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騰世紀 > 玄幻魔法 > 惡魔首席:老婆,往哪逃

第1卷 第一百七十四章 蕭簫的眼光 文 / 寞染

    第一百七十四章蕭簫的眼光

    盧浮宮位於巴黎市中心的塞納河北岸,整體建築呈u形,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大的博物館之一。

    豐富的館藏,讓盧浮宮成為當之無愧的藝術寶庫。

    他們的出租車停在廣場對面的停車場,蕭冷月微瞇著眼睛,看著宏偉的盧浮宮。

    「這是歐洲最長的建築,三個埃菲爾鐵塔平放對接起來,都比不上它的長度。」展慕華很自然地摟住她的腰。

    「我覺得它更像一個城堡。」蕭冷月喃喃地說。

    「盧浮宮興建伊始,本來就是一座城堡。在盧浮王朝,才成為皇宮,盧浮宮的名字,才沿用至今。總共有五十多位國王和王后,在這裡居住過。不過,後來建造了凡爾賽宮,這裡才漸漸地沒落了。」

    「這麼大的城堡啊!」蕭冷月驚歎。

    「當初的規模,當然不能和現在相比。歷經五百多年,才漸漸形成這樣的規模。不過,和我們中國的故宮,還是不能比。它聞名於世的,並不是建築,而是四十萬件藝術珍藏。」

    這是當然的。

    若論建築,也許哪裡都比不上中國的故宮。

    「金字塔,好漂亮!」蕭簫忽然叫了起來,指著盧浮宮入宮處的一個倒金字塔。

    這座由華裔建築大師貝聿銘設計的玻璃金字塔,在陽光下熠熠生輝,像一顆切工完美的鑽石。

    「確實很漂亮。」蕭冷月笑著接口。

    「我們快去!」蕭簫雀躍的笑臉,讓幾個大人都啞然失笑。

    真不知道在沉悶的博物館裡,蕭簫能呆上幾分鐘。

    展慕華指著金字塔說:「當初,貝聿銘的設計,可遭到了保守人士瘋狂的反對。有人批評它像一顆假鑽石,有人說不倫不類。」

    「然而,現在它已經成了盧浮宮的標誌。」蕭冷月聳了聳肩。

    「也是吸引遊客眼球的地方。」展慕華聳了聳肩,「天才在降生的開始,總是會遭到別人的質疑,這很正常。」

    蕭冷月「撲嗤」一聲笑了出來:「你不會是說,你就是那個所謂的天才吧?」

    「笨啊,爸爸說的是設計這個金字塔的人啦!」蕭簫不甘寂寞地嚷嚷。

    展慕華得意地笑:「看吧,還是兒子懂我的心。」

    蕭冷月嗤之以鼻:「貝聿銘在設計金字塔入口的時候,已經是國際級的建築大師。德國柏林博物館,就出自於他的手筆。」

    「看來,你做了不少功課啊?」

    「以前在雜誌上看到的而已,最近忙著把工作趕完,我哪有時間和心情去找資料啊!」蕭冷月白了他一眼,「還不進去?」

    「這裡人流比較多,我們不如從兩側的小凱旋門進去?」展風皺著眉問。

    看來,他也不是第一次來這裡。

    蕭冷月有點不樂意,但也不能公然反對展風的提議。

    於是,她只能把求救的目光,看向展慕華。

    「不要,蕭簫要進金字塔!」蕭簫卻搖頭反對。

    展慕華笑著說:「這個入口很有意思,第一次還是從這裡進去吧。」

    於是,一行人魚貫而入。

    金字塔並不是盧浮宮真正的入口,實際上,它位於卡魯塞勒商廊裡面。

    琳琅滿目的商品,讓很多遊人駐足。

    而蕭簫則對倒金字塔下面的小金字塔,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有一家盧浮宮的特色店,除了賣一些維納斯像等的複製品以外,還售賣金字塔的模型。

    蕭簫愛不釋手,何吟秋一口氣,把各種金字塔模型全都一掃而空。

    看著蕭簫眉開眼笑的樣子,蕭冷月想要阻止的話,也無法再吐出口。

    好吧,至少能讓蕭簫在盧浮宮裡面呆上更久的時間。

    儘管並不是巴黎的旅遊旺季,盧浮宮仍然遊人如織。

    在每年六百萬的遊客中,三分之二是外國人。

    所以,在盧浮宮裡看到各種膚色,便不會覺得奇怪。

    「我們先往哪裡走?」蕭冷月習慣性地把決策權,交給展慕華。

    「盧浮宮的三大鎮館之寶,是一定要看的。」

    「蒙娜麗莎的微笑!」蕭冷月脫口而出。

    「不錯,畫家達·芬奇本人最滿意的作品,並且在有生之年一直沒有售出。拿破侖當年也為此著迷,這幅畫一直掛在他的臥室裡。」

    「當然要先去看看,我可是久仰大名,如雷貫耳了。」蕭冷月雀躍的眼神,讓展慕華可以毫不猶豫地答應她所有的要求。

    德農館的二樓,有人說,如果不看蒙娜麗莎,就等於沒有到過盧浮宮。

    一幅畫,能夠擁有這樣的地位,也稱得上榮耀了。

    博物館裡的氣氛很肅穆,連能說會道的蕭簫,也不用蕭冷月囑咐,就乖乖地閉了嘴。

    這幅十六世紀的油畫,被放在二樓的大廳。

    四周用玻璃罩子罩住,顯示出它在盧浮宮重中之重的地位。

    除了自然光,沒有燈光直射。

    蕭冷月想,為了保護這幅十六世紀的名畫,盧浮宮大概是祭出了所有的手段。

    整幅畫的色彩,偏於暗淡。

    畫中的蒙娜麗莎神態自然安詳,光線集中在她的面部,背景則用深色襯托。

    這樣的處理,讓觀眾產生一種距離的美感。

    這是達·芬奇畫的風格,大師善於運用色彩的逐漸變化,製造朦朧的感覺,因而讓整幅畫本身,都顯得有點神秘。

    說是價值連城,一點都不為過。

    「媽媽……」蕭簫被蕭冷月抱在懷裡,手中還拿著一個金字塔模型。

    蕭冷月作了一個噤聲的手勢,蕭簫湊到了她的耳邊問:「她是在高興,還是在不高興?」

    展慕華低笑:「看來,我們蕭簫也有作為藝術家的天賦。真是不得了,這麼小的孩子,一眼就看出了這幅畫的價值所在。」

    蕭冷月哭笑不得地白了他一眼,蒙娜麗莎最神秘的微笑,看上去確實似笑非笑,不知道是真在笑,還是在憂鬱。

    她湊近玻璃罩,把鼻子幾乎壓扁,才勉強看清畫板上斷裂的木紋。

    要是沒有這個罩子就好了!

    哪怕光線再充足一些,也好。

    所有的遊人,在這幅價值連城的畫作面前,都凝息屏氣。

    哪怕只是感受這樣的氣氛,也不算白來一趟。

    不管別的展品面前有多空寥,但這裡卻總是人滿為患。

    「走吧!」展慕華接過了蕭簫,「我來抱吧,你回去要喊手臂酸了。」

    她有這麼沒用嗎?

    蕭冷月瞪了他一眼,看著周圍遊客肅穆激動的神情,沒好意思在這裡反駁。

    展慕華是個合格的導遊,跟著他的腳步,用不太長的時間,蕭冷月就看到了「鎮館三寶」中的兩件。

    蕭簫疑惑地問:「為什麼那個斷了手的雕像,也會有這麼多人喜歡看呢?」

    著名的維納斯像,是斷臂的。

    而勝利女神像則更連頭部也缺失。

    「這是殘缺的美。」蕭冷月解釋。

    「殘缺還會美嗎?」蕭蕭更不解。

    「當時做出來的時候,並不是殘缺的。但是後來在和海盜爭奪的時候,維納斯的一條手臂就被弄斷了,丟在了海裡。」

    「那接上去呀!」

    「斷了手臂的維納斯,比沒斷的更漂亮,更吸引人。」蕭冷月笑著說。

    蕭簫眨巴了兩下眼睛,怎麼也弄不明白,缺手缺頭的人,怎麼可能會漂亮?

    走出盧浮宮的時候,太陽已經斜斜地掛在西邊的天空。

    連蕭冷月也覺得奇怪,蕭簫竟然能跟著人流,在盧浮宮裡呆了大半天。

    雖然他不肯地走走,一直在四個大人的手臂裡傳遞。

    何吟秋笑瞇瞇地爭奪到了抱蕭簫的權利,心滿意足:「走吧,我們晚上吃法國大餐。」

    「有蝸牛嗎?」蕭簫立刻兩眼放光。

    「別說到法國菜就是蝸牛,蝸牛可不算法國大菜裡的高檔菜。」

    「蕭簫不要吃高檔,要吃蝸牛!」蕭簫立刻聲明。

    蕭冷月覺得一陣惡寒,不過,蕭簫向來是什麼新奇吃什麼。

    長著翅膀的螞蟻,也能吃得很香。

    蕭冷月不知道,這算不算無知,所以無懼。

    當然,這句話,不管是蕭簫自己,還是展風夫婦,都是不會承認的。

    展慕華啞然失笑:「好,給蕭簫點一道蝸牛。」

    蕭冷月立刻條件反射:「我不吃。」

    「行,給你點法國菜裡的珍品。」

    「鵝肝醬?」蕭冷月對於昨天吃得最滿意的一道菜,記憶猶新。

    如果不是價格的問題,她很想在法國期間,能吃個夠。

    「這是其一,還有一道叫黑塊菇,我們習慣把它叫做松露。」

    「啊,這個也聽說過的。」蕭冷月接口。

    「在法國菜裡,這才是真正的名菜。珍稀程度,甚至勝過我們的燕窩。」

    「哇,這麼貴,那還是算了吧!」蕭冷月小小地對著展慕華做了一個鬼臉。

    「放心,只要不是天天吃,還吃不窮我。」

    「天天吃大餐,也會反胃的!」蕭冷月瞪了他一眼,覺得哪怕每天吃,也不會吃窮他。

    「走吧,我已經訂了位置。」說話的是展風,「一會兒另外再上一道蝸牛,我訂菜的時候沒有點。」

    展風點的,是正宗的法國大菜。

    法國人一向以善於吃並精於吃而聞名,即使在菜色極大豐盛的今天,法式大餐,仍然位列世界西菜的首位。

    蕭冷月覺得昨天的晚餐,已經吃得很講究了,誰知道這一天的法國菜,吃得更煩瑣。

    兩排服務員,陣容比昨天還要強。

    當然,今天客人也多……

    蕭冷月自我解嘲地想。

    光是酒,就換了三種。從餐前的雪利酒,到配魚的白葡萄酒,再到配主菜的紅葡萄酒。蕭冷月覺得自己裝了一肚子的酒,估計明天又要起不來。

    吃得最開心的是蕭簫,要不是怕他消化不良,一盤蝸牛大概都能到他的小肚子裡去。

    「還有這個,也很好吃。」蕭簫吃得十分盡興。

    蕭冷月啞然,這道菜,就是被展慕華稱為法國大菜珍品的松露。

    這小傢伙,還真能吃……

    當然,有何吟秋在座,蕭簫的願望,當然會得到無限度的滿足。

    一頓晚餐,維持了相當長的時候。走出佈雷斯托酒店的時候,蕭冷月覺得自己又醉意醺醺了。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