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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象NBA里的其他人。我与眾不同,這并不是指我在球場下的外貌与所作所為。真正的差別在于:我說出真心話。其他人都是乖乖听話,因為他們是NBA的乖孩子。他們說的話可不能坏了他們老爹的好事,這名老爹便是總裁大衛·史特恩。 我可不管這些。不能說出真心話就不能算個男人。有些人心甘情愿被聯盟制造的形象控制,他們深怕說錯話遭到懲罰。 我不是這樣,我有話直說。 NBA里的男人的形象是他們在廣告里制造出來的,挂著笑臉,向人群揮手,看起來很臭屁。他們要每名球員都象格蘭特·希爾(GrantHill,活塞隊明星球員)一樣,畢業自杜克大學,風度翩翩。格蘭特·希爾球打得不錯,沒話說,但是其他型態的球員就沒有發揮空間了嗎?其他性格的球沒辦法混嗎? 我不符合NBA標准男人的模式,我認為因此遭到待遇上的處罰。沒有人要听球員哭訴他們的薪水,尊敬來自于不同的專業与不同的形態。 每個人都希望在他的領域里受到賞識。孩子們喜歡別人贊美他們在學校里的成績,計程車司机從小費里得到成就感,籃球員希望依照球場上的表現論報酬。聯盟里的競爭很激烈——求胜、搶籃板、搶女人、搶錢。我曉得与我同樣地位的球員待遇,他們也知道我的。這或許有點幼稚,但我們會比較。 我每年賺二百五十万美元。沒有人會對此我為感到遺憾,也不應該有,不過你應該知道這圈子里頭的錢有多少。NBA的生意經可以十億美元計算,NBA的商品到處都是,在全國任何大城市的体育館里,都可以看到至少三間店在販賣NBA授權販賣的運動衫、短褲、內褲、球帽等等。這些錢只是給某些人賺的,其他人?門儿都沒有。我賺了一些錢,可是對照于我的表現和貢獻,我的所得還只能算是排在大部分球員的屁股后面呢。 我的待遇應該比照聯盟排名第三或第四的大前鋒。費城76人隊的德瑞克·柯曼(DerrickColeman)每年所得超過七百万美元,我認為我比他优秀。他比我丹尼斯·羅德曼強的地方,不過是得分較多。問題是,絕大多數人會認為這种聲明很愚蠢,他們會說得分才是贏球的唯一辦法。我卻認為我的職業生涯里已然發展出另一种不同的求胜策略,它要比德瑞克·柯曼所運用的策略好。我搶籃板、防守,這兩件事讓我的隊友變成最佳球員。“海軍上將”大衛·羅賓遜(DavidRobinson)就是個很好的例子:在圣安東尼奧馬刺隊我与他共披戰袍的兩年中,他獲得了一次得分王与年度最有价值球員的榮銜。在底特律活塞隊,藍比爾可以到外線發揮,因為查克·達利曉得我會在籃下接應。德瑞克·柯曼能得分,不過如此。他的作為誰有好處?只有他自己。何況,德瑞克·柯曼沒有兩枚冠軍戒指,可是我有。 德瑞克·柯曼不能吸引球迷,我可以。我第一年到圣安東尼奧馬刺隊的時候,該隊的賣座是全NBA第二名。那年他們搬到阿摩多体育館(Alamodme),以便能容納更多的觀眾——而我的加入有助于該隊的賣座,這也是他們要我的原因之一。到馬刺隊的第一年,平均每場觀眾人數為二万二千零五十三人,其它隊伍賣座能超過二万人的,就只有夏洛特黃蜂隊了,他們平均每場觀眾人數達到二万三千人以上。 馬刺隊在我加入之前從未打進西區決賽過。一九九四年到一九九五年賽季,我們的戰績是全聯盟最好的,并且打進了西區決賽。大衛·羅賓遜贏得年度最有价值球員頭銜,主要就是靠我搶籃板,分擔他的壓力。 我能滿足觀眾,德瑞克·柯曼做不到,克瑞斯·達德理(ChrisDudley)也做不到,但波特蘭拓荒者隊每年給他六百万美元。安東尼·梅森(AnthonyMason)也做不到,可紐約尼克隊跟他簽約的時候,同意每年給他超過四百万美元的年薪。對我來說,這些人跟我都沒得比。 多年搶籃板球的心得讓我了解到:人們要看刺激、興奮与胜利的隊伍,他們也喜歡看標新立异的東西。從我第一次染頭發開始,我就知道這點。在圣安東尼奧,我頂著染金的頭發走上球場時,立即發現到觀眾是多么喜歡丹尼斯·羅德曼帶給他們的刺激。那种刺激是當場的、即時的,這种比賽要的就是這些,我所求的也就是讓觀眾看到并欣賞它。這与一名女侍的服務態度好因而吸引顧客不斷上門來并無二致。 我感覺在過去的四、五年間,我被利用來提供娛樂球迷以及為聯盟老板賺錢。他們利用我促銷圣安東尼奧馬刺隊,因為他們知道我擁有球迷。別的球隊也做同樣的事,當我們踏上征途,可以看到電視廣告說:“快來看丹尼斯·羅德曼与圣安東尼奧馬刺隊。”收音机的廣播也是一樣。 只要球場里滿座,他們對我的狂野就沒有意見了。 可是每次輪到我談待遇的時候——該有個人站出來說:“好吧,我們來照顧丹尼斯·羅德曼,讓他有保障。”——卻都沒有。 在一九九零年到一九九一年賽季開始前,我簽下一紙六年一千万美元的合約,對一個繞過這么奇特的道路才得以進入NBA的球員來說,這种待遇算是不錯的了。我拿下年度最佳防守球員獎,并且首次入選全明星賽。我与活塞隊如日中天,我們第二度奪得總冠軍,我當時想一輩子都留在活塞隊打球。 接下來的兩年,球員薪資開始猛漲,而我的表現也越來越好。九零到九一年賽季我的藍板球居全NBA第二,且再度獲選年度最佳防守球員。次年,我以平均每場抓下十八點七個籃板在全NBA居冠,也是近二十年來的最高紀錄。 這時我的合約看起來就不是那么好了。 活塞隊的經營者同意這點。他們說會照顧我,卻沒有,這也是為什么我會被賣掉的原因。他們說了解我的處境,可是我想了解是一回事,拿出辦法又是另外一回事。 同樣的事也發生在圣安東尼奧馬刺隊,几乎同樣的模式。馬刺隊的總經理鮑伯·巴斯(BobBass)告訴我,他們沒辦法立即改善我的待遇,但是向我保證,等到球季結束后將盡快修改合約。讓我相信我的合約重訂,是与西恩·艾略特(SeanElliott)交換時的附帶條件。若我不認為他們會撕掉我的合約重新擬訂,就不會接受這項交換條件了。 那年賽季結束后,我准備接受一項兩年一千四百万美元的合約,這個數目大家都曉得的。然而,巴斯与教練約翰·路卡斯(JohnLucas)卻离職了。新來的人,以總經理葛瑞格·帕波維奇(GreggPopovich)為首,卻說他們不知道有這回事。 我全心全意的付出,只不過想得到一點回報。我給觀賞我打球的人帶來許多的歡娛,讓球迷跟我一起分享球場上的情感。我自視為NBA三大吸引力之一,除了邁克爾·喬丹与奧尼爾之外,就是我丹尼斯·羅德曼了。這兩人的所得遠非我所能望其項背。說到總收,即NBA的薪水加上外快,喬丹每年超過三千五百万美元,奧尼爾也有二千五百万美元心目,我總共才三百万美元而已。 談到年薪,我跟他們簡直沒得比。制度才不是為我服務的,我受限于此制度,NBA聯盟為所欲為,我的球隊也為所欲為,而我只有挨白眼的份。每次我合理地提出爭取,解釋這是如何的不對,答案總是一樣的:等著吧。 他們說要先看我的表現,再做評估。評評理看:我連續四年奪得籃板王,什么好處也沒得到。我為圣安東尼奧馬刺隊帶來名与利,結果什么待遇也沒變。我還能怎樣?經過這么多年,我只听到一种聲音說道:“去你的吧,丹尼斯·羅德曼。謝啦,再見,我們就是要操你,不斷的操你。“ 這一切都与我的個性有關。他們認為我不是那种標准男人,或是模范角色、球隊精神領袖。 這里面有些事情我不明白。 我一直以為我是個籃球員。 我以為只有這件事情是重要的,不是付錢給我來當守護天使,也不是付錢給我去參加團体野餐,擁抱別人的老婆、親親別人的孩子。我是拿錢來打球的,若我能做到,一切就應該夠好。 對我來說,永遠都不夠好,我只不過是個運動奴隸。如果我關心錢,那么我或許會好好打球爭取我所值的待遇。在這事業里,我們全都被利用了,有些球員能坐在那里接受交換條件,NBA的錢收買了他們的靈魂。抱歉,我不能這樣。 NBA要每一個都一樣。他們要每名球員都不能有异議,也不能做出對聯盟不利的事來。 結果他們能夠如愿以償,因為大多數的球都被洗腦了。這些人在大學里就占盡一切优勢,等到進了NBA后仍然希望能如此被對待。他們的世界是一條筆直的黃金大道。 我以不同的角度觀察,在NBA里面象我這种背景出身的球員并不太多。高中畢業之后擔任机場警衛,然后到庫克郡短期大學,再到東南奧克拉荷馬大學,有這种經歷的人不多。我二十歲時在達拉斯堡渥斯机場樓當警衛,而“大鯊魚”奧尼爾二十歲時已賺進百万,還出版自傳呢。 有許多球在讀高中時就已經是家喻戶曉了。杰森·基德(JasonKidd)、賈梅爾·馬許本(JamalMashburn,前小牛隊主力前鋒,“三J”之一)、“便士”哈達威(AnferneeHardaway),他們還是高中生的時候就已全國知名。他們從小就被培植,將來要到NBA打球。從有記憶以來,他們就朝向此目標努力,同時也不斷地有人在鞭策他們。象這樣的球員進入到NBA以后,他的一舉一動就好象這些都是他應得的。 對我來說這卻是令人難以想象的經驗。我的過程絕非康庄大道,甚至于不是平坦的。高中時并不算是真正打過籃球,十八歲時認識我的人,除了家人之外就是警察了。背景不算理想,但帶給我不一樣的視野,我知道籃球之外的東西,我知道若是沒有籃球,會是怎樣的景況。 大衛·史特恩与聯盟會樂于見到我离開NBA。他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只要能把丹尼斯·羅德曼赶走,這樣他們就不必為我的罰錢或停賽處分而煩惱,也不用再擔心我會把NBA的神圣形象給玷污了。 一九九四年季后賽第一輪,我們与猶他爵士隊的第二場比賽,我与約翰·克托克頓(JohnStockton)的沖突事件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若是對NBA里所有的球員進行調查,問他們誰是全聯盟里打球最髒的后衛?你以為他們的回答是誰?他們大部分很可能都會說是克托克頓,可是外界沒有人會認為是他。 史托克頓在球場上的小動作不少,他打拐子的功夫高明得讓人難以置信。在那次的季后賽里他重施故技,在裁判沒看到的時候玩髒的。我們隊上每一個人都看不下去了,于是我決定要給他點顏色瞧瞧。當他在進攻的時候想要穿過人牆縫隙空手切入,我便抬起屁股讓他坐了個“飛机”。這很明顯,我沒打算隱藏什么。 明星制度是NBA里面公開的秘密,每個人都曉得它的存在,它創造出象史托克頓這种人,他們在球場上的把戲只有打球的人才會知道。在聯盟主事者的眼里,特定的球員是不會犯錯的。 聯盟罰我一万美元,同時下一場比賽禁止出場,即季后賽第一輪的第三場。第二場比賽我們被痛宰,比數是105:72。大衛·羅賓遜那場比賽沒有打出來,他有上場,但是沒有表現,只得了十六分与十一個籃板,又是在大場面前怯場的演出。 克托克頓事件讓我跟大衛·史特恩碰了一次面。在我們飛往猶他州進行第三場比賽之前,他把我叫進辦公室討論這件事。史特恩跟聯盟里每一個人都認為我打球太髒,他要我知道他准備在聯盟里“清理門戶”。 我在他對面坐下,他說:“你不用這樣就已經打的很好了。丹尼斯,你不需要這樣打球。” 我告訴他實情:“我真的沒有做出別人不齒的事。只不過是我做得比較明顯一點,讓大家都看到罷了。如果你要向我抱怨,而且要讓我看起來象個驢蛋,那么何不找做這种事但卻沒被發現的別人來開刀呢?” 或許大衛·史特恩根本不知道事情的經過,也或許他不知道“郵差”卡爾·馬龍(KarlMalone)在籃下打拐子、頂屁股等小動作都沒被抓到。可是就算史特恩不知道這些,我仍然認為找個人出來殺一儆百是很不公平的事。想要清理門戶,別讓我成為全聯盟的靶子。 我是樹大招風,抓到我太容易了。他們說我是坏家伙,大眾也接受這种說法。他們變得期盼丹尼斯·羅德曼成為NBA里的坏男孩。他們不會這樣對待史托克頓,因為這樣會改變人們對他的看法。 NBA決定誰是乖寶寶。當格蘭特·希爾自杜克大學畢業后,立即被罩上光環,宣傳机器開始動作。他當時已獲得年度新人獎,也被選入全明星隊。在他還沒有到NBA打過一場球前,聯盟方面就已經為他塑出何种形象了。 格蘭特·希爾符合NBA球員的標准形象。他出身名校著名球隊,因此他早在全國性媒体上曝光不下百万次了。大家都認識他,大家都喜歡他,長相也不賴。他父親——卡文·希爾(CalvinHill)——曾經是個了不起的美式足球員,他母親則是華盛頓的知名律師,他的家世良好。在籃球場上他能夠漂亮的灌藍,能夠得不少分數。真的非常适合NBA;聯盟如獲至寶。 我認為這很荒謬。聯盟決定把他捧上天;他有廣告价值,有外快,什么都有。當邁克爾·喬丹決定退出籃壇時,格蘭特·希爾將是他的接班人。他將自喬丹手上接過王冠。 我想要知道的是,他們干嘛不干脆拿著望遠鏡爬進他的褲襠里,告訴我們還看到什么別的事將要發生,讓我們知道整個未來,兄弟。 希爾菜鳥的第一年發生了一件怪事。達拉斯小牛隊來了個杰森·基德,跟他分庭抗禮。基德球打得挺好,但沒有完美的背景。在選秀開始之前基德曾經闖禍,他在加州奧克蘭高速公路出車禍后駕車逃逸。那是在清晨,而他剛從一間酒吧出來。這件事上了所有的報紙,因此几支球隊開始怀疑此人是否夠格進入到NBA來。達拉斯小牛隊決定選用他,基德也決定全力報效該隊,讓他的貢獻不會亞于格蘭特·希爾。 基德給NBA帶來麻煩。他們會怎么處理?与希爾并列為年度最佳新人。這就是他們的狗屎決定。 我有個疑問:一年怎么能有兩個最佳新人?怎能這樣亂搞?他倆表現得一模一樣嗎?認為這只是巧合的人,就大錯特錯了。 一九九三年選拔全明星隊時也發生同樣的事,那年在猶他州比賽時,克托克頓与卡爾·馬龍分享年度最有价值球員獎,看起來真是彌足珍貴啊。 聯盟方面要散播這种清新的形象,他們會盡可能保護這种形象。這种形象沒什么不好,可是,該死的——別他媽拿這些形象問題來壓迫人,也不要強迫別人去喜歡它。不是每一個都象格蘭特·希爾。他那樣沒什么不好,但我不是他那种人。 到目前為止,我職業生涯當中最好的几年是在底特律時,在查克·達利手下打球。他并沒有玩清新形象這一套把戲,他讓我以及隊中的每一個人,成為真正的男子漢。如果你在練習与斗牛時胜出,你便能上場,否則坐冷板凳,不管是誰或你做了什么。 加入活塞隊第二年開始,我逐漸取代了丹特利的地位。他在NBA的資歷頗深,當選過全明星隊球員——可是我能帶給隊上更大的貢獻,因此我上場較多。查克·達利不管我在球場外的私生活如何,除非影響到我在球場上的表現。 他不想為我建构我的生活,我不必成為某种模式,只要給我机會上場。而當机會給了丹尼斯·羅德曼,他會一頭栽進去,我不會認為一切都是天上掉下來的,因為我出身低微,我得到的都是靠自己努力得來。 有些人喜歡來看我打球,卻不會去看格蘭特·希爾打球。人們喜歡看我上場。 他們喜歡我以及我代表的意義。在大街上与酒吧見到的真實人類,他們都喜歡我。他們不認同格蘭特·希爾。 我吸引不同的族群,新新人類。他們了解我在干什么。我或許不是那些西裝革履者所喜愛的球員,但是真實的人類會在賽后跑來對找我說:“我來看你打球,真不敢相信你所做的事。” 我問他們:“你為什么來看我打球?” 几乎每一次他們都是同樣的回答:“因為很有趣。” 他們知道,自己并不和其他數以百万計的美國人一樣,出于羡慕白領階級球員能做到灌藍的心態而喝采。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年都是不同的打扮,人們就喜歡看這樣。 我想全世界的人都會喜歡這樣的。但我從未對選入奧運代表隊抱有希望。巴塞隆納奧運“美國夢幻隊+丹尼斯·羅德曼”完全是個幻覺。我不是很在乎,可是有的時候也想到若能加入奧運代表隊打球,會是很酷的事情,也可以成為一椿美好的回憶。 最重要的是,我將有机會向全世界展示我們國家運動員并不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在滿是得分球員的球隊里,我在場上將促成完美的組合。奧運籃球代表就象放大了的公牛隊,任何這种隊伍都用得上我這樣使坏搶籃板又不想得分的球員。 可是這是絕對不可能實現的。這是我經常面對的狗屁倒灶事:籃球并非NBA最重要的部分。我猜想美國籃球界人士深怕我的加入會搶走夢幻隊的光采。我將成為渙散的重大原因,就象我以往一直造成球隊分心。我想我得習慣這樣的反應吧。 在圣安東尼奧馬刺隊,他們也認為我是搗蛋鬼。每次發生事情都讓球隊表現脫軌,都要怪說是我搗蛋。到馬刺隊第一年由于季后賽史托克頓事件,我成了眾矢之的。當時麥當娜的出現也讓人說成是制造渙散。 到馬刺隊的第二年季后賽,當我坐在板凳上,脫掉球鞋未參加場邊的小組會議時,也被說成是不團結的表現。他們讓我看起來很不合群。他們對待我象是個兩歲的孩子般,于是制造出這种不團結的樣子。若他們對我夠意思,我就不會這樣子。 葛瑞格·帕波羅奇是馬刺隊的大問題,我們從一開始就不對弦,他既保守又刻板又魯莽。這是他第一次當總經理,他要讓大家知道他是很重要的。他對如何收服我毫無主張。 帕波維奇用与巴斯同樣的話來搪塞我,要我等到球季結束。我曉得一直受到哄騙,也知道他們會不斷地這么做。只要我在那里一天,他們就會采取高姿態,無論我做什么,都可能被拿來做把柄,仿佛把我列在黑名單里面一樣。 換來的是什么?我知道我在馬刺隊搞得天怒人怨,但這并不是沒有原因的。外界并不知隊上視我如糞土;還有,他們也不知道多年來我一直不喜歡穿球鞋。我討厭穿鞋子,看看我的腳就知道原因了,它們就象老樹根,盤根錯節。只要能不穿就不穿,腳塞在鞋子里面實在難受。大家都听球隊方面的一面之詞,我的說法直到現在才有机會說出來。后面將再詳述關于鞋子的事以及在場邊圍在一起開小組會議的事,這里要說的重點是:他們說的是一套,做的是一套,經過兩年我已厭倦于此。我能怎么做呢,把屁眼涂滿凡士林說道:“好吧,來吧,我彎下腰來准備再給你們操了。” 我不會如此,他們心知肚明,這就是為什么他們几乎毫無條件地把我賣到芝加哥公牛隊去。我打算堅守立場維持尊嚴,待在那里的第三年我決定不向那些廢物提出的條件屈服,准備整個球季都坐冷板凳。 我已經是兩好球了,然后他們要我回到本壘板前面去。他們對我說道:“來,看你能不能打到這個小豌豆,打得到就給你一份新合約。”這不公平,簡直就是垃圾! 馬刺隊跟我說他們沒有錢,可是每年付給大衛·羅賓遜九百万美元、西恩·艾略特六百万美元是打哪來的?我只要求一份兩年的合約能讓我心理平衡一點罷了。 我認為很多NBA球隊都拿薪資上限當做借口。球隊真的想要怎么做,其實都能做到。賴瑞·約翰遜(LarryJohnson)在黃蜂隊(現已轉至紐約尼克斯隊)待了十二年,賺進八千七百万美元,足夠買下一支球隊了。接下來,“大鯊魚”奧尼爾要開价一億美元。看看別人,克瑞斯·達德理、德瑞克·柯曼、戴爾·戴維斯(DaleDavis,印第安納步行者隊大前鋒)還有安東尼·梅森都賺了大錢。我覺得不公平,誰會花錢買票看這些人打球?我不認為聯盟想要讓我得到應得的待遇。我得的越少,對聯盟越有好處,因為他們認為我或許會給新晉球員開下惡例。若我如愿以償,要怎樣阻止年輕球員跟著說出心里的話? 這并不是貪心。我要求提高待遇,是為了讓我女儿愛麗絲的生活能有保障。聯盟應該做到的是,提供保障,等你不能打球時無后顧之憂。我對此不抱任何奢望,只要我的女儿能得到照顧,我就算住在一間臥室的公寓里也無所謂。如果我拿到一份新的合約,第一件要做的事便是取出二十五万美元放進愛麗絲的戶頭里,等她滿十八歲時才能運用這錢,拿來讀大學。等到她二十五歲時才能動用全部。這就是我動机。 球隊對我有所承諾,我會愿意乖乖的打球,只要有合理的价錢,我愿意做個乖孩子。 要用我?很好,大家來互相利用。給我兩年一千五百万美元,就可以用我了。我們可以互相利用,因為你給了我后半輩子的安全保障,便能互取所需。 這樣想好了:如果我能給你賺來五千万美元,何不分給我一千五百万?如果我第一年給你賺進五千万,第二年賺進一億,還讓數以百万計的美國人對球賽著迷,那為什么不在兩年間給我一千五百美元呢?投資一千五百万來賺一億五千万,你干不干? 當然,這不會發生的,想都別想。在過去四到五年間,我是NBA里面最具商業效益的球員之一,但我覺得在此制度下我被利用,而沒有得到應得的回報。 把這些看成是生意經而非運動,那么讓我們來檢視我對馬刺隊的貢獻。我讓馬刺隊全國知名,我給該隊新生命,我讓馬刺隊在NBA以及全世界都廣受歡迎。 在我待在馬刺隊的最后一年,電視轉播該隊出賽的比率證明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總決賽不算,我們与火箭隊的西區決賽五場全部轉播,為季后賽轉播場次最高紀錄。人們打開電視會是要看“海軍上將”羅賓遜解決“非洲天王”奧拉居旺嗎?我不這么認為。我認為人們是要看我會搞什么名堂。 在NBA這九年來,菜鳥卻他媽的變得越來越具有价值,即使在我看來他們的球技水准真是每況愈下。在過去,菜鳥必須球場上力爭地位,還有金錢。 當菜鳥待遇直線上升時,大牌球星的合約便象賴瑞·約翰遜那樣——十二年八千七百万美元。菜鳥們開始把薪資上限越抬越高,使得一些讓NBA全球聞名、立下汗馬功勞的老將們,都被掃到一邊涼快去了。 當他們決定給“大狗”格林·羅賓遜(GlennRobinson)這种不知道要如何在NBA求胜的球員每年六百万美元時,我真是气得要死。他們認為他能得分,這就夠了。密爾沃基雄鹿隊在一九九四年選秀第一輪選中他,我能想像當時簽約的情形,必定有人說道:“好了,格林,到那里去得點分吧。” 雄鹿隊要怎樣對待羅賓遜是他們的權利,但我認為這种想法之下他們難以贏得冠軍。他們愿意開這种价碼給能在大學籃球賽里得分的球員,可是沒有人拿這种价碼給能控制比賽節奏、吸引球迷、制造机會給隊友的球員。為什么呢? 菜鳥薪資訂定上限是球員与聯盟之間簽訂新合約時必然的趨勢,該有人出來指正這种瘋狂的制度了。 當我談到錢的時候,隊上總是會有人拿這個問題來打擊我:“那么你會來參加球隊的練習嗎?” 會出現這個問題,是馬刺隊制造出來的印象,他們老說我不參加練習。其實我有參加練習。在馬刺隊的最后一年,有一次我因為身体不适沒參加練習,他們不接受這個理由,于是拿來大做文章。別人說身体不舒服的時候,他們會叫他多休息,好好照顧自己。 約翰·路卡斯還在當馬刺隊教練時,他經常說:“羅德曼不是個問題。他有時候練習會遲到几分鐘,可是練習剛開始都在投籃,羅德曼反正不投籃,遲到几分鐘有什么關系?” 我听到的另一种說法是:“你會參与比賽時場邊的小組會議嗎?” 這件事真的把我搞得很大火。 我參加場邊的聚首。若是檢視每一場比賽的錄影帶,就能看到我有參加。如果檢視所有球員的比賽錄影帶,會找到多少球員在場教練面授机宜時望著觀眾?在一場比賽里,可以看到許多球員——不只是我而已——心不在焉四處亂看,看看賽后能有什么搞頭。我打賭這种球員人數必然多于眼睛望著教練的。 結果變成這樣: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都無所謂。若我不值得好的待遇,是什么原因呢?大衛·羅賓遜能在那里說:“即使我沒有贏過冠軍,也值個八百万美元一年。” 若是在聯盟里針對大衛·羅賓遜做個民意調查,會得到何种結果? 他是個好公民嗎?是的。 他是個好籃球員嗎?是的。 他能贏得冠軍嗎?不能。 丹尼斯·羅德曼能贏得冠軍嗎?可以。 那么評評理,我是不是該得到較好的待遇。 大衛·羅賓遜是名了不起的球員。我在馬刺隊第一年,他是得分王,第二年他又奪得最有价值球員頭銜。只是,問題在于,他必須接受一件事實:若要成為NBA里真正的最有价值球員,就必須在季后賽里面證明給大家看。“非洲天王”奧拉居旺做到,大衛·羅賓遜沒有。 我自認為自己不是最有价值球員,也不想和大衛·羅賓遜或“飛人”喬丹搶風頭。我是團体里的一分子,我做無人愿做的苦工,我當箭靶,為隊友分擔壓力。這是我愛做的,希望別人能看到我的价值所在。 NBA的觀念里,為球隊打球賺取酬勞,便一天二十四小時都屬于該球隊。他們要知道你吃什么?在哪睡覺?跟誰睡覺?對大多數球員,這應該不成問題,但對我卻不是。聯盟對我的私生活特別有興趣。 我為什么要讓他們知道我的私生活?我只要盡全力參与練球、比賽,就算是完成應盡的義務了。离開球場之后就是我自己的生活了,不應該再控制我,那不關他們的事。 我再說一次:你們是請我來打籃球的,不能因為你付我錢,就有權力一天二十四小時盯著我。管理階層的工作是給大眾需要的冠軍隊伍。球員沒有回家看老婆与三個小孩,他們就以為有權力監督處罰,真是“太平洋警察”——管得太多了。 多年來聯盟方面一直以為我在吸毒。我想,這是唯一能說得通的解釋。若這是事實,我恐怕早就尸骨無存了,這不會是個天大的秘密的。 一九八九年,當我在活塞隊的時候,聯盟方面請了個人跟蹤我。他們想了解我到底在干什么,所以找了個人來。這正可以解釋為什么我自稱是運動奴隸了,連隱私都沒有。 有一天練球過后,查克·達利找我說:“聯盟方面派人跟蹤你,丹尼斯。”他們雇了個私家偵探,想要了解我离開球場后都在做些什么。我從未看到過這家伙,我根本不在乎。沒人跑來跟我說:“哈羅,我是NBA請來的私家偵探。”我想他們不是這樣干活的。 我想知道是否他們搞這套就只有這么一次。在馬刺隊的時候,也是搞這种把戲的好机會。 他們發現的某件事情必定會讓許多人大吃一惊的。在NBA里有几個球員會在球賽開始之前先到健身房做重量訓練?然后在打完四十八分鐘的球以后又回到健身房里再做一個半小時的重量訓練呢?聯盟里有几個人會這樣做? 只有一個人會這樣:丹尼斯·羅德曼。 我在球賽開始之前先到健身房做些輕量的健身活動讓自己放松。我喜歡讓自己在上場的時候感覺很強壯,而不是很笨重僵硬。我會先踩机械腳踏車与跑步机讓腿都活動開來,一邊听著“珍珠果醬”的音樂,使頭腦清醒。 比賽以后我會做些舉重等的健身活動,這樣會有一段較長的恢复時間,比賽后第二天早上再來做健身所需恢复時間要長。我重复舉重動作很多次,以便讓上半身肌肉調和。打籃球的時候,敏捷是重要的一環,我可不想讓自己變得笨重又遲緩。 那名私家偵探看著我健身,可能覺得很訝异。不過這對他來說,必定是很無聊的工作。 每支球隊都應該看看羅德曼在做什么、在想什么。公牛隊与我簽約之前就這樣做了,結果怎樣?他們決定簽約要我。他們給我做為期三天的面談,有點象是那种測試。他們找我從前的隊友、教練、朋友談話,做全盤性的了解。通常我帶給人們的感覺不多,但只要肯花時間去了解,他們對我的觀點會完全不同。 大家都知道我深愛籃球。与九年前帶著不平凡的過去進入NBA打球時相比,如今熱愛籃球的理由并無不同。只是現在的籃球運動已改變了許多,變得唯利是圖,而不在乎是由誰來打球了。因此我也決定要順應潮流。 馬刺隊的經營階層有几位很保守又不懂籃球的人。帕波維奇看著我說:“嗯,他不是愛家的男人,他的形象不符合這支球隊。”他們真是瞎了狗眼,不知道我正是這支球隊所需要的球員。他應該站在那儿望著我這樣說:“我們需要這家伙,因為他可以把事情做好。” 我是籃球場上的掘墓者。搶籃板与防守就象把埋在洞里,沒有人愿意把整個職業生涯奉獻在這上面,所以請我來就是要做別人不愿意做的。要我得分,可以,我就得分。要我為球隊做犧牲打,我也愿意,這正是我的職責所在,在球場上做每個隊友的后盾。我支援大衛·羅賓遜,支援每個人,我承擔阻力好讓其它人能得分。若是看不出我的貢獻,那就滾一邊去吧。 運動生命是很短暫的。在一段短時間內可以得到許多——金錢、女人、知名度——然后都化為泡影。認為這些可以持續永久,是非常危險的想法,要提醒自己別這樣想。任何一樣都不能讓人相信——金錢、女人或知名度,到最后這些都不會再來。當球員的運動生涯結束時,聯盟根本不會管他。兄弟,當你被利用完了,每個人都不理你了。聯盟在你能動的時候要你做戰士,之后,他們就避不見面。他們會叫你去撿破爛。 這种生涯就象跳入一座游泳池,潛進水中不知道有多深。第一次潛入的時候,它好象沒有底一般,一直潛下去無邊無際。然后你累了,起來休息一下,再潛下去的時候,看起來都是一樣的,只不過你的頭撞到池底了。 問題是,你永遠不會知道池的深度何時會改變。 無疑的,這种生涯充滿特殊的优勢。若我還在達拉斯机場工作,就不可能与麥當娜交往了。可是知名度有好處也有坏處。 球員夢想成為超級巨星,但又不想人們擠在身邊要簽名,不想去雜貨店里迅速地買了東西就跑,或是拒絕人們要他在小紙片上簽名的請求。人們也會記得這些事的,在他們成見的想法里,你一輩子都會是個驢蛋。你沒辦法改變他們的想法。 城市与國宅里有數以千計的小孩子想著努力爭取籃球獎學金,他們要利用這個离開那里。我會說很好,去爭取吧。會有很多人告訴你,這是一個謊言,你是不可能這樣就能离開的(編按:“惡漢”巴克利曾說過這話)。他們會說沒人做到。他們有統計數字及其它等等,但我要說何不試試呢?我是這樣脫身的,只要有人能實現這种夢想,孩子們就會跟著去追求。 但若你要在職業籃壇出頭天,就必須到大學里學到NBA的一切以及職業生涯為何。你必須對這些有所認知,因為你自外界看到的并不一定能從其中得到。 我可以制作一卷六十分鐘的錄影帶,讓你看看NBA生活的詳細情形——好与坏——那是從聯盟方面得不到的東西。 這錄影帶會告訴你妓女在哪里,毒品在哪里,好女人在哪里。我是在摸索与錯誤當中匆忙學習到這些的。在活塞隊當菜鳥的那一年,我体驗到不少事情,都是過去所未曾經經歷的。我眼睛睜大,面對任何事,也頗有收獲。 NBA提供許多的管道去窺視。投入兩角五分錢然后等著看“下一出戲會演出些什么”。它總是新鮮又刺激,于是你便不斷地投入兩角五分錢。你認為不會被名利所征服,你還是你自己。 你還是你,唯一不同的是,你出賣自己的靈魂給生意,早晚你會給毀了。 只消一件事情就可把你擊倒。可能是錢,可能是娼妓,可能是你太太、你的女友——可能是任何事。某件情會把你給吸干;這是你投入這行所付的代价。 我看過那里面几乎所有光怪陸离的事,沒什么能嚇倒我了。就算遇到陌生人找你去上他老婆而他要在一旁觀賞,你也不會輕易地被嚇倒。 只有一件事讓我惊奇:我還在這里打球。我能進到這里,我感到惊奇,現在留在這里也感到惊奇。不曉得自己希望留在這里多久,只知道這是我所希望的:留在聯盟里打球。沒有籃板王頭銜、沒有年度最佳防守球員獎。我也不期望今日的聯盟再出現巨大的變化。 我已了解到,我們就好比妓女。我們是穿著球衣与制服,在兩小時內跑七英里的職業妓女。因此,若我們已建立所有的一切,唯一要商量的事就是价錢了。這五年來,我感覺自己是高級妓院里最紅的妓女,我帶來恩客与錢財,可每年都這樣:別的妓女拿的錢都比我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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