業。他經商的目的,不是為了自己發財致富,而是為了幫助馬克思擺脫困境,順利完成他們兩人的共同事業。他的精神追求不是商業繁榮而是商業危機,這能說是資產階級的精神追求嗎?自從資本來到世間,有哪個資本家希望自己的企業破產!恩格斯在曼徹斯特的20年間,一刻也沒有脫離無產階級革命事業,沒有脫離**精神文明發展的大道。他除了處理自己職責範圍內必須處理的商業事務外,可以說是把所有剩餘的時間和精力都用在為無產階級革命的再次發動做準備,深入研究軍事,研究馬克思的新觀點和新進展,始終保持著無產階級革命家的本色。在此期間,恩格斯撰寫了大量的文章、著作和書信。據不完全的統計,文章238篇,書信480多封,共有200多萬字,平均每個月寫一篇文章兩封書信將近一萬字。且不說這些文字所闡述的內容和觀點是全然反資產階級生活方式的,單說這種勤於筆耕的精神行為本身,也是同資產階級生活方式毫無共同之處!

    個人覺得,如果恩格斯不是心不在商,也不至於被兄弟陰了,做個大資本家是沒問題的。不過雖然被陰,他也沒太大意思奪回屬於自己的遺產,畢竟作為一個名留史冊,影響世界的社會學家,作家,政治理論家,哲學家,與馬克思並肩的**理論之父,家族這點物質財產恐怕從來就沒入過他的法眼。而且就算他真是資本家,過著腐朽的資產階級生活憑其對後人的影響和貢獻,就已經超出了無數無產者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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