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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卷六十二 管晏列傳 第二


  管仲夷吾者,穎上人也。1少時常与鮑叔牙游,鮑叔知其賢。管仲貧困,常欺鮑叔,2鮑叔終善遇之,不以為言。已而鮑叔事齊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糾。及小白立為桓公,公子糾死,管仲囚焉。鮑叔遂進管仲。3管仲既用,任政于齊,4齊桓公以霸,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謀也。

  注1索隱穎,水名。地理志穎水出陽城。漢有穎陽、臨穎二縣,今亦有穎上縣。正義韋昭云:“夷吾,姬姓之后,管嚴之子敬仲也。”
  注2索隱呂氏春秋:“管仲与鮑叔同賈南陽,及分財利,而管仲嘗欺鮑叔,多自取。鮑叔知其有母而貧,不以為貪也。”
  注3正義齊世家云:“鮑叔牙曰:‘君將治齊,則高傒与叔牙足矣。君且欲霸王,非管夷吾不可。夷吾所居國國重,不可失也。’于是桓公從之。”韋昭云:
  “鮑叔,齊大夫,姒姓之后,鮑叔之子叔牙也。”
  注4正義管子云:“相齊以九惠之教,一曰老,二曰慈,三曰孤,四曰疾,五曰獨,六曰病,七曰通,八曰賑,九曰絕也。”
  管仲曰:“吾始困時,嘗与鮑叔賈,1分財利多自与,鮑叔不以我為貪,知我貧也。吾嘗為鮑叔謀事而更窮困,鮑叔不以我為愚,知時有利不利也。吾嘗三仕三見逐于君,鮑叔不以我為不肖,知我不遭時也。吾嘗三戰三走,鮑叔不以我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糾敗,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鮑叔不以我為無恥,知我不羞小節而恥功名不顯于天下也。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鮑子也。”

  注1正義音古。
  鮑叔既進管仲,以身下之。子孫世祿于齊,有封邑者十余世,1常為名大夫。
  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能知人也。

  注1索隱按:系本云“庄仲山產敬仲夷吾,夷吾產武子鳴,鳴產桓子啟方,啟方產成子孺,孺產庄子盧,盧產悼子其夷,其夷產襄子武,武產景子耐涉,耐涉產微,凡十代”。系譜同。
  管仲既任政相齊,1以區區之齊在海濱,2通貨積財,富國強兵,与俗同好惡。故其稱曰:3“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上服度則六親固。
  4四維不張,國乃滅亡。5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順民心。”故論卑而易行。
  6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

  注1正義國語云:“齊桓公使鮑叔為相,辭曰:‘臣之不若夷吾者五:寬和惠民,不若也;治國家不失其柄,不若也;
  忠惠可結于百姓,不若也;制禮義可法于四方,不若也;執枹鼓立于軍門,使百姓皆加勇,不若也。’”注2正義齊國東濱海也。
  注3索隱是夷吾著書所稱管子者,其書有此言,故略舉其要。
  注4正義上之服御物有制度,則六親堅固也。六親謂外祖父母一,父母二,姊妹三,妻兄弟之子四,從母之子五,女之子六也。王弼云“父、母、兄、弟、妻、子也”。
  注5集解管子曰:“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
  注6正義言為政令卑下鮮少,而百姓易作行也。
  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貴輕重,1慎權衡。2桓公實怒少姬,3南襲蔡,管仲因而伐楚,責包茅不入貢于周室。桓公實北征山戎,而管仲因而令燕修召公之政。于柯之會,4桓公欲背曹沫之約,5管仲因而信之,6諸侯由是歸齊。故曰:“知与之為取,政之寶也。”7

  注1索隱輕重謂錢也。今管子有輕重篇。
  注2正義輕重謂恥辱也,權衡謂得失也。有恥辱甚貴重之,有得失甚戒慎之。
  注3索隱按:謂怒蕩舟之姬,歸而未絕,蔡人嫁之。
  注4正義今齊州東阿也。
  注5索隱沫音昧,亦音末。左傳作“曹劌”。正義沫,莫葛反。
  注6正義以劫許之,歸魯侵地。
  注7索隱老子曰“將欲取之,必固与之”,是知此為政之所寶也。
  管仲富擬于公室,有三歸、反坫,1齊人不以為侈。管仲卒,2齊國遵其政,常強于諸侯。后百余年而有晏子焉。

  注1正義三歸,三姓女也。婦人謂嫁曰歸。
  注2正義括地志云:“管仲頤在青州臨淄縣南二十一里牛山之阿。說苑云‘齊桓公使管仲治國,管仲對曰:“賤不能臨貴。”桓公以為上卿,而國不治,曰:
  “何故?”管仲對曰:“貧不能使富。”桓公賜之齊巿租,而國不治。桓公曰:
  “何故?”對曰:“疏不能制近。”桓公立以為仲父,齊國大安,而遂霸天下。’孔子曰:‘管仲之賢而不得此三權者,亦不能使其君南面而稱伯。’”晏平仲嬰者,萊之夷維人也。1事齊靈公、庄公、景公,2以節儉力行重于齊。既相齊,食不重肉,妾不衣帛。其在朝,君語及之,即危言;3語不及之,即危行。4國有道,即順命;無道,即衡命。5以此三世顯名于諸侯。

  注1集解劉向別錄曰:“萊者,今東萊地也。”索隱名嬰,平謚,仲字。父桓子名弱也。正義晏氏齊記云齊城三百里有夷安,即晏平仲之邑。漢為夷安縣,屬高密國。應劭云故萊夷維邑。
  注2索隱按:系家及系本靈公名環,庄公名光,景公名杵臼也。
  注3正義謂己謙讓,非云功能。
  注4正義行,下孟反。謂君不知己,增修業行,畏責及也。
  注5正義衡,秤也。謂國無道制秤量之,可行即行。
  越石父賢,在縲紲中。1晏子出,遭之涂,解左驂贖之,載歸。弗謝,入閨。
  久之,越石父請絕。晏子戄然,2攝衣冠謝曰:“嬰雖不仁,免子于□,何子求絕之速也?”石父曰:“不然。吾聞君子詘于不知己而信于知己者。3方吾在縲紲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已感寤而贖我,是知己;知己而無禮,固不如在縲紲之中。”晏子于是延入為上客。

  注1正義縲音力追反。縲,黑索也。紲,系也。晏子春秋云:“晏子之晉,至中牟,鶯獘冠反裘負薪,息于途側。晏子問曰:‘何者?’對曰:‘我石父也。
  苟免饑凍,為人臣仆。’晏子解左驂贖之,載与俱歸。”按:与此文小异也。
  注2正義戄,默縛反。
  注3索隱信讀曰申,古周禮皆然也。申于知己謂以彼知我而我志獲申。
  晏子為齊相,出,其御之妻從門閒而窺其夫。其夫為相御,擁大蓋,策駟馬,意气揚揚甚自得也。既而歸,其妻請去。夫問其故。妻曰:“晏子長不滿六尺,身相齊國,名顯諸侯。今者妾觀其出,志念深矣,常有以自下者。今子長八尺,乃為人仆御,然子之意自以為足,妾是以求去也。”其后夫自抑損。晏子怪而問之,御以實對。晏子荐以為大夫。1

  注1集解皇覽曰:“晏子頤在臨菑城南淄水南桓公頤西北。”正義注皇覽云:
  “晏子頤在臨淄城南菑水南桓公頤西北。”括地志云:“齊桓公墓在青州臨淄縣東南二十三里鼎足上。”又云:“齊晏嬰頤在齊子城北門外。晏子云‘吾生近市,死豈易吾志’。乃葬故宅后,人名曰清節里。”按:恐皇覽誤,乃管仲頤也。
  太史公曰:吾讀管氏牧民、山高、乘馬、輕重、九府,1及晏子春秋,2詳哉其言之也。既見其著書,欲觀其行事,故次其傳。至其書,世多有之,是以不論,論其軼事。3

  注1集解劉向別錄曰:“九府書民閒無有。山高一名形勢。”索隱皆管氏所著書篇名也。按:九府,蓋錢之府藏,其書論鑄錢之輕重,故云輕重九府。余如別錄之說。正義七略云管子十八篇,在法家。
  注2索隱按:嬰所著書名晏子春秋。今其書有七篇,故下云“其書世多有”也。正義七略云晏子春秋七篇,在儒家。
  注3正義軼音逸。
  管仲世所謂賢臣,然孔子小之。豈以為周道衰微,桓公既賢,而不勉之至王,乃稱霸哉?1語曰“將順其美,匡救其惡,故上下能相親也”。2豈管仲之謂乎?

  注1正義言管仲世所謂賢臣,孔子所以小之者,蓋以為周道衰,桓公賢主,管仲何不勸勉輔弼至于帝王,乃自稱霸主哉?故孔子小之云。蓋為前疑夫子小管仲為此。
  注2正義言管仲相齊,順百姓之美,匡救國家之惡,令君臣百姓相親者,是管之能也。
  方晏子伏庄公尸哭之,成禮然后去,1豈所謂“見義不為無勇”者邪?至其諫說,犯君之顏,此所謂“進思盡忠,退思補過”者哉!假令晏子而在,余雖為之執鞭,所忻慕焉。2

  注1索隱按:左傳崔杼弒庄公,晏嬰入,枕庄公尸股而哭之,成禮而出,崔杼欲殺之是也。
  注2索隱太史公之羡慕仰企平仲之行,假令晏生在世,己雖与之為仆隸,為之執鞭,亦所忻慕。其好賢樂善如此。賢哉良史,可以示人臣之炯戒也。

  【索隱述贊】夷吾成霸,平仲稱賢。粟乃實廩,豆不掩肩。轉禍為福,危言獲全。孔賴左衽,史忻執鞭。成禮而去,人望存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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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TH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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