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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到底特律我就鬧出新聞了。簽約當天,我得了換气過度症(病理生理現象,呼吸急而淺,吸入過多氧,症狀為手、足及面部麻木或刺痛,伴隨目眩頭暈,多為緊張導致),被送去給隊醫看。 我想我并不是經常都象現在一樣,看起來那么酷。 從到底特律的頭一天開始,我病了一周,也記不清楚當天的事,或是如何發病的。只記得當時我很興奮。終于達成努力的目標,再加上生病的事,可以說我可能是太過興奮以致于換气過度了吧。 這正是查克·達利与活塞隊經營者所樂于見到的。他們看到一名急于成功的小子,他們看到的是一個出身低微的狂野無名小子,決定要盡一切努力闖出一番成績來。無法确知我初期的表現會是如何,但是他們知道我會配合球隊所需,不惜肝腦附地。 底特律正是當時我發揮所長的地方。我是名新人,充滿狂野的精力,查克·達利正是名帥。 我總是稱呼他為“神”,而且是很正經的叫。有一回我們和猶他州爵士隊比賽時,電視做全國性直播,有個電視記者問我對達利的觀感如何。我說:“他是神。神明的神。”第二天,這段話出現在《今日美國報》上。之后我就一直叫他“神”了。 后來我到圣安東尼奧馬刺隊,我都叫教練鮑伯·希爾(BobHill)作“大呆”(Boner),可見得我對他倆的觀感有所不同。 查克·達利与活塞隊給予我机會。他們認為這支球隊是由籃球界的一堆老油條跟坏胚子組合而成,因此給我個机會也沒什么大不了。我的風格跟他們挺速配,若能配得起來,那么對大家都有好處。活塞隊向冠軍之路邁進便多了一個籌碼,我也可以實現我的狂野夢想。 NBA對我而言,是個陌生的新世界。我算是個幼齒,從未見過這种大場面。我有了點錢,至于女人——盡管開口,她們的門永遠為你開。不敢說我沒嘗過這些甜頭。我花錢,我玩女人,但總是對球賽專心致志。我總是提醒自己不要忘記過去那段自力更生的苦日子,免得玩得太過分了,我不想被其它的事情給耽誤而忘記我的本份:打好球。 新手第一年沒有太多表現的机會。坐在板凳上面,我壓制住身体里要爆發出來的精力。這真是要命。在八十二場球賽里,我有七十七場被派上去,但是平均每場只打了十五分鐘。那五場完全沒机會上場的比賽,真的要把我逼瘋了。我一上場,立即呈現狂野狀態,展現所有的本事,要讓他們知道我需要上場打球。我真的必須上場,因為坐在冷板凳上面,几乎讓我痴呆。 查克·達利很快便喜歡上我,他總是跟我說我會發達的。我想,他是欣賞我這种新人,他欣賞我這种并非出身于占优勢的知名大學,大搖大擺,任何事都等著別人替他做好的球員。他總是要我集中精神,這樣任何事都能成功。 在這支球隊里可以學到很多東西。當我還是新手的時候,瑞克·馬洪告訴我說:“我會教你怎樣做,兄弟。”這些人有正确的觀點,他們在我身上看到了自己所需要的。我的体型近似馬洪与藍比爾,但我的速度更快,可以防守聯盟里的任何球員。我就象一項新產品,NBA里面從來未出現過的。 第一年當新人過后,我決定要在NBA里打出點成績來。我看過太多的球員,坐在冷板凳上一、兩年,沒什么突出再現,然后就銷聲匿跡被踢出NBA了。 我在經歷波折過后始能如愿加入NBA,因此在還沒有真正搞出一番成績來前,絕不甘愿就讓机會溜走。 我下了苦功才得以進入聯盟,那么何不再接著下苦功呢?在NBA里面最吃力的事便是防守与搶籃板——這兩件事大家都不愿做。除了我以外,在聯盟里面沒有人愿意不得分的。正因如此,也沒有人想信我不想要得分。 我每天和愛德林·丹特別斗牛練習,准備要讓他的日子難過,我打算要封阻住他,就算是累死在場上也在所不惜。我封住他几次,但是接著他又能得分了。過了一陣子,我發覺到封阻成功的次數開始比他投進的次數多了。 在我進入NBA的第二年個球季中,丹特利腳踝受傷,于是達利讓我先發。丹特利在的時候我們的胜率為五成,等到我加入先發陣容以后,我們的成績開始起飛。二十四場比賽我們贏了二十場,打得別的隊慘兮兮,同時達利還讓我打滿全場。我主要是打小前鋒,或者是到外線對付最難纏的射手。需要防守的時候,我就挺身而出。 從那段時間開始,底特律的球迷開始見識到“小虫”現象。這綽號是在我小時候因為打彈球台扭來扭去,被人叫開來的,如今看到底特律的報紙頭條刊登這一綽號,讓我深覺惊奇。球迷們進入我帶來的新鮮刺激境界,他們也解籃球,也欣賞我的風格。那年我也得了不少分——是我職業生涯中的賽季平均最高分,每場十一點六分——不過,我還是經常在搶到進攻籃板,然后運球到三分線外,再把那鬼東西傳給伊夏。 我的風格讓我成為底特律的籃球明星之一。很自然的。那也是我在大學打籃球時的風格,所以我認為沒什么不同。但是人們喜歡看著新人崛起成功,那讓他們感覺与此人更有親切感,我便符合這點。媒体喜歡我,因為我會給他們想要的,我口不擇言,想到什么就說什么,于是他們經常在球賽結束后到更衣室來找我——不管我在球賽里面有沒有好的表現。 米契·艾爾布(MlitchAlbom),《底特律自由報》的專欄記者,就經常到我家找我一起玩音樂,我打鼓,他彈鋼琴。 在活塞隊,跟著查克·達利,我的球風就是現在這樣,從未改變,將來也將是如此。達利欣賞這种風格,底特律的球迷也喜歡,我變成該隊最受歡迎的球員。我打球不象伊夏那樣花哨(按:湯瑪斯有“活后衛教科書”之美名),但是我給他們想要看到的血、汗与淚。 他們喜歡我,因為我跟他們一樣,我就象個工厂工人,每天上班扮演某個不可或缺的角色。那些人每天的工作或許只是在汽車上裝個門閂,但若你問他們從事哪個行業時,他們會說是在制造汽車,而不是裝門閂而已。而我,不只是搶籃板或用屁股在籃下推擠而已——我負責打贏籃球賽。 剛到底特律時,在我們奪得冠軍之前,這座城市的情況很糟,汽車工厂紛紛倒閉,許多人失業。一九八六年到八七年間,底特律相當的蕭條不景气。 有時我認為人們把運動看得太認真的了,但我想信運動确實給該城帶來一些好處。當我們開始贏球的時候,那里的整個气勢被我們帶了起來。他們擁有我們這支球隊,兄弟,他們相當引以為榮。那里的一切開始有了改變,不知道是否与我們有關,但我知道,這是同時發生的事。 我們以正确的方式打球。我們擁有一切本領,在NBA好手如云的時代,想贏球必須要非常厲害,我們就是這么厲害。當時在“魔術師”約翰遜与“大鳥”伯德主導之下,NBA正處于极盛時期。我們也躬逢其盛,連續兩年贏得總冠軍,塞爾特人隊都沒辦法做到。 我們非常賣力,表現出強力籃球——使得“坏男孩”成為我們的商標。我們打得別人滿地找牙,就那么簡單。我們也能運用戰術,能采用任何攻防策略來贏球,我們付出的并不是那么簡單。 大衛·史特恩(DavidStern)跟NBA里一些人都認為我對比賽造成危害,認為我打球太髒,但問題不在我身上,我在活塞隊打球的時候就是這樣,并沒有改變,只是現在這种事不被接受了。NBA把我們“提拔”為“坏男孩”,六七年過去了,現在這樣打球已不被看成有多酷,但改變的不是我,是聯盟本身。他們不鼓勵我們這种打法,他們認為這樣打球太髒。并非如此——那是种好的籃球打法,若是年輕的球員都和我們當年那樣打球,那么球賽會更好看。現在的他們都太在乎滿灌籃或是得分了。 在与別的隊對壘的時候,我們會選出頭號難纏的球員來專門伺候,有點象是美式足球的精神。我們要讓對方膽怯,使得球賽按照我們所想要的節奏來打。這點我們也很賊,明知道阻止不了邁克爾·喬丹,于是我們讓他拿下四十分,卻把目標對准斯科特·皮彭(ScottiePipen)以及其他任何球員來封阻。我們對付皮彭是為了讓喬丹單打獨斗,我們會說:“來吧,老兄,如果你能夠一個人打敗我們,盡管放馬過來。”有時候他确實表現的很好,但通常我們會把他拖垮。連續四年季后賽里,公牛隊唯一擊敗我們的一回是一九九一年,他們以直落四場把我們淘汰,然后展開三連霸(按:當年活塞隊先發陣容傷兵累累,導致該隊售出不少傷兵球員)。 有一种錯誤的想法,認為我們老是想讓別人受傷,其實我們從來沒有,我們只是打球而已。相信我,若我們有意傷人,那將是輕而易舉的,我們每天晚上比賽都可以把別人送進醫院。不僅是強壯夠力,我們還知道怎樣傷人,隊上多的是街頭混混出身。 大家都討厭藍比爾,但他喜歡扮演這种角色。任何打球的人都會喜歡藍比爾這种人在隊上,他什么都不怕,他不在乎把誰給打倒了,不管你是黑人或白人,張三李四或是王二麻子,只管敲你火鍋把你攔下來,然后還會對你吐口水,對著你一陣臭罵。他是個异數,NBA里的每個人都討厭他。 藍比爾會把人踩在腳底下踐踏,讓對方覺得极端受辱。下一回再遇到同一個對手,譬如我們正准備跳球的時候,會听到藍比爾對這家伙說:“記得上一次我是怎么整你的嗎?准備好吧,我打算再搞你一次。” 他的毛病是永遠沒有保留,敞開來干。NBA里的每名球員都曉得他要干什么,但是每名球員也都知道在他們自己隊里有著同樣的角色,只是不夠厲害罷了。藍比爾扮演著“白人不會跳”的角色,十分稱職,同時他可不是不會打球,他是籃球界最厲害的中鋒之一,也經常在關鍵的時刻投入重要的球(按:藍比爾是少見的外線神准中鋒)。他值得記述的,應該不只是球場上的惡棍角色而已。 “酋長”羅伯特·帕里什(RobertParish,前塞爾特人隊著名中鋒,后轉會至黃蜂隊与公牛隊,為NBA出賽場次最多与年紀最大的球員,入選NBA五十周年50大球星。)的得分能力為人稱道,他与隊友“大鳥”伯德、凱文·麥克海爾(kevinMcHale,中鋒)搭配,在塞爾特人隊的前場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帕里什打球藍比爾一樣的髒。帕里什只是比較聰明罷了,他在沒人看到的時候下手,藍比爾就不管有沒有人看到。他明著干,于是聯盟便緊盯著他,經常斥責他。 藍比爾在球場上自有天地,下場以后也很酷,眼神里還流露出同樣的气概。球迷找他簽名,他會低頭望著他們說“滾開”。他就是這個樣子,這就是“大象”藍比爾。 在那几年我們活著的目的就是參加季后賽。每年球季一開始便擬下計划,不打到決賽絕不休止。在一九八七至八八賽季輸掉冠軍之后,我們連續兩年奪得冠軍,要不是因為藍比爾的一次犯規——他在一九八八年与湖人隊第七戰之中的最后一分鐘被吹犯規在“天鉤”賈巴爾身上——要不然我們就能三連霸了,跟公牛隊自一九九零至九一年賽季開始的三連霸可以媲美。 在季后賽時無法打出与正規賽季同樣的速度,就是沒辦法,兄弟。在季后賽里裁判吹得很緊,肌肉型的球隊比較占优勢。我們的陣容,象藍比爾、丹特利、馬洪跟我,都是准備在季后賽上前線所排出的陣容。 第一年,一九八八年,進軍季后賽時,我們早盤算要准備在東區決賽把塞爾特人隊干掉。我當菜鳥的八七年,我們在東區決賽第七場敗給他們,在七戰四胜的系列賽事里,我們在波士頓花園球場里吃了不少的虧,于是次年決定帶著唯一的信念前來:擊敗波士頓。 只要能擊敗他們,接下來結果如何我們也不在乎了。 我們做到了。我們在第六戰便把他們干掉,結束了該隊在東區的盟主地位。接下來的兩年,我們面對的強敵成為芝加哥公牛隊,以及其它的新組合。 在塞爾特人隊強盛時期的二十年間,最為人稱道的非“大鳥”伯德莫屬。在那几年里,我認為他在NBA里無人能及,他是我的一項挑戰。 只要伯德一出場,种族問題便展開了。白人喜歡看他耍黑人球員,因為他是唯一能做到最高境界的白人。在我菜鳥第一年与波士頓對壘的七戰結束之后,我犯了個錯誤,把种族問題給帶了進來。談到种族問題,后面我將有更深入的說明。至于這件事,原委如下:在塞爾特人擊敗我們之后,每個人都在談論伯德,而我說我認為他被高估了,只因為他是個白人。是我惹的禍,但伊夏也同意我的看法,于是整件事情爆發開來。決賽結束后,伊夏与伯德共同在波士頓舉行了一場記者會,伊夏告訴每個人說,這是件天大的誤會。他說所有的活塞隊球員都對伯德非常尊敬,這是實話,而伯德坐在那里,接受道歉。是我引發這件事的,后來我便回到奧克拉荷馬的瑞奇家,閱讀球迷寫來的咒罵信。 次年,在東區決賽我們再度狹路相逢,整個系列賽事里都是由我伺候著伯德。有些球員會被我的凶惡眼神所恐嚇,被我看地死死的,沒辦法動彈;但對伯德這招沒輒,防守他象是玩電子游戲,你必須要先猜到他下一步將要做什么才行。這是最困難的部分,因為他總是比球場上任何人都机靈。 唯一的辦法是熟悉他的打法。看錄影帶、在場上仔細的看他打球,設法當場把他擋下來。我們交手多次,所以我對他很熟,但防守他絕非易事。 雖然他速度不快,也不會經常表演漂亮的灌藍或其它的動作(按:伯德的食指与拇指打壘球時受過傷,只能以L狀伸開,根本無法灌藍),伯德卻是少數几名能夠玩所謂“黑人球賽”的白人之一。我尊敬伯德。因為我尊敬任何能在場上修理我的人,他修理我的次數算是夠多的了。在比賽結束前我都會尊敬他,結束后呢?才不。我會走下場來想著,下一回我一定要修理他。 我不認為伯德一開始的時候對我存有敵意。我們第一次在東區決賽碰頭的時,我記得他談到他的職業生涯。他一向很多話,每一個人都習慣了;他特別問及每個人,誰要來防守他?他環顧四周,仿佛沒看到我一樣,然后他會問兩隊的每個人,“誰來防守我?”有時候他會問到我。 后來,伯德開始尊敬我了。他不得不,老兄。我開始能在他拿到球的時候攔阻他得分了,几乎每一次都是如此。不過他几乎不跟我講話,他總是緊閉著嘴,他從不會讓我知道我占了上風——就象我從不讓他知道他占了我便宜一樣。 那年擊塞爾特人隊的目標達成了:我們進入總決賽。東區決賽后我們便沒有任何計划,在此之前我們總認為東區決賽才是最艱難的部分。我們先是遭遇華盛頓子彈隊或是公牛隊等強敵,然后再面對塞爾特人隊。湖人隊在西區輕松進入總決賽,以逸待勞等著我們。 這就好象我們在總決賽前說:“來吧,這次我們陪你們玩玩,明年我們將回來踢你們的屁股。”沒打過總決賽,想要在總決賽里獲胜是很難的;緊張程度是越來越高。 可悲的是,我們原本可以在八七∼八八年賽季的總決賽中獲胜。在第七場比賽時,我們領先湖人隊三分,時間還剩下四十秒,賈巴爾一擊不中,球傳到我手中,我打算搓麻將,把時間拖完,然而哨子響起,藍比爾犯規了。 藍比爾距离賈巴爾有兩尺遠,絕不可能犯規的,兄弟。賈巴爾罰兩球都進,我們再攻不進,接著他們再投進一球取得胜利。就這樣了。他們高興的在全場奔跑相互擁抱,我們則向裁判大罵,回到更衣室里頭大伙還怒气沖沖,摔東西泄憤。 我盡量不參加一對一的斗牛賽,有的人靠此維生,一來一往互看苗頭,但我不适合這种游戲。我不想對抗,我只想不讓你得分而已。等到輪你防守我的時候,倒是可以喘息一下,不必注意我。 那時有不少球員會想到我,然后才再想該怎么辦。斯科特·皮彭就是這樣。我會先浮現到他們的腦海,在球賽開始之前他們會想:“噢,干!這場球我大概只能得個十分或十二分了。”當我被換下場然后再上來之時,我會記住要緊瞪著對方球員的眼睛看著。我望著他們的表情,他們表達出:“噢,我操!這瘋狂的痞子又來了。” 他們看得到我臉上的表情,以及我身体的動作,一點也不想和我有所接触。他們不想被我貼上,我太特別,太怪了,大家有目共睹。 有一回,華盛頓子彈隊的達瑞克·華克(DarrellWalker)對我實在很賭爛,他想要踢我,后來又想要吐我口水。因為我不斷地對他施以小動作,他決定要以同樣手法來報复我。我吃這套,我正是靠這個過日子的,他的口水沒吐到我,真是可惜,我想要他動手打我呢。 在場上我跟他說:“如果你要吐我口水,對准我的臉,別浪費我的時間。” 我不在乎——吐我口水,對我大叫,踢我。怎樣對我都只會讓我更有活力。你搞得越坏,我越喜歡。 我最喜歡修理NBA里面那些花花公子。每一名自認為是坏胚子的球員都被我封阻過——包括“滑翔机”德雷克斯勒(Drexler)、多明尼克·威金斯(DominiqueWilkins,前鷹隊扣籃大王)、“大鳥”伯德、皮彭等等。我喜歡看到那些很滑頭的、很倔的球員被抬出場外。我根本就不在乎。在場上狂奔、亂摔,我都不在乎,只要是對球隊有益。 我經常看著我防守的球員想:去你的,就是不讓你得分。他們或許還是可以拿下二十分,但最重要的是,我總是站在那里讓他們無法奪得最后的胜利,這才是我的价值所在。早期我經常因為侵略性防守惹來麻煩,但我想要的是,為以后的比賽樹立一种風格,讓比賽進行到最后關頭時,對方會想到我而忘了他們的任務。 東區的競爭非常激烈,并未因波士頓塞爾特人隊式微而稍減。芝加哥公牛隊于同時間崛起,因此我們要爭取打入總決賽便多了另一支強敵。 跟芝加哥公牛隊打完全在斗智。想要擊敗喬丹?光是用想的就可以把你累垮。一九八八年我們在第六場把他們解決掉,再度与湖人隊在總冠軍決賽碰頭。 我們橫掃湖人隊,把他們扁得很慘。我們是第二度向此目標邁進,不打算再跟他們瞎搞。正如我當菜鳥頭一年,在東區決賽輸給塞爾特人隊以后便擬訂計划要复仇一樣,我們也有一整套計划來對付湖人隊。那年從訓練營開始便有了這套贏球計划。 胜者為王,兄弟。當我們贏得總冠軍頭銜時,我無法形容對球隊的那种感覺。我原本就認為查克·達利是最了不起的教練,但是球隊整体的表現真的是令人難以置信。球場下大家并非相處甚佳,但等到一上場,大家就變得非常團結了。我們能把一切拋開,專心一致的打球,該怎么打就怎么打。早上与隊友起爭執,晚上球賽進行到第三節時比數接近,兩人就成為親密戰友了。 若你想知道圣安東尼奧馬刺隊為何不能成功,答案便在這里。 馬刺隊就是沒辦法把外務拋開專心打球,也不知道要怎樣做到這點。我們贏得總冠軍之后,舉行胜利大游行,全城陷于瘋狂狀態。若是馬刺隊能贏球,我不會去參加游行的。在最后一場比賽結束后,我會騎上哈利摩托車悄悄消失。我不認為對該隊的參与感大到能夠去參加慶祝。那些事情是屬于城里球迷的。 我認為活塞隊在第二次問鼎總冠軍時所遇到的波士頓拓荒者隊,是另一支不知求胜的隊伍。他們在參加七戰四胜系列賽事時,好象根本不准備要贏,他們不知道不把握現在就沒有机會的的道理。我們幸運地能在底特律活塞隊。那些波特蘭的家伙不了解他們遭遇的對手是非常饑渴的。 拓荒者兩次打進總冠軍賽,分別是一九九零年与九二年,結果無功而返。能打到總決賽固然不錯,兄弟,但總要拿下總冠軍才算有點成就吧。 如果我到拓荒者隊,我們至少可以在總冠軍決賽里贏上一回。 以他們的成員來看——克萊德·德雷克斯勒(ClydeDrexler)、仲若米·克西(Jeromekrrsey,前鋒)、凱文·達克渥斯(kevinDuckworth,中鋒)、巴克·威廉斯(BuckWilliams)——這种陣容,不可能連輸兩場的。若加上我,他們就會知道怎樣贏球了。他們不懂得采用心戰,他們沒有任何計划,而我們唯一的計划就是:“我們輸了,下次得贏回來。”就是這种計划。 他們擁有運動員与肌肉,可是在總決賽里,只有這些是不夠的。到時要看那一隊有正确的觀念。 我很高興看到克萊德·德雷克斯勒轉入休斯敦火箭隊,并且在一九九四∼九五賽季拿到冠軍戒指。我想,他在波特蘭墊伏了這么多年,終于有机會走出去,在休斯敦火箭隊一償心愿。他同時也向怀疑他能力的人,提出了有力的證明。 与拓荒者隊對抗的七戰四胜系列賽中,沒什么值得一提的。 除了克萊德·雷克斯勒在第二場結束后所說的話之外,我不記得其它特別的事情。我敢打賭,當話出口之后,他一定很后悔。 波特蘭拓荒者隊在底特律贏得第二場胜利,德雷克斯勒在賽后吹牛說:“我們不會再回底特律了。”(注:七戰四胜決賽前兩場在底特律舉行,拓荒者隊贏得第二場,德雷克斯勒之意在于第三、四、五場志在必得,可在主場波特蘭登上總冠軍王座。) 兄弟,給克萊德·德雷克斯勒說中了,他們是沒再回底特律,在波特蘭我們連宰他們三場,贏回來另一枚冠軍戒指。 衛冕成功那年,我同時獲選當年最佳防守隊員之一。他們在一項餐會中把獎頒我,我當場哭了。我不敢相信這就是我,對我而言,這是一直追求的目標。從默默無名一路努力上來,我把目標放在防守与籃板球上,而我已被NBA視為最佳的防守球員。站在那儿端詳著這座獎,因想來時路,憶起多少人曾幫助我,才能達到今天的地位。這一切涌上心頭,讓我無法自己。 杜蘭特、奧克拉荷馬与NBA之間的差异令人難以想像,就好象從壁櫥搬進大廈一般,我毫無心理准備。球場外的一些事情必須自己去体驗。沒有人告訴我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我必須自己找到正确的路,也必須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 我在大學里与女孩子的關系處得不坏,但在這時就不同了,兄弟,到處都有女人,而且沒有道理可言。在某些城市其他的球員會告訴我哪里可以去,哪里不宜涉足,有時候也會有人對我耳語說:“別這樣做,丹尼斯,小心點。”問題是,我不曉得會有那么多人想要占你的便宜,只因為你小有名气或金錢。 也不是只有女人會揩油。有時我到俱樂部玩,或是參加宴會時,就會有人拿大麻給我,甚至于要我嘗古柯鹼。還曾經有人走到我面前,遞給我一張小紙條,叫我放到舌頭上。記得第一次發生這种事的時候,我問這玩意是什么,他說:“你不知道嗎?這是迷幻藥嘛,兄弟。” 我把這些鬼玩意通通給扔了。我想人們一定是認為我看起來特异獨行又狂野,必須會吸毒。即使是現在,大家多半曉得我是從來不會吸毒的,但還是有人認為我會。我不需要用這些鬼玩意來讓我狂野,要把持我自己,問題就夠多了。我做得不錯,不需要別的幫助。 在酒吧里別人請我喝酒也是出于同樣的心理。他們只是想向朋友炫耀說,曾經請過丹尼斯·羅德曼喝酒。這种事經常發生,沒什么大不了。 在我菜鳥第一年,有一次到薩克拉門托去,比賽結束以后我在一間酒吧里遇到一名叫做安妮·貝克(AnnieBaker)的模特儿。當時是國王隊遷至薩克拉門托的第二年,每個球員都不喜歡到這里來。大家都很無聊,旅館也很爛。但是在旅館附近有三間酒吧,所有球員——當然還有所有的女人——都喜歡在賽后到這里來泡。 我到NBA的事情還很嫩,剛离開奧克拉荷馬不久,相當的天真。安妮和我很談得來,我們在一起,發生關系——所有的事情都做了。之后我們又見了几次面,第二年她就怀孕了,接下來我的女儿愛麗絲(Alexis)在一九八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出生。 安妮和我沒有結婚,因為我不認為這樁婚姻會成功。就是不對勁。我愛我的女儿,盡量找時間去看她,但我并不認為我适合婚姻。 我認為婚姻与運動員之間有种坏的關系。婚姻的事總是會讓運動員分心。并不是說所有的運動員的婚姻都不好,畢竟有很多的運動員的婚姻很美滿很快樂。可是在大多數的時間里,環境不會允許你結婚得到快樂,只因為你還有許多夢想還沒實現。而身為職業運動員,夢想的大門才會為你而開。 每個人都覬覦你。女人到處都是,都想你帶她回家搞一下。面對這种誘惑不動心實在很難。如果你跟老婆坐在家里,你知道外面有這些誘惑,會無法自拔。必須是心志非常堅強的男人或女人才能把持住的。 可是后來我們還是結婚了。那是一九九二年九月在塔候湖,是我待在活塞隊最后一年,在集訓開始之前的事情。我們住在塔候湖的一間旅館里,愛麗絲、安妮与我,愛麗絲不斷地地問我:“爹地,你什么時候才會娶媽咪?爹地,請你娶媽咪好嗎?” 我能說什么?我女儿快滿四歲了,向我要求娶他的媽媽,這很難說“不”。 因此,我們結婚了,就在塔候湖,但八十二天后這樁婚姻便告結束。 我們真不應該結婚的,我倆并不适合。在有婚姻關系的八十二天里,我們住在一起約一個月。在底特律兩個禮拜,然后發生了一些事情,接著我便把她与愛麗絲送回薩克拉門托住兩周,然后再接回來。重复這种過程有好几次。 那不是一般人所想的那种婚姻。我們是奉女儿之命成婚,一開始我就應該知道這樣維持不了多久的。我們在婚姻之外各自發展其他的關系,我也難辭其咎,我的過錯不會少于安妮。 這樣說好了:安妮養漢我偷人,我倆都在外面胡搞。我對她沒有隱瞞,她知道一切,相對的我也一樣。我不想隱入婚姻太深,因為我們都不很看重婚姻。 打從一開始我就應該想到,我的婚姻不會持久,因為結婚的動机不正确,我是為了孩子才結婚的。我的想法是:勇往直前這樣做,一切或許都可以擺平的,我以為一切都會變得順利。我女儿很漂亮,我愛她,但是維持這段短時間的婚姻對她并沒有好處。我當時真應該我加思考的。 我們之間形成了拉鋸戰。我感覺安妮在女儿面前數落我的不是,讓她覺得我不好。我認為孩子被教導對父親存在惡劣印象,我卻無話可說,因為我知道說了也沒用。所有的孩子都站在母親那邊,這是人類的天性。這种情形在我們离婚之后變得更糟——我能怎么辦?她擁有孩子,我被打入冷宮。 一開始就注定了,我對此感到遺憾。你會為孩子做出瘋狂的舉動來,而結婚這件事或許算是我為孩子所做的瘋狂舉動吧。大家都已有各自的生活,很難勉強湊在一起。 离婚是在球季當中發生的,這讓整個球季更加亂紛紛。查克·達利离去,球隊分崩离析,情況很糟。我簡直無法再忍耐。那是一段不好過的日子,因為所有的事情似乎都對我造成打擊。我很少看到女儿。安妮回到薩克拉門托,我跟著球隊南征北討,對她們好象漠不關心。 安妮与我經歷的事,与其他离婚夫妻所經歷的一切沒什么不同。 她做出我認為是很瘋狂的事:不讓我看愛麗絲;她說將前往歐洲,讓我永遠看不到孩子。 甚至于當我真的前往看孩子時,也很困難。我与安妮之間的關系繃繃緊,就算是為了愛麗絲,兩人也無法相處在一起。那年,頭一次,我無法藉由籃球來逃避問題。 當時有很多人說我為了安妮而消沉,自我毀滅,這是錯誤的,根本是無稽之談——結束這段婚姻關系之后我所面對的問題,都是与愛麗絲有關的,并非安妮。我不會讓女人毀了我的生活或者事業。只要能跟女儿在一起,安妮嫁給別人我也無所謂。 在底特律最后一年發生的所有事情——我的意志消沉、我所做出被認為是自我毀滅的事——都跟籃球有關。 在他們拆散我們這支冠軍隊伍之后,我開始反叛。我絕不會背叛曾經幫助過我的人,我那時候反叛的對象是毀掉我們這支黃金組合球隊的人,譬如說比利·麥金尼(BillyMckinney),他取代了杰克·麥克羅斯基(JackMcCloskey)成為球隊總經理。 麥金尼与查克·達利的离職有很大的關系。達利走時,我想我的心也跟著他走了,我無法接受他們炒他魷魚的事實。在NBA里面我最尊敬的人便是查克·達利,少了他,在活塞隊打球的最后一年簡直就要了我的命。他在這离職前的最后三年所受的待遇很不公平,即使我們連續兩年贏得冠軍,他還是一年訂一次約,他的酬勞也無法獲得保障。從他們對待達利,讓我看透了這种生意經。 麥金尼跟其他人在底特律對查克·達利做出許多不足為外人道的事。這些我都知道,因為我在那里待了七年,但我不認為有立場說些什么。 達利跟我無話不說,但是接替他擔任教練的朗·羅斯坦(RonRothstein),我几乎沒跟他說過話。那年實在亂七八糟,賽季開始以后情況越來越糟。 我們這支偉大的球隊就這樣消失了。一九八八年到八九年賽季后,瑞克·馬洪走了,詹姆斯·愛德華、維尼·強森則在九零年到九一年賽季后离開。九一到九二年賽季結束,約翰·沙利被賣掉。藍比爾還在,但上場時間不多(因傷)。剩下的老隊員只有我、伊夏、喬·杜馬斯。我可以預見到:我是下一個。 麥克羅斯基,簽下我的人,走了。甚至連訓練員都走了。大家都走了,最主要的問題是,他們并沒有找來能夠取代這些人的球員。 我自己也有合約的問題。在一九九零年到九一年賽季開始前,我簽下了六年一千万美元的合約,之后我便獲選為全明星隊員及籃板王,當時的新進球員待遇也開始猛漲。經營者告訴我,他們曉得這种情況,不會虧待我,但是在那糟糕的球季里他們食言了。 當時我就發現這真是個冷漠的生意。在我的生活重心里,我要求的只不過是有人賞識我,給我應得的待遇。我了解到這里沒有忠心這回事,沒有承諾,什么都沒有。若是別人都留在這里,我可以一輩子都待在底特律。因為不是這樣,所以我要走。我覺得象是被遺棄在散兵坑里單打獨斗。 我頭一次感覺到自己象是個商品,而不是人。查克·達利不會允許這种事情發生,新來的人不知道如何對待我。我的人生遇到了生意經的問題,覺得我要不就乖乖听他們的話,要不就走人。我挺身而出,告訴他們說生意都是狗屎,并要求進行球員交換。 換來的報酬是什么?我被轉到圣安東尼奧馬刺隊,以及兩年的謊言。 在底特律最后一年球季結束的時候,我把小貨車停在球場外的停車場里,听著“珍珠果醬”的音樂,眼睛盯著那把來福槍。 我的婚姻猶如《致命的吸引力》,并不是說安妮很暴力——她不會——而是說從一開始這件事就是個錯誤,然后,象所有离婚夫妻,所有不好的事都冒出來,讓一切變得更艱難。孩子應該是主要的問題,可是突然間,錢變成了最重要的事了。我不否認婚姻改變了我。它改變了我對人的看法,對人的信任;改變了我對女人以及關系的想法。它在我整個生活之中增辟出戰場,讓我對有關婚姻的任何事以及婚姻生活皆不信任。 我想,在這樁婚姻里我被利用了,我被騙,打從一開始就是個陷阱。在婚姻制度里我是被利用者。有個應該愛你的女人,沒多久她突然變了,開始想得到你所有的錢。憑什么?只因為八十二天的婚姻關系,這些錢突然間就變成她的了?不,不應該是這樣的。 天知道,任何不照顧自己骨肉的男人都是笨蛋。我每個月給她一万美元。這些錢都會用到我孩子身上嗎?不。讓這個女人在短時間內過得舒服沒什么關系,但是過一段時間以后,她應該要負起責任自力更生才對。當你開始照顧孩子還有這女人一輩子的時候,這便是另外一個問題了。她不應該再得到男人所擁有的東西,因為這是他在沒有她的情況下掙得的。 在与安妮的關系里,我的報酬便是這漂亮的小女孩。我承認并不是經常去看望她,但這是其來有因——是我所無法控制的事造成的。 得到個漂亮的女儿,有時候覺得象是租來的。 “珍珠果醬”有首歌我很喜歡,叫做《女儿》,其中有句歌詞是女儿告訴她父親說:“別叫我女儿。”這首歌真的讓我感触良多,因為我也可以寫一首關于我父親的歌,告訴他說:“別叫我儿子。”听這首歌的時間,每次都會想起愛麗絲。深怕這會是個循環,我怕有一天愛麗絲對我說出同樣的話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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