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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人生之柔弱,其死堅強。
  嚴可均曰:“人生之”,■本作“人之生也”,高翿作“民之生也”。“其死”,各本作“其死也”。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兩“也”字,下二句同。敦煌辛本“堅”作“剛”。
  謙之案:諸河、王本、傅本均有兩“也”字。范本同,但“堅強”作“剛強”。說苑敬慎篇亦引“堅”作“剛”,下同。此蓋真類与陽類通假,易系“剛柔相摩”,音義引作“堅柔”,即其例證。又文選座右銘引無“之”字,遂州、嚴亦無二“也”字。此章以人生之肌膚柔軟而活動,可以屈伸,以示柔弱之可貴,則作“人生”二字是也。

  万物草木生之柔脆,其死枯槁。
  嚴可均曰:“生之”,御注作“生也”,■本作“之生也”。“其死”,各本作“其死也”。
  武內義雄曰:敦本“生之柔毳”,景本同敦本,但“毳”作“脆”。
  羅振玉曰:景龍、御注、敦煌辛諸本均作“生之”,敦煌庚本無“也”字“枯”字。
  謙之案:御注作“生也”,羅校誤。慶陽、磻溪、樓正同。嚴、彭、傅、趙、無“万物”二字。遂州本“脆”作“毳”,蓋即“脆”之或体。又文選廬陵王墓下作詩注引庄子逸文:“其生也柔脆者,死者枯槁。”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羅振玉曰:敦煌庚本作“故曰”。
  蔣錫昌曰:淮南原道訓作“柔弱者生之干也,而堅強者死之徒也”。文子道原篇作“柔弱者生之干,堅強者死之徒”。說苑敬慎篇作“柔弱者生之徒也,剛強者死之徒也”。列子黃帝篇作“柔弱者生之徒,堅強者死之徒”。御覽木部作“柔弱生之徒,剛強死之徒”。皆“堅強”句在“柔弱”句下,疑老子古本如此。

  是以兵強則不胜,木強則共。
  謙之案:“木■則共”,御注、景福、邢玄、磻溪、樓正、高翿、柰卷、河上、王羲之、顧、范、彭、敦煌庚、辛諸本均同。諸王本作“兵”,道藏王本作“共”;經訓堂傅本作“兵”,道藏傅本作“共”。“共”字未詳。■本成疏曰:“譬樹木分■,故枝條共壓其上;亦猶梁棟宏壯,故椽瓦共壓其上也。”知成所見本亦作“共”,故繳繞穿鑿其辭。丁仲佑曰:“集韻‘共’為‘拱’之省文。谷梁僖三十三年傳‘子之■木已拱矣’,注:‘拱,合抱也。’又公羊傳注:‘拱,可以手對抱。’”說雖可通,但以較“木■則兵”,所謂直木先伐,猶覺後義勝也。黃茂材曰:“列子載老聃之言曰:‘兵■則滅,木■則折。’列子之書,大抵祖述老子之意,且其世相去不遠。‘木■則折’,其文為順。今作‘共’,又讀為‘拱’,其說不通,當以列子之書為正。”謙之案:黃說是也。滅、折為韻。“折”,篆文作○,說文在艸部。陳柱曰:“古文‘折’或有作○者,以‘兵’字篆文作○,形极近。”高亨亦謂“古‘折’亦作○,上‘斤’下‘艸’,与‘兵’形似,故訛為‘兵’耳”。
  俞樾曰:案“木■則兵”,於義難通,河上公本作“木■則共”,更無義矣。老子原文作“木■則折”,因“折”字闕壞,止存右旁之“斤”,又涉上句“兵■則不勝”,而誤為“兵”耳,“共”字則又“兵”字之誤也。列子黃帝篇引老聃曰“兵■則滅,木■則折”,即此章之文,可據以訂正。
  易順鼎曰:俞氏平議据列子引老子作“兵■則滅,木■則折”是矣。鼎又按文子道原篇作“兵■即滅,木■即折”,淮南原道訓亦作“兵■則滅,木■則折”,皆與列子相同。王注“木■則兵”,云“物所加也”,四字疑非原本。
  奚侗曰:“折”以殘缺誤為“兵”,复以形似誤為“共”耳。茲据列子黃帝篇、文子道原篇、淮南原道訓引改。但文子、淮南于“木強則折”下,有“革強則裂,齒堅于舌而先敝”,皆韻語,或老子原本有之,而今挩去。

  故堅強處下,柔弱處上。
  嚴可均曰:各本作“強大處下”,無“故”字。
  羅振玉曰:敦煌辛本作“故堅強居下”,庚本作“故強大處下”。
  謙之案:遂州、彭上“處”作“居”,范作“取”,高本漢二“處”并作“居”。嚴“柔”作“小”。“堅強處下”,彭、傅、趙同此石。蓋即草木為喻,以明根干堅強處下,枝葉柔弱處上也。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姚文田、鄧廷楨同。奚侗:滅、折韻。陳柱增徒、徒韻。又高本漢:胜、兵韻,下、上韻。謙之案:胜、兵、下、上皆非韻,高說誤。武內義雄曰:“兵強則滅,本強則折”,列子黃帝篇引老聃語。老子第七十六章亦載此語,文不同。滅、折韻。
  右景龍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五十七字,傅本五十九字,范本五十八字。河上題“戒強第七十六”,王本題“七十六章”,范本題“人之生章第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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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TH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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