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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二百八十二章 文 / 風再起時

    二百八十二章

    李春勝眼睛一眨不眨地怒視著對面的張翔,凶神惡剎的樣子好像要把他活活地生吞了一般。

    「李大哥,你先冷靜一下,有話坐下慢慢說,我真的沒有任何惡意,既然你不肯接受,那就算了,當我沒說過好了吧?別因此鬧得大家不愉快!」張翔苦笑著搖了搖頭,自己究竟做錯了什麼?為什麼會弄成現在這副局面?實在是想不通!

    看到事情出現了一絲轉機,春勝嫂急忙拽了一下李春勝的衣角,好言好語的勸道:「春勝,人家也是有心要幫咱們一把,你不領情也就算了,幹嘛還要這樣瞪著人家?你還知道好賴不???真是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

    「小兄弟,真是讓你見笑了,他就是這個牛脾氣,你千萬別跟他一般見識啊!」

    「沒事兒嫂子,我知道李大哥是個實在人!」

    「………!」聽了老婆的話,李春勝心裡想想也對,張翔一個外面的人,能圖咱啥?想通他沒有『惡意』,呼吸隨之逐漸平緩下來,氣也消了一大半。不過事情已經發展到了這個份兒上,要他低頭認錯卻也是不可能的。

    命可以不要,但是面子絕對不能損一分一毫!

    通過這件事以後,張翔已經基本摸清了李春勝的脾性,只要不讓他感到難堪,那就一切萬事大吉了,所以與他聊天時格外注意,盡量不觸及他脆弱的自尊心!

    火氣上來得快、下去的也快,不一會兒李春勝就把剛才的不愉快拋到腦後去了,不斷向張翔打聽著外面的情況。一聽之下才知道,與這裡的十年如一日不同,外面世界變化得非常快,十年前他曾經出去打過兩年工,他是為數不多見過世面並且最終回到村子的人,不然他也不會力壓眾多德高望重的長輩當上一村之長!

    李春勝扭頭望向窗外,太陽就快要沒入群山之中,雖然稱不上伸手不見五指,但離那兒也不遠了,他騰的一下站起來,對張翔笑道:「呵呵,沒想到聊著聊著差點忘記做飯了,你先等一等,馬上就好!」

    張翔抬起手腕看了看表,現在才六點鐘,吃飯是不是稍微早了點?通常他都是八點鐘才會吃晚飯!

    看到張翔眼中的迷惑之情,李春勝似乎知道他在想些什麼,開口解釋道:「老弟,你有所不知,咱這裡既沒電燈又沒蠟燭,所以一旦天色完全暗下來,屋子就會變得漆黑一片,什麼也看不著。我們這些習慣了黑暗的人到是不怕,就怕你吃飯的時候找不到嘴啊!」說完李春勝又哈哈的笑了幾聲!

    「連蠟燭都沒有麼?原來如此!」張翔低下頭,若有所思的想著什麼!

    當李春勝一隻腳邁出門檻的一刻,他突然想起了什麼,回頭問道:「咱娃呢?」

    「咱娃?」春勝嫂眉頭輕輕一皺,不滿的道:「你不說我還差點忘了,自從中午跑出去後,娃就一直沒回來,中午飯也沒在家吃,不知道野到哪裡去了!」

    「阿爹,阿娘,我、我回來了,晚飯做好了麼?快要餓死我了!」兩口子正說著,一個稚嫩地聲音從遠處飄來,聲音中夾著顫音,顯然他是在一邊跑一邊喊。

    「這個應該是李大哥的兒子了!」一個六、七歲大的孩子當先映入張翔眼簾之內,由於跑得過快,他原本黑黑的臉上泛起一陣紅暈,混身上下無一處不散發著與年齡等同的活潑勁兒!

    再仔細一看,他長得高高瘦瘦的,比同齡人略微高了一些,臉盤雖然小點兒,可是一雙大眼睛卻非常有神,眉宇之間到與李春勝有著幾分相似!

    看到一個『陌生的怪人』坐在自己家裡,小春勝站在原地『啊』了一聲,顯得非常震驚,發現張翔與村裡的人並不一樣,甚至可以說天差地別,他從來沒看過這麼漂亮、鮮艷的衣服,而且,而且最重要得是他腳下竟然穿著一雙鞋。

    鞋子自己家裡也有一雙,是爸爸幾年前在外面打工的時候買的,還是皮鞋呢,一直放在床頭櫃裡。整個村子裡除了『女菩薩』外,就他一家有一雙鞋子,所以在與小夥伴們玩耍時,他常常受到很多雙羨慕眼神的注視。爸爸平時不捨得穿它,只有去姥姥、老爺家串門的時候才偶爾穿上一兩次,回到家後馬上精心擦拭一遍重新藏起來!

    因為張翔的出現,一向活潑好動的他一時間竟然呆呆地站在原地!

    李春勝照著兒子的後腦勺狠狠敲了一下,笑著說道:「傻楞著幹什麼,還不趕快叫張叔叔,告訴你,他可是從城裡來的,懂得的知識比我還要多得多呢!」

    「懂得的知識比阿爹還要多?」

    小春勝不覺睜大了眼睛,在他幼小的心靈中,阿爹是整個村子裡最有知識的人。可是、可是今天,面前這個人,居然比阿爹懂的還多?如果這話從別人嘴中說出,他是一萬個不相信,可是阿爹自己親口承認,這就又要另當別論了!

    過了好半天,小春勝才喃喃的道:「張叔叔!」

    「乖,你幾歲了?叫什麼名字?」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張翔發現自己是一個非常非常喜歡孩子的人,可能是從遇到李俊逸開始吧,又或許是更早。只要一有空閒,他便會跑到隊友家把玩孩子。當然,這個前提是隊友必須要有自己的孩子!

    「呃,我的大名叫李長福,小名叫金娃,今年七歲了!」回答到是回答了,不過聲音略顯生硬,很顯然,金娃對張翔懷有極大的戒心,即使父母都在身邊也不能消除他心中的恐懼!

    小孩哪裡懂得偽裝,心裡想著什麼東西全都寫在了臉上,張翔知道這裡的孩子怕生,也不在意,轉身拉開旅行包,在裡面翻了又翻,最後抱出一個皮球。這招果然見效,金娃哪裡還顧得什麼戒備,眼睛立刻被黑白相間的皮球吸引住了!

    張翔把皮球托在手掌上,在金娃的面前晃了晃,笑道:「漂亮嗎?」

    「漂亮,真漂亮!」金娃嚥了嚥口水,拚命地點頭。

    張翔似乎有心要逗一逗他,又接著問道:「那你知道這是什麼嗎?」

    「球!」

    「喜歡嗎?」

    「當然喜歡,借我玩一會兒好麼?」金娃急得原地打轉,就差沒直接上去搶了!

    看著兒子醜態百出的樣子,李春勝老臉不禁一紅,抻著脖子斥道:「金娃,你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嗎?真沒家教,我平時是怎麼教你的?這會兒怎麼都忘了?」

    「李大哥,孩子是不能這樣管的!」張翔看了李春勝一眼,之後把球遞到金娃懷裡,又摸了摸他的頭,笑道:「既然你這麼喜歡,那我就把它送給你好了~!」

    金娃戰戰兢兢的接過皮球,期間還時不時用眼睛偷偷瞄著阿爹,見阿爹不動生色,這才放下心來,又聽張翔這麼一說,驚訝道:「真、真的?你沒有騙我吧?」

    「當然,我說話絕對算數,騙你是小狗!」

    「耶,太好了!」金娃興奮得如猴子一般上竄下跳!

    看到兒子高興的樣子,李春勝亦在旁邊跟著微笑,對於這個孩子,他總覺得虧欠點什麼,雖然村子裡孩子有的,他都有,村子裡孩子沒有的,他也有。不過見識過外面世界的他,總覺得自己的孩子太苦了。說心裡話,不是不想給他買一個『玩具』,可是,媳婦一病不起,裡裡外外欠了一大堆債務,兜裡實在是掏不出半分錢來!

    「我去做飯了!」李春勝重新扳起臉,頭也不回的邁出門檻,想來怕是丟面子吧!

    半個小時匆匆而逝,開飯的時間到了,俗話說的好: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金娃是一個非常懂事的孩子,他知道阿娘下半身無法動彈,所以不等阿爹端盤子進屋,他已經把矮桌放在了炕上,然後他又用他那瘦弱的肩膀把阿娘扶到桌前!

    四人圍坐成一團,中間的桌子上,十五個窩頭,三碟鹹菜!

    金娃一雙明亮的大眼睛貪婪地望著窩頭與鹹菜,口水差點滴到桌子上!

    與金娃的反應截然相反,張翔被驚呆了:「不、不會吧?這就是你們一家人全部的晚餐?」

    張翔過慣了大少生活,會如此吃驚自然也不足為怪,可是他哪裡知道貧苦的滋味,說實話,這已經『格外開恩』了,如果不是有他這麼一個客人在,桌子上永遠只會擺放一碟鹹菜,而不是現在的三碟,他應該知足了!

    李春勝看著張翔,微微歎了一口氣,無奈的道:「沒辦法啊,你也不是不知道咱們村裡是一個什麼樣的狀況。即使這些粗糧,也不知道能不能吃上一年。咱家還算不錯的了,有些落魄的人家,比這還要淒慘。唉,不說也罷,剩得揪心!」

    「………!」望著碗筷,張翔再次陷入沉思!

    李春勝不捨的看了老婆孩子一眼,一咬牙把五個窩頭放入一個殘缺的盤子裡,推到張翔面前,道:「阿翔,咱這裡自然無法與城裡相提並論,這頓粗茶淡飯,你就先將就將就吃吧,如果實在難以下嚥的話,就喝幾口酒!」

    張翔靜靜地緩過神兒來,看了看眼前的盤子,又看了看對面的盤子,驚叫道:「李大哥,你這是幹什麼啊?撥給我五個窩頭,你們一家就只剩下十個了,這叫我如何下嚥?」

    李春勝望著身旁一臉埋怨的兒子,苦苦一笑,說道:「呵呵,沒事兒,說出來不怕你笑話,平時我們一家子也只吃十個窩頭,另外這五個是特意為你準備的!」

    一家只吃十個窩頭?張翔的第一反應就是:「這怎麼能夠吃呢?會不會餓死人?」

    金娃眼巴巴的看了半天,忽然道:「阿爹,阿娘,我餓!」

    聽到兒子的叫喊聲,李春勝急忙將四個窩頭撥給兒子,然後又給媳婦四個,自己的盤子裡只剩下兩個。看到這一感人畫面,張翔鼻子一酸,差點掉出淚水來。試想想,一個虎背狼腰的大老爺們,一個家裡的頂樑柱、每天要干家裡最重的活,一頓飯卻只吃兩個窩頭,這能吃飽嗎?不用問,只要是一個正常人都知道這是一個十分愚蠢的問題!

    張翔心裡一急,把面前的盤子推向李春勝:「李大哥,你把這五個窩頭都拿去吧,我不餓!」

    李春勝一口一口咬著手裡的窩頭,笑道:「你吃吧,我夠吃!」

    「一直都是這樣嗎?」張翔哪裡肯收回,依然與李春勝推讓著!

    李春勝幹幹一笑,滿不在乎道:「也不是總這樣,只是最近一段時間罷了,娃娃正是長身子的時候,老婆子又得了病,雖然現在吃不飽,但是也不至於餓死,我的身子棒得很,不礙事!」

    最後李春勝推讓不過,只好從張翔的盤中揀了一個窩頭。

    李春勝為人極為豪爽,喝酒也不例外,每次都是仰頭便將碗中的酒一口而干,一滴不露。這裡窮,別的沒有,可是果子卻滿山都是,各家各戶把採集來的果子釀成酒到也不難!

    在李春勝的勸說下,張翔低頭輕輕抿了一口:「嗯???真是好酒啊,不僅味道清醇,而且入口潤滑,度數低,不上頭,如果拿到城裡,肯定能受歡迎!」

    「呵呵,好喝吧?這酒可是我們村裡世世代代傳下來的!」

    一頓飯吃完後張翔才豁然想起來,自己旅行包內還有不少小食品呢,自己反正也吃不了,索性一股腦都給了金娃。四個窩頭對於一個正在長身子的孩子怎麼能夠?金娃見到小食品立刻眼前一亮,一頓狼吞虎嚥消滅不少,最後在張翔的同意下,他把剩下的用破布包起來,明天好在小夥伴兒面前顯擺顯擺!

    晚上,張翔就睡在李春勝一家人的隔壁,在炕上,一夜翻來覆去無數遍,可就是睡不著,只要一閉上眼睛,腦海裡立刻湧現出一幕幕另人無法安生的畫面!

    不知不覺間,東方已經泛起了魚肚白,各家的公雞也開始拚命的打鳴。張翔猛地坐起身子,望著窗外苦笑不以:「看來,今天是無論如何也睡不著了!」

    大清早兒,李春勝就已經背著犁頭下地幹活去了!

    又過了個把時辰,金娃也從朦朧中爬起,只見他頭不梳臉不洗,背起一個草筐,手握鐮刀便要出門,張翔從隔壁突然竄出,一把拉住他,問道:「你這是要去哪啊?」

    金娃被突如其來的一道人影嚇了一跳,不過定眼一看,一顆急速跳動的心才漸漸安定下來:「啊,張叔叔,你起的可真早。我去割豬草,你要一起去嗎?」

    割豬草?聽上去挺有意思!張翔使勁搓了搓臉,笑道:「好啊,帶我一起去吧!」

    「嗯!」金娃點點頭,率先邁出家門,張翔緊緊尾隨其後!

    清晨的鄉路人不算多,但是張翔的這一身行頭企業馬上引來所有人的矚目。畢竟是在自己家住了一夜,而且還給了自己一顆皮球與一大堆小食品,金娃也覺得在人前分外有面子!

    漸漸的,兩人走出鄉圓,邁向遠處的草坡。趁著金娃彎腰割草的工夫,張翔駐足回頭掃了一眼,各家已經升起了炊煙,遠遠望去,美麗極了。「新的一天,新的開始!」不知怎麼,張翔突然想起葉楓每天早上都要大喊的一句話!

    這裡的野菜稀鬆彎曲,金娃草草割了幾下便繼續前行,很顯然,這裡並不是目的地。在金娃的帶領下,兩人穿過飄著香味的玉米、肥嫩的地瓜秧,經過幾翻周折,終於找到了一塊『割草聖地』!

    春天裡的苦菜不斷散發著新芽,聽金娃說,這是割豬草最好的時節,家裡的小豬最愛吃的就是春裡的苦菜和蛇春苗,因為這菜柔嫩有營養,最能攻膘。

    經過一片肥沃的草地時,金娃隨口便能叫出許多菜的名字,什麼「媳婦愁」、「車轱轆芪」、「落麗」………在張翔的眼中,金娃赫然成了挑豬菜的「專家」,前前後後居然叫出來幾十種野菜的名字,當真另人不得不刮目相看。

    既然熟知這些菜的名字,金娃當然也是割草的高手,只見他彎下腰一陣愜意的狗刨,不一會兒就割了滿滿一筐。張翔也不甘示弱,奮力揮舞著鐮刀,雖然同樣割了一筐,可是無奈的是,裡面沒有幾樣是豬喜歡吃的!

    在金娃的耐心幫助下,張翔這才算大功告成,兩人高高興興的向家走去。

    半路上,左斜方走來一個身影,看樣子她是去村裡的,一身白衣大掛,一雙美麗的鞋子,等等,美麗的鞋子?這裡不是沒有鞋子嗎?怎麼回事兒?張翔傻楞楞的站在原地!

    金娃當先看清楚了來人,跳著歡呼道:「是女菩薩,她一定是去我家的!」

    身影由遠至近,仔細一看,張翔眼中頓時流露出一陣迷茫之色,因為這個人,他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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