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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論“文人相輕”——二賣




  今年文壇上的戰術,有几手是恢复了五六年前的太陽社式〔2〕,年紀大又成為一种罪狀了,叫作“倚老賣老”〔3〕。

  其實呢,罪是并不在“老”,而在于“賣”的,假使他在叉麻醬,念彌陀,一字不寫,就決不會惹青年作家的口誅筆伐。如果這推測并不錯,文壇上可又要增添各樣的罪人了,因為現在的作家,有几位總不免在他的“作品”之外,附送一點特產的贈品。有的賣富,說賣稿的文人的作品,都是要不得的;有人指出了他的詩思不過在太太的奩資中,就有幫閒的來說這人是因為得不到這樣的太太,恰如狐狸的吃不到葡萄,所以只好說葡萄酸〔4〕。有的賣窮,或賣病,說他的作品是挨餓三天,吐血十口,這才做出來的,所以与眾不同。有的賣窮和富,說這刊物是因為受了文閥文僚的排擠,自掏腰包,忍痛印出來的,所以又与眾不同〔5〕。有的賣孝,說自己做這樣的文章,是因為怕父親將來吃苦的緣故〔6〕,那可更了不得,价值簡直和李密的《陳情表》〔7〕不相上下了。有的就是銜煙斗,穿洋服,唉聲歎气,顧影自怜,老是記著自己的韶年玉貌的少年哥儿,這里和“賣老”相對,姑且叫他“賣俏”罷。不過中國的社會上,“賣老”的真也特別多。女人會穿針,有什么希奇呢,一到一百多歲,就可以開大會,穿給大家看〔8〕,順便還捐錢了。說中國人“起碼要學狗”,倘是小學生的作文,是會遭先生的板子的,但大了几十年,新聞上就大登特登,還用方体字標題道:“皤然一老蒞故都,吳稚暉語妙天下”〔9〕;勸人解囊賑災的文章,并不少見,而文中自述年紀曰:“余年九十六歲矣”者,卻只有馬相伯〔10〕先生。但普通都不謂之“賣”,另有极好的稱呼,叫作“有价值”。

  “老作家”的“老”字,就是一宗罪案,這法律在文壇上已經好几年了,不過或者指為落伍,或者說是把持,……總沒有指出明白的坏處。這回才由上海的青年作家揭發了要點,是在“賣”他的“老”。

  那就不足慮了,很容易掃蕩。中國各業,多老牌子,文壇卻并不然,創作了几年,就或者做官,或者改業,或者教書,或者卷逃,或者經商,或者造反,或者送命……不見了。“老”在那里的原已寥寥無几,真有些像耆英會里的一百多歲的老太婆,居然會活到現在,連“民之父母”也覺得希奇古怪。而且她還會穿針,就尤其希奇古怪,使街頭巷尾弄得鬧嚷嚷。然而呀了,這其實是為了奉旨旌表的緣故,如果一個十六七歲的漂亮姑娘登台穿起針來,看的人也決不會少的。誰有“賣老”的嗎?一遇到少的俏的就倒。

  不過中國的文壇雖然幼稚,昏暗,卻還沒有這么簡單;讀者雖說被“養成一种‘看熱鬧’的情趣”〔11〕,但有辨別力的也不少,而且還在多起來。所以專門“賣老”,是不行的,因為文壇究竟不是養老堂,又所以專門“賣俏”,也不行的,因為文壇究竟也不是妓院。

  二賣俱非,由非見是,混沌之輩,以為兩傷。

  九月十二日。

  CC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五年十月《文學》月刊第五卷第四號“文學論壇”欄,署名隼。

  〔2〕太陽社文學團体,一九二七年下半年在上海成立,主要成員有蔣光慈、錢杏村、孟超等,提倡革命文學。在關于革命文學的論爭中,該社和創造社都曾奚落過魯迅年老。

  〔3〕“倚老賣老”《星火》第一卷第四期(一九三五年八月)刊有署名巴山(楊村人)的《文壇三家》一文,就《文壇三戶》含沙射影地攻擊魯迅:“這一种版稅作家,名利雙收,倚老賣老。”〔4〕指邵洵美。他在自辦的《十日談》旬刊第二期(一九三三年八月二十日)發表文章,攻擊有些人“總是因為沒有飯吃,或是有了飯吃不飽”,所以作文賣稿的。他自己卻靠岳家官僚資本家盛宣怀的錢開書店,辦刊物。魯迅在《登龍術拾遺》中曾諷刺他“有富岳家,有闊太太,用賠嫁錢,作文學資本”,不久,《中央日報》上就刊出署名“圣閒”的《“女婿”的蔓延》一文,攻擊魯迅說:“狐狸吃不到葡萄,說葡萄是酸的,自己娶不到富妻子,于是對于一切有富岳家的人發生了妒忌”。參看《准風月談·后記》。

  〔5〕指楊村人、杜衡等辦的《星火》月刊。該刊創刊號所載《〈星火〉前致詞》中說,當時“文壇已經被壟斷”,“在目前這充滿了黑暗的文壇上,形成了軍閥割据似的局面的文壇上,并不是每一個誠懇的為文藝而努力的青年都能得到他的應得的立足地。”因此他們要辦一個“完全是自己的刊物”,“為籌划開始几期的印刷費,我們的几十個同人從最迫切的生活費用上三塊五塊的省下鈔來,逐月積蓄,一直積蓄了几近半年之久,才算夠上了我們的預算,于是才大膽的把創刊號付印了。”

  〔6〕這里是指楊村人。他在《讀書雜志》第三卷第一期(一九三三年一月)發表的《离開政党生活的戰壕》中說:“回過頭來看我自己,父老家貧弟幼,漂泊半生,一事無成,革命何時才成功,我的家人現在在作餓殍不能過日,將來革命就是成功,以湘鄂西蘇區的情形來推測,我的家人也不免作餓殍作叫化子的。還是:留得青山在,且顧自家人吧了!病中,千思万想,終于由理智來判定,我脫离中國共產党了。”參看《准風月談·青年与老子》。

  〔7〕李密(224—287)字令伯,晉初犍為武陽(今四川彭山)人。《晉書·李密傳》載:“泰始初詔征為太子洗馬;密以祖母年高,無人奉養,遂不應命,乃上疏……。”這一篇奏疏,在《文選》中題為《陳情事表》,在《古文觀止》中題為《陳情表》,其中有“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余年”等語。

  〔8〕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五日,國民党政府廣州市長劉紀文為紀念新建市署落成,舉行耆英會;到八十歲以上的老人二百余人,其中有据說一百零六歲的張蘇氏,尚能穿針,她表演穿針的照片,曾刊在三月十九日《申報·圖畫特刊》第二號。

  〔9〕吳稚暉參看本卷第108頁注〔42〕。一九三五年九月二十四日《時事新報》“北平特訊”報道他在北平發表的談話:“中國人想要裝老虎或獅子,固然不易,但起碼也應該學一個狗。因為一只狗你要殺死它的時候,至少你也要有相當的犧牲才行。”〔10〕馬相伯(1840—1939)江蘇丹徒人,清代舉人,教育家。曾在上海創辦震旦學院、复旦公學。民國時曾任北京大學校長。〔11〕“養成一种‘看熱鬧’的情趣”這是炯之(沈從文)《談談上海的刊物》一文中的話。參看本書《七論“文人相輕”——兩傷》中的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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